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窑具业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6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窑具业经营
分类号: F407.71
页数: 4
页码: 918-921
摘要: 大器匣钵厂经营大器匣钵,即凹底匣钵,每一匣内只能容一器物,圆器制品自二白釉四大器以至灰渣器等所制之盘碗等类烧成均用之。营业之组织以厂计算,每一厂有做匣工1人,利匣工1人,打杂工1人,帮工1人,车土工2人,锤土工1人。
关键词: 陶瓷工业 窑具业经营

内容

大器匣钵厂经营大器匣钵,即凹底匣钵,每一匣内只能容一器物,圆器制品自二白釉四大器以至灰渣器等所制之盘碗等类烧成均用之。营业之组织以厂计算,每一厂有做匣工1人,利匣工1人,打杂工1人,帮工1人,车土工2人,锤土工1人。
  民国17年,景德镇经营此业者计62户,共80个厂,工人总数540人,资本总数共为25020元(币种为银元),固定资本总数11820元,年厂平均148元;流动资本13200元,年厂平均165元。其工人总数为540人,平均每厂7人,工资总数除膳宿由厂主供给外为39750元,平均每个工人每年工资为73.6元。
   表4-125景德镇民国17年(1928)大器匣同业营业总支出
   注:表内币种为银元。
  民国17年大器匣同业营业制品价额总收入65518元,年厂平均数819元。上述共支出67094元,收支两抵应亏损l576元。平均每厂营业应亏20元。
  小器匣钵厂经营小器匣为刹底匣琢器匣的总称,除圆器类一部分不用小器匣外,余者用之。其组织以厂计算,每厂有r:人4人。17年营此业者计91户,共162厂,工人总数585人。
  固定资本总数28510,年厂平均数176元;流动资金总数22900元,年厂平均数141元;合计资本总数51410元,年厂平均数为317元。其工人总数585人,平均每厂4人,工资总数,除膳食由厂主供给外,为33272元,平均计算工人每年工资为56.9元。
   表4-126景德镇民国17年(1928)小器匣同业营业总支出
   注:表内币种为银元。
   民国17年,小器匣I司业营业制品价额总收入77450元,年厂平均数478儿。L:述共支出78849元,平均计算每厂营业J\v亏8元。
  匣钵交易制匣业者,将做成未烧土匣售与制瓷业者烧煅使用,其交易有一种宾主制度,即双方交易定后,在本年内买方不得另向其他匣厂购用匣钵,即使本厂不能供给时,亦须由卖方带领到他厂购办,买方不得自由购买。
   民国37年,经营大器匣者有46家,设厂73处。大器匣销路甚畅,供不应求,另有20家正待开工。
  大器匣生产组织以厂为单位,每厂规定有工人6名,做匣1人,修匣1人,帮工1人,打杂1人,运土1人,锤土1人。做匣即圆器中之做坯,于陶车上做土成坯,修匣即圆器中之利坯,于陶车上用篾片将坯利削匀整。上述6个工人,前4个于厂内工作,后2个在山边工作。
  做匣者手艺极为纯熟。在春夏白昼较长时期,快手每日可成匣1000只,平常情形,每日可成匣800只。惟至冬寒季节,每日仅可作600只左右。大器匣厂厂房甚少,而晒匣需地甚广,故各厂晒匣均在露天。因是做匣进度,深受气候之影响,天气阴雨不能做工,冬日寒冻不能做工。又因做匣者工作繁重,每连续工作5个睛天须休息一天。故在通常情形,除休息及气候影响,每月平均有22个工作天。依前所述,民国16年镇上之开工日期,除去休假、罢工净余7个月。依此标准,民国36年镇上大器匣的生产数量应为8993600只。
  大器匣交易历来采用宾主制度。匣钵交易的单位以每担为标准,每担之匣数则因所制瓷器不同而不同:(1)装可工、可大,五寸、炉工碗等之匣,以50只为l担;(2)装料边三大、四大、炉大、法大、七寸等瓷之匣,以40只为1担;(3)装工碗者以20只为1担;(4)装顶碗者以10只为担。
  镇上小器匣厂为取土便利,均设于马鞍山附近。民国36年营此业者有41家,设81厂。每家最多有设7厂者。普通以1家设2厂者为多,经营小器匣者,多为鄱阳人及临川人。
   小器匣以厂为单位。每厂有工人2人—3人:做匣1人,打杂1人—2人,做匣工做匣时顺便修匣,免去二道手续。至于推土、锤土、调土等事,悉由打杂1人充任。如事忙时,打杂有增至2人者。普通设2厂者多为做匣2人,打杂3人。做小器匣的工人需要熟炼技术。小器匣制造工程较大,其生产数量远逊于大器匣。在春夏白昼较长时期,快手工人每日可作7担,中等者每日6担,慢者每日5担。冬季晴日普通工人每日亦只可做5担,生产效率受季节影响。小器匣工作极为繁重,尤以每日取长方条土做坯,指甲损伤甚剧,如不予休息有流血危险。休息时期,按3分为3期,各期不同。年初至端午节为上期,做匣者连续工作4日,休息1日,打杂者每连续工作5日,休息1日。端午节至中秋节为中期,做匣者每3日休息1日,打杂者每4日休息1日。中秋至年终为下期,休息办法与上期同,故在通常情形,除去休息及气候影响,每月平均可工作22日。依前所述,民国36年镇上开工日期,除去罢工及休假外,净除7个月。依此标准推算,36年镇上小器匣之生产数量,应为74844担。
  担因匣的高矮而只数不同,其分类情况是:第一类大担七浅,每担28只;第二类过肩六浅每担28只(最低一只较矮);五浅每担24只;四浅每担20只;三浅每担16只;第三类琢器、边子每担20只,九折每担16只,高三寸每担12只,四寸每担10只,五寸每担10只,七寸每担6只,满尺每担4只,针匙每担为20只。比照琢器边子计算,酒令盅匣每担32只。比照大担七浅计算,小器匣各厂生产七浅有60%,琢器有30%,过肩仅10%。
  小器匣交易采取宾主制度,情形与大器匣业相同。交易时以每担为讲价单位,而以七浅匣每担为折算标准。七浅匣28只为l担,而过肩每担(只数如上述)照七浅l担半计价,琢器每担则照七浅9折计价,此为该业计价之特殊情形。
  做窑者买回小器匣钵后,不能立时使用,须先以空匣入窑烧一次,然后始能装坯。小器匣原料中渗有耐火土,经空烧一次,匣质较为坚固。一般人窑烧七、八次后,仍不堪用。
   表4-127景德镇民国17年、25年及36年匣钵厂及工人数
  1951年,由79户私营匣钵生产小厂分别联营为大器和小器2个匣钵厂。其中大器匣厂43户,49.5股(每股资金6石米)合计297石米;小器匣帮36户,51股(每股资金5石米),合计255石米。1952年8月,两厂合并为公私合营匣钵厂。1955年上半年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世纪50年代,制匣仍全靠手工,干燥仍全靠日照。从60年代起,匣钵制造逐步向机械化过渡。采用的是机械粉碎、机械练泥、钢模成型、辘轳成型、蒸气干燥、隧道窑烧成。1985年12月,景德镇市匣钵厂更名为市窑具厂,职工750人,有21部小器匣钵钢模成型车、13部大器匣钵辘轳成型车,15个小器制匣工场,1条81米长的油烧隧道窑,固定资产原值已达356万元,年产匣钵29335吨。产品除满足景德镇市生产外,还销往闽、浙、鄂、蜀、甘等7省的62个市、县。
   表4-128景德镇市窑具厂1980年、1984年和1985年匣钵经营情况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