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地产管理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39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房地产管理局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页码: 1986—1987
摘要: 本小节主要介绍了景德镇市从1950年到1986年间成立活撤销的各个房地产管理局。
关键词: 景德镇市志 房地产 房地产管理局

内容

1950年2月4日,成立景德镇市会社祠公有财产整理委员会(简称市整委会)。1951年5月,市整委会划归市政府财政科。1953年10月6日,市整委会易名为市公产管理委员会。1954年9月,市公产管理委员会改名为市政府房地产管理科,负责办理全市房地产契税、地政及交易业务。1956年9月18日,成立景德镇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设秘书股、财会股、管理股和施工所。并成立市房地产公司,管理房屋出租、保养、修建等工作,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1962年2月,市房地产管理局改为市房地产公司,隶属市城建局。1963年12月30日,市房地产公司从市城建局划出,恢复市房地产管理局。同时保留市房地产公司牌子,仍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1968年6月,成立市房管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撤销市房管局,市房地产公司同市房屋修建公司合并,仍为市房地产公司,故市房管局革命委员改为市房地产公司革命委员会,复归市城建局领导。1971年1月,市房地产公司撤销,分别成立景南区房管处、景北区房管所,隶属于市景南、景北两区。全市公房分别划给景南区房管处、景北区房管所管理。1972年4月20日,撤景南房管处、景北房管所,恢复市房地产公司,隶属市建工局领导。1973年6月,成立市房地产管理局,保留市房地产公司牌子,合署办公。1983年11月,市房管局改为市房地产公司。1986年11月,恢复市房地产管理局。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阅读

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