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页码: 433-434
摘要: 本节讲述了景德镇市公安镇压反革命工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政治侦察 镇压反革命

内容

1950年,少数敌特分子活动十分猖獗。他们或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或书写张贴、散发反革命标语,发泄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刻骨仇恨;或放火、骚乱、斗殴和绑架暗杀党政干部及群众积极分子,制造恐怖;或组织地下武装集团,预谋上山为匪,顽抗到底。
  1950年12月至1953年底,币县人民公安机关根据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共江西省委的有关指示,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
  1950年12月至1951年3月,集中力量搜捕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12月11日,统一行动,逮捕110名国民党职业特务及区分部书记、区长以上的反革命分子,根据其罪恶和民愤大小,分别处以杀、关、管。1951年4月至1952年底,广泛宣传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发动广大群众检举控诉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召开已决反革命分子的家属会、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会,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和政府法令。1953年元月至年底,贯彻上级“保卫生产,配合普选、结束镇反、开展新三反’的工作方针,点上开展水上镇反,面上主要解决镇反遗留问题,如追捕逃亡反革命分子,清理积案,整顿管制反革命分子的工作等。
  镇反运动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动员,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召开各种会议共900多次,进行学习动员、座谈、控诉,共收到口头或书面检举、控诉材料2800件。许多群众还自动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追捕、巡逻查访。与此同时,对敌对分子贯彻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除少数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依法处决外,其余采取判刑、管制、教育释放等办法处理,基本上摧毁了国民党的残余反动势力。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阅读

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