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616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机具业经营 |
分类号: | F407.71 |
页数: | 2 |
页码: | 921-922 |
摘要: | 从事这一行业的,多为高安人。当年各店的经营方式大体有2种:一为零售。因琢器制坯厂家所需J具种类繁多,用量较大,故各琢器制坯厂家需置坯J1时可随时到制J店去购买。零售之坯刀,通常以重量计价。民国17年时,每两坯刀售价0.02元;二为包办。因圆器制坯厂家所需刀具种类不多,用量不大,故一般采取委托制J店包办的方式来添置新刀。其办法为:某圆器制坯厂家一年给某制刀店一定数额的包办费(例如脱胎制坯业,民国十七年时,每厂一年约需交10元包办费给制刀店),其全年所需的坯J便由该店包供。20世纪50年代初期,坯刀店有4户计17人组成合作社。后与木篾行业一同进入瓷厂。 |
关键词: | 陶瓷工业 机具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