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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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40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安全保护
分类号: TD928.8
页数: 9
页码: 528-536
摘要: 1952年11月成立景德镇市安全卫生委员会。1959年4月,又成立了市矽肺病防治工作委员会,1963年改称市安全防尘委员会,1986年又改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历届委员会均由市劳动、卫生、工会、经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安全保护

内容

安全生产1952年11月成立景德镇市安全卫生委员会。1959年4月,又成立了市矽肺病防治工作委员会,1963年改称市安全防尘委员会,1986年又改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历届委员会均由市劳动、卫生、工会、经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教育内容为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宣传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教育形式:有“三级教育”,即对新招收、新调入和改换工种的职工,由厂部、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有劳动保护教育中心:举办各种培训班,60余次,计2467人,开办大型展览多次,参观数万人次;有表彰先进:1960年,全市召开安全生产评比授奖大会,1980—1985年共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289个、先进个人541人。培训考核也是一种宣传形式,1954、1959、1961、1973年分别举办建筑、矿山、电业的安全培训和技术考核,共1208人次;1979-1985年,每年分别举办劳动保护、电工、煤矿等训练班,共培训考试3715人次。通过这些活动,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按照国务院决定,1980—1984年,全市开展了五次“安全月”活动,其中有广播电视宣传、技术讲座,安全检查,安装防护装置,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范围很广,教育面也大。并有21个单位43个集体、167个个人受到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民瓷厂、陶瓷机械厂、瓷用化工厂、电瓷电器公司、昌河飞机制造厂、九九九厂、纸箱厂、乐平包装容器厂、乐平矿务局鸣山煤矿9个单位,荣获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因工伤亡事故下降。
   安全检查1950-1957年,全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重点是基建工地、企业的安全设备。对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减少事故的发生。如1951年,通过检查,使陶瓷行业窑厂倒窑事故比上年减少80%。1954年,以全市基建工地为检查重点,使工伤事故得到控制。
  1973年3月,在陶瓷、国防、工交、基建、财贸等系统的厂矿企业,开展以“五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内容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3336项不安全因素,到4月底,已整改40%,伤亡事故大幅度下降。
  1979年9月10日至27日,全市17个检查组,对90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1100处,被检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当年工伤事故死亡人数均比前两年下降33.3%。1982年6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运行和社队煤矿。发现社队煤矿管理混乱,事故不断发生,仅1至6月,外来民工就因工死亡7人,占全市因工死亡人数的58.3%。狠抓事故隐患的整改后,下半年因工死亡比上半年下降72.8%。1983年,安全检查重点是具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检查发现青花文具瓷厂一幢厂房的主梁内部被白蚁蛀空,立即决定撤出现场生产的20多名工人,检修更换。对150台圆锯、电刨、冲床装设安全防护装置。对食品卫生差的食品厂,决定停产整顿;对连续性伤亡事故的寿安、桃墅两煤矿,提出整顿办法。
   重大事故从1955-1985年,有10起重大事故。1955年12月28日下午7时40分,董家山煤矿由于明火放炮,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5人,中毒11人。1962年1月4日,仙槎煤矿明斜井毛窿穿水,引起二平洞冒顶事故,死亡3人,重伤、轻伤5人。1964年4月28日中午12时20分,涌山煤矿发生底板下滑事故,死亡3人。1978年1月19日,副食品公司人防工地发生塌方事故,死亡4人,重伤1人。同年12月7日上午8时30分,第一纸箱厂河西人防工地,发生塌方事故,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3人。1984年5月5日,乐平县叶家源煤矿井下发生穿水事故,死亡5人。同年7月3日,乐平矿务局沿沟煤矿发生穿水事故,死亡12人。同年9月11日,乐平矿务局桥头丘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10人。1985年8月25日,乐平浯口乡大炭坞煤矿东风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人,重伤1人。同年12月1日,乐平矿务局仙槎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人。
  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死亡职工,均由事故单位作妥善安置,做好善后工作,对其家属进行慰问和抚恤;对伤残的职工及时治疗,使其尽快好转痊愈,生活上给予照顾。并决定从1986年1月1日起,建立“工伤认可证”制度,经审批发给因工重伤人员“工伤认可证”,以享受有关待遇。表16-131950—1985年景德镇市工伤事故统计表单位:人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安全管理1951-1958年,只有市电厂2台锅炉,该厂建立了锅炉检修保养小组,没有发生过事故。1961年,市劳动部门发出《关于加强锅炉安全和调查登记的通知》,普遍开展锅炉调查登记和技术鉴定工作。1963年,全市有蒸汽锅炉41台,受压容器127只,司炉工人156人。1964年,本市各瓷业生产企业普遍使用土式喷釉器蒸汽炉,该设备不安全因素很多,曾发生爆炸事故。市劳动部门连续发出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并会同有关部门,设计了一种新的喷釉机,消除隐患,保证了安全。
  1974年,东郊水电安装队为某厂安装的一台小锅炉,仅用2天,第3天发生爆炸,锅炉房屋顶被炸毁,一司炉工被烫伤。为此,劳动部门成立锅炉检修、安装队伍。1977年,对全市166台锅炉进行登记,建立卡片,其中发给使用登记证的锅炉87台。1978年2月1日,《景德镇市气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试行。1980年7月至10月,开展以安全运行节约用煤为重点的锅炉房竞赛活动,评出14个先进锅炉房。1981年4月,市劳动部门发出《关于司炉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一律不准无证司炉人员施工。1984年,对全市65个单位109台锅炉全面进行检查,查出事故隐患522项,及时督促企业认真整改。1985年,市劳动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液化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检验和全面检验合格的钢瓶,由劳动部门发给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登记证”。
  锅炉检验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市劳动局对运行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对设备状况和管理工作较好的锅炉实行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1964年,对全市0.7表压力以上的51台蒸汽锅炉,全部进行了检验。其中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而报废停止使用的17台。1965年,对全市51台锅炉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检验鉴定,发给了使用登记证的占运行锅炉的97.700,对结构不合理或严重损坏的锅炉,则按情况分别进行改造、修复使用和报废。1968年,成立市氧气钢瓶质量检查处理小组,对本市使用的上海高压容器厂1966年至1967年10月间出厂的150级氧、氢、氨、氦、氮、压缩空气等气瓶进行了检查、处理。1973年,对现有的136台锅炉和2000多台受压容器进行了检验,对存在的94项问题作了有效地处理。1975年,分行业集中20天时间对全市150多台锅炉进行了检验登记。根据情况采取发给使用登记证、停炉检修、报废等办法处理。1980年至1985年,全市共检验了锅炉718台次,液化气槽罐(车)84台次、液化气钢瓶10486只。
  安装、检修、改造1968年,本市取碍“江西省蒸汽锅炉安装企业登记证”的安装定点单位有省陶瓷公司筑炉工程处和市建筑公司锅炉安装队。1979年,省同意市锅炉修造厂承担工作压力13公斤/公分:以下低压受容器和工业锅炉的加工、修理、改造业务,防止受压容器和工业锅炉乱修乱改和粗制滥造现象。1980年至1982年,市锅炉服务站共检修锅炉137台次,安装锅炉安全设备58台。在三六厂改造成功本省第一台0.5吨/时立式锅炉推板顶升明火反烧装置;在市酒厂改造本市第一台平推往复炉排锅炉试车成功。1985年,省批准市陶瓷建筑安装公司为快装锅炉和余热锅炉的专业安装修理单位。
  水质处理1979年以前,市区只有少数单位有水处理设备,部分锅炉采取了水处理措施。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防止事故、节约燃料,1980年起,按照《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全市重点抓了锅炉水处理工作。市锅炉服务站先后为景陶瓷厂、为民瓷厂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成功直径750毫米和直径1米的整套离子交换水处理设备。至1982年,全市225台锅炉,已采取水处理措施的221台,占全市锅炉总数的98.3%。
  矿山安全监察1985年,全市有国营煤矿6个、县办煤矿5个、乡办煤矿19个、村办煤矿25个、个人集资办煤矿200多个,陶瓷矿山7个,还有锰、钨等金属矿山。对矿山安全的检查:1955年6月6日,市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浮南瓷土矿5月2日发生的塌方重伤1人、轻伤2人的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1956年,对矿山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煤矿瓷土矿山均存在一些问题。1960年8月22日至24日,在大洲瓷土矿召开矿山安全生产现场会议。10月13日,市人委的批转此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贯彻矿山安全现场会议有关问题的两个文件。同年10月25日,市委、市人委召开安全生产评比授奖大会,董家山煤矿被评为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大洲瓷土矿、金家山煤矿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61年,抽调50名干部和安全检查员进行全市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矿山检查。通过检查,建立与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965年6月28日,在涌山煤矿召开全市矿山安全监察员命名大会。同年7月9日至14日,市有关部门组成安全检查组对董家山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73条,逐条落实了整改措施。1984年12月11日至25日,对3个县办煤矿、11个乡办煤矿的矿山地质概况、开采历史、安全历史情况及现状进行普查,掌握了矿山第一手资料,为建立各矿的档案打下了基础。1985年3月12日,在涌山召开了全市煤矿雨季安全生产会议,乐平矿务局、涌山乡、寿安乡成立了雨季安全领导小组,该年雨季未发生淹井事故。4月11日,市人民政府成立涌山地区煤矿安全监察生产协调办公室,处理资源纠纷问题,缓和、调节了这一地区大井与小井的关系。
  劳动保护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曾制定劳动法,原则上规定了一些劳动保护措施,在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和一些规模较大的私营工商业中实行。而大多数小的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则没有实行,而大多数小的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则没有实行,广大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得不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劳动保护法规,采取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尘毒治理景德镇市的陶瓷、矿山、建材等部门接触矽尘、煤尘、水泥尘的工人较多。据1961年调查,全市矽尘作业车间有185个,产尘小组921个,接触粉尘操作工人有11000余人。陶瓷、耐火材料、煤炭和粮食加工的生产场所产生大量的粉尘,其浓度最高的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55倍,最低的也超过48倍。1976年,全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生产的企业有94个(全民单位76个,集体单位18个)。其中,危害严重的单位有24个(全民单位20个,集体单位4个)。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和人数如下:
   表16-141976年全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和人数统计表
   据1983年统计,全市因矽肺病死亡的人数达177人;职业中毒(主要是铅中毒)人数达157人。
  铅毒防治1959年开始,市属各厂矿企业从“水”(湿式作业)、“风”(通风除尘)、“密”(密闭尘源)、“管”(维护管理)、“护”(个人防护)、“查”(定期检查)六个方面(即防尘“六字”综合措施)开展防尘工作。如红星瓷厂、宇宙瓷厂、耐火材料厂等采取的“木质吸尘器”、“湿式自动压旋法”、“自动密闭炒石膏”等办法,效果很好。据测定,有7个作业点的粉尘浓度在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下,大部分车间的粉尘浓度,由每立方米几十、几百毫克下降到10毫克。8月,江西省工厂防尘现场促进会在景德镇市召开,总结和推广了景德镇市的防尘工作经验。
  1963年,红星瓷厂的“水风烧窑法”、艺术瓷厂的“一条龙自动炒石膏机”、华电瓷厂的“自动密闭炒石膏法”、浮南瓷矿的“湿式作业”、董家山煤矿的“井下扑尘”和“中心加水湿式作业”,防尘效果都较显著。据对16个瓷厂统计,在66个粉碎和炒石膏作业点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点有37个,接近国家标准的点有24个,两项共占总数的92.4%。
   表16-151963—1985年景德镇市部分地段测尘记录表表16-15-11963—1985年景德镇市部分地段测尘记录表
  1964年,市财政拨给10个单位防尘经费共计12,7万元。全市35个矽尘作业重点单位,创造和改进防尘项目达100多项。采取防尘措施的单位有28个,其中,消灭了矽尘危害的单位有5个。全市14个大型瓷厂的318部磨坯剐坯车,有105部安装了防尘装置。1965年,省拨防尘专款14.395万元,重点解决瓷业机动磨坯、剐坯的吸尘装置和烧炼装坯吸尘装置。1974年至1984年,采取国家、地方财政与企业自筹的办法,先后共安排了经费265.16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99万元,市财政拨款21.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4.66万元),用于试制和推广劳动保护方面的先进技术措施,推动防尘防毒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市15个单位共安装防尘防毒设备291台(套)。1981年对8个单位进行测尘、采样97对,其中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及接近国家卫生标准的有58对,占采样总数的60%。乐平矿务局所属3个煤矿的井下综合防尘项目实施后,井下主要产尘工作面的粉尘浓度都有明显下降。涌山煤矿1983年井下采掘开拓工作面的平均粉尘浓度比1982年下降近50%。瓷石矿雷蒙机除尘,经测定,采样18对,达到和接近国家卫生标准的有14对,占采样总数的77.8u/0。全矿近80%的产尘点都安装了除尘装置。新华瓷厂重点抓了成型磨坯工序的除尘,采用单机布袋除尘器,磨坯作用点的粉尘浓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及接近国家标准。
   表16-161974—1984年景德镇市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表16-16-11974—1984年景德镇市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
   注:“△”为完成技术项目;“十”为超支经费。
  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矽肺病等。1959年,全市进行矽肺普查,有4783人拍x光片,发现患矽肺病147人,矽肺合并肺结核病102人,疑似矽肺病180人。1962年,市卫生部门调查统计,全市有矽肺病人251人。
   表16-171963—1964年全市矽肺病人情况统计表。
   “I、Ⅱ、Ⅲ”分别表示矽肺病第一、二、三期,“+”表示合并,“TB”表示结核病
  1971年至1972年,市卫生部门抽查8个单位接触矽尘作业工人,新发现矽肺病人39人。1974年,对瓷业系统6个单位接触矽尘作业工人进行抽查,抽查1844人,发现矽肺病人87人,其中新增矽肺病人有41人;原矽肺病升级的有30人。疑似矽肺病人590人,全市共有矽肺病人227人。表16-181978年矽肺普查统计如下
  1980年,全市有矽肺病人920人,其中陶瓷行业709人,占77%;有疑似矽肺病人3054人。矽肺病人和疑似矽肺病人占该行业接触矽尘作业人数的57.2%。全市的矽肺病人数:1982年为961.人;1983年为1059人;1984年为1092人。
   表16-191979—1985年矽肺病和因工死亡人数比较如下:单位:人
  各企业为预防职业病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对生产建设项目实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作业环境;③用无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减轻毒物危害;④对产生强烈噪声地点和设备,采取消音预防,避免噪音危害;⑤制定防尘防毒规划,逐步实现文明生产;⑥加强个人防护;⑦采用湿式作业或密闭作业,控制粉尘外扬,减轻粉尘危害;⑧定期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职业病者及时调换工种,积极安排治疗。
  防暑降温1955年始,市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防暑降温专门机构,督促和协助各企业开展防暑降温工作。瓷业各窑厂采用的“冷窑法”、“溜柴烧窑法”、“烧窑吊火法”、“安全灯”等。使烧炼工人基本摆脱了高温作业的劳苦。坯厂采用的“辘轳车带动风扇”、“布帘遮晒”,彩绘车间采用的“手拉风扇”、高温红炉间的“隔窑烧”等办法,均使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砖瓦厂采取的“联轮窑冷却手提式降温法”,使歇火后的窑内温度由100℃降到60℃,各企业还向职工提供了大量的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并对高温场地改变劳动组合和调整工作时间,组织医务人员深入车间、班组巡回看护、治疗。1961年,红旗瓷厂创造的“隔底圆形红炉”,使窑厂作业场所的温度,由96℃降低到37cc:,并提高产量3倍,降低成本63.43%。为推广这项经验,市有关部门在该厂召开了全市防暑降温工作现场会。此后,防暑降温工作成为每年暑季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防护用品1958年5月,制订厂《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景德镇市陶瓷工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对各瓷业单位,从事有危害工作的工人、社员发放防护用品。1960年11月11日,市人委颁发了《景德镇市各产业主要工种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景德镇市主要产业、主要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961年,按照“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分配原则,全市分配棉布工作服、夹胶工作服、胶鞋、围裙、毛巾、手套等主要防护用品,还采取修补、改装、回收加工等办法,解决物资供应的暂时困难。1963年8月26日,市人民委员会颁发《陶瓷工业主要工种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陶瓷工业主要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按工种标准发给职工防护用品。1966年2月12日,市劳动局制发了《景德镇市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补充)》,对全市陶瓷电瓷、陶瓷面砖、陶瓷包装、瓷土矿石、耐火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及安装、城市公用等100个工种的发放标准进行了补充、修订。
  1979年,陶瓷工业公司为适应陶瓷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修订《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和《景德镇市陶瓷系统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于1980年1月起执行。1984年,市劳动人事局转发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国营企业单位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起,全市国营、集体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在不低于现行规定标准,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确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不需再履行审批手续。
  保健食品国家对从事有毒有害及高温作业人员,实行免费供给保健食品制度。1963年,对全市厂矿从事有毒有害及高温作业的工种和人数进行调查,共计有101个工种、作业人数10121人。从1954年起,开始实行保健食品制度。5月,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市劳动局、市卫生局等7个部门《关于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作业人员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意见的报告》。此后,各企业分别采取保健食堂、保健食品供应日,保健食品供应餐等方式,供给职工保健食品。1973年3月,市革命委员会批转市劳动局、市卫生局等4个部门《关于在新建、扩建单位中建立保健食品制度的报告》,对新建、扩建单位中的72个工种人员建立了保健食品制度。1982年,市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市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小组”。整顿工作历时80多天,通过整顿,纠正了白行扩大保健食品享受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的现象。
   表16-201982—1985年全市发放保健食品情况表:
  保健食品的发放范围包括:①接触有毒物质(如铅、砷、苯、氯化氢、氯、硫化氢、磷、汞、氢氟酸等)的工种;②接触粉尘(如矽粉尘、石棉尘、煤粉法、金属粉尘等)作业的工种;③接触放射性物质(如x光放射)的工种;④高温作业(如锅炉工、烧窑工、铸造工等)31种。而且规定是经常接触和专门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工作日不少于15天、每天工作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人员。
  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分为甲、乙、丙(丙等又分常年性享受和季节性享受,季节性即每年的6月至9月)三个等级。甲等:每人每月供给猪肉2斤、食油1斤、食糖1斤;乙等:每人每月供给猪肉1.5斤、食油0.5斤、食糖1斤;丙等:每人每月供给猪肉1斤、食油0.5斤、食糖0.5斤。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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