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主要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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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22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主要政事
分类号: D630.1
页数: 6
页码: 342—347
摘要: 本节主要政事中主要对景德镇市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的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的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等方面的相关介绍。
关键词: 主要政事 景德镇市

内容

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期1949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成立,宣告了当地国民党政府统治的结束。市人民政府组织干部设立各办事机构,建立革命新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广泛宣传,执行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商业实行“劳资两利”的有关政策,稳定工商经营者的情绪,瓷业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生产。一个多月内,市区园器坯厂,有146座开工;琢器坯房,有466座开工;窑场,有34座开工。同年8月,国营景德镇市建国瓷业公司成立。金融贸易方面,市人民政府成立不久,即布告规定国民党政府的金圆券为非法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的人民币为合法流通货币,但因未禁止使用银元,国民党残余势力与投机商人操纵金、银,进行捣乱,致使人民币在市场占有数日趋跌落,货币贬值,物价猛涨,每担大米由5元涨到18元,造成市场混乱,人心不安。为保护人民利益,稳定市场金融,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市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禁用银元(金子、铜板在内),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分子,通过商人限制物价,号召查私提奖等,迅速扭转了被动局面。动荡多年的物价,从此迅速下降,社会主义经济在市场上建立了主导地位。在农村,则继续派出人民武装,依靠人民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肃清国民党残余匪特,帮助建立了9个乡人民政权。
  1950年起,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市人民政府团结全市人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积极开展清匪反霸、退租退押、进交公粮、支援前线、开展土地改革、使农村生产力获得解放;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民主改革运动;逮捕法办一批罪大恶极的反动地主和反革命分子,安定社会秩序;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捐献活动;开展查田定产,依率计征公粮,缴交爱国公粮,开展整顿基层政权,整顿地方财政,恢复发展经济,减轻人民负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危害国计民生、破坏国家经济建设的资产阶级分子进行有力打击,限制与减少“五毒”行为。从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中的领导权得到巩固,国营经济的比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长与扩大。到1957年,全市经济大幅度增长,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改善。 在城市,稳定了市场物价,整顿了公私关系,保护工商业者的正常经营。尤其是在瓷业生产方面,面对旧中国留下的销售呆滞,资金缺乏,工厂倒闭,工人星散,生产奄奄一息的局面,市人民政府首先进行失业工人调查,分别召开工人和业主座谈会,阐明党的工商业政策,打消业主顾虑,激发工人的爱国热情。同时,对私营工厂给予低息贷款,助其复业,除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外,市人民政府着重抓好供销环节。具体措施是:统一规定陶瓷产品的销售价格,组建瓷器公司,改变销售结构;组织土特产物资交流,加快商品流通;统一组织原燃材料的采购;完成订立瓷业生产劳资合同。同时在贷款、税收上给窑户以很大照顾,促使瓷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至1952年,全市瓷器产量比1949年增长44%,在业的瓷业工人增加到1.26万多人,比1949年增加近10倍,在农村,改组了区乡单位,划分乡界,召开农民代表大会,成立农会,普遍开展减租减息,为土地改革运动打下基础。1951年2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土地改革法》,在市郊区开始土地改革,以里仁乡为试点,各乡随着进行。在土改中,几千年来被压迫的农民同恶霸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表明中国的农民在政治上彻底翻身。通过斗争,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铲除,广大农民从封建地主手里夺回了土地。土改结束后,农民根据自己的心愿,选出了乡村干部。与此同时,城市民主改革运动也顺利开展,在深入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三查”运动,清查并依法处理了隐藏的反革命分子、恶霸、封建把头等,废除了封建把头制和行会组织,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到1952年,瓷业生产基本得到了恢复。
  1952年春,市郊农村开始出现农业互助组,首先成立的是洪源乡洪源村13户农民组成的徐日喜互助组,接着相继成立了1396个互助组。农业互助组是为了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和适应工业发展而出现的。城市工商各业也迅速恢复和发展,在对瓷器价格缩小季节差价的同时,国家银行对城市工商各业发放的开工贷款达4.78万元,促进了工商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正常化。城市民主改革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取得很大成果。同年,市人民政府有计划地开始民主建政工作,经过3个半月的工作,整顿了基层政权组织,成立8个街政府,选出了各街街长及街人民政府委员。
  1953年,中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历史新阶段。市人民政府组织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基本任务。同时积极响应党中央发出的“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号召。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带领全市人民广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通过对广大工人进行纪律教育,实行经济核算制,瓷业生产有了进一步发展,年产瓷器比1949年增长了55.38%‘。农业生产在土地改革胜利的基础上,农民分得了自己的土地,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加之耕种技术的改善,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提高。广大农民以自愿互利为原则,组织了常年互助组2418个。
  1954年起,市人民政府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已发展的公私合营工业,在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基础上,做好清产核资,确定股权,合理安排原有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贯彻“四马分肥”(即:我国从1953年起,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规定的一种利润分配办法,也是对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的一种形式。指资本主义工商企业每年的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资方的股息红利四部分分配。)政策,以稳步改进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个体手工业,主要以扶助并教育的方法,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积极而稳步地引导其走向合作化。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进展顺利,特别是1955年7月以后,随着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市区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迅速发展。市人民政府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以及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逐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的措施,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批购代销等形式,直到公私合营。至1956年1月18日,全市33个行业计2040户,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或组成合作商店(小组),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所有制。同时本着“量材使用,辅以必要的照顾”和“各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安排了私方人员1494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是根据党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进行的。至1956年1月14日,全市手工业者参加合作化组织的有4141户计14790人,成立生产合作社(组)44个,社(组)人员14459人,全部实现了合作化。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分两步进行,本着“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的方针,首先通过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等合作形式,建成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1955年7月以后,市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新的阶段,到1956年2月,将市郊区55个初级合作社分别合并为1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人社农户3810户,占郊区总农户的99.66%,加上浮梁县共有高级社172个,人社农户占总数的99.960,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部按行业加入公私合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胜利,它表明几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基本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基础基本上建立起来,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胜利,推动了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1956年全市地方工业总产值比1955年增长了29.13%,手工业总产值比1955年增长27%。 从1957年5月开始,在市委领导下,全市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大规模的整风运动,并在市级机关和各界中上层人士中组织了座谈鸣放。有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趁机向党和政府发动了猖狂进攻,集中攻击党的领导、人民畏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7月开始,全市开展了反右派斗争,有力地打击了右派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右派分子的坚决反击是必要的,正确的,但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不幸的后果。从8月开始,在金市工厂、农村和街道等基层组织中开展了群众性的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57年,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是511.3万元,(前五年累计为1075.2万元),工业总产值达968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其中日用陶瓷工业总产值6080万元。农业生产也获得较好收成。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改善。 开始全面建设的社会主义时期1958年,中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在急于求成思想指导下,不久,即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过份强调一大二公,向共产主义过渡,不顾经济发展规律和客观条件,使得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广泛地泛滥开来,景德镇市社会主义建设也深受影响。如提出“工业十年规划,五年完成”,“农业十年规划,一年实现”等错误口号,要求1958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44%,后又提出增加2.3倍,全年粮食总产量要在1957年1052万斤的基础上达到2853万斤,增加1.7倍,粮食亩产要达到3000斤等。在同样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这种以数倍增长速度的指标显然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城市工业战线开展所谓“以瓷代钢”和大炼钢铁运动,全市共建大小土钢铁炉215个;在城市街道中,办起了267个街道工厂和126个集体食堂,200多个托儿所。在农村,短短两个月时间,就仓促组成11个人民公社。同时虚报高产成绩,声称“放卫星”,后又发动反瞒产运动,产量越报越高,最高亩产报到9000斤以上,加上以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和城市每人平均口粮水平严重下降,生活极为困难,水肿病普遍发生。
  1960年冬,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即12条),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据此,市人民政府决定整顿人民公社,改进管理体制,执行中央关于干部下放参加劳动的决定,抽调一批干部下放加强基层和充实农村各级领导。在城市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核算运动、市属企业普遍实行了“两参一改三结合”(“两参”是指干部参加劳动和工人参加管理。“一改”是改革工业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工业企业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职员、工人相结合,共同研究解决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企业管理制度。
  1961年,市人民政府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调整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比例方面,在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在协调工业企业内部关系方面,在整顿人民公社、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整顿工作, 对工业的调整主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调整了生产指标,适当安排和降低了工业生产任务:第二,调整了企业规模和体制,将全市10个大瓷厂划分为15个,划给手工业系统4个;第三,缩短了基本建设战线,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 对农业的调整和整顿人民公社,主要是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条例(六十条)》,调整社、队规模,明确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坚持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妥善解决公共食堂、粮食分配、耕牛农具、山林管理以及自留地等问题。
   对商业的调整,着重调整商业所有制,恢复农村供销合作社和城市小贩小商的合作组织,开放农村集市贸易等。 经过上述一系列调整工作,全市国民经济状况得到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到1963年底,因连续三年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所带来的困难局面已经扭转,全市国民经济状况全面好转。1963年全市粮豆作物总产量达1.2亿斤,比1962年增长9.4%;全市工业总产值完成976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比1962年增长17.51%,地方财政收入比1962年增长17.51%。市场供应缓和、计划价格稳定,除全省统一规定的12种商品凭证供应外,其余全部敞开供应。
  1960年冬以来贯彻执行调整经济正确方针的结果,社会主义建设重新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1964年底至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整个国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努力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和全国各地一样,景德镇市也陷入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之中。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市成立了“文化革命领导小组”。6月,“文化大革命”在全市全面展开,市党、政机关受到冲击。
  1967年1月,在所谓“上海一月革命风暴”的影响下,中共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非法夺权。从此,乱批乱斗,“文攻武卫”,全市各机构陷于瘫痪,人心涣散,学校停课,工厂停工,社会上“打、砸、抢”成风,先后发生“1-3”、“1-4”、“9·13”、“11·12”等数十次武斗流血事件,30多人惨遭不幸。在混乱的情况下,中国人民解放军于7月派出6300部队到景德镇市支“左”,对稳定局势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当时军权实际操纵在林彪手中,也使军队“支左”带来很大的消极后果。
  1968年4月,景德镇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命委员会是所谓“三结合”的党政合一的权力机关,实行“一元化”领导,是“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市革命委员会大抓、狠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全市掀起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的“三查”运动,接着又开展所谓“革命大批判”,“斗、批、改”运动,乱揪乱斗所谓“叛徒、特务和反革命分子”,诬陷、迫害大批老干部、老党员和人民群众,造成一大批冤假错案,全市被批判揪斗人员达6642人,有些被迫害致死。全市国民经济濒于崩溃,多数企业靠银行贷款和国家救济,财政税收减少,1968年一季度税收计划1600万元,结果只收到124万元;全年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收入仅126.7万元,全年企业亏损达832万元;在农村则狠批“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在“堵死一切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渠道”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口号下,将农民自留地全部收归集体,同时取缔个体经营,关闭集贸市场,致使农村经济处于窒息状态。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彻底粉碎,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国家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同全国一样,景德镇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投入各项革命和建设工作,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清查“四人帮”反革命帮派体系,恢复和整顿国家机构和组织,平反冤假错案,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中以及以前的“左”的错误。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79年4月,党中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从此,我国进入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时期。
  1980年,市革命委员会根据党的方针政策,继续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和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全面复查,对1957年错划的“右派分子”和“中右分子”全部予以摘帽改正,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全部予以平反,同时,继续落实私房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有力地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根据市农村的特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两个文件,放宽政策,大力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由最初的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逐步发展到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吃大锅饭”的弊病,推动生产关系的部分调整,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使农村形势发展很快,大部分地区增产增收。另一方面,由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减免部分税收,全市农民收入增加。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村各种专业户和重点户不断涌现。
  1982年6月,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是“文化大革命”后恢复召开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回顾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革命委员会的工作,确定市“六五”计划的目标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会议选举组成新的市人民政府,恢复或建立了市政府各工作部门。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指示,市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机构改革,精简了行政管理部门,并按照精干的原则和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条件配备了各级领导班子。7月,根据国务院批复,与上饶地区正式办理了乐平县、波阳县的鱼山公社和荷塘垦殖场划归景德镇市管辖的交接手续,扩大了行政区域,实行了市带县的领导体制。 经济工作方面,1983年开始,根据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贯彻国务院提出的“改革要坚决,经济要抓紧”的要求,将生产承包责任制引进城市经济各个部门,实行了预算内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主管部门对市政府,部分企业对主管部门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一批企业内部逐步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有的工程项目开始试行承包。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初见端倪。
  1984年,是景德镇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一年。农村在经过2年多的实践后,为进一步搞好商品生产,搞活农村经济,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进行了政社分设的改革,县、区共建了51个乡政府,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农民的志愿,建穴了各类的经济组织,各种承包责任制更加完善和稳定,承包范围逐渐由大田发展到林、牧、副、渔、工等各业。在城市,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调整与改革,广泛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革除大锅饭的弊端,有计划地下放权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控制过死的问题,坚持以国营为主,发展国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5月,贯彻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就市工业体制改革问题提出8条实施意见: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下放企业干部管理权限和招工权限,鼓励开发新产品,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大力促进技术引进和改造;积极扶持城乡集体企业,在税收上予以照顾;搞活人才和智力流动;加强企业管理,发展经济联合。6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景德镇市为全省两个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省政府对景德镇在计划、基建技措资金、财政物资供应等方面实行六条特殊政策。此后,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就先后在简政放权,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国营零售商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物资、建筑、金融等方面全面开展。改革开放搞活,使全市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得到大发展。1984年,全市工业总产值6.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01%;全市预算内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793.2万元,比上年增长15.43%;农业总产值0.99亿元,比上年增长5.79%;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96亿元;全市预算内财政收入6908万元。基本建设和城市公用事业成绩显著。全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47.29万元,比上年增长34.49%,全市新建住宅面积11.07万平方米,教学楼1.3万平方米,新建城市道路7.73万平方米。
  1985年4月21日召开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了1985年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总要求:加快城市改革步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夺取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胜利。根据这个总要求,按照中央指导改革的行动方针,市人民政府提出1985年城市经济改革的重点是紧紧抓住增强企业活力的中心环节,进一步搞活经济;放手发展横向经济联系,进一步对外开放;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加强宏观控制,进一步理顺关系。为此,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大中型企业全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完善企业内部的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对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下和年利润30万元以下的19个预算内小型国营企业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办法。 由于坚持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1986年,全市年社会总产值已达12.94亿元(按现行价计算),比1981年增长92.82%,工农业总产值达10.158亿元,比1981年增长91.28%,其中工业总产值达9.18亿元,比1981年增长98.47%;全市预算内财政收入达1.17亿元,比1981年增长77.7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57亿元,新增固定资产1.5亿元。 几年来,新增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和5所成人中专学校、l所技工学校、3所中学、23所小学、幼儿园已有224所;新增精神病院、皮防所等4所医院,15个门诊所,517张病床;陶瓷历史博览区逐步完善,湖田古瓷窑遗址陶瓷陈列馆建成开放,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已投入使用,电视频道增加到4个;城乡建设得到加强,开发建设了工人新村西路居民区、金鱼山居民区,吕西公路、珠山西路拓宽工程投入施工,改建了8条城市道路,建成了邮电大楼、洋湖水厂和城市程控电话等。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职工年平均工资大为增加,居住条件改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多,家庭高档商品越来越多,市场繁荣,物价基本稳定。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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