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体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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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51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体育管理
分类号: G80
页数: 12
页码: 2225—2236
摘要: 民国13年(1924),浮梁县教育局成立,兼管全县学校体育与民众体育。24年(1935),县教育局被撤消;县政府设第三科,该科兼管全县体育事业。36年(1947),浮梁县教育局恢复,下设第一科与第二科,第二科分管全县文化、体育事业。
关键词: 体育事业 体育管理

内容

第一节体育机构
  民国时期体育机构
  行政机构清代,无体育行政机构。
  民国13年(1924),浮梁县教育局成立,兼管全县学校体育与民众体育。24年(1935),县教育局被撤消;县政府设第三科,该科兼管全县体育事业。36年(1947),浮梁县教育局恢复,下设第一科与第二科,第二科分管全县文化、体育事业。
  事业机构民国时期,市境专门体育事业机构有浮梁县国术馆与浮梁县公共体育场。 浮梁县国术馆,成立于20世纪30年代。按照当局颁布的《县国术馆组织大纲》规定,国术馆办理下列事务:研究、教授国术与体育,管理全县国术事宜:“国术馆经费由各该县政府拨给之,”该馆第一任馆长是洪北山、第二任馆长是郑北海、第三任馆长是吴金山(又名搭头)。 民国36年(1947)时,在县国术馆任职的还有洪镇(任宣传股长)、洪掌魁(任指导员)等。该馆聘有武术教师多名,曾多次招生授武,浮梁县国术馆于民国38年(1949)4月景德镇解放后即解体。 浮梁县公共体育场,成立于民国35年(1946)4月,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林祥任主任、宋明斋任指导员。该机构的职责是管理县公共体育场场地设施,接待并指导民众进行体育活动等。该机构在景德镇解放后即解体。
  此外,民国19年(1930)成立的江西省立浮梁民众教育馆也兼及民众体育事务。该馆有体育场地与少量体育器材,接待并开展民众体育活动。景德镇解放后,该机构被人民政府接管,后经改组成为市立民众教育馆。
  群众团体武林社。20世纪20年代末,由景德镇教师洪北山等人发起,在风火仙庙成立。其宗旨是练武强身,团结自卫,并对付外地人欺辱当地练拳人。该社组织形式类似兄弟会,老大是洪北山、老小是李文涛,成员有近百人,每年由李文涛做会(聚会)一次,其成员每人每年交社(会)费银元2元,武林社于抗日战争期间解体。 浮梁县国术研究会。成立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会址设在湖南会馆(今大众剧场处)戏台上,会长和主任是由江西省国术研究会从南昌派来的胡锦章和李公文担任,秘书由张镛担任,主任一职后来改由曹光寿担任,办公地点在花园里(地名)。会下设促进训练班,田海全任班主任,并聘有武术教师数名,该研究会于抗战期间解体。
  浮梁县体育会(成立与解体时间不详)。民国29年(1940)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1名为女性。
  浮梁县太极拳学研究会,40年代中期,由本地15名太极拳爱好者发起成立。
  三民主义青年团浮梁分团部体育指导委员会。于民国36年(1947)6月26日成立,其宗旨是“推行团员及一般青年体育训练与康乐活动”。该会有委员15名,干事4名。该会于民国38年(1949)4月景德镇解放时解体。
  新中国时期体育行政机构 景德镇市体育运动委员会1953年7月7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市政府体委)成立。同年7月23日,市政府体委办公室成立并开始办公。办公室有专职干部4名,其中陈庆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在市政府机关办公楼内。
  1954年4月19日,市政府体委改称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体委)。1958年5月,市体委与市文化教育局合并,但原市体委人员仍然独立办公。此后不久(同年),合并撤销,市体委恢复。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在深入开展,9月中旬起,市体委的体育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67年初,市体委干部先后成立了两个群众组织,后又联合为“从头越”一个组织,并夺取了市体委的领导权,主持体委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和其他工作,直至1968年7月初。1968年7月10日,市革命委员会、市人民武装部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文革、中央军委五·一二命令》和《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六·一六通知》精神,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景德镇市体育系统军事接管小组,对市体育系统(市体委及其直属单位:市国防体育综合俱乐部、市体育场、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实行军事接管。
  1968年初,市体委机关从原市政府大院迁出,搬到原市工商联机关楼(今中华南路,陈家街街面)办公,在市体育系统被军事接管之后又搬到市国防体育综合俱乐部(今市体育宿舍)办公,1972年又搬到新落成的市体育馆办公。
  1972年3月21日,景德镇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恢复,军事接管即告撤销。
  1976年初,市体委在原有科室人事秘书科和群众体育科的基础上,增设了军事体育科。1979年又增设竞赛训练科。1984年6月,市体委撤销军事体育科,同时增设学校体育科。1985年初又增设体育研究室。到年底,市体委下设有5个科室,即人事秘书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学校体育科和体育研究室,共有干部22名。市体委之下有3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市体育中学(市教育局兼管),市体育馆和市游泳场。
  市体委从1953年成立起,至“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前,一直实行委员制,设委员多名,历届市体委委员均由市各有关部门领导人兼任。“文化大革命”以后,市体委未实行委员制。
  浮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浮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5月,系浮梁县人民委员会(政府)下属的专门体育职能机构,与县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后于1960年9月随浮梁县建制被撤销而撤销。
  珠山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5月,当时名称是景北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改称今名。该委成立时,定编制为4人,1985年,有干部、教练员共7名。从1973年起,该委下设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昌江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83年5月成立景南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改用今名。该委成立初期,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1979年7月起独立办公,1985年该委有专职干部(含教练员)4名。该委从1973年年底起,下设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蛟潭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77年8月25日成立景西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80年随区名变更而改用现名。该委成立初期,有专职干部1名,与区文教局合署办公;区体委负责人由区文教局副局长汪中青兼任。1984年5月,该委开始独立办公。1985年,该委有专职干部2名,其中Ⅱ名是副主任。是年,该委下设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鹅湖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78年2月,当时名称是景东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80年年底随区名改变而改用今名。区体委成立之初,有专职干部2名,与区文教局合署办公。1984年4月,该委开始独立办公,有专职干部2名。
   新中国时期体育事业机构
  景德镇市国防体育综合俱乐部1957年,景德镇市射击俱乐部成立,受市体委和市兵役局双重领导,具体负责开展射击运动,当年有专职干部2名。
  此后,又成立了景德镇市航空模型俱乐部和景德镇市航海多项俱乐部。前者负责开展航空模型活动,后者负责开展航海多项运动,舢舨荡桨、手旗、绳结等。这两个俱乐部均为非正式机构,仅有名称,但有兼职人员开展活动。
  1961年,景德镇市国防体育综合俱乐部(以下简称市国防体育俱乐部)成立,市射击、航空模型、航海多项等3个俱乐部同时撤销。市国防体育俱乐部受市体委和市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负责开展射击、航空模型、无线电报务与工程制作、航海多项、军事野营等军事体育活动,有专职干部、教练员共4名,其本部设在工人新村南端(今光明电影院北邻之市体委家属宿舍)。该部一直未有正式任命的负责人。到1966年,该部有专职干部、教练员共5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国防体育俱乐部的业务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68年7月,市体育系统被实行军事接管,市国防体育俱乐部正式解体。
  景德镇市体育场成立于“文化大革命”以前,属市政府领导,负责市灯光球场、市田径场的场地和体育器材的管理,以及承接体育活动。1966年,该场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1968年7月,市体委系统被实行军事接管,市体育场即解体。
   景德镇市工农兵游泳场 “文化大革命”期间设立的临时性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景德镇市体育系统军事接管小组领导。1968年至1976年期间的每年夏季设立,负责市工农兵游泳场(位于昌江南门头河段东边水域)的管理和开放工作(含广播、救护等)。1968年和1969年,该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11人,其中少数为市体育系统干部,多数为借调来的青年船民。1969年的11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为市体育系统干部)的分工是:总负责1名、水上救护员6名、医务卫生员2名、播音员2名。
  景德镇市体育馆为市体委直属事业机构,成立于1973年1月,当时定编制4人。该馆的职责是管理市体育馆、市田径场和市灯光球场等体育场馆、设施和体育器材,接待和开展体育活动以及进行服务性和商业性经营。1985年底,又试办少年业余体育学校。1985年,该馆设有行政科、业务科、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和体育服务公司。体育服务公司下设体育用品门市部、招待所和食堂。
   景德镇市游泳场市体委直属事业机构,成立于1985年2月,曾于1984年10月成立市游泳场筹建处。市游泳场成立时,筹建处即解体。
  1985年年底,市游泳场有工作人员5名。
  景德镇市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1957年9月,市体委、市文化教育局联合试办景德镇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在太白园初级中学和景德镇中学分别设田径班和体操班,校部设在市体委,一直试办到1960年上半年,它是景德镇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之前身。1960年7月,景德镇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市体校)由市体委正式开办,校部设在市灯光球场,设有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游泳、体操共6个项目班。招有男、女学员214名,配备专职教练员3名。此后,市体校一直开办到1966年上半年。
  1966年下半年,因“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市体校停办,但其建制仍然存在。1968年7月,市体育系统被实行军事接管,市体校建制正式解体。
  1972年6月,市体委恢复试办市体校。下半年,在部分城市中、小学设项目班26个,有学员336人,项目有田径、体操和球类等。
  1973年1月,市体校建制恢复,定编制(干部、教练员)10人。2月,开设6个项目班,有学员140人,8月29日,麻金水被任命为市体校副校长。
  1978年,市体校并人市第十中学,但仍保留市体校的牌子,与市十中、市业余军事体育学校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直至1983年被改为市体育中学。
   景德镇市体育中学前身为景德镇市第十中学,校址在市城区东北面的狐狸坞(原市第三中学二部)。
  1978年5月筹办景德镇市第十中学,同年9月正式开学,与景德镇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和景德镇市业余军事体育学校3块校名牌同时挂出,通称景德镇市第十中学。
  市十中与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和市业余军事体育学校3块牌子,共有1套机构与人员,受市文化教育局和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双重领导,以市文化教育局领导为主。该校既是普通中学,又是体育与军事体育的业余学校,负有文化教育和体育训练的双重任务,既培养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学生,又培养体育运动人材,该校对学生实行文化学习、运动训练、食宿的三集中。
  1978年9月,市十中设有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射击、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无线电报务与工程制作等运动项目班13个,共有学员300名。
  1979年,校设训练处,具体管理训练事务。
  1983年7月30日,市十中改为景德镇市体育中学。市体育中学仍受市体委和市教育局双重领导,但易为以市体委领导为主。
  1984年,校训练处与教导处合并为教务处。
  1985年,校承办了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的射击班和景德镇师范学校的体育师资班。
  珠山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始办于1973年,当时名称是景北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1979年3月改用今名。该校是区体委下属机构,与区体委合署办公,专职教练员兼区体委事务工作,区体校与区体委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区体校领导由区体委领导兼任。
  1986年,该校停办。
  昌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成立于1973年11月30日,当时校名是景南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1979年改用今名,该校是区体委下属机构,与区体委合署办公,专职教练员兼区体委事务工作,区体校与区体委两块牌子、一套人员。该校曾于1985年停办1年,后又复办。
  景德镇市体育馆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试办于1985年年底,正式成立于1986年2月15日,是市体育馆下属机构。
  新中国时期体育群众团体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景德镇市分会、总会筹委会。1950年7月成立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景德镇市分会筹委会,由市人民政府文教科领导。1953年7月市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
  1958年6月18日景德镇市国防体育协会成立,本部设在市体委。该协会成立后,配合市兵役局和市体委开展国防体育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前解体。
  景德镇市武术协会、景德镇市乒乓球协会、景德镇市棋类运动协会,均成立于1960年,并且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部解体。景德镇市武术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83年4月22日,连正、副主席在内,共有理事15名。理事会下设教练、竞赛、裁判3个委员会。
   景德镇市钓鱼协会,成立于1984年10月4日。
   景德镇市田径运动协会,成立于1984年12月26日。
   景德镇市棋类运动协会,恢复于1985年2月15日,该协会包括中国象棋、围棋和国际象棋3项棋,理事会下设教练、竞赛、裁判3个委员会。
   景德镇市信鸽协会成立于1985年3月30日,由主席、副主席、委员共13人组成。
  老年人体育协会1984年1月19日,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筹备小组成立。8月29日,景德镇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简称市老年体协)正式成立。在市体育馆设办公室办公,有专职干部4名。
  市老年体协成立后,县、区、局、系统与县级单位和基层单位老年人体育协会纷纷建立。
  景德镇市体育科学学会成立于1984年4月30日,是全市体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和组成部分,受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双重领导,业务上受江西省体育科学学会指导。会址设在市体委,理事会有成员18名。1985年年底,有会员70名。
  江西省体育科学学会景德镇市会员小组,成立于1981年,该小组1985年有会员15名。
  表5-21景德镇市1953-1985年体育运动委员会领导人名录
  第二节体育场地 民国初期,本地少数新式学校始建有操场、篮球场等体育场地。20世纪20年代起,陆续开办的部分学校和社会上少数单位相继修建了一些体育场地,如操场、篮球场、足球场、田径场。
  市体委1953年成立起,即开始抓体育场地的建设工作。此后至20世纪80年代,以市财政拨款为主,先后修建了篮球场、体育场、灯光球场、射击场、田径场、体育馆、游泳场等体育场馆。同期,市教育事业逐渐发展,学校不断增加,学校体育场地也陆续增加。至1982年年底,市学校系统体育场地总数已达185个。
  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一些单位修建了灯光球场,其中有建国瓷厂、红星瓷厂、华电瓷厂、陶瓷机械厂、景陶瓷厂、高级美术瓷厂(今为民瓷厂)、雕塑瓷厂、市粮食局等。1965年起迁入市域的各个三线工厂,均修建了灯光球场。
  20世纪80年代初期,电瓷电器公司、昌河飞机制造厂等单位已拥有带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景德镇发电厂、景光电工厂还修建了游泳池。同时,随着农村经济与体育事业的发展,市农村体育场地也有所增加。
  1983年,在国家体委的统一部署下,市体委系统组织人员对全市体育场地进行了普查、统计。
  1984年1月17日,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体委、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发的《关于加强我市体育场地规划建设的报告》。
  据1983年体育场地普查得出的数据,1982年景德镇市有各种体育场地共518个,其中市区298个(乐平县220个)。
  浮梁县公共体育场位于城区莲花塘西岸,公元20世纪30年代建成,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中间为足球场,设施简陋。民国35年(1946)4月,该场管理机构成立,始有专人管理,同时添置了部分体育器材。浮梁县运动会和其他较大规模的运动会一般在此举行。1949年5月后,该场地被扩建为市人民广场暨莲花塘体育场。 陶瓷职业学校体育场位于城区莲花塘西南岸(今中共市委机关院内)。始建于民国初期,再建于20世纪30年代。民国6年(1917),浮梁县立绍文小学校从原址旧城迁来此处,即开始修建操场。民国24年(1935),浮梁县立初级陶瓷职业学校成立,校址设此处。该操场经再建,有篮球场、操场等体育场地,通称陶瓷职业学校体育场。1957年该处成为中共市委机关驻地,原体育场改作他用。
  省立浮梁民众教育馆球场位于厂前(今市政府大院南段),20世纪30年代建成,球场可打篮球、网球。该球场今已改作他用。
  天翼中学体育场位于城区东郊(今新厂,市第一中学校园内),建于民国30年(1941),有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内为足球场,旁边有篮球场。今为市第一中学体育场地。
  浮梁县立中学体育场位于太白园(今市第二中学校园内),建于20世纪40年代,有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中间为足球场,有篮球场,旁边还有双杠、单杠等体操器械。民国33年(1944),省立泰和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因抗日战争战乱迁来此处,即始建该体育场。民国35年(1946),该校迁九江。此后,浮梁县立中学迁来此处,对体育场再加修建。该场曾多次举行全县中学生运动会。景德镇解放后,该场即成为市立中学体育场,后为市二中体育场。
  景德镇立模范小学体育场地位于城区厂前(今市政府礼堂地域),始建于民国初期,此后逐渐完善,有篮球场,其四周有沙坑、单杠、双杠、平衡木、荡船、秋千、滑梯、翘板、旋转吊绳架等设施。该场地今已改作他用。
  景德镇立中学体育场地位于城区莲花塘东岸原中山公园景德阁旁(今市委宿舍区),始建于20世纪20年代末期。民国13年(1929),景德镇市立中学迁来此处,即修建体育场地。民国19年(1930),景德镇市立中学改为景德镇立中学,校址仍在此处。该校体育场地有篮球场、小型足球场,并有沙抗、单杠、双杠等设施。民国23年(1934),该校被改作专员公署,体育场地被废。
  江西陶业人员养成所运动场位于莲花塘北岸(今景德镇宾馆新楼处),于民国24年(1935)由知名爱国民主人士杜重远亲自发动全所师生动手修建。民国25年(1936),陶业人员养成所解散。此后,该运动场成为省立浮梁师范学校运动场,该运动场今已改作他用。
  莲花塘体育场即20世纪50年代的市人民广场,位于莲花塘西岸,在民国时期的浮梁县公共体育场的基础上扩建而成。该场是群众集会和进行体育运动的两用场地,主要依靠全市各界群众义务劳动建成。表5-221982年景德镇市体育场地分项统计单位:个
   说明:1.1983年年底,本市曾进行全市体育场地普查;表中数据均为普查结果。系1982年数字;
  2.本表含乐平县体育场地数据;乐平县体育场地共220个。
  市体委1953年7月成立,负责管理莲花塘体育场,并加以扩建,但因经费不足而无法完工。1954年2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倡议和主持,成立了修建市人民广场(即莲花塘体育场)义务劳动委员会。3月7日,举行全市人民义务劳动修建人民广场(即莲花塘体育场)开工典礼,当天参加开工典礼和义务劳动的有10000余名各界群众。经过一年多时间,166317人次的义务劳动,完成土方56306方,该场地扩建工程于1955年5月30日基本完成。此时,该场净空面积为50000平方米,场内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周围有大、小足球场3个,还有篮球场和排球场。该场地于1969年被改作他用。
   景德镇市灯光球场用此名称的灯光球场在景德镇市历史上先后有3个。第一个市灯光球场(1956-1959),位于市政府大院(今市政府大院)内,1956年1月15日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场为水泥地面灯光球场,可日夜进行篮、排球活动,无固定看台。1959年,新的市灯光球场建成后,该场即成为市政府灯光球场;第二个市灯光球场(1959-1965),位于城区工人新村南端,今体育馆位置,1959年建成投入使用。该场可日夜进行篮、排球活动。四周有木质台阶形简易看台,可容纳观众4000名。1965年,该场因其场址处要兴建体育馆而被拆除;第三个市灯光球场(1965),位于城区市中心人民广场即市田径场西侧,1965年建成投入使用。该场为水泥地面,昼夜均可进行篮球、排球等体育活动。球场东侧的广场通向珠山中路的水泥台阶即为球场的半边看台,可站观众2000名,其他三面无看台,该球场已被改作他用。
  莲花塘射击场又称莲花塘靶场,位于莲花塘西岸,莲花塘体育场地旁边,20世纪50年代中期已建成,设施较简陋。1959年进一步修建,设施较完备,可进行军用枪械和运动枪械的射击活动。1972年,该场被改作它用。
  景德镇市田径场即20世纪60年代初以后的市人民广场(亦称市中心广场)。位于城区中部,东邻市图书馆、南毗市第五中学、西望景德镇饭店,北接珠山东路,始建于1959年,建成于1963年,成为全市举行大型群众集会和举行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的两用场所。该场为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有8条跑道,还有沙坑、铅球投掷区等设施,田径场内为足球场,田径场四周有可以装折的铁丝网围栏。该场于1974年铺煤渣跑道,1982年植足球场草坪,1984年安装固定的铁栏杆。 市田径场西侧,1965年建有市灯光球场,20世纪70年代末期又建有篮球场2个(分别在市灯光球场南侧和北侧)。1985年,这2个篮球场被改成门球场。
  景德镇市体育馆位于市中心人民广场北面珠山东路3号,属国家丙级体育馆。该馆始建于1965年,当年完成第一期工程即看台工程。1966年以后,该工程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而时停时续。1971年年底,该工程重新动工,开始盖顶,1972年5月1日,市体育馆落成并投入使用。
  市体育馆座北朝南,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屋架,建筑面积为1640平方米。馆内是木质地板运动场地,场地南、北两端装有固定的玻璃钢篮球架,馆内有照明、电动记分牌和广播设备。馆内东、西两边是台阶形看台,北边设有可坐少量观众的台阶形看台,总共可容纳观众3000名。馆体南、北两端均为两层楼楼房,东、西两边各有2排房间(在东、西看台之下),2排房间之间有走廊,走廊可通馆内运动场地和馆外。
  市体育馆的附属建筑物有北边的食堂(平房)、锅炉房、洗澡间和厕所,南边的院门门房和宣传橱窗(与围墙连体),西边的1959年建成的室内球场市体育馆附属的训练房,体育馆被附属建筑与围墙围住,形成一个院落。
  市体育馆建成后,成为重要体育活动场所,多次接待全国、全省性的体育竞赛。
  体育专项活动场所
  景德镇市东郊射击场位于城区东郊老厂瓦窑坞,1978年初步建成,有步枪和手枪射击场地,但设施较为简陋。20世纪80年代初起,已不常使用。
  景德镇市游泳场座落在城区农民新村东北面、李石坞地段。全场占地面积为87200平方米,东、南、北三面为小山丘,西临广场北路中段。市游泳场第一期工程于1984年11月动工,1986年7月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建成的项目有1548平方米的成人浅水池、330平方米的少年儿童池和110平方米的幼儿池,其中成人浅水池冬季可作旱冰场。
  景德镇市工农兵游泳场系自然水域游泳场,1968年至1976年每年夏季由市体育系统开设,位于城区昌江南门头河段主航道中心线东侧水域,面积为400平方米,以红旗和浮标标示界线,设有救生、工作船数只及广播喇叭等。 体育中学田径场位于城区狐狸坞市体育中学校园内。1979年建成,有200米环形跑道,中间设50X28米小足球场1个,有沙坑11处。1980年10月,环形跑道中的一段直跑道设钢架波形瓦遮雨棚(110x10米)。
  体育中学射击场位于体育中学校园北端,有步枪射击场、手枪射击场和汽枪馆。步枪射击场于1980年建成,射击距离50米,有22个靶位。手枪射击场于1982年建成,射击距离25米,有8个靶位。汽枪馆于1984年落成,射击距离10米,有15个靶位,还有枪、弹库房,该馆占地面积368平方米。
  体育中学其他体育场地有篮球场、排球场各1处,均为水泥地面,1978年以后建成,有综合训练房1栋,1986年建成。
  昌江区旱冰场位于城区昌江西岸、沿江西路金鱼山地段,由昌江区体委集资修建。1984年11月3日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场总面积为1200平方米,有旱冰场1座,还附设两层楼楼房1栋,旱冰场为椭园形、水磨石地面,长40米、宽16米。
   昌江区举重训练房位于城区金鱼山地段,昌江区旱冰场东侧,198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该房为平房,系简易训练房,为昌江区体委所建。
   珠山区旱冰场位于城区农民新村,由珠山区体委于1984年11月22日建成投入使用。有水磨石地面旱冰场1座,旁边建有休息室。
  鹅湖区篮球场位于鹅湖区鹅湖滩乡(今浮梁县鹅湖镇),由鹅湖区体委修建,于1985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有三合土篮球场3个,附设房间30间。
  蛟潭区篮球场位于蛟潭区蛟潭乡(今浮梁县蛟潭镇),由蛟潭区体委修建,1986年9月25日开工,同年12月31日建成投入使用。有水泥地面篮球场1座,附设287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平房办公楼1栋。
  市第二中学体育场位于城区太白园曙光路西端南侧,即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浮梁县立中学体育场。景德镇解放后,该场先后称市立中学体育场(1949年8月起)、市立第一中学体育场(1952年2月起)、景德镇中学体育场(1953年7月起)、景德镇初级中学体育场(1955年8月起)、太白园初级中学体育场(1957年9月起)、市第二中学体育场(1965年8月起)。建国后,曾多次对该场进行修整。
  该体育场有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中间为足球场,旁边有沙坑、篮球场、排球场,还有固定安装的单杠、双杠等体操器械。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市运动会、市学生运动会、市工人运动会等大型运动会均在该场举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场被外单位占用。1972年以后,该田径场被改作他用。
  1985年,市第二中学的体育场地有篮球场、排球场等小型体育场地。
  市第一中学体育场位于城区新厂第一中学校园内,即民国时期的天翼中学体育场,建国后曾数度修整。
  该体育场有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其中间为足球场,旁边有篮球场、排球场多个。
  景德镇陶瓷学院体育场地位于城区新厂陶阳路中段东侧的陶瓷学院校园内。始建于1958年,此后多次修建、改建。1985年,陶瓷学院体育场地有田径场(内含足球场)1个,篮球场、排球场数个。
  景德镇教育学院体育场地景德镇教育学院与景德镇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地址位于蹯龙岗,有运动场地4560平方米,设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运动场地始建于1958年,此后多次扩建、修整,才具今日规模。
  市第七中学射击场位于城区河西东风坦50号,市第七中学校园内西端,始建于1975年,该场系简易射击场,市七中射击队常在此训练。
  市工人文化宫体育场所位于莲社北路16号,市工人文化宫于1956年6月建成,为3层大楼,内设多种活动室,其中有乒乓球室和棋室各1间,宫外近旁建有灯光篮球场。“文化大革命”期间,灯光球场被改作他用,乒乓球室与棋室至今仍存。市工人文化宫体育场所自建成后,多次接待全市性篮球、羽毛球、举重、乒乓球、棋类等项比赛。
  市红星瓷厂灯光球场位于曙光路22号,红星瓷厂厂区内,建成于1959年。该场建成后,曾多次被作为市篮球等级联赛的赛场之一。
  市宇宙瓷厂灯光球场位于新厂西路童街地段宇宙瓷厂厂区,建于1959年。该场曾多次被作为市篮球等级联赛的赛场之一。 市电瓷电器工业公司灯光球场市电瓷电器工业公司之前身为景德镇电瓷厂。20世纪60年代初期,电瓷厂曾建灯光球场,“文化大革命”期间,该球场被改作他用。今市电瓷电器工业公司灯光球场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该球场位于中华南路329号公司区域内,球场之一侧建有台阶形水泥固定看台。
  昌河飞机制造厂灯光球场位于新厂东路茅家畈、昌河飞机制造厂区域,建成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是带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该球场纵向两侧建有台阶形水泥固定看台。1983年6月,该球场被作为在市举行的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第二阶段(景德镇赛区)的比赛场地之一。
  市少年宫体育场所建成于1985年9月,位于沿江西路金鱼山地段市少年宫内,有体操、航空航海模型等体育活动室。该宫体育场所曾接纳少年儿童体操、武术、航空模型、航海模型等学习班。
  第三节体育管理科研
  体育管理工作
  管理分工民国时期,民国13年(1924)起,浮梁县体育先后依次由县教育局、县政府第三科、县教育局第二科分管。三民主义青年团浮梁分团部兼管团员与青年体育;浮梁县国术馆管理全县国术事宜;浮梁县公共体育场(事业机构)管理县公共体育场场地设施。此外,曾一度存在的浮梁县体育协会作为全县综合性专门体育群众团体,协助县政府(教育局)管理体育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市体育由市政府文教科兼管,其他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也兼管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体育事务。
  1953年7月市体委(当时为市政府体委)成立后,市体育事业则由市体委和市有关部门与群众团体主管、分管和兼管。各单位主管、分管、兼管情况如下:
  市体委,主管全市体育事业;市教育局(曾为市政府文教科、教育科和市文教局),分管学校体育;市人民武装部(曾为市兵役局,1985年10月改称军分区),兼管军事体育;市民政局(曾为市政府民政科),兼管聋哑人、残疾人体育,今通称伤残人体育;市老干部局(1984年成立),兼管老干部体育;市总工会(前身为市工会联合会),兼管职工体育;共青团市委(前身为青年团市委),兼管团员与青少年体育;市妇联(前身为市民主妇联),兼管妇女、幼儿体育;其他各市级行业局则兼管本局、系统职工体育。
  1955年5月以前浮梁县体育由县文教局兼管,农民体育由县农民协会兼管。1955年5月以后由县体委主管,其他部门和群众团体则兼管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体育事务。
  1953年7月市体委成立初期,仅设办公室,统管全面体育事务。
  1957年起,市体委之下增设射击俱乐部、航空模型俱乐部、航海多项俱乐部。1961年上述3个俱乐部撤销,成立市国防体育综合俱乐部。上述各俱乐部自成立起均分管单项和多项国防体育事务。
  1960年,市体委之下增设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具体分管市体校事务。
  20世纪60年代初期,市体委之下增设体育场机构,具体分管市灯光球场、市田径场的场地设施。
   “文化大革命”后期,1972年市体委恢复,即全面主管全市体育事业。
  1973年,市体委内部设置群众体育科、人事秘书科,市体委下设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和市体育馆;群众体育科具体分管全市体育业务;人事秘书科具体分管人事、秘书、档案、计划、财务、统计、劳动工资、总务等事务;市体校管理该校事务;市体育馆负责场馆管理等事务。
  1973年,成立珠山区(当时称景北区)和昌江区(当时称景南区)两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77年和1978年,分别成立了蛟潭区(当时称景西区)和鹅湖区(当时称景东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上述各区体委成立之后,则主管本区体育事业。
  1976年,市体委内部增设军事体育科,原由群众体育科兼管的军事体育改由军事体育科分管。
  1978年,市第十中学成立,市体校并入十中,与市业余军事体校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市体校和市业余军事体校由市十中管理。
  1980年,市体委内部增设竞赛训练科,竞赛训练业务即从其他业务科室分出,由竞赛训练科分管。
  1984年6月,市体委内部增设学校体育科,分管学校体育与青少年业余训练事务。同时,撤销军事体育科。
  1985年,市体委内部增设体育研究室,分管体育科研事务。
  同年,市体委之下增设事业机构市游泳场,负责市游泳场场所设施管理等事务。
  管理规章制度民国时期,浮梁县有关部门制定、施行的体育管理规章制度甚少(据现有资料,仅知一则,记述于后)民国29年(1940)浮梁县第一区(该区辖景德镇)制定《浮梁县第一区国民体育技能竞赛会竞赛规程》。
  新中国成立后,市体委以及市有关部门曾制定、施行过一系列体育管理规章制度。每当举行市级大型体育竞赛,市体委均制定、施行《竞赛规程》及其他方面的体育管理规章制度,现择要记述如下。
  1953年12月,市体委建立市篮球、排球周末比赛制度,公布《比赛办法》。
  1954年9月,市体委制定《景德镇市中等学校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预备级项目标准》。
  1955年10月,市体委制定、颁发《景德镇市职工<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办法(草案)与项目标准》。
  1956年4月,市体委与市文教局、共青团市委、市工会联合会、市手工业联社、市工业交通局共6个单位联合制订了《景德镇市业余体育训练班章程(草案)》。同年4月17日,市体委首次正式公布《景德镇市各项运动最高纪录》,,此后历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除外)市体委均公布《市最高纪录》,并成为制度。同年10月,市体委制定并施行《景德镇市体委所属体育场所及体育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同年,市体委建立等级运动员、等级裁判员审批制度,并批准全市首批等级运动员、裁判员。“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制度停止执行,1978年又恢复执行。
  1957年,市体委、市文教局联合制订《景德镇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草案)》。
  1960年6月21日,市体委制定颁发《景德镇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招生简章》。同年6月29日,市体委制定《景德镇市灯光球场管理规则(草案)》。
  1972年5月12日,市体委制定《景德镇市体育馆管理规则(试行)》。同年,市体委制定在本市《试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办法》。
  1985年9月,市体委制定《机关岗位责任制》,并在机关实行。
  体育科研
  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市各级学校体育教学研究组织均开展了体育教学研究活动,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少数教练员也进行了一些有关运动训练的科学研究工作。
  1985年初,市体委设立体育研究室,该室主管体育科研工作,配有专职干部2名,8月增加到4名。自此有专门体育科研行政机构主管开展体育科研活动。
  1985年4月30日,在市体委的主持之下,经体育研究室具体组织,成立了景德镇市体育科学学会。该学会是全市体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受市体委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双重领导,业务上受省体育科学学会指导,具体由市体委体育研究室管理。 市体委体育研究室成立之后,多次举办或承办体育科学学习班;开展了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承担了《市体育大事记》和《体育志》的编纂任务;开展了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工作,具体进行了测试、评审、组织拍摄骨龄片、组织建立体校重点班学员技术档案等项工作,并编印、散发了《选材手册》;设专人从事运动营养学的研究与编著;向体育工作者赠发体育科技书籍1000余册。同时,体育研究室承担了市体育科学学会单独举行的或会同其他机构共同举行的4次体育科学学术性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1985年起,市体育工作者撰写并发表了不少体育科学学术论文。同年,市体育科学学会、市体委等单位曾多次举办体育科学专题学习班。
  市体育科学学术性会议自1985年起,市体育科学学会与市体委、教育局联合召开体育科学学术性会议4次。其中一次是市体育教学改革探讨会,一次是市体育发展战略讨论会,两次为市体育科学学术论文报告会。
  景德镇市体育教学改革探讨会,由市体育科学学会、市体委、市教育局共同于1985年9月16日至17日在市体育馆召开,会上交流了25位作者撰写的有关文稿26篇,其中大会宣讲交流14篇,书面交流12篇。有60余人出席会议,其中有文稿的全部作者以及部分优秀体育教师和骨干体育教师;市体委、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市体育科学学会的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着重探讨了全市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的有关问题。
  景德镇市第一届体育科学学术论文报告会(即1985年度景德镇市体育科学学术论文报告会),由市体育科学学会于1986年3月29日至30日在市科技馆召开。会上交流论文21篇。这些论文涉及到体育理论、运动训练、运动医学、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体育史等多种学科。出席会议的有论文作者、学会积极份子、学会常务理事等30余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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