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206 |
颗粒名称: | 人民代表大会志 |
分类号: | D624.56 |
页数: | 24 |
页码: | 309—330 |
摘要: | 1934年,皖赣边区老革命根据地以工农革命团代表大会组织形式,成立边区苏维埃政府和各县、乡苏维埃政府。1949年至1953年,景德镇市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其间从1951年的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开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4年至196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有关规定,在基层政权选举的基础上,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市革命委员会是在没有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于1968年成立的。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恢复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1982年至1986年,召开了第八届六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市八届一次人代会上,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关键词: |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志 景德镇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