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救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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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救灾
分类号: D57
页数: 4
页码: 496-499
摘要: 1950年发生水、旱灾害,受灾农田15120亩,受灾人口4296人。政府对灾情及时进行了调查,做好救灾工作。
关键词: 救灾 社会救济

内容

自然灾害救灾1950年发生水、旱灾害,受灾农田15120亩,受灾人口4296人。政府对灾情及时进行了调查,做好救灾工作。1951年7月15日至18日遭受水灾,浮梁专署粮食局直属粮库被淹,市郊有3292亩稻田被淹。水灾过后又遭秋旱,市郊有7个乡3.99万人受灾,发放救灾稻谷3万斤,次年又发放救灾款2880万元。1953年6月4日,市区一、三、七、八街被水淹,受灾439户1646人,损失衣被物件等折款2402万元,淹死2人。郊区受灾面积3100亩,损失船只6艘。灾后拨出救灾款4300万元予以赈济。1954.年4月和6月大水,城区一半面积被淹,郊区低畦农田遭水浸。淹没稻田3.2万亩。有3000亩颗粒无收,受灾358户1084人。共发救灾款2187元。
  1955年6月18日至23日连续暴雨,中山路水深1.5米,沿河居民户全被淹没。全市有23693户68182人受灾死8人,伤257人,淹没厂房136幢,冲毁房屋230幢,水利设施1374处、桥梁122座,淹没田地42357亩。灾后,28日至30日,市、县分别组织慰问团。分赴各灾区慰问灾民,组织生产自救;发放救灾款50797元(市5797元,县45000元)。
  1956年6月至7月未下雨。全市很大,部分重灾田颗粒无收,当年发放救灾款1.4万元,次年又发放救灾款1.1万元。
  1958年连续140天未下雨,受旱田地18.86万亩,发放灾款2.25万元。1959年上半年洪水,冲坏水利工程4座、桥梁18座,政府拨款4万元,帮助3824人渡过灾荒。秋季旱灾,受灾田地8万余亩,8月兴福公社雹灾,受灾农作物面积1259亩,减产9.84万斤,损坏房屋22幢,及时将3.05万元发给受灾户。次年5月3日发生特大风暴,13个社(场)遭灾。新平、鹅湖两公社灾情严重,压死、压伤144人,其中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灾后,市民政局会同当地党政机关进行慰问,发放救灾款3.36万元,帮助修盖房屋,妥善地安排生活。
  1961年市郊部分地区遭受不同程度的水、旱、虫灾,成灾5.48万亩。粮食减产560万斤。下发救灾款1.47万元,帮助受灾困难户1532户4107人解决生活困难。次年2月,市民政局又对受灾地区进行了调查,帮助社、队开展生产自救,并将江西省拨的1万元春夏荒救济款发放到户,解决了1257户3183人无钱购回供粮的困难。嗣后,从1962—1964年,连续发生水、旱、虫、风灾,造成一定损失,政府先后拨给,5.5万元救灾款,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1974年7月9日至18日,连降大雨,农田受淹面积3.9万亩,其中早稻损失7400亩。次年春夏荒期发放救济款1万元,帮助受灾的困难户度过春夏荒。1976年霜冻灾害,成灾面积16.8万亩。次年4月暴雨,瑶里山洪暴发,白石塔林场山崩树倒,沿河农田被淹。6月13日至14日,蛟潭区有2.5万亩稻田受水灾,中有2500亩早稻被冲毁。先后共发放救灾款5万元。1978年5月至9月遇历史上罕见大旱,农田受灾面积24.3万亩,占种植面积的50%以L,成灾面积15.5万亩,占种植面积的32%,成灾生产队700个,受灾人口7万多人,抗旱经费开支162万元,发放救灾款5万元。年底江西省民政厅拨给市救灾款15万元,军用旧被服2500件,全部发放到受灾Jl。次年虫灾,成灾面积8万亩,减产粮食1000万斤,发放救灾款2万元。1980年7月下旬,北部农村连降暴雨,洪水猛涨,大量农田淹没,交通阻断,受灾社(场)11个,大队77个,生产队581个计11420户51420人。受灾农作物早中稻1.44万亩,晚稻5150亩,杂粮和经济作物1.1万亩。灾后,江西省民政厅和财政厅拨给救灾款10万元,9月发放到受灾地区,并发放棉絮80床、被套20床、棉衣176件、布匹433米。次年2月,市里追加救灾款3万元。
  1981年5月中旬,发生较大面积的稻瘟病。早稻孕穗时,西湖、经公桥、九龙山、储田等社(场)发生鼠灾、旱灾,受灾面积有15.28万亩,粮食减产1760万斤。先后发放救灾款10万元。1982年发生插花性水、旱、虫灾。分3次发放救灾款12万元。1983年发生风、雹、水灾,倒塌房屋164幢,损坏房屋16353间,冲毁水利设施58处,冲走木材67-迁方米、毛竹3643根,淹死3人。市组织24个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发放9万元救灾款,并运送木材30立方米、水泥20吨、平板玻璃10标箱、化肥20吨、棉衣540件、棉被260床,帮助灾区修复田地、房屋,安定群众情绪、恢复生产。次年夏委发生虫灾,5000亩早稻颗粒无收。秋季连续38天未下雨,6个乡的河床干涸。部分乡村又遭暴风雨袭击、山洪暴发,倒塌房屋26幢、严重损坏159幢、雷击死亡19人、死亡耕牛900头。晚稻受灾面积40万亩,粮食减产4400万斤。发放救灾款4.1万元。
  1985年夏,农村(含乐平县)发生稻瘟病,早稻成灾面34.4万亩,占总面积的50-8%,市派出38个工作组143名干部深入农村调查灾情,下拨救灾8万元,提取“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储金10万元,帮助灾民抗灾自救,灭虫保粮。秋季大旱、晚稻受灾严重,发放救灾款30.8万元,帮助灾民安排生活和生产。
  火灾救灾1951年5月10日中午,市沿河五间头发生大火,烧毁瓦房68幢、草房14幢,损失瓦房14幢。烧毁家具、衣被价值1.1亿元,受灾105户339人,被火烧伤17人。市人民政府对受灾居民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发放粮食981斤、救灾款150万元。同时发动各界捐衣420件、粮食10570斤、款1700万元、家具1339件。1953年发生火灾6次,受灾123户、475人。烧毁房屋68幢、家具192件、衣被204件,经济损失8000万元。发放救灾款16976万元、棉衣107件、棉被24床,救济受灾严重的困难户。次年发生火灾32次。受灾566户1415人,烧死4人。市人民政府对其中受灾严重,生活困难的40户139人进行了救济。1955年发生火灾18次,受灾123户475人,烧死3人、烧伤3人,发放救灾款1697元、被褥24床、棉衣107件,对受灾严重的困难户进行救济。1960年8月21日,南安公社火花桥发生火灾,市民政局派员前往调查灾情,并发放救灾款400元。10月1日,市西郊临时收容站失火,伤之惨重,市党政领导及时报告上级,并作了善后处理。
  80年代对救灾工作进行改革。1984年,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救灾款改革步代,努力办好和大力发展农村自然灾害互助储金会的通知》下达后,市民政部门将一部分救灾款无偿用于救济五保户,常困户;将一部分救灾款作为无息有偿资助,创办“自然灾害互助储金会”,用于帮助受灾户渡过灾荒,发展生产。经过试点,全市共创办储金会42个,人会农户8711户,占当地应入会农户的82.9%。集资总额19.81万元,其中群众集资占总额43.7%。1985年,又将自然灾害互助储金会改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储金会发展到288个,人会农户5.12万户,集资总额99.77万元,其中群众,集体集资占总额69.1%。并逐步动用部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使“死钱”变“活钱,促进储金会演变成经济实体。表15-141985年景德镇市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储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表15-151985年景德镇市农村救市扶贫互助储金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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