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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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43
颗粒名称: 第七章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5
页码: 446-450
摘要: 本章讲述了景德镇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公安工作 交通管理

内容

第一节队伍设施
   队伍1951年2月1日,成立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队,加强交通管理。共有25人,设3个班。
  1953年以后,经济建设发展,区域扩大,各种车辆逐渐增多,交通管理机构相应调整。1954年4月7日,成立市消防交通管理委员会。1958年7月,合交通队、消防队为交通消防队。12月2日,增设2个女子交通班,每班有11人。12月9日,成立市交通安全委员会。1961年6月,女子交通班撤销。1962年12月,交通、消防分开,恢复交通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交通队实行军管,隶属市人民武装部。1972年12月26日,恢复市交通安全委员会。1979年6月21日,交通队改为交通大队,下设政宣股、行政股、车辆管理股和一个执勤中队。1983年9月,根据国务院决定,车辆管理工作由交通部门划归公安机关管理,设车辆管理所。1984年8月22日,交通大队所属机构进行调整,设秘书股,机动车管理股、非机动车管理股、车辆管理所和执勤一、二中队。
   设施1951年2月,在南门头、中渡口、里市渡、风景路、人民路、戴家弄、十八桥7处设立交通岗亭。1952-1963年,除南门头岗亭外,其他岗亭均相继撤除。1958-1966年,在珠山中路分别增设苏家弄、沿河、广场岗亭。1970年,在昌江大桥、里村、市委门口增设岗亭,旋于1972年撤除。1981年,在珠山东路增设新村岗亭。到1985年底,全市有5座交通岗亭,具体地点是广场东北面交叉路口、景德镇饭店门口莲社路与珠山路交叉点、省陶瓷公司门口中华路与珠山路交叉点、瓷城饭店门口中山路与珠山路交叉点、沿河东路与珠山路交叉点。
   交通岗亭上的设施不断更新。1961年,各交通岗亭安装使用电子管扩音器。1971年改用晶体管扩音器。1974年,交通岗亭装上电话。
  交通指挥1956年3月以前,交通民警以手势、口哨指挥交通。1956年3月1日,采用木制指挥棒。1961年,为夜间指挥车辆显目,用干电池玻璃指挥棒。1972年,采用塑料指挥棒。1958年12月,交通岗亭开始使用手动控制的红绿信号灯,1961年使用电铃,1979年8月15日,苏家弄岗亭安装试用自动定时转向开关控制的红绿信号灯。1981年5月,普遍安装使用。
  交通标志始于1955年,初为木质结构。至1962年,城市街道共设各种交通标志牌60余块。1972年,改用水泥立杆式。1981年,在昌江大桥东岸街心花园处设置一幅大型的市区交通示意图,全市交通标牌进行了更新和增设。到1985年底,市区共设交通标志牌174块。其中:有直行,左右转弯,直行左、右转弯,环行岛,人行横道,注意行人,自行车停放处等指示标志;有危险、限速、慢等汉字警告标志;有禁止大型汽车驶入,禁止鸣高、怪音喇叭,停车、超车等禁令标志。
  车辆隔离带1958年,在珠山路、中山路、中华路规划出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线及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线。1979年5月,在珠山路用瓷砖铺设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和停车线。1984年,改用白漆和白水泥标出分道线。1982年,在东一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间植树为隔离带,长2.6公里。1985年1月,在珠山中路设立用水泥柱和铁管连接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带,后分别延伸到珠山东路和东一路。1985年底,全市车道隔离带总长3.9公里。其中,珠山路2.7公里,东一路1.2公里。
  人行道线1956年3月]日,在珠山路规划出入行道线。1965年开始在苏家弄、南门头交通岗亭两侧设立水泥柱和铁管连接的人行道护栏。1981年3月,珠山路又重新布设铸铁柱和铁管连接的人行道护栏,至1985年底,全市设置人行道护栏共有2公里。
   第二节管理
  1949年5月以前,交通运输主要靠水运,仅有三辆货车。45部白行车和少量人力黄包车,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车辆逐年增多。据1985年统计,全市有各类机动车4333辆,其中:汽车2718辆、拖拉机1268辆、摩托车347辆、驾驶员6928人。非机动车140310辆,其中:白行车123510辆、板车16800辆。市区主要街道路口的交通流量为:机动车每小时6900辆。为加强交通管理,1951年2月,实行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西省城市暂行交通规则》和《江西省城市违犯交通规则暂行罚则》。1955年,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市公安局发布《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1960年7月31日又公布了《城市交通规则补充规定》。1975年10月,市革委发布《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的通令》。进行线路调整,分散车辆流量。1978年3月,将马鞍山、夜叉坞机动车的行驶路线改为单行线。1979年1月1日,对珠山路、中山路、胜利路、莲社路、风景路5条街的行车作出规定;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未经特准的非机动板车通行,使非机动板车流量由原来的每小时340辆(次),下降为178辆1(次)。
   珠山路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点线路。1980年9月1日规定:禁止各种机动板车通行,限制粪便板车和持有珠山路通行证的大型货车的通行时间。1981年1月1日规定:机动车除装卸货物、上下乘客外,一律不准在珠山路停放。为了维护珠山路的正常交通秩序,保持路面清洁卫生,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自1982年3月起,禁止机动板车在中山路、中华路、风景路、胜利路、环塘路(莲花塘至宾馆)、莲社路、人民路行驶。1983年5月规定:在中山路、中华路、人民路、风景路、胜利路、解放路、马鞍山路、昌江大桥、珠山路新桥等线段,大型机动车实行单向行驶;中山路、中华路、沿江东路,一切机动车辆(除按指定地点装卸货物、上下乘客外),一律不得随意停放。10月1日,对珠山大桥路面的交通安全管理作出规定:每天自6时至2l时,禁止各类拖拉机、机动板车、人力板车通行;凡通过大桥东首坡地段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减速行驶。1984年12月1日起,限制大型货车、板车在珠山路通行。1985年4月1日,规定机动车在珠山路禁鸣喇叭。8月1日,在大桥东首建立机动车临时停车点。
  对驾驶员的管理逐步加强。1983年9月以前,交通大队主要采取安全监督性的管理。1959年,对全市驾驶人员进行编组,规定周四安全学习日。1978年,建立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卡。1980年,派出交通民警到各单位与驾驶员一起学习、讨论,寻查行车事故隐患,制订安全行车措施。1982年8月1日,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违章扣分暂行处理办法》,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感。1983年9月10日,接管交通监理部门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业务,包括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教育、培训、核发驾驶证、审验等。一改过去社会上零散自学车辆驾驶的现象。
   第三节事故处理
  1951年以来,市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协同交通监理部田处理城区、公路的交通事故。1957年开始承担查处城区一切交通事故,并协助交通监理部门处理郊区农村公路重大交通事故。1983年9月起,负责查处城乡道路的一切交通事故。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解放初期,依照公安部、交通部和江西省颁发的有关管理规则的规定,首先是勘察事故现场,现场访问,进行技术鉴定,然后,根据占有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处理事故的原则是,对违章和发生交通事故的人,以教育为主,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区分初犯或屡犯,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吊销驾驶执照、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迫使、纵容他人违章以及发生事故后畏罪潜逃或伪造现场者从严处理,对蓄意破坏交通秩序、制造交通事故者坚决予以打击。
   历年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最多的一年达351次,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年达59人,经济损失最多的一年达13.4万元。其中典型的事故有:
   因车出故障未停车检查导致翻车的。1968年4月4日下午3时30分,省汽车运输局驻景德镇办事处701车队司机喻X X,驾驶载有43名旅客的12-01811号解放牌货车,从南昌返回景德镇。当车行至鲇鱼山一带,因汽车横拉杆右端丝口脱落,车出现偏行现象,司机未停车检查,导致方向盘失去操纵,汽车翻入公路右侧的七里桥小溪中,引起汽车着火燃烧,造成死亡10人,重伤8人,轻伤17人的恶果。
  因与小火车争道引起碰车的。1971年6月4日上午9时,市工业局司机王XX驾驶解放牌汽车,经柳家湾公路与小铁路的交叉路口时,同小火车抢道,致使汽车和小火车相撞,结果重伤6人,轻伤1人,汽车报废,火车机件损坏,铁轨被破坏近30米,经济损失达5万余元。
   因让车不减速造成三车碰撞的。1974年11月21日上午9时40分,铁四局运输处车队司机海XX驾驶18-81130号解放牌货车在景祁公路行驶,市公安局司机驾驶12-70072号桐木岭牌小车,鸣号超车,尾随数公里。海的驾驶作风恶劣,一直不让超车,当二车行至景祁线269公里+29公尺的蛟潭公社芹坑口弯道处,公安局小车超车后,又恰遇铁四局运输处车队姚XX驾驶12-72069号解放牌货车迎面驶来。此时,公安局司机按规定鸣了号,减了速,可是,海却不减速,不鸣号,将车头碰撞在公安局小车右角处,致小车横撞在姚的汽车油箱上,引起着火,造成烧死1人,重伤4人,烧毁汽车2辆,经济损失达31600余元。
   因无照偷开汽车碰死人的。1977年11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市南区电瓷厂司机傅XX驾驶的12-71711号货车,停在燃料总店第六门市部门口装煤球。傅因提货进门市部找人,汽车开关锁匙没有带走,门市部营业员周XX乘机扒进驾驶室,私自开动汽车。由于周不懂驾驶技术,致使汽车向左作弧形冲行,将对面路边行人江XX碰伤后死亡。周惊慌失措,误将油门当刹车使用,致汽车冲上人行道将行人方鉴泉挤压在煤球厂围墙上身亡。
   因冒险抢过水面桥造成翻车的。1982年6月20日上午7时13分,市公共汽车公司司机胡XX驾驶12-72019号公共汽车,从仙槎煤矿运载48名学生及带队老师到市740厂参加考试。车行至景涌公路0+150米左右的黄泥头桥南首,正遇洪水猛涨,桥面已浸水约一尺,冒险过桥。当汽车行至桥面(桥长71米)23.87米处,方向盘失灵,向左翻人河中。造成死亡34人,受伤3人,车辆损坏。
   因会车不减速导致翻车的。1985年12月22日下午6时20分,市建筑服务公司司机徐XX,驾驶自购的72-72918号井岗山牌货车,从昌江大桥下装石子,运往焦化煤汽厂,车厢内载有4名随车装卸工,当行至南山公路渡峰坑地段,与迎面一汽车互闭大光灯交会时,由于徐会车未减速,向右偏让过大,使汽车向路面右边沿翻入深为36米的河边,造成死亡1人,重伤3人,车辆报废。
   表13-21949—1985年景德镇市车辆和交通事故统计表单位:辆、人、千元表13-2-11949—1985年景德镇市车辆和交通事故统计表
   注:(1)省汽运分局于1959年正式成立。1958年客运均由上饶地区承担。
   (2)特种汽车,包括油灌车、消防车、救护车、洒水车、起重车及小型汽车等。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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