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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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16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积弊
分类号: D916.13
页数: 3
页码: 268—270
摘要: 民国时期,景德镇的社会组织复杂。除行业帮会外,社会上还有各种帮会组织。据38年(1949年)资料,有正式名称的各种帮会、道门组织共71个。这些组织的舀.脑和骨干,多数是国民党各派政治势力中的地方代表人物。
关键词: 警务 司法

内容

会道门组织
  民国时期,景德镇的社会组织复杂。除行业帮会外,社会上还有各种帮会组织。据38年(1949年)资料,有正式名称的各种帮会、道门组织共71个。这些组织的舀.脑和骨干,多数是国民党各派政治势力中的地方代表人物。其有的属于封建迷信组织;有的属于反动政治团体。人民政权建立后,有些组织又为圈民党反动势力和潜伏特务所掌握,有的则成为武装匪徒,从事各种破坏活动,企图颠覆革命政权,成为敌视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组织和势力。已查清各种反动的、封建的、迷信的组织共70多个。如:
  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姚门教(大乘教)、先天道、兄弟会、狮子会、福义社松林社、九皇会、渡孤社、龙兰会、登高社、协义社、新茂社、合议社、姐妹社、义和社、包获会、扬泅会、复兴社、忠难会、合兴社、问义社、纠正社、云集社、天员社竹叶会、二十五会、真君会、云霄会、亲义社、集义社、忠义会、集贤社、清华社、新北社、忠心社、永义社、德丰社、吉庆社、号兵、新新社、梁山好汉、云义社、景义社、徒弟会、五秀官社、公平社、文曲会、岳飞会、亲爱社、:二之义社、青义社、义同社福德社、观音会、陶义社、庆义社、同新社、业林社、巾元会、忠孝社、红灯会、友谊社、十三太保、一百零八将、金兰义祭社、松柏长青社、红枪会、青兰长春社、龙官新福社。
   上述组织,解放后均重新进行登记,有的已经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对反动组织中的酋-要分子实行镇压,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革命政权。其中活动范围较广,毒害群众、危害革命的“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等,则均已被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予以彻底摧毁。
   “一贯道” 于民国6年由路中一为首创办于山东泰安。21年由张广壁接办,至25年,扩展到鲁、皖、苏三省。国民党为利用“一贯道”,在南京与张达成协议,以“中国道德年尊会”名义,在行政院备案。从此,“一贯道”公开设坛,迅速发展蔓延至全国,很快由一般封建迷信组织演变为公然依附于国民党,从事反共反人民活动的会道门组织。景德镇的“一贯道”{扫安庆“一贯道”头子汪曙璋(又名汪德盛)及所谓“三才”(天才李织辉、地才何济海、人才纪XX)在31年传人,曾改名为“孔盂圣道”、“诚善圣道”、“天道”、“真谛教”等,先后在小黄家弄、老弄口、猪婆山岭等地设“总佛坛”,即“中枢坛”,并设中兴坛,中义坛、中光坛、光润坛、明哲坛、天恕坛等分坛。“一贯道”披着迷信外衣,欺骗、胁迫群众人道,采取设坛扶乩的方法,假借“仙佛”说话恫吓群众,还以“三纲五常”、五伦八德”、“三从四德”等束缚人道道徒,以收道费名义勒索群众钱财。“一贯道”传人景德镇后,还先后派人到浮梁、乐平、饶州、万年、余干、婺源等地传道设坛,至38年4月,已在上述地区发展道徒数千人。
   “同善社” 民国8年(1919年)创办于四川省大足县,后在北京设有总社,各省设立号子。17年由席春阳将该社传人景德镇,19年席病死后,由来真一为社长,公开在何家窟苏湖会馆挂牌,广泛招募社员,当时人社者约4000人,占全审人口总数5.4%。解放前夕,“同善社”一度改名为“中医送诊局”、“柴道门”等。1949年12月,“同善社”由宋中、罗会途组织“大中华保民救国军”,委任吴桐为师长,下设军事、交通、财政、总务四个科,预谋1950年8月在景德镇市举行反革命暴动。其活动范围涉及德兴、婺源、余干、乐平、鄱阳、祁门、安庆等县市。
   “大JI会” 民国35年(1946年)由安徽、祁门、休宁等县传至景德镇,主要分布在浮梁北乡的中州、严台、浩峰(均系江村乡所辖)和兴田、经公桥一带。于中州设有总坛,各地设分坛。坛内设有坛主、开示等职。各坛坛主、开示均为当地权贵、地痞、恶霸充任或把持。他们宣扬“Jf枪不入”、“铁石难攻”,以所谓“防匪”为名,来欺骗、胁迫群众人会。实际上是国民党当局欺压贫苦农民,抗击共产党的反动组织。
   “青帮” 又名安清帮。民国19年(1930年)赵桂芝来景德镇发起,组织青帮中的嘉海卫、兴武四、兴武六等帮,属“潘门”一支。帮内头目如刘惠甫等,多系国民党特务、地主、恶霸、流氓、兵痞等,帮众较多。以“嘉海卫”一帮为例,其门徒念三以上的有35人,一般徒众4400余人。青帮主要利用封建势力,采取流氓、盗窃、敲诈勒索等手段欺压百姓,只认强权,不讲公理。35年青帮组织与国民党军统特务相勾结。38年前后,头目之一张洪泰、贾玉田在浮梁北乡招收散枪登山为匪,与人民为敌,进行反人民反革命武装破坏活动。
  洪帮(俗称红帮)红帮在景德镇的组织为一龙山、五龙山、九龙山及昆仓山。每龙又分内八堂(仿朝廷左右丞和六部大臣)、外八堂(如朝廷外臣),以五龙山、九龙山帮众最多,其中,外八堂以上有78人,收徒3.5万人。红帮头目冯少山是国民党反动派的爪牙,平日活动与青帮同。1949年11月,其头目之一李和贵欺骗煽动部分人员闹事,打击共产党的干部。后又勾结国民党特务上山为匪,拉拢落后分子造谣破坏。
   社会陋弊
   吸鸦片烟清木民初,吸食鸦片烟在景德镇极为盛行。特别是民国20-28年(1931-1939年),吸毒成风。当时,镇上二共有烟馆270多家,吸毒成瘾者达1000多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29年(1940年)以后,烟禁严厉。可是国民党当局表面禁毒,暗地却怂恿、庇护。当时景德镇的豪绅如赖清、金佩艾等在家公然陈列烟灯烟枪,吸食鸦片取乐,警察局只能装聋作哑。驻在罗家桥的国民党21军军长陈万仞以及那些川军军官公开吸食鸦片,更是无人敢问。一周姓副军长、青帮头子刘惠甫、侦辑队长刘龙初等公然合伙开设专营鸦片的“同义土膏店”,每年销烟土折款上万元。警察局有时也抓抓鸦片烟犯,以掩人耳目。捉那些被密告检举、上司点名、榨取油水不遂的“瘾君子”开刀。鸦片烟案件警察局无权处理,由县政府审判。按条文规定,吸食鸦片烟犯要判刑1-3年,实际上地方判决从轻,仅为一年。不过,因为鸦片烟价昂贵,吸食鸦片烟的人名声不好,谋事做也不容易,甚至娶亲成家都困难,镇里吸烟人数逐渐减少。后来统计,仅占全镇居民总数的干分之一,有50余人。
  赌博民国期间,景德镇的赌博之风甚盛。赌的种类很多,如推牌九、打沙海、压宝、打麻将、打货牌等。推牌九、压宝聚赌人数较多,输赢的数目较大;打沙海聚赌人数较少,输赢的数目较小。其中最为普遍的要数打麻将,几乎遍及各里弄、涉及各阶层。当时镇上平均每3户就有一副麻将牌,三教九流,无沦贵贱,包括妇女在内,分成一伙一伙的进行赌博。分伙不以贫富、职业,而以赌注大小为标准。每场赌注按食米计算,最多的一场输赢10担左右,最小的一场也有1斗左右,而以一场输赢食米l—2担的最多。镇上每个里弄每天至少有5桌麻将开赌。一些赌头赌棍以赌为业,在八卦图沿河一带公开设场聚赌。不少军政警宪特人员亦直接参与或从中抽头。因此,警察局侦缉队对赌博采取放任态度,目的是为了接受馈贿、分得外快。侦缉队每月仅抓1-2起赌博案,敷衍门面。当时的戒严司令部也抓赌,处罚比较重,但由于不熟悉地方情况,收效甚微。其实专署和县政府也负有禁赌责任,可是县府历任官长如屠孝鸿、王伯恭等人,都直接参与赌博,到冯琦主政时,下属大小官员一个个嗜赌如命,更不会认真去查禁赌博而自找麻烦。赌风盛行,原因很多,一是赌徒嗜赌;二是庄家获利;抽头多的每场可获净利折合食米一担以上;三是为了交际应酬;四是出于某种目的和需要;如迎合上级,解决私家问题,拉帮结派等。这是民国时期官场腐败现象之一。
  娼妓民国之初,为征收花捐,县政府取缔私娼而纵容一些老鸨利用妓女开设妓院,使卖淫公开化合法化。北伐军到镇,民国政府成立后,取缔公娼,但私娼屡禁不绝。至抗日战争前后,一些官僚、兵痞、窑户老板及纨绔子弟以妓院为“娱乐场”、“销金窟”,妓院老鸨又开设妓院蓄妓卖淫,从中获取暴利。据不完全统计,解放前夕,全镇共有妓院10余处,妓女73人,这是公开的娼妓。她们身价悬殊,一些下等妓女,倘无人光顾,即被老鸨痛加鞭挞,惨不可言。至于私娼,则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固定聚居地区,散布于里弄或马路间的私娼,留宿、陪游、谈笑需价折合食米半石至一斗。二是“半开门”的私娼,身分较之前者为高,其接客对象主要是关系户和熟客,或者是熟客介绍来的客人,接客虽少,收入颇丰。三是俗称“扎姘头”的妇女,她们公开或秘密地和某男人同居,如若夫妻,但同居的时间不固定,短的数月,长的数年,也有终身与同一男人同居的,但不结婚。其日常生活开销,全由与其姘居的男子承担。因此,这类私娼外表堂皇,俨然上流社会妇女,一般没人敢侵犯她们,警察局侦缉队也不闻不问。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娼妓,成为供人玩乐泄欲的工具,沉沦苦海,备受凌辱,直到人民政权建立之后,才重见天日,走上人生光明之途。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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