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总体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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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1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总体规划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4
页码: 226—229
摘要: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重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白1955年以来,先后进行厂11次城市规划编修工作,形成了两个具有法规效力的城市总体规划。
关键词: 城市建设 总体规划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市人民政府重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白1955年以来,先后进行厂11次城市规划编修工作,形成了两个具有法规效力的城市总体规划。
  1956-1967年城市建设规划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景德镇市为江西省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1955年市建设委员会开始编制城市规划,1957年6月完成《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初步规划(1956-1967)》两个比较方案,同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批准采用第二方案。这是景德镇市正式形成的第一个城市规划。
  规划方案确定:景德镇市城市性质为“以瓷业生产为主导的轻工业城市”,城区所辖面积为93.5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到1967年将达25万人。市区建设以老城区为中心向东西两翼发展。首先开辟东市区,西郊作为备用地。为避免城市发展为狭长带状,造成用地不紧凑、管线拉长、交通复杂的情况,规划新市区向东延伸5公里,沿南河北拓展呈长方形状。老城区改造,分为陶瓷工业区和行政、牛活居住区,即戴家弄以南城市下风下游为陶瓷工业改造区,以北为行政机关、商业服务和生活居住[=此处为插图页()=]区。开辟30米宽的珠山路和东一路为东西向交通干道,将老城区和东市区连成一体。规划方案首次提出了南河改道的设想,以免沿岸蔬菜基地受到洪涝威胁。
  此次规划还就中心广场、道路交通、铁路站场、园林绿化、给水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珠山中路临街建筑作了初步规划设计,并确定了建筑用地指标。由于规划的基础资料不够齐全,规划的深度不够,指标过大,建设资金不足,部分项目未能实现。但对指导五、六十年代的城市建设,起了积极作用,也为今后的规划建设奠定了基础。东市区的开辟,珠山路、东一路的建成,老市区的控制和改造,给排水工程建设、公共交通的开通等,都是执行这一规划的结果。
  1957年末,对前次规划进行修订,形成第三方案。第三方案否定了南河改道,但未能就城市防洪问题提出合理措施。地方铁路只得顺着东一路将东市区分割,给城市造成较大的干扰。为此,又对前三次规划进行修订,以第二方案为主,吸取其他方案的优点,形成了第四方案。
  1958年,皖赣铁路建设提到议事日程,给城市规划提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根据铁路走向和站场布置需要,作了三个比较方案。同年11月,在民主德国专家雷台尔、同济大学教授金经昌、讲师邓述平和省建工局工程师丁谓渔的指导下,综合以前各规划方案,编制出第八修改方案。第八方案规划铁路正线沿旧铁路通过市区,在老城区与东市区之间设站场。架设两座立交桥,解决铁路线切割城市东西向交通的问题,并利用绿化隔离带,减少列车行驶时对城市的干扰。铁路正线往北在城市外围过昌江,不必再绕过观音阁水厂,既节省线路,又解决了往北山区筑路的困难。同时,过境公路与铁路共用桥梁,节约了建设投资。规划重新提出南河改道是必要的,一方面使工业地连成一体,另一方面可利用挖出来的余土修筑防洪堤坝,在堤上修建地方铁路和通往婺源的铁路、公路。并认为,到六十年代末,城市人口将达30万,趋于饱和,考虑在东流、浮梁(旧城)建立卫星城镇来分散城市工业和人口。六十年代初,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国家压缩基本建设投资,南河改道规划和皖赣铁路建设未能实施。但第八方案所作的铁路走向及站场规划,仍为七十年代中期恢复皖赣铁路建设,起了重要参考作用。
  1962年2月,根据国民经济调整需要,由省建工局综合设计院组织对第八方案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九修改方案,但只作轮廓性规划,供近期建设参考。1964年下半年,为进一步合理调整城市工业布局,市城建局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3个月的现状调查,于1965年11月提出了对第九方案的修改补充意见。修改意见指出:东市区新建的工业已相当集中,不宜再发展,今后应重点发展住宅区。西郊用地富裕,现已建成永久性桥梁,有很大发展潜力。老城区应进一步改造,戴家弄以北的瓷厂应逐步迁移,以保证该区的居民用地,改变瓷厂与居民区混杂的不合理局面。此外,还提出了老城区道路的改造拓宽,解决交通拥挤等问题。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规划遭到干扰与破坏。1968年10月,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撤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调离。工厂选址定点不按城市规划办事,违章建筑、乱建乱占现象严重,有的已成为至今难以改变的现实。
  1975年,城市规划工作开始恢复。在前第八、九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皖赣铁路建设,于同年10月完成规划初稿。1977年形成《景德镇市1976~1985年城市规划说明草案》,又称第十方案。这个十年规划,为指导七十年代中、后期的城市建设,起了一定作用。曙光路改线工程,东二路、通站路开辟及火车站站场建设,沿江东路的拓宽改造,昌江东岸护坡建设,人民广场及四周道路、公共建筑的建设改造等,就是在这一规划时期进行的。
  1980-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有很大改进。1979年7月,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并抽调16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城市规划编制小组。经过一年的现状基础情况调查,1980年5月完成总体规划初稿。嗣后,进行了多次修改,1982年10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83年11月,由省建设厅组织省内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评审,通过了技术鉴定。1984年5月23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景德镇市1980-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确定景德镇市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名城、陶瓷工业基地、著名的瓷都。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为近期(1990年)达到32万,远期(2000年)控制在40万以内。建成区面积到1990年为28.91平方公里,2000年为41.5平方公里。城市总体布局分老城区、东市区、西市区三大片,形成分区条块组合的城市布局。控制改造老城区,配套完善东市区,开发建设西市区。
  老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保护片区。规划范围:北起观音阁,南到西瓜洲,西临昌江,东至皖赣铁路线。1980年建成区面积为6.47平方公里,规划为8.05平方公里。珠山路以北主要为行政机关和文教卫生、商业服务、生活居住区;珠山路以南至戴家弄为生活居住、商业服务、科研文化及金融等设施为主的服务区;戴家弄以南为陶瓷生产为主的工业区,陶瓷工业技术改造应以就地改造为主,适当集中成片,重点放在内涵扩大再生产上。
  东市区范围东起黄泥头,西接老城区(皖赣铁路线为界),南到南山公路,北至唐家坞。1980年建成区面积为7.58平方公里,规划为14.09平方公里。朝阳路以南是以陶瓷工业为主体和配套的机械、化工以及电子、航空工业区。里村一带紧邻火车站,除已安排的铁路站场设施用地以外,不宜再新建、扩建工厂与仓库,应尽量安排公共建筑与生活服务设施。新厂处东市区中段,已有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卫生和商业服务设施,今后宜在朝阳路中段和林荫路再新建一些市、区级公共建筑,逐步将新厂一带建成东市区的中心。从新厂至黄泥头,要限制扩大工业用地。朝阳路以北,除李家坳铁路货场和仓库用地外,其他作生活居住用地。对湖田、黄泥头、白虎湾古窑址要严格保护。
  西市区范围东临昌江,西到张家坞,南起宋家山,北至呖府滩。1980年建成区面积为6.95平方公里,规划为19.36平方公里,按功能分三个片区:西一区与老城区隔江相望,规划为行政、经济、科研、文教卫生、商业服务和生活居住用地;西二区位于城市下风下游,规划主要安排工业建设用地,逐步建成以陶瓷、电子、机械、医药、化工、木材加工、焦化煤气、汽车修理等行业综合发展的工业区;西三区平行于西一路以北,规划为生活居住用地,适当安排一些无污染的服务加工业。
  各项用地指标城市用地按人平均指标为100平方米。工业用地占建成区总面积的30.13%,每人平均用地指标31.01平方米;仓库用地占5.36%,每人平均5.52平方米;对外交通用地占6.01%,每人平均6.19平方米;生活居住用地占48.69%,每人平均50.12平方米;公共绿地近期每人平均4.44平方米,远期达到8.1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近期为31%,远期发展到50%。
  近期,要优先搞好城市住宅、市政公用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加快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的步伐,逐步把景德镇市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流畅、环境优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现代化城市。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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