李维俊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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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科技人物名录》
唯一号: 140430020210001879
人物姓名: 李维俊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9/001
起始页: 0365.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32年5月
籍贯: 山东省阳谷县

传略

李维俊男,山东省阳谷县人。1932年5月出生。1951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同年分配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评聘为二级律师。先后在景德镇市鹅湖中学、蛟潭中学、景德镇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处从事教师、律师工作。1981年任市法律顾问处副主任。1987年当选为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委员,是法制组副组长。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景德镇市社联常务理事、景德镇市法学常务会理事、景德镇市检察学会理事。承担大量律师业务指导工作,办理多件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经济、民事案件。担任市城建局、环保局、水电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浮梁县政府等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华意电器总公司、景陶瓷厂、人民瓷厂、铁道部四局五处、九江柴油机厂等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出庭到广州海事法院、杭州中级法院的法庭进行辩论,两案都获得胜诉。还担任了党校大专班、陶瓷职大党政班、市电视大学法律班以及县团级领导干部1~10期短训班的法律教学工作。编写了《宪法讲话》、《行政诉讼法》教材、《刑法》教材;撰写了《行政纠纷可以调解》、《这起奖卷中奖金全该给谁》等论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科技人物名录

《景德镇市科技人物名录》

出版者: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本书收有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方面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获得部级及国家荣誉称号的人员共10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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