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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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58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伊斯兰教
分类号: D635.56
页数: 2
页码: 2283-2284
摘要: 伊期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中国,历史上曾称大食法、大食法度、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门、回回教。明清以来,普通称回教。1956年后,由穆斯林建议,定名为伊斯兰教,在中国有维吾尔族、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群众信仰伊斯兰教。
关键词: 宗教工作 伊斯兰教

内容

伊期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中国,历史上曾称大食法、大食法度、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门、回回教。明清以来,普通称回教。1956年后,由穆斯林建议,定名为伊斯兰教,在中国有维吾尔族、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群众信仰伊斯兰教。据记载,最早来景的穆斯林是在明宣德年间(1426—1436),由河南开封等地经营瓷器的回民,其中的穆斯林在市区小桥上修建一所小清真寺,作为宗教仪式和传教的场所。他们中有的留住下来,购置宅地开办产业。最初集居于现在的市区南隅小港嘴,俗称回回花园。其中较有经济实力的为吴万兴瓷行,主要为西北回民来景贩运瓷器提供服务(即采购、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等),并按照回民习俗提供生活条件。清乾隆年间(1736—1796)由吴姓回民发起,全镇回民捐资在市董家上岭横弄置地兴建清真寺,并成立董事会管理寺产,主持财务,筹办宗教活动,而且可以决定聘任阿訇。平时由阿訇主持宗教仪式和教务。清真寺为市内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和回民集会活动的唯一场所,抗日战争时期,安庆一带迁来很多回民,信众人数有增。1949年景德镇解放后,穆斯林教的宗教信仰和回民的生活习惯得到尊重,并在景德镇市中山路南门头开一家回民食堂(由回民集资的“回民餐馆”改为“回民餐厅”,属市饮食服务公司,是集餐饮、宴席为一体的国营企业,在景德镇市众多的同行业中,它独具特色,别具风味,深受全市人民的好评)。“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停止,清真寺内器物遭到损毁。1982年景德镇市户口普查,居市回民有600多人,其中有穆斯林17人。为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经批准成立市回民事务管理小组,成员有刘自强(组长)、马鑫奎、余遐芳、杨存仁、王自成、吴丽荪、吴恩赐等7人。1983年市政府拨款修缮清真寺,并由阿訇主持教务开展宗教活动。
   据查景德镇清真寺已知座位阿訇有吴松年(1866-1931),郑余斋、王元培、杨洪恩(1937-1953)、马梦洛(1954-1958)、李建业(1959-1972)等。
   第二节清真寺
   董家岭清真寺始建清朝乾隆年间(1736—1796),座落在景德镇市董家上岭横弄12号,由吴姓回民发起修建。清真寺大门为八字开土库门建筑,坐北朝南,门楣和门框均为大青石砌筑,门额为长方形,阳刻有“清真寺”三个大字;门框顶阴刻有伊斯兰文字,门内两侧有门房,穿过门房及一条南北走向通道,左侧有幢砖木结构二层建筑,为阿訇讲经和信徒做礼拜的大殿。清真寺大殿内原有9块金匾。其中乾隆御笔“开天古教”金匾居中悬挂。“回教重地、禁止喧哗”的虎头牌左右排开,庄严肃穆。文革期间,九块金匾和两块虎头牌遭到毁坏。1983年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拨款维修,将占地900多平方米砖木结构的清真寺修缮一新。主要设施有拜堂、大殿、客厅、水房、淋浴问、接待室等,大殿前有内院,还配有花圃花坛。
   塘坞路清真寺座落景德镇吕西大道西侧塘坞路4号,由国家宗教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拨专款和景德镇市穆斯林捐款共同修建。
   第三节伊斯兰教活动
  伊斯兰教在中国有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明显的教派区别,绝大多数穆斯林属于逊尼派。他们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各项宗教功课,在教法上也是遵守世界多数穆斯林信奉的“哈乃斐派”教法。在他们居住的地区以清真寺为中心,实行一种互不隶属又互相尊重的“教坊制度”。每个教坊是一个集团,实行三掌教制度,教坊内由伊玛目(教长)、海推布(教长助理)和穆布津(清真寺的宣礼员)三种职业宗教人士组成。清真寺有一董事会,他们是由地区穆斯林推选,管理寺产、主持财务、筹办宗教活动,而且可以决定聘任谁来任伊玛目和阿訇。大的清真寺还可管辖附近小的清真寺,有时还有一个穆夫提负责调节教坊内的民事纠纷。一般说来,他们并不主动向外人宣教传教,也不动员附近汉族入教,通婚往往是他们扩大信教范围和信徒数量的最自然方式。也并非说没有传教人士,但他们基本上是属于从属地位,主要为教坊内穆斯林服务。
  在元代伊斯兰教似乎尚无固定名称,不过自明中叶以来,“清真教”、“清真寺”已经成为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教寺院专用名称。据清初伊斯兰教学者解释:“清”者指真主的超然无染、不拘方位、无所始终。“真”者系指真主的永存常在,独一至尊,靡所比拟而言。“寺”系指一般官署建筑。清真寺之阿拉伯文原名“麦斯吉德”,意为“礼拜安拉处所”,也有把它称为“白屯拉”的,意为“安拉的宅第”。
  清真寺的作用:首先是穆斯林沐浴、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其次每逢主麻日(每周星期五)、斋月(伊历九月)内、大小开斋节、圣诞、圣忌等日子,各寺阿訇都要向自己的“高目”(属民)讲“卧尔兹”(演讲经文)。再就是给满拉、海里凡讲经说教,如哈拉目(意为“安拉禁止的”。根据《古兰经》、“圣训”等经典明文禁止的行为,如吃猪肉、饮酒、吸毒、赌博、奸淫、宿娼和放高利贷等)。为穆斯林群众主持婚、丧、嫁、娶和纪念亡故先贤集会的地方。有时也为穆斯林群众排解纠纷,为穆斯林儿童和幼而失学的成年人开办经学、义学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遭到冲击,使正常宗教活动停止,清真寺内器物遭到损毁和遗失。但回民群众生活习俗得到尊重,生活补贴和回民食堂得到保留。改善了宗教活动场所条件,允许在寺内沐浴、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组织开斋节座谈会、组织走坟作“都阿”。
   伊斯兰教重大节日:阿舒拉日、圣纪、登宵夜、拜拉特夜、入斋、盖德尔夜、开斋节、古尔邦节。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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