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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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18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299—300
摘要: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10年中,景德镇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主要是根据中共第八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所规定的监察工作的任务,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围绕整风、反右,进行纪律检查。
关键词: 纪律检查 景德镇市

内容

1951-1955年,市内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案件,其中开除党籍22人,留党察看21人、撤销职务4人。受处分党员中,县级党员领导干部27人、区级党员领导干部48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10年中,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主要是根据中共第八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所规定的监察工作的任务,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围绕整风、反右,进行纪律检查。这一时期,全市党员中开除党籍的285人、留党察看337人、撤销职务”人。1957年,全党开展整党运动,有一批党员和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按当时政策,检查处理一批所谓破坏总路线和大炼钢铁、右倾保守、阻碍“大跃进”、不服从统一计划、不顾整体利益、破坏“大协作”、“策动”退社分社、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案件,以及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破坏工农业生产的案件等。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错误地给一批党员干部带上“右倾”帽子,使他们受到不应有的批判和处分,挫伤了这些党员的积极性。
  1960年冬,在检查政策,贯彻政策,兑现政策的工作过程中,对某些党员干部思想E的主观主义、下作上的官僚主义、生活上的腐化堕落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对政策大检查中存在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抗拒退赔、阻碍兑现的案件,作出了严肃的处理。次年,遵照中共中央和江西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对50年代末错误处理的案件进行纠正。从1958年7月至1961年6月,这3年期间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经摸底审查和逐个甄别,认定当时部分处理错了,减轻原处分的114人;完全处理错了或基本错了予以撤销原处分的100人;还对214名党员F部重新作了书面结论。原受到重点批判而未给处分的党员、干部,经甄别认定其中部分错了的有115人;完全错厂或基本错了的125人。厂矿企业工人和公社等一般群众原受到各种类型处分和批判的,经甄别部分错的513人;全错的1330人。1963-1965年,在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重点抓了社教单位的专案丁作。其中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688件,经过检查处理已退赔人民币9.1万余元,退回粮食、粮票1777斤。同时还会同政法部门召开千人大会,公开处理,当场逮捕法办4名违法的党员干部。
  1973年2月,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成立纪律检查组,初步调查,1967-1978年共处分党员725人。其中,开除党籍163人、留党察看226人、撤销职务36人、严重警告处分的104人、警告处分的196人。其中一些案例是非颠倒,出现许多冤假错案。1979年7月中共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建立,重点放在平反历史冤假错案上。会同组织、人事和政法等部门,共复查处理历史遗留各类案件186起。其中,恢复党籍的51人、取销原处分的52人、减轻原处分的19人、改变结论的26人、维持原处分不变的38人。如1959年以来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和所谓“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59名同志,1962年已甄别纠正23人,剩下36人全部得到平反改正。至1982年,全市处分党员中开除党籍46人、留党察看77人、撤销职务28人。“清查”中开除党籍9人、取消党员资格2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8人。
  1984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江西省委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住房标准的规定,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干部住房标准的暂行规定》,《关于干部职工住房标准问题的试行规定》。本着先机关后基层,先领导后一般的原则,分步进行清理。1984年,调查副局长以上领导干部超住房面积的有49人,其中退出住房15人,面积587平方米;加收房租51人(包括既退房又加租的),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纪建私房的154人,其中受到党纪处分的有13人。另外,还清理了部分党员干部借欠公款240万元,当年收回135万元。1983—1985年,以抓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结合整党、整顿和财务大检查,在全市经济领域部署开展“四清四查”(清帐查经济、清库查物资、清关系查往来、清小钱柜查不合理开支)工作。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参与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如原机械公司党委书记张XX索贿受贿的经济案件,于1985年12月经江西省纪委批准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石油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徐XX利用职权受贿的经济案,1986年1月经市委批准被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82—198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66起。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59起。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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