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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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5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俗
分类号: K892.2
页数: 2
页码: 2169-2270
摘要: 男曰娶亲,女日出嫁。旧时婚姻,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少数自由恋爱者。但同样要有媒有聘,礼俗繁琐,手续颇多。
关键词: 风俗习惯 婚俗

内容

男曰娶亲,女日出嫁。旧时婚姻,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少数自由恋爱者。但同样要有媒有聘,礼俗繁琐,手续颇多。
  订婚旧俗习惯于就近联姻,很少到外地结亲;而且重门当户对和亲上加亲,订亲一般要经历相亲、提亲、定亲3个过程。相亲(亲友结亲其子女常见面者除外),男女双方由媒人找机会见面,也有暗中相亲的。如双方认可,即听从父母之命,由男方请媒人向女方提亲,其中送庚帖、合八字等细节,如无阻碍,即给一定的回礼,均由媒人往返转带。从此双方成为未婚夫妻,即俗说的定亲。
  迎亲由男方父母确定结婚日期,请媒人转达,并依俗送礼,这是“送日子”。结婚日期确定后,双方即筹备婚、嫁。但城、乡间不尽相同,大体情况是:成亲的前一日,男女两家要备酒宴客,女方叫“上头酒”;男方叫“鸾轿酒”。乡间,男女各家要备专席请新人,父为子、母为女敬酒。女方出嫁前,城乡都盛行哭嫁,农村的要哭数日,并流传有“十杯酒”哭嫁词。新娘上轿前要吃“姐妹饭”,人轿多由长者驮人,轿出门,女家即泼水扫地,关门,“有娘镇房、爷镇堂”之说。农村,出村后要向村外一家讨火置于轿内。迎亲大都用花轿,富裕人家用四人抬,一般人家两人抬。民国时期,城镇一般都用黄包车迎亲。
  结婚在城镇中轿至男方家,由新郎向轿作过揖退出,全家回避,再由伴娘启门扶新娘出轿人新房,稍事休息,即举行婚礼与家人见面。晚间酒宴后,再举行送洞房仪式。农村则是轿至男方宗祠由“生”门人,由伴娘领出新娘与新郎拜过祖先,再由新郎驮新娘至新房,吃过“交心面”或“同心蛋”后,由伴娘一一引见公婆、妯娌、姑嫂、外婆家等人。新娘应按辈行礼,长辈要送给红包。婚后的第一天,镇上有拜客一天之举,乡间要设宴谢厨师,新娘这天要到本村有福之家“出家”一天。另外,新人服装也有定规,新娘戴凤冠霞帔,30年代后,多改用纱罩;新郎戴礼帽(也有带瓜皮帽者)上插金花,身披红绸,30年代后,多为长袍马褂,也有穿中山装、西装的。婚嫁送礼,旧习订婚不送礼,乡间多送几色点心,一壶酒致贺。出嫁,至亲常送水礼、花粉、衣料,一般多送喜字坛,帽筒或其他礼品;娶亲,舅家必送对联、水礼和贺金,一般多送贺金、对联。农村多以麻糍回赠。
  建国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婚嫁习俗大变革。入赘、再婚得到人们的赞许,童养媳、早婚与近亲联姻已为法规所不容许。迎亲改用自行车、拖拉机、卡车、吉普、面包车和轿车,旧的繁琐礼仪大多废除,酒宴多为一餐。50年代以后,曾提倡“文明婚礼”和“集体婚礼”。80年代旅行结婚较为盛行,但要财礼的旧习和讲排场阔气的现象有所抬头。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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