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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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15.1
页数: 2
页码: 467-468
摘要: 1952年春,景德镇市人民调解工作配合民主建政开始建立,当时只在居民委员会配备调解委员。共选出调解委员84人,调解员109人,共计193人。其中男性92人,女性101人,分布在83个居民委员会中开展调解工作。
关键词: 调解(诉讼法) 诉讼制度

内容

1952年春,景德镇市人民调解工作配合民主建政开始建立,当时只在居民委员会配备调解委员。共选出调解委员84人,调解员109人,共计193人。其中男性92人,女性101人,分布在83个居民委员会中开展调解工作。
  1954年2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1955年对调解组织进行了整顿。经过群众酝酿讨论,补选了11名调解委员,撤换了22名不称职的调解员,并3次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通则》以及有关调解业务知识,将全市83个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按地区划分为10个小组,由市人民法院分片负责进行指导,并帮助他们建立了每周两次的会议、学习、汇报制度。建立与健全了调解组织。出现了一批调解人员在调解战线上任劳任怨,半夜三更起来调解,自己垫钱调解,误餐误工替人调解等先进事迹。原二区有两对夫妇长期闹纠纷,发展到不愿参加生产。街邻反映说:“他们的事,清官也断不了”。后经调解委员刘经灿,耐心进行说服教育,使这对夫妇重归于好。是年11月,各区基层干部评模时,有11名调解人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65年,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到142个,委员970人。其中:城市94个,委员564人,农村48个,委员406人。共调解民事纠纷7895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调解组织受到冲击,调解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根据中共中央21号文件精神,1981年在全市29个农村社(场)和10个街道办事处,配备了兼职司法助理员。在297个生产队和159个居民委员会中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317个生产队中,建立1750个调解小组。共有调解人员2513人。调解各种纠纷5222件。1982年,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并在14个厂矿企业成立了调解组织,配备专、兼职调解干部84人;生产队、居民小组和工厂车间建立调解小组2200个,有调解人员3939人。当年调处各种纠纷4264件。1983年,城市干人以上的厂矿企业单位有34c70的单位建立了调解组织,配备专职干部120人;200人以上的单位,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全市有调解委员会459个。
  1984年9月,召开了全市1000人以上厂矿企业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当年共调处民事纠纷6567件。至1985年,全市共有调解委员会635个,当年调处各种纠纷5719件,比上年下降12%。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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