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806 |
颗粒名称: | 农牧渔业志 |
分类号: | K826.3 |
页数: | 38 |
页码: | 1327—1362 |
摘要: | 解放前,景德镇市境内农业技术发展迟缓,生产方式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主要表现在耕作粗放,广种薄收,作物单产低;技术落后,科学种田水平低;耕作制度单一,复种指数低;单一经营的经济结构,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商品率低。 1949年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土地改革,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村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由于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了“共产风”、“瞎指挥”、“浮跨风”,以及出现一些“左”的作法,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之连续三年自然灾害,致使农业生产徘徊不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在农业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一系列改革,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村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形势。1984年,粮食总产33450万斤,超过历史上最高水平。1985年粮食总产33116万斤,生猪存栏10.45万头,利用养殖水面18411亩,水产品总产量142万斤。其他经济作物也有很大发展,农村人均收入348元。 |
关键词: | 地方志 景德镇 农牧渔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