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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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03-503
摘要: 1985年8月16日,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从市民政局析出,市民政局拨出行政编制1人给老建办;市编委增加老建办行政编制4人。
关键词: 民政事务 民政机构

内容

清末,浮梁县有关民政事项,由知县、县丞办理。民国初期,民政工作由县知事、县长主管。24年(1935年)6月至29年10月,县政府设第一科。29年1月,县政府设社会科。社会科业务是:人民团体组训、社会福利、难民救济、仲裁劳资纠纷、物价管理及其他有关社会事项。11月,将第一科改为民政科。34年4月,撤销社会科,将社会科所管事务划归民政科管理。5月,民政科改称第一科,翌年1月复称民政科。民政科业务是:自治、警政、卫生礼俗、禁烟、选举及有关民政事项。
  1949年,景德镇市人民政权建立后,5月1日,成立市人民政府民政科。6月17日,市人民政府社会局成立,8月底撤销。1955年3月,市政府民政科改为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同年5月,改称景德镇市人民委员会民政局。1959年4月,浮梁县、景德镇市民政局合署办公,称市人民委员会民政局,并分设民政优抚、社会福利生产、秘书、财会统计等4科。1960年11月,市人事局并入市民政局,仍称市人民委员会民政局。1961年8月4日,人事工作从市民政局析出。1965年5月10日,市人民委员会民政局改称景德镇市民政局。1968年7月4日,由于“文化大革命”,民政局停止行使职权,有关工作由景德镇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内务组代替。11月29日,景德镇市社会福利管理站成立。1970年8月,恢复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管理站同时撤销。1971年2月17日,市民政局与市劳动管理站合并,成立景德镇市民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1972年3月,劳动与民政工作分开,恢复各自机构,民政方面称景德镇市民政局革命委员会。
  1979年8月29日,市民政局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撤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恢复景德镇市民政局原称,并建立局党组。机构日臻完善,局内分设社会救济等7个科室以及盲人聋哑人协会。1984年1月24日,在机构改革中,市民政局职能机构设人事秘书科(含财务工作)、民政科、社会救济科、优抚科。另外,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市军队离休退干部安置办公室工作归口市民政局。5月,市民政局人事工作从人秘科析出,划归局党组办管理,人秘科改称秘书科。
  1985年8月16日,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从市民政局析出,市民政局拨出行政编制1人给老建办;市编委增加老建办行政编制4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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