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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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1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47
摘要: 民国时期,景德镇的城市建没由浮梁县知事直接掌管。民国26年(1937年)7月,由县政府第:之科主管教育、建设。27年6月,增设第四科(建设科)。除科长、科员外,还没有技士2人。建设科科长规定要有大专学历,并必须是农科、工科或其它理科专业毕业。
关键词: 城市建设 行政机构

内容

民国时期,景德镇的城市建没由浮梁县知事直接掌管。民国26年(1937年)7月,由县政府第:之科主管教育、建设。27年6月,增设第四科(建设科)。除科长、科员外,还没有技士2人。建设科科长规定要有大专学历,并必须是农科、工科或其它理科专业毕业。
  1950年初,市人民政府设建设科,管辖全市城市建设、交通(含航运、道路养护)、市郊农业、城乡绿化、水利、气象等。1955年3月,撤销市政府建设科,成立市建设委员会,主管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建筑设计和施工、建材生产等。1956年4月,市建委改称市城市建设局,主管工作范围不变。1958年5月,市城建局与市建筑工程公司合并,成立市建筑丁程局。次年9月,市建工局对所属机构进行调整,恢复建筑工程公司,作为建工局的下属企业单位。1960年,撤销市建工局,恢复市城市建设局,建筑公司直属市政府领导。
  1968年10月,撤销巾城市建没局,所属单位市政工程处、园林管理处、浮桥管理所、路灯管理所、测绘队合并,成讧市公用事业公司;公共汽车公刮与汽车运输公川合并,划归市交通局管理。1969年8月,撤销公用事业公,恢复巾城市建设局。次年4月,市政I程处等局属单位也村1继恢复:到1972年,巾城市建设局所属机构有:建筑一公,刁、建筑二公,习、市政工程处、景陶瓷厂、水泥厂、建筑瓷厂、建材预制厂、吕蒙砖瓦厂、茅家畈砖瓦厂、自来水厂、公共汽车公,刊、综合设计室、建筑安装队、汽车队、白蚁防治所等,这足城建局所属机构最多的时期。
  1979年8月,恢复成讧巾建筑下程局,巾城建局所属的建筑、建材企业划归建工局管理,1983年巾城建局勺,b-人防办、环保办合并,成立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10月,撤销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分别恢复和成立市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和市环境保护局。1985年市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科室设有:秘书科、城建科、乡建科、规划科、管理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劳动人事科、监察宰、保卫科、武装部;党、团机构设有:党委、纪委、组织科、宣传科和团委;所属企、事业单位有:建筑设计院、市政工程处、自来水公司、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公共交通公司、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测绘队、城建档案馆、城管大队、路灯管理所、阂林瓷厂: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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