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风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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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558
颗粒名称: 民情风俗志
分类号: K892.2
页数: 10
页码: 2167-2274
摘要: 景德镇镇民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受各地民情风俗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受千余年来瓷业生产及其盛衰的影响。明清时期镇上有“千猪万米”之说,足见当时瓷业之盛,街市繁荣,镇民富足;但到瓷业不景气时,却显出一种病象,如民国时期杜重远的《景德镇瓷业调查记》中说:“民多菜色,全镇之中,欲找一气色丰满之孩童而不可得。”以上两种情形,随瓷业生产盛衰而起伏,但总的来说,是“富户利生财,穷工身糊口”的两极分化社会状态。
关键词: 风俗习惯 民情风俗

内容

景德镇镇民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受各地民情风俗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受千余年来瓷业生产及其盛衰的影响。明清时期镇上有“千猪万米”之说,足见当时瓷业之盛,街市繁荣,镇民富足;但到瓷业不景气时,却显出一种病象,如民国时期杜重远的《景德镇瓷业调查记》中说:“民多菜色,全镇之中,欲找一气色丰满之孩童而不可得。”以上两种情形,随瓷业生产盛衰而起伏,但总的来说,是“富户利生财,穷工身糊口”的两极分化社会状态。
  建国后,景德镇陶瓷生产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城区社会劳动者增加。80年代后,职工工资逐步提高,生活不断改善,衣食住行发生迅速变化。衣着由原来“缝缝补补”,进而追求时髦、新颖,附属物多用丝织品,“穿金戴银”之风也较盛行;饮食由原来单调的粗食,进而要求精细、味美,营养丰富;居住不仅消除了棚户区及简陋危房,且向“美观、配套、宽敞”的居住条件发展。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多年来难以解决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农民家庭城市化的趋向正在明朗,城乡差别在缩小,生活由传统走向现代化,食品更具特色。
  节令风俗,既尊从传统的合理部分,又剔除了封建迷信成分。婚事,依据国家颁布的《婚姻法》进行了大变革,丧葬礼仪较旧时简化,寿庆因人因事而异,以求一乐。众多的节令风俗,通过在民众中沿用、继承,使其适合国情,更利于民情风俗的淳化。第—章人民生活
  景德镇市城区居民以瓷业工人为主,市郊则主要是农民,但有不少人亦农亦工,从事瓷土矿山及为瓷业服务的职业。民国时期,广大工人、农民身受压迫剥削,生活贫困。1949年,市区城镇人口为9.08万人,乡村10.19万人。建国后,人民生活状况得到巨大改变,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促进生产,繁荣经济,就业人数增加,人民生活日益改善。
   第一节城镇居民生活
  封建时期的瓷业工人,身受多重压迫与剥削,清乾隆年间的浮梁县令沈嘉徵曾写了一首《窑民行》,反映了古代瓷业工人的困苦。如诗中说:“瞥见草中人,偃卧如中酒;尘淹百结衣,风飑蓬飞首;形骸半已僵,面目黎以垢……呼伴扪其胸,残魂系一绺;关启润茶汤,目眙渐运肘”。问他为何如此?回答是因为“身业陶工久”、“服役二十年,病老逢阳九,髗粥生谁供?死况思檬铆!弃我青山阳,青燐照我傍”、“狼狈于此极,速愿归冥乡”,这里说尽了瓷工的凄凉与辛酸。到了民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争,经济萧条,特别在国民党当局发动内战时期,瓷业生产濒临绝境,工人大批失业。当时瓷业工人每月平均工资只有银圆7.6元,能买大米1.58担,勉强维持两个人的生活,到1948年,工人平均每月工资只有金圆券269.8元,仅可以购0.5担大米,维持一个人生活都有困难。许多瓷工被迫返原籍种田,有的改行挑货郎担和干其他杂活。甚至有特种技艺的老工人也难逃厄运,不得不去帮人看守庙堂。当时民谣说:“坯房佬,坯房佬,掏泥做坯双手搅,弯腰曲背受折磨,死了不如一棵草。”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劳动者人数增加,职工工资逐步提高,生活也不断改善。市区社会劳动者人数1949年为7.6万人,1957年为10.72万人,1965年为13,17万人,1979年为19.81万人。1985年,全市仅全民集体职工达24.36万人,比1980年增长27.27%。每一就业者平均赡养人口,1958年为4.2人,1977年为2.33人,1983年为1.90人,1985年为1.84人。1985年职工工资总额为23242万元,比1980年增长67.89%,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5.61%,每年递增7.8%。职工平均工资,1985年为978元,比1980年增长32.16%,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62%。全民职工劳保福利费1985年达4303万元,占全民职工工资总额的25%,比1980年增长92.79%,加上大量的个体就业,城市居民收入迅速增加,衣、食、住、行、用等方面有较大的改善。
  衣着20世纪70年代前,人们对穿衣的观念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布料以耐穿为主,颜色以单一为主,式样无多大变化。50年代,衣着颜色盛行灰色、蓝色;式样盛行工装、中山装、列宁装。60年代盛行草绿色、藏青色;式样除中山装外,盛行军装,而且男女大体一致。70年代是过渡阶段,有所改变,特别是妇女和青年中改变得快一些,但仍然离不开旧的框框。进入80年代则情况完全改变,衣着要求款式新颖、时髦,面料高档、轻软,颜色鲜艳、多彩,使用周期大大缩短,时装不断更新,人们在“穿”字上占生活支出比重为15.14%。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毛料服装63件,呢大衣61件,毛皮大衣2件。随着穿衣的变化,其他附属物也起了变化,如袜子大都是丝织品、锦仑织品,线袜除老年人外,一般都不使用;鞋子则多为新式的皮鞋、运动鞋、胶底布鞋,老式的布底布鞋已较少见到,布底袜子及钉鞋则成为历史陈迹。近年来,不少妇女开始讲究美容,戴项链、耳坠、金戒指等首饰的也较兴盛,而这些都是与衣着的变化同步进行的。饮食景德镇市以大米为主。每日三餐米饭,一般是一稀两干。但做早饭的家庭比以前减少,大多向市场或集体食堂购买早点。市民有饮茶习惯,家家必喝绿茶,80年代后一些家庭也辅以其他饮料。蔬菜品种多样,肉要瘦肉,鱼要鲜鱼,瓜果要新鲜,糕点要精细。高蛋白、低脂肪、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正在成为市民饮食方面的普遍要求。据1985年城市住户调查资料:居民每人购买食品支出为270.39元,比1980年增长30.55%,其中各种副食品支出266.51元,增长38.28%,占食品支出的83.77%,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猪肉消费量增长31.29%,鲜蛋增长1.19倍,鲜瓜果增长7.35倍。婚丧喜庆的酒宴,70年代前,多以十碗九盘或十碗八碟为主,其中有大菜、炒菜、干碟、果碟;富裕户则多以“鱼翅”、“燕窝”八大八小席待客。80年代后,有些人设宴也讲究奢华,盛行比口味,昔日视为“不能上桌”的狗肉、野味等,均作为佳肴上席,甲鱼、石鸡更列为珍品,同时过去单一的米饭也改为米饭、面食、点心并用,酒类则从单一的烈性白酒改为白酒与低度酒、饮料并用。
  居住民国时期,镇上瓷业工人多住在四面通风的坯房和窑厂里,有家属的则在市郊或河边用废窑砖头、匣桶堆砌矮棚,仅以栖身,沿河还有不少用山竹和船篷搭起来居住的棚户。商号则是下面营业,上面住人,有的是前店后坊兼住家。一些居民户是几户合租一幢屋居住。过往商贾上等住瓷行,中等住小旅社。只有中上豪绅之家,能全家住上宽敞的旧式大住宅。建国后,人民群众的居住有了很大的变化,50年代至60年代,新开东郊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工人新村,共建住宅14万余平方米。70年代到1985年,共建住宅约73万平方米。许多陈旧的老式民房进行了改造,棚户区及简陋危房迅速减少。现在景德镇市城镇居民住房正在向“整体设施配套,内部装饰美观,使用面积宽敞”的方向发展。据城市住户调查资料,1985年末,本市城区住户平均每人有居住面积6.54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2.74平方米,增长72.11%;辅助面积7.81平方米,有设施配套的户数占总户数的四分之一。居民房租支出1985年比1980年增长40%。
  器用以前本市器用多系铁、竹、木制品,重实用、耐用。家具有油漆描金、精工雕花、古色古香的床,太师椅,梳妆台等,但60年代后则已逐步为新式成套的家具所代替。进到80年代,人们对家具的选用多从实用、轻巧、舒适、美观和占面积较小来考虑。而且盛行使用藤制品、塑料制品、合金制品的组合式、折叠式等多功能的家具,一些家用电器和高档乐器也进入居民家里。1985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电风扇105台,沙发116套,大衣柜90个,自行车97辆。24%的家庭有洗衣机,6%的家庭有电冰箱,并正在迅速扩展普及。1985年,每人购买日用品支出为68.73元,比1980年增长2.05倍;在生活费支出中的比重也从6.64%提高了13.59%,上升一倍多。每人购买文娱用品支出为25.04元,比1980年增长1.8倍。88%的家庭拥有电视机,比1980年增长7.8倍,其中3%的家庭是彩电;30%的家庭有录音机,为1980年的15倍;6%和3%的家庭购买了照相机、中高档乐器。
   第二节农民生活
  建国前,农村生产水平很低,农民生活贫困,粮食亩产只有150斤,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和地租、高利贷后,农民所剩也就无几了,往往是“镰刀挂上墙,家中没有粮”,贫苦农民中欠债户达到85%。
  1949年解放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活才逐步好起来,其间也经过不少折腾,一直没有摆脱贫困的状态。这种情况直到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才使多年来难以解决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许多农民生活富裕起来,农民家庭城市化的趋势正在明朗,城乡差别正在缩小。1985年,农民每人平均纯收入为387元,比1980年的237元增长63.29%,每年增加30元,平均递增10.3%,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城乡生活费收入差距由1980年的1(农民)比1.53缩小为l LC l.42。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也有了很大变化,基本上与城市职工相等,有的还优于城市。如住房,1985年每个农民用于建房支出为37.12元,每人平均生活用房面积达到16.15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3.55平方米,增长28.170%,远超过于城市职工的住宅面积。过去农村住房多为砖木结构的旧式房屋,现在不少建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新式楼房,其室内是现代化装饰。在衣着方面,传统的对襟、大襟男女便衣,除老人穿着外,年轻男女早已摒弃。自做鞋袜很少,大都在市场购买。草鞋也多为胶鞋所代替,有的地区不少人穿长统套靴下水田。一些流行的时髦衣着,很快从城市流向农村,特别是青年男女接受得更快。饮食方面,农村仍具有其一定特色,如三餐干饭,每逢时节喜用籼、糯米制作各种糕、果、粽、粑之类的食品。每年腌一定数量的咸肉、咸鱼、咸菜等等。
   表8-1景德镇市1980年、1985年农民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第三节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的增长是人民生活改善的一个标志。1978年以来,景德镇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度增长。1978年为0.1819亿元,1980年为0.3294亿元。1985年为1.28亿元。1985年比1980年增长3倍多,平均每年增长31.83%,是1978年的7倍多,其中:城镇居民存款10725万元,农民存款2076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2.7%和40.3%,为1976年的8.8倍和3.4倍。
   第二章风俗习惯
   第一节婚俗
   男曰娶亲,女日出嫁。旧时婚姻,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少数自由恋爱者。但同样要有媒有聘,礼俗繁琐,手续颇多。
  订婚旧俗习惯于就近联姻,很少到外地结亲;而且重门当户对和亲上加亲,订亲一般要经历相亲、提亲、定亲3个过程。相亲(亲友结亲其子女常见面者除外),男女双方由媒人找机会见面,也有暗中相亲的。如双方认可,即听从父母之命,由男方请媒人向女方提亲,其中送庚帖、合八字等细节,如无阻碍,即给一定的回礼,均由媒人往返转带。从此双方成为未婚夫妻,即俗说的定亲。
  迎亲由男方父母确定结婚日期,请媒人转达,并依俗送礼,这是“送日子”。结婚日期确定后,双方即筹备婚、嫁。但城、乡间不尽相同,大体情况是:成亲的前一日,男女两家要备酒宴客,女方叫“上头酒”;男方叫“鸾轿酒”。乡间,男女各家要备专席请新人,父为子、母为女敬酒。女方出嫁前,城乡都盛行哭嫁,农村的要哭数日,并流传有“十杯酒”哭嫁词。新娘上轿前要吃“姐妹饭”,人轿多由长者驮人,轿出门,女家即泼水扫地,关门,“有娘镇房、爷镇堂”之说。农村,出村后要向村外一家讨火置于轿内。迎亲大都用花轿,富裕人家用四人抬,一般人家两人抬。民国时期,城镇一般都用黄包车迎亲。
  结婚在城镇中轿至男方家,由新郎向轿作过揖退出,全家回避,再由伴娘启门扶新娘出轿人新房,稍事休息,即举行婚礼与家人见面。晚间酒宴后,再举行送洞房仪式。农村则是轿至男方宗祠由“生”门人,由伴娘领出新娘与新郎拜过祖先,再由新郎驮新娘至新房,吃过“交心面”或“同心蛋”后,由伴娘一一引见公婆、妯娌、姑嫂、外婆家等人。新娘应按辈行礼,长辈要送给红包。婚后的第一天,镇上有拜客一天之举,乡间要设宴谢厨师,新娘这天要到本村有福之家“出家”一天。另外,新人服装也有定规,新娘戴凤冠霞帔,30年代后,多改用纱罩;新郎戴礼帽(也有带瓜皮帽者)上插金花,身披红绸,30年代后,多为长袍马褂,也有穿中山装、西装的。婚嫁送礼,旧习订婚不送礼,乡间多送几色点心,一壶酒致贺。出嫁,至亲常送水礼、花粉、衣料,一般多送喜字坛,帽筒或其他礼品;娶亲,舅家必送对联、水礼和贺金,一般多送贺金、对联。农村多以麻糍回赠。
  建国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婚嫁习俗大变革。入赘、再婚得到人们的赞许,童养媳、早婚与近亲联姻已为法规所不容许。迎亲改用自行车、拖拉机、卡车、吉普、面包车和轿车,旧的繁琐礼仪大多废除,酒宴多为一餐。50年代以后,曾提倡“文明婚礼”和“集体婚礼”。80年代旅行结婚较为盛行,但要财礼的旧习和讲排场阔气的现象有所抬头。
   第二节丧葬
   旧时丧葬,具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俗礼颇为复杂,其主要者为:
  送终一般指老人在其弥留之际,儿孙便临床送别,俗称送终。死后,由亲属为死者更衣梳头,并将尸体移于堂前门板上,覆盖以白布。灵前点灯焚香,烧化纸钱并向亲友“报丧”(即报讣)。亲友闻讯,即备纸钱、香烛、挽联、祭幛等进行吊唁,内亲还要备水礼和棺内用物。
  入殓由“土夫”为死者洗濯,换上白布内衣,再套上死者生前穿过的干净衣服,死者穿着衣裤数量,俗有“上七下八”的说法,所有衣服均须剪去扣子,然后套上红外衣。有些人家还用丝棉裹体,头面丝棉剪开叫做“开面”,入棺后,盖上绸(布)被,经亲属向遗体告别,才能盖棺。
  出丧出丧之前,要请地仙师看风水,大户人家还要请僧道做斋,出殡前散子孙饭、行路祭、放河灯等,挥霍的钱越多,越能显示其富贵。一般人家则棺披红毡或红布,上缚一红毛公鸡,由“土夫”八人抬柩,亲属披孝送丧,并沿途散布草纸、燃放鞭炮。
  安葬由亲人开土,然后“土夫”挖好墓穴,并用芝麻杆等在穴内烧薰,子孙跪拜送棺人穴。封土后,筑好坟堆坟台,有的还立墓碑。葬事毕,死者家属宴请运棺的“土夫”和其他相帮者,以示感谢。葬后3日,亲属上坟点香烧纸,名曰“观山”,以后每隔7天一祭,俗称“做七”,到49日为止。
  殡葬改革建国后,进行殓葬改革。人民政府号召反对封建迷信,提倡治丧从简,运员道士(指专给人做斋的)改行从事劳动。从50年代起,逐步采取出讣告、开追悼会、送花圈、戴黑纱、白花等形式代替了过去吊孝、做斋、披麻戴孝等旧形式。1959年,成立了市公墓管理处管理和承办丧葬事务。1963年,建立了火化场,逐步推行火葬。1980年,建成殡仪馆,专为死者办理丧事和火化等业务。现在城市中一般都实行火葬。农村中因条件限制,一般仍采用土葬,但迷信活动大都革除,丧葬礼仪也较前简化。
   第三节喜庆
  喜庆习俗,名目甚多,祝寿类的有:一种是做生日,包括婴孩的周岁、儿童的10岁,青年及成年中也有的逢10即做一次生日者;另一种则是做寿,年60年以上者,逢10必做一次寿。还有属于其他喜庆类,如生育、入学、毕业、参军、建房(乔迁)等等,因人因事而异,甚至有巧立名目,以求一乐者。
  周岁婴儿满一岁时,叫“做周岁”。父母对此颇为重视,要摆酒宴请亲朋好友,抱周岁儿拜见众人。景德镇市还有“抓周”之习俗,据说在桌上摆上算盘、量米的量具、书本、钱之类的器物,小孩首先抓到的一件可预测其将来向某方面发展。建国后曾经中断,80年代以来又有抬头。
  生日成人生日,一般煮面条鸡蛋,也有摆酒者,但有“做九不做十、闰年提前一月做生日”的习惯。建国前,景德镇常有一些恶棍、豪绅借做生日大发请帖,榨取贺礼。
  做寿一般是指60岁老人,逢10即做寿,60岁叫下寿,80岁叫中寿,100岁叫上寿,称作老寿星。做寿要摆香案、点红烛,晚辈要拜,吃“长寿面”、“寿饼”。亲友送礼(寿桃、寿面、寿幛)祝寿,寿星之家则摆酒谢客。农村有的地方,女婿向岳父家祝寿,要送一扇寿糕,或一对鸡;有的村子要在大年初二请在本年做寿的老人吃饭,寿星家在生辰日送寿面两碗至各家(不管村里请饭与否)。建国后,许多俗礼已革除,城区和乡村,祝寿者大都以蛋4、7、9、13只,面两斤,另备衣料、鞋袜;孩子生日则多以衣物玩具送礼。受贺者要备酒谢客,城区早上备有寿面,农村早上有糯米麻糍,正席多安排在中午。
  生育女儿怀头胎,多由母家接回住些日子,并着手准备婴儿出生用品,如衣被、摇篮等。临产时,要送红糖、干菜以及婴儿用物,并备一席“催生酒”至婿家。婴儿出生后,婿家要提“酒”(淘米水)捉鸡送红蛋向岳丈家报喜,男为公鸡、女为母鸡,岳丈家要配鸡成对并把“酒”拿回。婴儿出生三日有“洗三朝”,一个月有做“满月”之习。外婆家在婴儿满月时送“长命富贵”锁给孩子佩戴,亲友多送婴儿衣帽致贺。
  升学建国前,景德镇重视升学者,尤其在农村,一般小学毕业和出村上学,亲友多备礼致贺受贺家请酒款待。毕业后,村中要备酒请毕业生,通常皆由宗祠公产内开支,其隆重者要披红并放炮竹迎接。建国后,小学毕业上中学不送礼。考上中学、大专或中专、大专毕业仍兴送礼请客。80年代此风在城区亦流行。
  建房建国前个人建房,凡开工、上梁、落成乔迁,都要大摆酒宴,谢师待客。客人要送贺礼,金额或实物大体根据交谊厚薄而定。建国后,只重乔迁,亲友多送挂匾或装饰品致贺。农村除备酒款待亲友外,并有麻糍回赠。
  参军建国前当兵是个灾难,全家哭哭啼啼,有“好铁不打针、好男不当兵”之说。建国后,则以参军为荣为喜。70年代前,应征人伍青年均由街道、公社敲锣打鼓、鸣放鞭炮报喜。参军人家只备糖果、花生、瓜子及香烟招待。70年代后,亲友闻讯多备礼致贺,参军之家即备酒款待。
   第四节禁忌陋习
  禁忌旧时景德镇市城乡禁忌很多,诸如:妇女不准进窑场(陈坯烧窑之场所);大年初一不能扫地,不能Jf切煎炒;农历七月半晚上大人和小孩不准出门;寡妇再嫁不能带火走,更衣只能在祠堂或茶馆里;居丧者次年正月不能外出向别人拜年,清晨在外面不能拣小孩用品(手绢、鞋帽等);做屋上梁时或造桥拱时或上坟时不能乱应答姓名呼唤;乘船不能将筷子放在饭碗上等等。这些禁忌,有的废弃、有的仍在流行。
   陋习
  吸鸦片在烟馆吸食鸦片,有全套烟具及烟土。如不在馆内吸抽者,馆老板调好烟卖与吸者,称为“泡子”。吸一口烟或买一个“泡子”,约一块五角钱(光洋)或一斗五升米。吸鸦片上瘾者,烟瘾发作时,涕泪横流,阿欠连天,哪怕是倾家荡产也要去吸。此种鸦片烟毒,危害甚大。1952年7月开始,景德镇全面系统地开展查禁烟毒工作,8月,烧毁了收缴的烟土烟具,教育了吸烟毒者,禁绝了烟毒。
  赌博民国时期,景德镇的赌博之风很盛。赌博形式很多,有搓麻将的、推牌九、打纸牌、玩扑克、压宝、摸彩、掷骰子、翻三块牌、压螺蚌鱼蟹等。一些赌头、赌棍多为封建帮会头目、流氓、地痞,他们以赌博为业,在八卦图沿河一带公开设置赌场聚赌,不少国民党军、政、警、宪人员直接参赌或聚众抽头,有些市民被诱入赌途而潦倒堕落。建国后,对赌博活动进行了多次查禁和打击,公开设赌场的陋习一度销声匿迹,五花八门的赌博形式大为收敛。
  娼妓旧社会景德镇妓女、妓院不绝于市。开始有一些私娼,民国3年(1914)浮梁县政府取缔私娼,却批准一些人开设妓院,抽收花捐。抗日战争前后,丝线街、何家窳、千佛楼、彭家下弄、祥集弄等地均有娼妓活动。民国38年(1949)4月前夕,全市共有妓院10余处,妓女73人。
  建国后,明令取缔妓院,禁止卖淫活动。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三大陋习均已绝迹。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扩大,一些“陋习”也有死恢复燃的现象,为制止其蔓延,开展了扫“黄”斗争,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的社会主义思想和道德水平,自觉地抵制“黄毒”的侵害。
  缠脚明清时期,城镇妇女以脚小为美,裹足使脚成为“三寸金莲”,女人脚小终生步履艰难,苦不堪言。“五四”运动后,大力宣传男女平等,提倡剪发、放脚,发动妇女争取民主和自由。城镇妇女和学生,首先带头剪发(剪去盘髻、蓄短发)、放裹脚(放开裹脚布条),未缠的不再缠。民国30年以后,基本消除此种陋习。
   第三章节令新风
   第一节节令
  旧时节令很多,有春节、元旦、元宵节、清明、立夏、端阳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腊八、小年、大年等等。建国后,规定了一些新节日,也适当保留了一些传统节日,但仍有一些旧时节日仍在群众中流传。
  春节农历年节,旧时一般从农历头年十二月下旬起,包括送灶、祝福、除夕,一直到元宵。过去景德镇对正月初一零点至拂晓前甚为重视,各家焚香点烛,燃放鞭炮,开门出行,邻里互相拜谒,名曰贺正,俗称拜年。建国后,国家规定从初一至初三放假三天,机关团体多举行新春茶话会,进行团拜,并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个人拜年,40年代前,平辈相互之间拱手致敬,年幼者见长辈多行跪拜礼。建国后,均以鞠躬或握手抱拳来代替。
  元宵节也称上元节,时间在农历正月十五日,旧习喜游(迎)灯,通常是初八起灯,至元宵散灯。游灯时,有龙灯和各种花灯,并配以锣鼓唢呐,各家各户也张灯结彩,到处灯火辉煌,游灯到时,要放鞭炮迎接,富户人家还要备糕点红包,犒赏游灯人员。建国后,游灯已成为人民群众节日文娱活动的一项内容,并增加新的形式,赋予新的意义。近年来,有机械、电动、电子大型龙、凤及各种历史人物和动物等音响玩具灯会,向群众和青年进行宣传,寓教育于欢笑之中,吸引了广大游客。
  清明节节前一日为寒食,旧俗乡间有少数人家不举烟火。清明日城乡居民均到墓地培土挂纸,祭扫祖坟。城区一些人家,祖坟在市境者,大都全家荷锄提筐前往祭扫,并采集杜鹃花以供玩赏。农村旧俗是“会族而饮插柳于檐”,并由族祠给每户男丁发一串清明肉。建国后,旧俗已废,仅盛行用野艾作清明粑。学校、工厂、机关等单位则组织学生、工人、干部到烈士墓、塔献花圈祭扫,以缅怀先烈、寄托哀思,进行传统教育。
  端阳节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午节。旧时家家门上挂菖莆、艾草,焚苍术、白芷以驱毒虫秽气。早上吃粽子、咸蛋,中午饮雄黄酒。这一天有龙船竞渡的习惯,现时已成为一种体育活动。儿童挂红蛋、大蒜子、香袋,农村则有端阳拂晓放牛至野外吃“神仙草”的传统,传说牛吃过此种露水草,会长膘,可抗疫。建国后,端阳节前后成为卫生大扫除的日子,驱蚊、灭鼠,以保安康。一些家庭还保持原有饮食习惯,因为雄黄有微毒,已很少有人饮雄黄酒,而以其他饮料代替。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七月半,又称鬼节。解放前家家门前备酒肴,烧“包袱”(冥钱),祭拜祖先,荐度游魂,有的还做盂兰盆会和放河灯等活动。建国后,这种活动已少见,但80年代后有,少数人不仅烧冥币,还烧纸扎电视机、电冰箱、小汽车、家具等。中元节的饮食习惯较流行吃糯米油糍和碱水粑(一种带碱的米糕)。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与春节、端阳节同为传统大节。此日,尽可能做到合家团圆共度佳节,至亲好友还要互赠月饼,相邀赏月。城区的青少年从八月初一即着手计划烧“太平窑”(用渣饼垒成的窑)。60年代后已不如以前盛行,偶有少数少年和退休老工人在昌江河畔搭烧。乡间在青少年中还有玩用稻草扎成的草龙灯和“烧宝塔”、“送瘟神”等具有历史含义的活动。至今中秋节盛行。
  重阳节农历九月九日,旧时常囊茱萸系臂,采菊沽酒,食粟粽花糕,好友相约登高眺远,成为赏心乐事。建国后,重九登高已成为一种体育活动和民兵军事训练的一项内容。观赏公园菊展,更是群众喜爱的项目。
  冬至建国前,宗祠、会馆都有隆重的祭祀活动,各宗祠按丁发放“冬至肉”,发放男丁饼,有的还有发放两枚“认骨饼”,给本族已出嫁健在的女儿的习俗。建国后此习已不存在,但祭祖之习仍有。
  腊八为农历十二月初八日,旧俗过年有的从这一天算起,所谓“腊八腊八,持鸡杀鸭”,即是为过年做好准备。农村多从这时起,打年糕(用糯米粉做糕)、宰年猪、扫扬尘、洗家具,有的人家还用红枣、红豆和大米煮粥,名腊八粥。俗话说:喝了腊八粥健康过一年。
  小年一般为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也有二十三日或以后诸日的,因景德镇市城区居民来自四面八方,习俗各异,故从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都有过小年的。过小年这一天必须扫扬尘(有的在腊八)、搞卫生。晚间则备酒加菜,以示庆祝。
  除夕是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这一天各家布置堂屋,悬灯结彩,张贴春联、门神。晚间要先陈设祭品祭祀天地祖先,然后举行家宴,吃团年饭。饭后,到处点灯,小孩子提灯笼、燃放爆竹,大人则给小辈压岁钱,并围炉喝茶吃茶点,坐以待旦,叫做“守岁”。建国后,已剔除封建迷信部分,其余则保留。80年代后,电视广播发展,大多数家庭都围坐电视机旁观看节目,等待新年的开始。
   新增节令有元旦、五一、青年、“三八”妇女、国庆等节日。第二节道德新风
  景德镇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又形成了许多道德风尚。50年代,讲究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邻里吵架、斗殴事件极少发生。旧时宗族械斗恶习已绝迹,家庭成员能互相关心、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在道德新风的影响下,破除了旧时婆媳关系的紧张状况,尊婆爱媳成为时尚,损人利已成为可耻行为。从80年代起,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各乡村大力开展破旧习、树新风、移风易俗活动,提倡新事新办,婚、丧喜庆之事从简。经公桥镇港口村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制订了章程,规定实行“四会制度”,即:娶亲开个欢迎会,嫁女开个欢送会,生日开个座谈会,丧葬开个追悼会。“四会制度”防止了铺张浪费,减轻了村民的经济负担,故深受欢迎,附近许多村民仿效该村的做法。
   第三节学习雷锋
  1963年,毛主席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此后的历年3月,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拾金不昧,街头做好事现象尉然成风。各中、小学还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学校“火炬”学雷锋小组,从1979年成立以来,在“学雷锋、创三好、树新风”活动中取得了丰硕成果。1979年9月,该小组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新长征突击队”。1981年5月,小组应邀派代表赴京出席中央召开的“全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验交流大会”。1982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授予“火炬”小组先进集体称号。1983年,再次出席“全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座谈会”。《人民教育》1983年第3期发表了《让雷锋的火炬越烧越红》的经验介绍文章。1983年和1984年,均受到团中央的通报表彰。“火炬”学雷锋小组受到外国友人的称赞,日中友协福田一郎来中国访问期间,读了“火炬”学雷锋小组的事迹报道,回国后,写信致二中师生和“火炬”小组同学说:从“火炬”学雷锋小组同学身上,我看到了中国新一代青年高尚的精神风貌,看到了中国的未来和希望。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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