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运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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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运动
分类号: D422.656
页数: 2
页码: 422-423
摘要: 本节讲述了景德镇市农民团体农民运动工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农民团体 农民运动

内容

民国15年(1926年)11月,江西省农会派洪钟到景德镇开展农民运动以来,农民反对封建剥削与压迫的斗争,此伏彼兴,未曾间断。年底,在市郊建立郊区农会,开展打土豪斗争。次年春,在浮梁县境内,相继建立县、区、乡农会组织并开展斗争。斗争中,遭到土豪劣绅、国民党右派和投机分子的顽抗,如冯德山、许文彬、钱公望、李丹等,他们或勾结国民党右派,设法钻进农会组织,篡夺领导权;或另立山头,组织假农会,与革命的农民协会分庭对抗;或制造谣言,破坏工农团结,涣散农会组织,扰乱农会斗争视线;或暗中作难,竭力阻挠农会干部开展工作。甚至纠集流氓打手,制造事端,挑起封建宗族械斗,造成流血事件。1927年4月后,中共景德镇地方组织派洪钟、姚象谦担任浮梁农民协会常委,整顿农会组织,加强对农民运动的领导。并以有中共党员为骨干的龙塘山、罗家桥一带的农民协会为基础,进一步发动和组织农民开展打土豪斗争。同时着手建立乡村革命政权,作好“二五减租运动”的准备工作。8月以后,革命形势变化,农民运动转入低潮。11月,中共江西省委派黄光等先后来市恢复与发展党组织,开展工人、农民运动。次年,伴随市内工人运动高涨,郊区农民举行的反对地主收回佃农耕地的斗争获胜。18年,为配合市内瓷业工人“打雄黄酒派头”的罢工斗争,市郊里村、龙塘山、罗家桥、洪源、洗马桥等地农会捐助粮食,支援罢工斗争,加强了工农联盟。19年,里村农民斗争土豪马德山,实行土改分田活动,波及浮梁县广大农村,进而掀起全县范围内的打土豪分田地热潮。
  民国23年4月,在赣北特委领导下,浮梁县农民以小源为中心,举行武装暴动,并以革命武装摧毁了设在午家项、铁索桥、锦溪、曹村四个驻点,消灭了景德镇驻扎在臧湾的国民党保安中队,镇压了一批劣迹昭著、为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土豪。与此同时,在浮梁县境内建立了工农革命团115个,有50多个自然村建立起革命政权,还将参加暴动的农民赤卫队1200余人组编成16个游击中队,担负出击敌人,保卫革命政权的重任。小源暴动的胜利迅速波及婺源、都昌、鄱阳、湖口、彭泽等地,对邻县革命形势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中共赣北特委于当年7月在浮梁清溪滩召开了8县工农革命团代表大会。会后,遵照8县大会决定,浮梁农村旋即掀起打土豪分田地斗争新高潮。在斗争中,有3万多贫苦农民分得土地,领到土地证,第一次成为土地的主人。随后,开展扩军运动,仅苏区河东县部分地区就有600多人报名参加了工农红军。
  民国24年,为粉碎土豪劣绅和一些保甲长阻挠农民运动的阴谋,各地农民普遍采取了“杀一儆百”的方式,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同时广泛开展了抗租抗息和反对国民党政府抽丁的斗争。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团结抗日的方针,农民运动采用合法方式,要求减租减息,减轻税务和一切不合理的负担。同时广泛开展支援抗日活动。解放战争时期,随着阶级矛盾的加剧,农民斗争方式有所改变。1937年,瑶里、郑家山、内石井、三银元、石岭等地的农民,相继开展拖缴捐税、抗拒抽丁的斗争,矛头直指国民党政府。同时,在黄土台、葫芦坑、罗源等地,农民群众还组织了保家队和民兵武装,保卫自己的家园。
  1949年冬,在中共景德镇市各级组织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市属农村各级农会组织开展了反霸斗争,公开处决了大恶霸姚以南等人。次年4月,全面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至5月5日,浮梁县159个村,减租退租及清算义仓谷共计168万余斤,获益农民达1.09万户,计4万余人。1950年冬至次年春,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参加土改人口9.3万余人。在运动中,划阶级定成份,斗争地主恶霸,推翻族权神权,征粮购粮,配合公安部门剿匪反特,禁赌禁奸,以及组织农民修桥铺路,发展生产,直至调解一些家庭纠纷,都是农民协会说了算,真正树立了贫雇农在农村的优势,实现了农民当家做主的愿望。在合作化运动中,农会会员带头走互助、合作化道路,积极发展生产,对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1982年以后,农会组织消失 。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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