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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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088
颗粒名称: 人口志
分类号: C921.56
页数: 49
页码: 177—223
摘要: 景德镇市境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这从沽演村、王港村发现的一批新石器晚期器具可以证明。景德镇之名始于宋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原属浮梁县辖,1949年析出置市。1960年,县并入市。因此,1949年以前浮梁县含景德镇的人口;此后,景德镇市含浮梁县的人口。据史料记载,江西历史上人口有三次大的变化,即东汉永和年间、北宋中期和清代后期。清道光年间,江西人口达2650余万,为历史上人口的鼎盛时期。景德镇市境瓷业生产和茶叶生产的发达,促进了当地人口的增长。道光三年(1823年),浮梁县已达5.99万户、29.75万人口,户数为明初的3倍多。
关键词: 人口志 景德镇

内容

景德镇市境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这从沽演村、王港村发现的一批新石器晚期器具可以证明。景德镇之名始于宋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原属浮梁县辖,1949年析出置市。1960年,县并入市。因此,1949年以前浮梁县含景德镇的人口;此后,景德镇市含浮梁县的人口。据史料记载,江西历史上人口有三次大的变化,即东汉永和年间、北宋中期和清代后期。清道光年间,江西人口达2650余万,为历史上人口的鼎盛时期。景德镇市境瓷业生产和茶叶生产的发达,促进了当地人口的增长。道光三年(1823年),浮梁县已达5.99万户、29.75万人口,户数为明初的3倍多。第—章人口数量
   第一节人口规模
  宋初,景德镇瓷业发展,为人们聚居提供条件,“富则为商、巧则为工”,社会分工日益明显。开宝八年(公元975年),浮梁县成为望县,领7乡1镇。大观二年(1108年),仅景德镇所辖三洲一镇就发展到6.1万人。宋室南迁后,北方不少制瓷名工巧匠来景德镇,进一步促进了景德镇瓷业的发展,景德镇瓷窑的数量已达300多座,人口激增。嘉定乙亥年(1215年)居民达121507口。咸淳己巳年(1269年)增至137053口,54年中增加1,6万人,增长12.74%。
  元代,景德镇瓷业工艺技术在全国遥遥领先,各地来此学艺、谋生、经商的人口增多,至元庚寅年(1290年)间,人口增加到50786户、192148口,较咸淳已巳年增加了40.2%。至元十五年(1278年),朝廷在镇设立浮梁瓷局,辖匠户一百。元贞元年(1295年)至泰定元年(1324年),辖匠户400余,为元初的四倍。此后,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人口随之增多。
  明代,由于元末二十年动乱,人口剧减、土地簿籍丢失,明朝廷进行人口普查与土地清丈工作。以110户为里(城镇为坊),里分10甲。据《大明一统志》记载,天顺初年(1457年)及嘉靖、隆庆(1522-1572年)年间,浮梁境内,共有112个里(《读史方舆记要》记载为120个里)。
   表3-1明代浮梁县人口户数变化表
   注:万历癸卯年有男子咸丁29910口,妇女大口27589口。
  以明代洪武辛未年(1391年)与元代至元庚寅年(1290年)比较,一百年中人口数量减少45,37%,以后历年有所增长。城镇人口增长,则因明朝廷在镇设立御器厂,中后期以后除官窑外,民窑多于二三百座。景德镇成为全国瓷器烧造中心。“四方远近,挟其技能以食力者,莫不趋之如鹜”。仅御器厂“大小工匠约百余,奔走力役不下干计”。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景德镇从事瓷业的人数已达10万余。万历年间,“镇上佣工每日不下数万余”。除工人外,还招徕四方商人从事贸易。当时景德镇人口:一是本籍的居民;二是世代相传的制瓷工匠;三是官窑征派的“上工夫”、“砂土夫”等辅助工役;四是各地商贾;五是各地来镇的佣工。至明代中后期,虽然全国户口数量大幅度下降,而景德镇在册人口却一直稳定在10万左右。
  清代陶瓷业有较大发展。景德镇商贩云集,“工匠来八方”,匠、夫不下十余万。人口增长也相当迅速。旧志对清代人口记载,从顺治九年(1652年)到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都只记载成丁数(16-60岁)。
   表3-2清代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浮梁县成丁人口数量情况表
  从上表可看出当时人口增长比较稳定。道光十二年《浮梁县志》载:“自康熙五十五年起至乾隆三十六年各届编审所收,除抵补开除外,实在滋生人丁一百七十六丁,妇女七十一口。其妇女于乾隆十一年,人丁于三十七年先后奉文停止编审”。至乾隆四十七年后,则已经将老幼人口统计在内,曰丁口。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55896户、250290丁口;嘉庆十七年(1812年)58792户、281477丁口;道光元年(1821年)59606户、288220丁口;道光三年(1823年)59935户、297579丁口;咸丰元年(1851年)57605户、286874丁口;同治八年(1869年)57584户、286894丁口。
  《江西年鉴》载:“民国建立后,即通令全国进行人口调查,并由各省按年造报。至民国5年(1916年)后,江西以时局影响,未能继续办理。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成立,又通令全国举行人口调查”。从23年起,才比较有系统有计划地编查人口数量、质量、动态、静态等情况。其后又时因战乱中止,资料散失亦较严重。从零星资料看,民国时期,浮梁人口数量曾大幅度下降。表3-31916—1948年浮梁县人口数量统计表
  民国5年(1916年)景德镇市境内居民有40余万人,较同治八年(1869年)增加12万余人。而到37年,则只剩下16.69万人,减少59%,平均每年递减27.6656。。以南溪乡为例,27年和31年都辖10个保、64个甲。第一保有8个甲,属旧时的上芦田都,地域包括凤凰村、芦田村、石溪渡、焦源坞。旧居仁都设二、三保,共13甲,包括小亭村、四水村、窑门口、老涧、东边村、南溪桥、上下施村等村落。旧下连都的一图、二图设四、五两个保,各辖6个甲,主要村落有内蒋、外蒋、盘溪口、邬家、兴溪桥、诸奖等。第六保为黄坛都,设6个甲,包括福凤、徐家、徐村、庄家等村。第七保,下属7个甲,包括七甲里、黄坛街、大洲、吴家。第八保6个甲,有龙潭、淡竹坂、板源坞、郭源等村。第九保6个甲,有港口、礼家门、岭脚下、元田。第十保下辖6个甲,主要有东港、中堡土段、王家坞等村落。其人口增减如下表:
   表3-41938、1940年南溪乡各保户口、壮丁数量比较表上表中南溪乡10个保的总户数两年减少12.08%,人数减少27.97%,成年男子减少近半数。反映了当时景德镇市境内社会动乱,人口死伤逃亡的情况。
   表3-51916-1947年浮梁县住户数量情况
  24年(1935年),国民党在浮梁县实施新县制,设区并改革区级机构,扩大区划,调整合并成6个区。各乡(镇)公所直辖于县政府。
   表3-61936年浮梁县各区署户口、壮丁数
  景德镇人口规模,宋大观二年(1108)即有6.1万人。清代,据旧志景德镇风俗附载:“镇距城二十里,而俗与乡邑异,列肆受廛延袤十数里,烟火近十万家”,可谓人烟稠密。《江西地方自治月刊》记载民国元年为14.53余万人。《江西年鉴》记述景德镇在民国13年前有人口20万,17年为15.37余万人。此后由于战争和灾疫,特别是瓷业衰落,人口减少幅度较大。25年为10.4万人,31年5月为7.63万人。抗日战争胜利后,外流人口陆续回镇,人口数量稍有上升。37年12月统计为8.84万人,与13年比较,下降55.81%。
   民国23年(1934年),景德镇曾一度划分为四个镇。
   第一镇:公馆岭至厂前、陈家岭至方家坦、十八桥至新运路至汪家街。1936年(下同)有居民17799人,其中男性10305人,女性7494人。
   第二镇:戴家弄至蛤蟆桥至太白园,周路口至狮子弄至油榨街。有居民15259人,其中男性7986人,女性7273人。
  第三镇:中山路彭家弄至祥集弄,麻石弄、瓷器街至富商弄,祥集弄至麻石弄,富商弄至戴家弄。有居民18320人,其中男性9973人,女性8347人。
   第四镇:里市渡、圣节巷、圣节巷至彭家弄,三角井至邓家岭至后山亭。有居民24959人,其中男性13653人,女性11306人。
   四个镇居民76337人,男性为41917人,女性为34420人。
   表3-7浮梁县城乡人口数量比较表
   表3-81942年浮梁县农村各乡人口数量表
   注:冠石乡后并入峙滩乡。
  民国37年(1948年),有12个乡人数减少,5个乡人数略有增加。人口减少最多的是三龙乡,数量为3763人。人口数量减少在1000人以上的有南安乡,减少1245人;桃墅乡,减少1148人;兴福乡,减少1437人。其他乡人口减少都在1000人以下,其中天宝、东埠两个乡变化不大,新平乡增加1484人。
   表3-91948年浮梁县农村各乡人口数量表
  1949年5月人民政权建立后,外流人口陆续回城。7月15日统计,城乡人口总量为16.28万人。年末增加到19.27万人,净增3万人。至1952年,人口总量达21.65万人,为解放初期人口总量的1.33倍。1985年,人口56.97万人,为1949年的2.96倍。
   表3-101949—1985年景德镇市人口总量动态数列表表3-11三次人口普查及1985年景德镇市人口与全国、全省比较表
   从上表可知市区平均人口,1950—1952年为200173人,较1949年增长3.87%。1953—1957年为233750人,为上期年平均人口的116.77%,增长幅度较大。1958—1962年是建国以来年平均人口增长幅度最大的时期,人口增加到308266人。与1953—1957年问相比,净增74516人,增长幅度为31.88%。1963—1965年由于压缩城市人口,年平均人口为327037人,仅为1958-1962年问的106.09%。1966—1970年、1971-1975年、1976—1980年三个时期的年平均人口分别为374662人、428271人、480931人,与各自的上期相比,增长幅度在15%以下、12%以上。1981-1985年,人口增长势头下降,年平均人口为536702人,较上期增长11.6%,如果剔除1983年划人的鱼山、荷塘乡(场)人口数量,年平均人口为509213人,仅增长5.88%。
   第二节增长速度
  人口增长速度的变化,受到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制约,而影响尤为直接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根据复利公式,对景市历史上相关时期的人口增长速度进行计算的结果是:
   宋嘉定乙亥年—咸淳己已年(公元1215—1269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2.2‰,人口增长呈低速状况。
   咸淳己已年—元代至元庚寅年(1269—1290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16.2‰,与1215年比较,年均递增6.13‰。
   至元庚寅年-明代洪武辛未年(1290—1391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5.9‰,呈下降趋势。
   洪武辛未年—永乐壬辰年(1391-1412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6‰,复呈上升趋势。
   永乐壬辰年—正德壬甲年(1412-1512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0.8‰,呈上升趋势。
   正德壬申年—嘉靖壬午年(1512—1522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0.2‰。
   嘉靖壬午年—崇祯癸酉年(1522—1633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0。
  清初,国内民族矛盾剧烈,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破坏,市境域外地流人人口多不愿入册交赋,隐户又多,上册劳动力人口数量下降。如明末万历癸卯年(1603年)间,本地有男子成丁29911人,妇女大口27589人;而清顺治九年(1652年)分别为20210人和25733人,下降23.43%和6.7%。至康熙八年(1669年),清廷采取措施,缓和民族矛盾。五十一年(1712年)又题准丁银以当年数为准。“永为定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再生产和登记人册起了重大作用。此后景德镇市境内成年男子和妇女数量平稳增加。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经济有较大发展。景德镇瓷业生产达到历史高峰。瓷器生产的进行和组织安排,瓷器商品的集散和商贾活动,都需要大量的工匠。16世纪以后,景德镇有官窑和民窑数百座之多,按每一座窑需工数十人计算,“主客无虑十万余”,皆来自四方,业陶为生。道光三年(1823年)景德镇市区人口发展到297579人,为明末人口的三倍,户数为59935户,较明末增长2.72倍。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至当时,80多年里,丁口数量增长18.89%,户数增加7.23%。“其人居之稠密,商贾之喧闹,市井之错综,物类之荟萃,几与通都大邑等及”。道光十二年(1832年)景德镇“列肆受廛延袤数十里,烟火近十万家”。瓷业人口大幅度增长,服务行业人口亦随之增加。与此同时,周围乡镇的集市(有的是窑场)也有了发展。浮梁共有八个市,人来车往,热闹非凡。除土著外,有蓉城、瑞州、祁门、湖南、奉新、湖北、山西、建昌、岭南、吉安、福建、婺源、抚州、石隶、丰城、宁波、湖口、宁国、都昌、南昌、临川、九江等地区人口。至清末,人口已近40万。从清初至清末,人口年均发展速度为4.8‰。
  民国5年(1916年)境内人口为40.95万人;与清末同治八年(1869年)比较,净增1.2万人。到37年,只有16.69万人,减少了59%,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27.667。。(即-2.766%)。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一是战祸灾疫不断,人口多死于非命,生存者大量逃亡。16年,国民党政府反共、剿共,大量杀戳革命根据地的共产党员和农民群众;城镇瓷商远遁逃亡,窑户星散。17年至21年,连续三年发生疫灾,尤其是21年的瘟疫(急性流行性传染病)“死人无数”。因此这段时期,境内人口减少11万,下降幅度为30.35%。23年10月,国民党军队四路进攻程家山革命根据地。烧毁7个自然村,死亡数百人,许多村庄受到惨重摧残。同年大旱,受灾田地面积达23万余亩,受灾人数达9.5万人,农作物和受灾人数都在七成以上。24年水灾接踵而至,逃荒者甚众。两年减少3.3万多人。26年至27年,适逢抗战爆发,又遇水、火、疫疠之灾,一年锐减人口5万多。抗日战争爆发后,30年5月,日军侵占鄱阳县城,景德镇人口大量疏散,其时又发“疫疠”、“死亡率甚大”。据统计,31年6月比29年减少1.1万余人,此后,又连续发生水旱灾荒,特别是33年大旱,人们外出谋生,人口数量较29年减少2.68万,降到民国时期的最低谷。
  二是瓷业凋零,人口大批流散。由于战争连绵、洋瓷充斥国内市场,景德镇瓷器滞销,工厂减产。“殷实窑户多携瓷离镇,镇瓷工人亦多星散”。17年景德镇仅剩下136座窑和10余万直接和间接从事瓷业的工人。23年的窑户(坯户)剩下1000,工人剩下4万。总产值仅二三百万元。26年日机大肆轰炸,焚毁窑厂300多家。次年生产圆器、琢器、匣钵的窑厂和彩绘红店1095个,不到25年以前的半数;平均每月产值12.5万余元,下降5/6;工人总数5324人,减少了81%。据瓷业各行30年报告:“民之廿年前(白土行)领有帖者约计40余家。现勉强维持营业者只有6家。工人往往皆是疏散回乡,化为半贾半丐,转回故里,变为农民”。“针匙工人约一千余人,……现仅剩十余人”,“画桌工人约有三干多”现“仅剩数十余人”,“填画工笔美人者……由数百人锐减至仅存40余人”。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景德镇瓷业每况愈下。36年2月27日《解放日报》载:景德镇“抗战前窑达150余座,目前仅剩96座,战前年产瓷器19954.8万件,战时为3百万件,目前仅产2万件”。38年景德镇解放时,市内只有百来个处于停业状态的工厂,约一千左右近似失业的工人。
  三是人口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据《江西近现代地方文献资料汇编》记载:民国25年,里村前街、后街、童街、银坑坞、老街、旧城6个地区的人口出生率为39.9‰,死亡率为21.6‰,自然增长率为18.3‰。26年7月至27年6月,这些地区的人口出生率为28‰,死亡率为18.4‰,自然增长率仅为9.6‰。25年调查这6个地区的人口再生产类型按国际通用标准比较,为静止型。
  此外,民国期间,政府把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强加在人们头上,工人工资低,物价高涨,被迫外出另谋生计,也是人口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表3-12民国25年人口再生产类型抽样调查表
  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市瓷业和其他工业都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村生产关系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经济发展较快,城乡人民生活和医药卫生条件大有改善,人口出生率迅速提高,死亡率明显降低,出现了人口增殖高峰。1959年,增加到30.10万人,较1952年增长39%,7年增加8.45万人。60年代,虽然经历三年自然灾害和压缩城市人口,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但人口的增殖速度仍然过快。1969年人口总量达38.15万人,与1949年相比,20年中翻了一番,平均每年递增34.73‰。1971年以后,计划生育工作引起人们的重视,但由于旧习惯势力和人口增殖高峰的惯性作用,到1978年,景德镇市人口总量每年仍增长一万人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丁一系列有效措施,景德镇市人口增殖得到控制,人口总量的环比增长速度下降到2%以下。1985年末,人口总量为56.97万人,为1949年的2.96倍,平均年递增速度降到3.06%。
   表3-131949—1985年景德镇市人口增长、发展速度比较表单位:%表3-13-11949—1985年景德镇市人口增长、发展速度比较表第三节人口特征
  丛聚性景德镇历史上业陶者十之八九是客籍人口,故有“五方之豪丛聚”之说。其中“窑户多来自都昌,称为都帮,铺户以徽籍人居多。其他籍隶南昌、鄱阳、临川各县者亦多,土著或不及十之一、二也”。民国时期仍是如此。资料统计,景德镇各籍瓷行有26家(帮)。新中国成立以后,景德镇市发展为以传统陶瓷工业为主的多门类工业综合发展的新型城市,人口的丛聚特点更为突出。除陶瓷工业人口继续了历史上的特征外,其他如机械、电子、医药等,也以迁入的客籍人居多。仅以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为例,从外省市迁人景德镇市人口达10余万人。据统计,1953-1985年,人口迁移使全市净增近8万人,建国以后迁入市内人口的籍贯遍及全国,尤以江苏、上海、浙江、黑龙江省为多。
  流动性历史上景德镇人口的流动与瓷业生产的季节性相关。“异动极不规则”,“冬春之交,工人回籍度岁迁出或十之四五,三四月间逐渐来镇,至五六月增至最高度,十一、二月间渐有迁移出境者”。同时,来景德镇市贩运出瓷器和茶叶、以及贩运人陶瓷原材料的行商、小贩经年不断,也形成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据1951年4月的一份人口调查,临时居住在城区的人口有3346人。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城区流动人口总数为1.19万人。80年代初景德镇市被国家列为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1985年列为甲类开放地区,吸引了大批港澳同胞和外国客商朋友,增加了临时性人口流动。1980—1985年,到景德镇市旅游、观光、洽谈贸易业务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外国人士达万余人,其中外籍人约7104人,占70%以上。
  性比例不平衡客居在景德镇的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口家眷在原籍,未婚之人也大多回乡成家,这就造成在景德镇独居的男性客籍人口多,加之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歧视虐待妇女,故性比例特高。
  景德镇市境民国17年(1928年)男性有11.64万人,女性有3.74万人,性别构成为76:24,性比例高达311(即每100名女子就有311名男子,以下同)。18年男性为10.87万人,女性为3.67万人,性别构成为75:25,性比例为296。16年以后,瓷业人口大量外流,男性人口逃亡极多,性比例大幅度下降。25年男性人口7.38万人,占总人口的70.38%;女性人口3.11万人,仅占人口的29.62%,性比例仍高达238。31年5月统计,景德镇有4.19万名男性人口,3.44万名女性人口,各自占人口的比例分别为54.91%和45.09%,性比例降至122。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但反映在15—50岁年龄阶段的性比例不平衡依然存在。
  类型特点人口类型,按国际通用标准,65周岁以上的人为老年人,15岁以下的人为少年儿童。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市人口寿命延长,但由于受高出生率的影响,至1964年仍属于年轻人口型。70年代后,抓紧了计划生育,出现低出生、低死亡的局面,景德镇市人口类型转向壮年人口型。
   表3-14景德镇市人口年龄结构动态变化表
  注:1936年资料是当时的农村社会抽样调查资料(下同)人口老化指数,是一个动态概念,反映随着出生率的下降、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有上升趋势,它与老年人口型不同,但又有密切联系。按人口老化指数计算公式:
   均年龄A(t)(其中t表示年份)
   人口老化指数wf t,=丈罟罩翥寿命S.c t,
   w(t)=0.5表明人口平均年龄恰为平均寿命之半。
   景德镇市1982年人口老化指数w(t)=0.4058<0.5,就社会人口平均意义来说,表明全市人口中青年占多数,整个社会属于中青年型。
   表3-15景德镇市人口年龄再生产类型动态变化表
   上表按人口年龄再生产类型的国际通用标准划分。其中标准是:(1)增加型:又称增长型型。各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0—14岁占40%,15—49岁占50%,50岁以上占10%。(2)稳定型:又称静止型。各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0—14岁占26.5%,15N49岁占50,5%,50岁以上占23%。(3)减少型:又称收缩型。各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0—14岁占20%,15—49岁占50%,50岁以上占30%。
  人口规模的变化特征景德镇市人口规模变化总趋势是逐步发展扩大。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有由小到大、由大到小、再由小到大这样的反复过程。
  西汉时豫章郡辖县的人口密度为2人/平方公里,景德镇市境域为其属地之一。唐、宋人口密度值呈上升趋势。从元代起,人口规模变化的情况是元代大于宋代,明代小于元代,清代又大于明代,民国18年以后又小于清代。如18年至25年(1929年至1936年)城市人口减少4.05万,农村人口减少10.43万。31年至37年城市人口增加15.78%,农村人口减少12.58%。从16年至37年的21年中,城市人口减少6.54万,农村人口减少14.43万,是城市人口减少量的2.21倍。31年以前,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大于城市,37年则一反常规而小于城市。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人口规模以较快的速度扩大,人均占有的空间范围越来越小。1949年7月15日统计空间范围是3212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60人/平方公里;1953年7月1日,第一次人口普查空间范围约为3232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约为64人/平方公里;1964年7月1日,第二次人口普查空间范围为3046.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05人/平方公里;1982年7月1日,空间范围是323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57人/平方公里;1985年末,空间范围是3274.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74人/平方公里。重点年份的数据表明:景德镇市人口规模以平均每天增加28.62人的速度扩大,空间范围仅扩大62.4平方公里,以致人口密度升高1.9倍。
  1985年,景德镇市区一级人口规模最大的是珠山区,为220857人;其次是蛟潭区118622人;昌江区112569人;规模最小的是鹅湖区,为1020.65人。
   景德镇市乡一级人口规模较大的是湘湖乡、鱼山乡,规模较小的是罗家乡、旧城乡、荷塘乡。表3-161979—1985年乡级人口规模对照表
  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比重民国时期,景德镇市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一半以上。1949年,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46.4%,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比例为1:1.16。三年恢复时期市区农业人口占47.13%,非农业人口占52.87年%,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为1:1.12。“一五”计划时期,农业人口下降为46.94%,非农业人口上升为53.06%,比例为1:1.13;“二五”计划时期农业人口继续下降为43.05%,非农业人口上升到56.95%,比例为1:1.32,超过了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三年调整时期,经过压缩城市人口,精简职工,非农业人口比重降为55.33%,农业人口上升为44.66%,比例为1:1.24;“三五”和“四五”计划时期,城市人口大量下放农村,农业人口比重大幅度上升。“三五”计划时期为48.03%,非农业人口降为51.97%;“四五”计划时期为48.79%,非农业降为51.21%;两个时期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比重为1:1,08和1:1.05。“五五”计划时期农业人口降为47.89%,非农业人口上升为52.11%,比例为1:1.09;“六五”计划时期农业人口降为44.2%,非农业人口上升为55.8%,比例为1:1.26,符合当时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人口变动
   第一节自然变动
   出生人口的出生是人类自然更新的必然,户籍统计上的出生人数,不包括死产胎儿。
  1950年至1985年,全市共出生346805人,为1949年人口总数的1.8倍,占1985年人口总数的60.88%。这36年中,平均每年出生9633人,每天出生频率为26.39人,每小时为1.1人。60年代是人口出生数量的高峰期,年平均出生12416人,每天平均出生34.02人,每小时为1.42人。50年代前四年为人口出生数量的最低时期,年均出生4939人,仅为60年代的39.78%。
  景德镇市人口出生率曾出现过两个高峰期,第一个高峰期是1955年到1960年,各年人口出生率均在3060以上,1957年高达46.08‰。第二个高峰期出现在1962年至1965年,各年人口出生率都超过40‰,最高时达47.05‰,为建国后最大值。1970年以后,人口出生率逐渐降到3060以下,1978年后,景德镇市人口出生率继续降低,1980年为10.84‰,1985年为11.75‰。50年代和60年代初,市区城市人口的出生率一般高于农村。从1962年起,农村人口出生率超过城市。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后,农村人口出生率逐渐下降,但仍高于城市。
   表3-171950—1985年景德镇市出生人口动态数列表
   表:1-181950—1985年景德镇市城乡人口出生率动态比较表单位:‰表3-19城区各街道出生人口比率比较表
   死亡解放前,景德镇市境内人口死亡情况无资料记载。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生活条件日益改
  善,死亡率日趋下降。
   表3-201954-1985年景德镇市死亡人口动态数列比率表
   上表反映出景德镇市32年共死亡111624人,平均每年死亡3488人。1954年死亡人数最少,为
  2856人,死亡人数最多的年份是1959年,为4779人。1957年及后4年中,死亡人数每年都在4000人
  以上,为死亡人数最多时期,这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物质条件有一定关系。经计算得出的人口死亡
  率,可看出全市人口死亡水平正在下降。1966年以后,全市人口死亡率降至10‰以下,从1978年起又降至8‰以下,1985年降到5.67‰,为历史最低水平。城市和农村人口死亡率都在下降,但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水平存在差别,农村人口的死亡率仍高于城市。
   表3-211954—1985年景德镇市城乡人口死亡率比较表单位:‰
  1965年,党和政府把医药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逐步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农村人口死亡率下降幅度变大。
  民国27年(1938年),江西省人口总死亡率为21.9‰,婴儿死亡率达55‰。25年(1936年)景德镇市境农村抽样调查,死亡婴儿占当年不满周岁婴儿总数的69.57%。建国后,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
   表3-227个年份婴儿死亡率变化表
  景德镇市1981年的死亡婴儿绝对值较1958年下降73.22%,平均每年递减5.57‰,婴儿死亡率仅为1958年的1/2。婴儿死亡率降低,使人口总死亡率也相应下降,体现出医疗卫生水平提高和人民物质生活改善。表3-231959-1963年非正常死亡人口原因统计表单位:人
  人口死亡原因一般分为正常和非正常死亡两类,与社会环境、物质生活条件有直接关系。据民国25年(1936年)农村社会调查统计,当时因病死亡的人数中,传染性疾病致死的人数占90.42%。按原资料病名死亡人数排队,居第一位的是抽疯症,第二位是肺病(结核病),第三位是赤痢,其余依次是:其他发热发疹病、麻疹、伤寒、天花、心肾病、霍乱、呼吸系统病。
  50年代初期,景德镇及郊区(不包括浮梁县)居民死亡原因曾有过统计。1951年12月因病死亡人数中,传染性疾病致死的占68.28%,循环系病占11.4%,其他病占9.28%,呼吸系病占5.92%,消化系病占4.31%。虽然传染性病疾死亡人数仍居第一位,但其在疾病中的比重较1936年却下降了22.14%。由于医疗科学技术有新的发展,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霍乱、梅毒、白喉、鼠疫、回归热、布氏杆菌病、天花等已绝迹或基本绝迹,其他传染病致死人命的数量,在疾病构成中的比重也大幅度下降,因病死亡人口的病因发生了较大变化。
  1963年至1980年,疾病死亡人数中,传染病致死人数的比重明显下降。1981年,循环系病死亡人数比重上升到第一位,传染病退居第二位。根据1983-1985年住院病人死亡资料,综合整理成景德镇市前10位疾病死因人口构成,可看出消化系病上升为第二位,传染病死亡人数继续下降,近几年来,外伤死亡人数在疾病构成中有上升趋势。
  表中的非正常死亡和原因构成的变化,反映出社会问题及其变化。据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的资料表明,非正常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口的比重有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一是人口病死率降低;二是生产技术的应用和交通工具的增多,因事故致死人数增加。
  70年代以后,交通事故致死人数又有增加。从1973年至1985年的13年中,死于交通事故的398人;其中:死于机动车者372人,死于非机动车者26人。最高为1982年,计59人;最低是1973年,共12人。
   表3-241983—1985年景德镇市疾病死因人口构成表
  自然增长人口的自然增长是人口再生产的结果,也是人口自然变动的结果。它是出生人口减去死亡人口的差额。景德镇市从1953年起计算至1985年止,33年中自然增长的人口共计21.8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6628人。1962-1970年是人口增殖高峰,平均每年增加9457人。1978年以后,人口增长势头下降。各年增长人数波动在2526-5600人之间。
  1962-1970年波动在21.37‰—35.48‰之间。1962年至1965年为最高峰,人口自然增长率均在28‰以上。1963年为35.5‰。196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开始下降。1980年以来,一直保持在9‰以下。
   人口自然增长率曾出现两个20y。。以上的高峰阶段:即1956-195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波动在22.79‰~29.42‰之间;1962~197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波动在21.31‰—35.48‰之间。表3-251953—1985年人口增长情况表
   第二节社会变动
  人口的社会变动主要表现为人口的机械迁移,一般分为国内迁移和国际迁移。景德镇市地处内地山区,人口的国际迁移甚少,重点是国内迁移和流动。
   国内迁移和自流人口建国以后各时期景德镇市人口的迁入和迁出总量变化为:
  “一五”计划时期迁移人口115480人迁移增加37200人;“二五”计划时期迁移人口188508人迁移减少19610人;调整时期迁移人口48654人迁移减少860人;“三五”计划时期迁移人口148143人迁移增加23041人;“四五”计划时期迁移人口169551人迁移增加16109人;“五五”计划时期迁移人口119261人迁移增加11433人;“六五”计划时期迁移人口115652人迁移增加12529人。
   “一五”计划时期迁入景德镇市的人口最多,“二五”和“四五”计划时期是景德镇市人口迁移高峰年代。经过1950—1952年的国民经济的恢复,景德镇瓷业基本恢复“元气”,外流瓷业工人陆续回城。1957年,景德镇市工业部门职工人数达2.3万多人,为1952年的12.22倍。同时外地迁入人口亦多。据原浮梁县统计:“从1955年12月31日起至1956年1月15日止,共接受与安置了上海市志愿来县垦荒的群众1547户,4067人”。此后仍经常有人口迁入定居。1956年3月24日,波阳县古城乡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划人居民500余户、2000余人。
  二五”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景德镇市人口在机械变动中减少2万。据当时的精简办公室统计:1961年精简职工1.71万人,其中回农村原籍的全民所有制职工9092人,学生880人,职工家属5491人;另精简居民9067人,总数为2.45万人。1962年1-11月份,减少城镇人口2.99万人,精简工人1.99万人,其中回农村的1.06万人,回城镇的9237人。
  经过三年调整时期,景德镇市人口的机械迁移又转呈增加趋势。主要有浙江省淳安县部分居民因国家兴建新安江水电站而迁入景德镇市农村;上海等地为支援内地工业建设,科技人员及熟练工人迁入市陶机厂、农机厂、电瓷厂、景兴瓷厂等单位作为技术骨干,并迁来部分家属。还有一些外地国防工业工厂和电子工业部门陆续迁入扩建,迁来数万职工和家属。据统计:仅景华瓷件厂、昌明无线电厂、江西无线电厂、建阳工具厂等8个单位,随厂从外地迁入景德镇市的职工和家属就有近9000人。
   表3-26外地工厂迁入景德镇市的人口数量表单位:人
  “四五”和“五五”计划时期,上述单位从外地迁入的职工和家属增加,同时又迁入了昌河机械厂、景波机械厂等单位,“仅1972年2月至11月,先后就有六0二、七四0、三七二、四三二一等工厂3万余名职工,从江苏南京、黑龙江哈尔滨等地迁入景德镇市”。后来这些厂因安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退休顶替、缺额补员、职工工作调动又增加大量外地人口。如昌河机械厂一次就安置外地转业退伍复员军人干余人。景德镇市大部分被精简、下放到外地的人口也陆续回收和招工回城。
   截止1985年末,外地迁入景德镇市9家工厂的常住人口已近2万,其中职工1.14万人,家属7450人。
  1983年10月,波阳县鱼山公社、荷塘垦殖场划归景德镇市昌江区管辖。划入居民住户分别为7002户和762户,划人人口分别为4.11万人和3973人。
  景德镇市人口迁移增减的主要原因外流瓷业人口的回城;行政区划变更的人口划入;支援工农业生产建设的外地人口和居民的迁入,外地工厂职工和家属的迁入;精简、压缩和下放人员的迁入和迁出,加上正常的人口迁移,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景德镇市人口从1953-1985年净增近8万人。表3-271953-1985年景德镇市人口迁移变动情况表单位:人第三节流动人口
  自流人口历史上,景德镇市人口流动性大,自流人口多。“人口异动极不规则”。民国37年(1948年)1月,抽查第廿三保户(约一百户),一次就查出60余名未登记(户口)者。1951年4月份,景德镇市临时居住人口达3346人,大多数来自邻县和农村。
  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景德镇市自流人口数量的高峰期。1960年由农村和其他城市自由流人的人口达1.19万人。1963年仍有近千名自流人口。1964年又增加到2252人。据有关文献记载,自流人口来源和自流原因:“1964年4月27日止,经公桥地区的5个公社(场)范围内,自流人口达442人。其中安徽省21个县218人,江苏省18个县197人,其他地区27人”。“多系江苏以北地区流出的,极大多数经过安徽东至、祁门等邻县而流人经公桥地区”。“这些人多因去年遭受水灾,口粮减少,从去年秋后开始外流的”。1965—1970年因“文化大革命”动乱,外地人口流入现象较为严重,但无全面资料;仅1968年8月一次户口普查就查出外来无户口人员1109人,外来人口364人。1971年自流人口769人。1972年自流人口259人。1973年自流人口432人。
  80年代以来,自由流人景德镇市的人口增多,一般从事副业、民工和经商。
  外国及港、澳、台来市人口据民国时期《行政与统计》记载;民国31年(1942年)有旅华外侨5人,其中:英国籍2人、美国籍2人、其他国籍1人。
  建国后,虽然有一些国际间的人口流动,但在较长日寸间里无全面、完整资料记载。1979年后,实行开放政策,景德镇市人口的国际间流动逐渐增加。
  景德镇市同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之间非农业常住人口的迁入和迁出:1981年至1985年,总迁移人口102人,迁入40人,迁出62人。其中:1981年迁入2人,迁出14人,减少12人;1982年迁入3人,迁出,4人,减少1人;1983年迁入12人,迁出25人,减少13人;1984年迁人1人,迁出15人,减少14人;1985年迁入22人,迁出4人,增加18人。
  进入80年代,旅游事业得到发展,外国友人、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同胞到景德镇市旅游观光、洽谈业务的与日俱增。自1980年至1985年,来自日本、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的外国籍人4082人,华侨及外籍华人171人,港、澳、台同胞3644人,共有7897人。
   第三章人口构成
   第一节年龄构成
   人口年龄构成是人口自然变动以及对人口再生产速度变动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
   民国25年(1936年)江西农村服务区,调查景德镇市农村六村人口年龄构成如下:0—9岁占22.8%,10—19岁占17.05%,20-29岁占15.56%,30—39岁占14.42%,40-49岁占13.02%,50-59岁占9.73%,60岁以上占7.42%。
  36年(1947年)浮梁县政府统计选民人数,年满18岁以上的选民占总人口数的64%,18岁以下的人门占36%。37年(1948年)12月,江西省浮梁县制发国民身份证,统计12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2.47%,12岁以下的人口占27.53%。
   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市人口年龄构成由1953年的成年人口型转向1964年的年轻人口型,再转
  向1982年的成年人口型。
   市公安局于1951年12月统计的城市人口年龄构成如下:
  1-6岁占16%,7~15岁占13.52%,16-25岁占16.36%,26-45岁占30.57%,46-60岁占
  17.4%,60岁以上占6.15%。此后又有变化,这从1953、1964、1982三个年份的调查统计可以看出。
   表3-281953年景德镇市人口年龄构成调查表单位:人
   表3-291964年景德镇市人口年龄构成调查表单位:人表3-301982年景德镇市人口年龄构成调查表单位:人
   第二节性别构成
  人口的性别构成受社会的影响较大。决定人口性别构成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出生婴儿性比例,二是死亡人口性比例,三是迁移人口性比例。
  景德镇市人口性别构成历来不协调,性比例偏高。建国以后,人口性比例经过一段时间的上升后逐渐降低,朝趋于协调的方向发展。按每100名人口中,男性占51.5%,女性占48.5%的适度标准,还有差距。
   总人口性别构成民国以前,景德镇市人口总量的性别构成未见资料记载。民国时期记载零散,经整理,部分年份人口性别构成是:
   表3-31新中国成立前浮梁县人口性别构成表表3-321949—1985年景德镇市人口性别构成表
   在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人口男性是111083人,女性是93341人,性别构成是54.34:45.66: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人口男性是173580人,女性人口是147651人,性别构成是54.04:45.96: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人口男性是268346人,女性人口是238609人,性别构成是52.93:47.07。
  建国后景德镇市历年人口性别构成都是男性高于女性,最高是1958年,为57.53%,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5.48%;最低是1984年,男性人口为52.72%,仍比女性人口多11.50%。
  总人口性比例如前所述,民国时期景德镇市域人口性比例高;主要是城市人口性比例高。城市人口以瓷业人口为主体,瓷业人口中又是外地流人的男性人口多。如民国25年《江西年鉴》记载:各县劳工中的各业工人人数统计,景德镇的瓷业人口男性百97.36%,女性仅为2.64%。后来,市域受战争和灾疫的影响,瓷业衰落,男性人口大量死、伤、外流。25年与5年相比,男性人口减少11.66万,下降幅度为74.02%;女性人口减少6.99万,下降幅度为45.68%,男性人口减少数量为女性人口的1.67倍。36年比25年,女性人口减少0.47万,男性人口减少量4.85万,为女性人口减少量的10.32倍,人口性比例下降,性别差别缩小。
   表3-331916-1947年景德镇市境男女人口数量、性比例动态变化表
  1949年经市公安局统计全市人口性比例是116;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全市人口性比例是119;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的全市人口性比例是118;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全市人口性比例是112;
   从全市人口性比例的年动态变化来看,1950年至1958年,经过起伏和上升阶段。从1959年起开始下降。
  1950—1953年为起伏阶段,各年人口性比例依次是112、124、129、119;
  1953年到1958年为上升阶段,各年人口性比例依次是119、122、121、122、121、136;
  1959年起为下降阶段,各年人口性比例依次是:1959年为125、1960年为124、1961年为121、1962年为121、1963年为118、1964年为117、1965-1967华为116、1968年为114、1969年为115、1970年为114、1971年为113、1972年、1973年为114、1974年为116、1975—1977年为115、1978年、1979年为114、1980年至1982年为113、1983年为112、1984年为111、1985年为112。
   分地区人口性比例
  城乡人口性比例1949~1985年,城市人口性比例经过短暂的上升时期以后,在起伏中下降;农村入口性比例则在起伏中上升;但城市人口性比例仍然高于农村。
   表3-341949—1985年城乡性比例比较表表3-34-11949-1985年城乡性比例比较表
  各区人口性比例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四个区的人口性比例是:珠山区为115、昌江区为114、鹅湖区为112、蛟潭区为108。1985年末统计珠山区为113、昌江区为109,两个区的人口性比例都有下降;鹅湖区为112、蛟潭区为108,仍保持原状。
   城市各街道人口性比例1985年末,城市有7个街道人口性比例高出全市水平3—11,呈现失调现象。最高是里村街道为123,其次是新厂街道为118、太白园街道为117、西郊街道为116、周路口街道为115。低于全市人口性比例水平的有:珠山街道为109、新村街道为109、昌江街道为108、石狮埠街道为107。
  农村各乡人口性比例农村27个乡、场中的人口性比例,据1985年末统计各个乡都低于全市112的平均水平。有21个乡达到或接近于105的适度水平。其中:
  吕蒙乡102臧湾乡102九龙乡103瑶里乡103黄坛乡104洪源乡105湘湖乡105鱼山乡106鹅湖乡106江村乡106寿安乡107罗家乡108荷塘乡108天宝乡109[g城乡109新平乡109经公桥乡109兴田乡109储田乡109三龙乡109福港乡109峙滩乡110王港乡110金竹山乡110蛟潭乡111西湖乡111创业乡119
   城市中,还有几个地区人口性比例失调现象比较严重,如水上派出所管辖范围内的人口性比例高达145,竟成乡和西郊垦殖场仅为97和90。
   农村的鱼山派出所和枫树山派出所管辖地区的人口性比例分别为140和98,也很不协调。
  建国后,城市人口性比例高于农村,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因素,机械迁入人口性比例高是主要原因。解放初期外流人口陆续回城,其后是大批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些人口中的男性数量大大超过女性,如1953—1960年的全市净迁人人口数为28073人,性比例为168,其中:城市净迁入34666人,男性为20942人,占60.41%;女性为13724人,占39.59%,性比例高达153。农村的净迁人人口为负数,8年减少6593人,男性减少9542人,女性增加2949人。
  60年代中后期,随同外地工厂迁入景德镇市的人口性比例偏高,如江西无线电厂为135、建阳工具厂为112、景华瓷件厂为117、胜利器材厂为153、黎明制药厂为128、万平无线电厂为231、景光电工厂为127、昌明无线电厂为129,这些厂在市投产后,又在招工安置工作中迁入了不少职工和家属。据1985年末统计,这些厂的常住人口已达2万人,性比例高达128。
  全市分年龄组性比例1949年以采,景德镇市人口中,一般是低年龄组男性多于女性,高年龄组女性多于男性。因此低年龄组人口性比例高,高年龄组人口性比例低,其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表3-35年龄组人口性比例比较表
   第三节民族构成
  50年代初,市内只有汉族和少量回族的人口。1958年增加了满族人口。1963年又增加了傣族和其它民族人口。1964年全市有汉、蒙、回、苗、满、壮、仫佬等9个民族。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共有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傣族、黎族、畲族16个民族。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族占76.07%,满族占13.25%,壮族占3.44%,朝鲜族占1.96%,蒙古族占1,23%,其余10个民族的人口占4.05%。
  全市的少数民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城市。1958年以前,农村中未见有少数民族人口。1963年市公安局户口普查时,城市中有少数民族人口107人,农村有24人,比例为1:0.22。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城市为176人,农村为34人,分别此上年增加64.49%和41.67%。到1982年,城市和农村分别为637人和178人,比例为1;0.28。
   少数民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城市的5个街道,农村的2个乡。
   昌江街道57人,其中:回族53人、壮族4人。
   新厂街道179人,其中:回族154人、蒙古族6人、彝族1人、朝鲜族2人、满族9人、土家族5人、傣族2人。
   昌河街道117人,其中:回族34人、朝鲜族10人,满族73人。
   石狮埠街道61人,其中:回族48人、彝族3人、满族8人、傣族2人。
   西郊街道69人,其中:回族50人、藏族1人、壮族13人、满族5人。
   南安乡66人,其中:回族50人、苗族2人、壮族3人、朝鲜族4人、满族1人、瑶族2人、白族4人。蛟潭乡回族58人。
   这7个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605人,古全市少数民族总数的74.48%。
   表3-361951-1982年少数民族人口统计表单位:人
   第四节行(职)业构成
  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关系到生产力布局和生产结构是否合理,新中国成立前景德镇市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城市人口以瓷业为主业,农村人口则多务农业和茶业。
   清代及以前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由汉唐到宋元,景德镇瓷业有很大发展,从事瓷业的人口亦随之增加。明代成为瓷器烧造中心后,官匠、民匠都在不断扩充,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已有官匠300余人。从业人员分工极细,共23个工种,制瓷有大碗、酒盅、碟、盘、盅、印、锥龙、画、写、色、匣等11个工种;辅助工种分泥水工、大木工、木工、船木工、铁工、竹工、漆工、索工、桶工、染工、东碓土、西碓工等。工序也极为细致,“一器方成,细者计七十二道,粗者六十四道”。从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起,朝廷规定了“轮座”和“住座”的制度。饶州府借此名义从饶州千户和所属上饶、乐平、鄱阳等七县为御器厂征派雇夫、砂土夫和上工夫。据《明神宗实录》记载:嘉靖十九年(1540年)“浮梁景德镇民以陶为业,聚佣至万余人”。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景德镇从事瓷业的人口达10万余。
   清代康熙年间,景德镇的制瓷业在明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较大的发展。康、雍、乾三朝,瓷业人口规模空前,各行业人口也有较大发展。
   瓷业 《陶说》载“事陶人以数万计”,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法国传教士昂特略可莱在饶州发出的一封信中说:“景德镇拥有一万八干户,一部分是商人,他们有占地面积很大的住宅,雇佣的职工多得惊人”。乾隆初,督陶官唐英在《陶冶图说》中记载:景德镇“以陶来四方商贩,民窑二三百区,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藉此食者甚众”。当时全市有25万余人口,可见瓷业人口所占比重之大。
  商业旧志记载,浮梁各乡共有8个市,以景德镇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密集的商业网络。当时景德镇从事瓷业和商业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仅瓷器街就有不少人从事零收、贩户、整治、摆售等职业。不仅如此,而且镇上中外商人络绎不绝。有“九域瓷商上镇来”之说。
  运输业瓷业生产的大规模进行,必然需要大量的运输工人。如白釉、黄土、窑柴、瓷坯、瓷器等都需有人运输,虽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可推想到当时运输工人在总人口中占有相当的比重。
   此外还有石灰业、油灰业、开采业(开采瓷土)、砍伐业(砍伐松槎窑柴)等为瓷器生产服务及为人民生活服务等行业的人口亦不在少数。
   民国时期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民国时期,景德镇市境人口的职业行业构成主要特征是:从事瓷业和农业的人口所占比重仍然大,从事商业和茶业的人口占有一定的比重。《江西近现代地方文献资料汇编》记述:景德镇“直接从事制瓷之工人约三万余人,而各项直接间接持瓷为业的亦达二三十万”。当时县、镇总人口计有近38万,瓷业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3万余直接从事瓷业之工人中,圆器类业人口占52.66%,琢器类业人口占20.44%,烧窑业人口占9.07%,匣钵业人口占3.73%,彩绘业人口占14.10%。
   民国25年,江西省统计各县劳工状况,景德镇瓷业工人为68283人,男性为66481人,女性为1802人。瓷业人口占总人口的30.19%。
   域内农业人口基本上保持在10万左右,27年农户人数为94969人,占总人口的53%,农户为17919户,占总户数的53.5%。
  景德镇商业户在26年有1189户,其中粮食业户189户,调和料业36户,鱼肉蔬菜业102户,南货京菜业50户,烟酒业62户,服务业189户,五金颜料业40户,中西药业33户,文化业82户,燃料业86户,家用器具业72户,服务供给业24户,建筑料业59户,杂货业115户,其他业50户。到28年,全镇商户计有买卖业579户,印刷业10户,兑换金钱业或货金业9户,动物产品业118户,矿产品业1户,制造或加工业938户,技术业4户,设坊屋以集客之业7户,其他业72户,合计1738户。4年茶庄、茶号有100多家,其中西湖35家,江村26家。至30年4月,全市有茶号140家,各茶号合作社分组人口总数为1.43万人,占县镇总人口的8.45%。其中江村组,茶号26家3029人;桃墅组,茶号18家2357人;硒村组,茶号21家2321人;储田组,茶号27家2198人;全民组,茶号25家2340人;潭口组,茶号23家2023人。
  25年12月中旬至26年3月底,江西农村服务区调查时对居民职业进行了专项调查,景德镇市域为全省调查区域的第一区,调查了镇郊六个村的人口职业。其中:从事农业的人口占56.14%,从事精工的人口占12.49%,从事粗工的人口占14.75%,从事商业的人口占11.5%,学生、教员、军人、警察、医务、公务人员占2.33%,从事家务的人口占46.11%,从事其它职业的人口占1.66%,无职业的人口占51.78%。表3-37民国25年景德镇郊区6村人口职业构成调查表单位:人表3-37-1民国25年景德镇郊区6村人口职业构成调查表表3-38民国30年12月景德镇商会、同业公会调查统计表单位:人
  据30年12月景德镇人民团体调查统计,全镇参加各商会的人数为2943人,参加各工会的人数为1.24万人。两者合计为1.53万人,前者占19.29%,后者占80.71%.解放前夕,景德镇瓷业衰落,百业凋零,大部分工人失业,仅剩下近千名瓷业工人。建国初期,经过党和政府的努力,各业陆续复工,1949年9月中旬,只有8657名瓷业工人,仅占全市人口的5.32%。1945年到1949年茶叶生产每况愈下,从事茶叶经营的人口大减。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行业构成新中国成立后,全市的劳动力人口在各行业中的分配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在业人口日益增多。经过1950—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和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国民经济,居民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全市在业劳动者人数由1949年的7.6万人,增加到1978年的20.11万人,绝对量增长1.65倍。在业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由1949年39.44%,扩大到1978年的41.7%,平均年发展速度为103.67%。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广开了就业门路,1985年的社会劳动者人数发展到29.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1.09%,绝对量比1978年增长44.7%,平均每年递增5.42%。
  农业在业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1949年全市农业在业劳动力占总在业劳动力人口的53.42%。1952年降为51.990_10。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末降为46.36%。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末为47%。三年调整时期末降为42.06%。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降为40.27%。第四个五年计划期末降为34.84%。第五个五年计划期末降为33.39%。第六个五年计划期末降为32.82%。
  瓷业人口有较大发展。1949年9月中旬,经过政府及多方的努力,景德镇市已复工手工业工厂1229家,烧窑业有69家开始生产,全市有8657名瓷业工人。“六五”计划期末,全市瓷业工人数达59984人,其中,建筑电器陶瓷工业8847人,日用陶瓷工业51137人。瓷业工人总数较1949年增长5.93倍。
  其他工业部门劳动者比重增大,其中的机械及电子工业比重上升快。1985年,景德镇市工业部门劳动者达12.62万人,占全社会劳动者的43.37%。1949年为2.33万人,比重仅为30.66%。全市的工业结构原来呈单一陶瓷的畸形结构,建国后这种状况有了改变,特别是“六五”计划期间,工业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初具规模。全市已初步建成以陶瓷为主,包括机械、电子、建材、轻化等综合型工业城市,因而从事机械、电子等行业的人数迅速增加。1952年机械工业职工人数仅为20人;1985年,全市工业普查统计:机械、电子、电器部门职工达37601人,占全市工业部门人数的比重由1952年的1.03%上升为57.68%,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5.67%。
  职业构成50年代初期景德镇市人口的职业构成具有城市人口做工的多,农村人口以务农为主;有职业人口少,无职业人U多,且女性人口多数无职业的特点。据1949年12月份统计,城市有职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4.26%,其中男性占21.55%,女性占2.71%。工人占在业人口的61.27%。
   表3-391953年景德镇市城市人口职业分类表单位:人
  经过三年的恢复时期,1953年统计,城市有职业人口增加,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67%,学生占6.7%,料理家务者占19.52%,无业者占21.53%,其中失业工人和职员占5.73%。在职人口的职业构成为:工人60.70%、职员9.97%、农牧畜业者3.79%、小商小贩7.99%、小手工业者6.58%、其他在业者10.97%。
  1958年,城市有职业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为35.58%。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事业及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在有职业人数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为78.04%,合作社营事业工作人员占18.04%,个体从业人员占3.74%,宗教职业者和迷信职业者分别占0.02%和0.16%。
  此后,特别是1979年以来,就业渠道大大增加。1982年人口普查时统计,全市有职业人数占全市人口的51.86%;全市“技术密集型”企业增多,复杂劳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在职人数的8.6%。同时,随着妇女合法地位的提高,女性在业失数大幅度上升,1982年占全市总人口的21.62%。
   表3-401949—1985年景德镇市社会劳动者分配情况单位:万人
   表3-411949~1985年景德镇市社会劳动者构成升降指数单位:%表3-421953年景德镇市城区居民职业分类表李位:人第四章人口质量
   第一节儿童发育
  体格检查儿童体格是人口自然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人口质量的要素之一。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从1979年至1985年对全市30213名集托儿童(7岁以下)进行了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后按规定的要求分为三类统计,即健康儿、患病儿、缺陷儿。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营养不良、扁桃体Ⅱ。肿大以上、支气管炎、肺结核,归纳为疾病统计;砂眼、龋齿,中耳炎、肝肿大、畸形等为缺陷统计。
   表3-431979—1985年景德镇市集托儿童健康状况调查表
  以上被检查的集托儿童健康儿比重上升。过去的婴幼儿多发生佝偻病,近些年来,佝偻病发病率逐渐下降,到1985年,患病儿比重缩小80%;缺陷儿童比重从1982年以后开始缩小,但同1980年相比,仍呈增大趋势,其中儿童缺陷以龋齿和砂眼居多。
   按江西省儿童保健要求:符合儿童体格发育标准的身长、体重均值的人数都应达50%,1979-1985年市妇幼保健院测量了2.893万名集托儿童,经科学评价,各年被检查儿童的身长、体重符合均值标准在50%以上,达到了“双超”标准。表3-441979-1985年景德镇市集托儿童体格评价构成
  智力测验智力包括个人的感觉记忆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独创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民国时期,江西儿童智力测验局曾于17年(1928年)12月10日在景德镇进行了儿童团体智力测验。共测验当时的市立一小、二小、四小、绍文小学、市立初中等校学童233人。
  测验材料用廖世承氏团体智力测验量表甲及量表乙两种,小学默读测验第一、二两类,混合四则运算第一、二类,共6种。智力分数分为T、B、C三种。T智力分数能测得学生智力的发达情况;B智力分数可了解学生真正聪明的程度,进步的快慢;C智力分数可掌握学生智力所处的年级地位。
   当时景德镇被测儿童男190名,女43名,平均年龄13岁。三种智力分数依次为:T40.0分;B40.1分;C4.3分。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居中游。
  1988年7-8月,市儿童智力开发咨询中心组织一次儿童智力测验。参加试测的儿童有幼儿园的部分学童和一些社会幼童,使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科院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咨询部制定的“韦克斯勒儿童智力量表”(中国参订版代号WISC-R)的上海常模;被试者未经选择,系自然组成。由于被试人数取样不多,范围亦不广,只能近似地反映出市内儿童的智力水平。
   表3-45被试儿童基本情况表
   表3-46被试儿童总智商分布表第二节受教育程度
  教育覆盖率1957年开始,人口增长速度逐步纳入计划控制的轨道,减轻了社会经济的负担,促进了全市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纵向比较全市1985年受教育人口与建国初期,有很大的增长。如高等教育,1949年覆盖率为1:1000(即每千人中有一人受过高等教育,下同);1985年为4.6:1000。中等(含技职业)专业教育覆盖率,1949年为1.35:1000;1985年为5.3:1000,增长了3倍多。中等教育覆盖率,1949年为3.27:1000;1985年上升到66.8:1000,上升了近22倍。小学教育覆盖率,1949年为37.46:1000;1985年为133.7:1000。学龄前儿童教育在1949年以前曾试点性地办过少量的幼稚园和幼儿学前班,但到建国前夕均已停办;建国以后则迅速发展起来。到198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院、所)161个,入托儿童达7809人。成人教育以扫盲为中心,配合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在城乡展开。据1980年统计,全市农村青壮年人口中文盲人口为2.01万人,半文盲人口为3.05万人。市各级政府遵照国务院“一堵、二扫、三提高”精神,把扫盲教育与普及小学教育紧密结合起来,1985年参加学习总人数为1.55万人。经1985、1986年两次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表3-471985年景德镇市三个区扫盲验收情况表单位:人
   注:昌江区扫盲验收时间为1986年8月。人口文化结构1964年调查统计,全市文盲和12岁以下非在校的儿童总数18.78万人,小学10.95万人,初中1.73万人,高中5030人,大学1339人(另有25人文化程度不详)。1982年,全市具有大学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87,占人口总数的0.96%。大学肄业文化程度(含在校学生)1346人,占人口总数的0.27%。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万人,占总人口的10%。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0.32万人,占总人口的20.4%。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18.62万人,占总人口的36.73%。文盲和半文盲人口16.04万人,占总人口的31.65%。到1985年,文盲、半文盲人口的比例由1949年的80%以上降低到23.5%,并呈继续下降趋势。
   表3-481985年景德镇市农村三个区阶段人口文化结构表单位:人
   第三节人均寿命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统计,1981年景德镇市人口平均寿命为67.16岁,比新中国成立前全国人口平均寿命35岁高32.16岁,比同期江西省人口平均寿命66.07岁高1.09岁,比同期全国人口平均寿命68.9岁低1.74岁。按性别统计,1981年全市男性人口平均寿命为65.45岁,女性人口平均寿命为68.98岁,女性比男性高3.53岁。
   表3-491981年景德镇市男性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表3-49-11981年景德镇市男性人口平均期望寿命
   表3-501981年景德镇市女性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表3-50-11981年景德镇市女性人口平均期望寿命
   第四节残疾人口
   全市残疾人口调查第一次是1984年9月,第二次是1986年4月。
  1984年9月,市民政局和盲人、聋哑人协会进行调查建卡时统计,全市有1604名盲、聋哑人,占总人口的2.96‰,性比例为96。在盲、聋哑人构成中,盲人占23.57%,聋哑人占76.43%,四个区平均每干人中有盲、聋哑人的数量为:珠山区1.7人,鹅湖区3.12人,蛟潭区4.63人,昌江区4.47人。
  198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市民政局对珠山区、蛟潭区的盲人、聋哑人、肢残人、痴呆傻人、精神病人五种残疾人进行调查。珠山区主要是工业区域,当时总人口为22.09万人。蛟潭区主要是农业区域,当时总人口为11.86万人。两区总人口为33.95万人,有2354名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93t700,平均每干人内有7名残疾人。其中:珠山区有4.3名,蛟潭区有11.8名,两区五种残疾人的构成是:盲人271人,占11.51%;聋哑人687人,占29.18%;肢残人709人,占30.12%;痴呆傻人452人,占19.2%;精神病人235人,占9.99%。盲人、聋哑人、痴呆傻人多分布于蛟潭区,精神病人多分布于珠山区,两区残疾人情况如下:
   表3-51
   珠山区、蛟潭区残疾人调查统计表
   单位:翕差:会表3-52景德镇市分年龄组盲人聋哑人统计表单位:人
  调查表明景德镇市农村山区、丘陵地带的残疾人口占的比重大,城镇中精神病人多。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山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速度慢,特别是早婚和近亲结婚现象比城镇严重;而城镇中的环境嘈杂,“三废”污染比较严重。在盲聋哑人中,年龄越大,盲人越多;聋哑人则多集中于17—35岁年龄组中O
   第五章计划生育
   第一节管理
  1957年以前,景德镇市人口再生产一直处于自然增长状态。1957年后开始试行节制生育,初步控制了全市人口迅猛发展的势头,人口再生产呈原始维持型。1966-1971年,人口再生产复呈原始型,人口增长率高达30.2‰。1978年开始实行手术节育,人口增长的势头再次受到控制。1979-1985年,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深入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二大确定了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后,全市各级组织都把计划生育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人口再生产正式纳入计划轨道,计划生育的管理机构、专业队伍逐渐健全和充实,计划生育工作也朝着少生、优生、优育的高层次要求发展。1985年底,全市人口年均增长率控制到7.93‰。
  1957年上半年,成立了景德镇市节育技术指导委员会,设在市卫生局内,市妇幼保健站负责技术指导。1963年7月,市卫生局内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64年1月2日,成立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干部。同年7月,办公室增加编制,迁入今市政府大楼办公。“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一度瘫痪。1971年,恢复成立。1977年调整和充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1983年10月,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升格,统称“计划生育委员会”。1984年1月,市政府批准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职能机构,内设四个科。同年4月,成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定编5人),归属计划生育委员会。6月,核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为20人。1978年6月,4个区正式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1984年以后,划归市属的乐平县以及更名后的蛟潭区、鹅湖区、珠山区、昌江区4个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不久,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均配备了4—6名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编制。
  1964年1月,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基层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市内务系统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由本系统党、政、工、团和卫生单位抽人组成。各单位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大型厂矿则配备专职干部,一般厂矿有兼职人员。农村以生员为主,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1980年12月,全市共招收计划生育助理员38人,其中珠山3人、昌江6人、鹅湖13人、蛟潭15人。至1985年底,全市共有计划生育专职干部87名,各个乡(场)及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比较大的乡(场)如鱼山、竟成等配备了3—4名专职干部;村委会一般有一名专职人员;大部份村民小组或居委会有一名不脱产的兼职宣传员。至此,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网基本形成。
   第二节节育
  1957年,市属医院门诊部和妇幼保健站设立了节育、避孕指导室,开展节育手术。当年做男扎手术的41人,女扎手术的48人。1960年底试行女性阴道、腹股沟结扎手术,但不久即停止。1963年,O型节育环在市内试行,因市瓷用化工厂某女工上环后发生环外孕,移送上海剖腹。意外情况给上环节育措施的推广带来阻力,当年上环者仅140余人,1957—1963年,节育措施主要是避孕药具为主。
  1964年,为实现出生率控制在3090以下的目标,建立计划生育门诊,做好早孕诊断,并首次采取节育手术收费减免的办法,在各地段保健站增设避孕药具专柜。当年下半年,市三医院组织外科医师在艺术瓷厂做男扎手术观摩表演,先后做40例男扎手术,反映很好。由于多方面抓紧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从1963年的35.48‰降到了1964年的29.38‰。1965年,市第一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院设置了计划生育手术床位、被褥等。卫生部门开始组织计划生育手术队伍。市第一、第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都能开展各种男、女节育手术。在农村30-40%的公社卫生院配备了助产士,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和一般的节育手术,还举办了全市第一期节育学习班。截止1972年底,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共1.595万人,其中男扎115人,女扎2054人,上环7264人,结扎占已婚育龄妇女数的5.10P/o,上环占17.1%。1974年4月,市计划生育办公室购制了一批幻灯机和宣传计划生育内容为主的幻灯片,分发给各社场。1975年4月,市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合昌河机械厂进行女扎手术试点。第一批报名的有226人,第二批107人,共计手术333人。这次试点,首次推广子宫托术,减轻了受术者的痛苦,为全市后期大量开展结扎的手术起到了促进作用。
  1977年9月,集中一批妇产科医护人员,在第一医院为古城公社施行结扎手术143例,首创农村大规模结扎节育的先例。9月底,市卫生局成立了东、西区计划生育手术小分队,深入农村各社场开展工作。至同年12月,全市共做女扎手术3122例,其中农村2757例,男扎8例。4个月中的男女结扎数为建国以来28年的1.13倍。在手术过程中,采用针麻2600例,有效率达90%以上,手术质量比较好。1978年2月开始,工作重点转向工矿,手术队下到各厂矿开展工作。在涌山煤矿、六O二厂、八九七厂、火电厂、八五九厂、二建公司、匣钵厂、印机厂、电厂、宇宙瓷厂、东风瓷厂等17个单位中共做女性结扎手术575例。1978年4月,召开全市节育技术经验交流和妇幼保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节育技术方面的经验教训,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1979年,全市开展引产手术,包括中期引产(雷弗奴尔引产法)和人流,有效地控制了多胎生育。同年在全市农村开展社员与大队签订合同、控制生育的方法。1982年,成立“病残儿童鉴定小组”,完善计划生育技术工作。1983年,为完成控制生育人口的指标任务,提出了“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人流引产”的节育措施,当年四项手术达4.75万例,其中男女结扎1.958万例,为历年结扎总和的158.7%。这次手术,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开展了银夹法、圈套法、输卵管粘阻法等,全年近5000例手术中,没有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使全市结扎率由原来的20.66%迅速上升到42.610_10。1984年3月,在乐平县召开全市性节育技术经验交流会。同年市卫生局对全市做节育手术的医师进行了考核鉴定,有179名医务人员获得节育手术合格证。1985年4月,成立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开展有关计划生育的咨询活动,并进行快速早孕检查,准确率达80%以上。
   第三节效果
  1985年统计,全市已婚育龄妇女1.801万人,落实各种节育措施者为1.663万人,节育率由1976年的55.37%上升到74.86%,与1977年相比结扎率上升28.76%,上环率上升0.66%,其它措施下降19.02%,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减少10.4%。在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长期有效节育措施的人逐渐增多。从1977年与1985年各种节育措施的构成比来看,前者落实长效措施的占49.64%,后者上升到91.73%。人口总和生育率,1983年降到2.42,1985年降到1.80,为世代更替水平以下,接近国家1.5个的要求。从人口再生产的胎率数来看,终身只生一胎的夫妇增多,生多胎的减少,据统计,一胎率1980年为56.57%,1984年提高到56.83%;多胎率1980年为13.21%,1984年为18.48%,旧传统“多生子女多来福”的观念有了改变。
  人口再生产类型改变。节育措施的逐年落实,使市人口再生产由原始自然增长型逐步转向有计划增长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
  人口年龄结构改变。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推算(含乐平县):少年儿童系数为36.45%;老年人口系数为6.55%;老少人口比为17.96%;年龄中位数为21.4岁。全市人口年龄构成处于传统型(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现代型(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过渡阶段。这种转变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的时间,而我们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
  平稳渡过生育高峰期。按照人口再生产周期性特点,20多年为一个周期。建国后全市在50年代曾经历了一次生育高峰期。因此到80年代初将又有一次生育高峰到来。但在1977年到1985年,人口出生率与前一时期比较,呈现出一个轻微的低谷,说明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已经平稳地渡过了一个人口生育的高峰期。
   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据统计,1956年全市人口总数为24.681万人,1949-1956年人口平均递增水平为30.52‰,以此计算1957-1985年29年间全市人口净增数量,1985年全市总人口应达到68.13万人,但1985年全市实际人口总数为56.97万人,比理论计算结果少11.16万人(未考虑机械变动因素)。这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近30年,使全市现有人口比按原来速度增长的人口减少11.16万人。按培养一个小孩到16周岁需投资4000元计算(城乡平均值,不含就业的技术设备投资),少生11.16万人,就节约开支4.64亿元,并大大减轻了全市就业、住房、交通、教育等问题的压力。
   第四节地方法规
   景德镇市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及具体规定,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鼓励晚婚晚育1974年起,规定晚婚年龄为: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城市男满26周岁,女满24周岁。1984年起,晚婚年龄为: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者。晚育年龄为女性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对初婚夫妇实行晚婚者,干部职工各增婚假十五天,并优先安排结婚用房;实行晚育者,延长产假三十四天,假期工资照发。
  限制多胎生育1979年起,允许间隔三年后生育第二胎,但限制第三胎生育。对经过耐心教育,仍生育第3个或3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采取下列措施:1.生育、住院、医药等一切费用自理。2.超生子女在14周岁以内,不发粮油布和副产品供应票证。3.3年内夫妇双方不能参加评模、评奖、调资,不能提干、晋级、入团、入党,情节严重影响坏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团纪、党纪处分。4.对干部、职工分别征收夫妇工资的10%为多子女费,农村分别征收夫妇双方10%的劳动工分。从超生子女出生之日起至14周岁止。5.超生子女在14周岁内的口粮,非农业人口者,按议价粮供应,农业人口者,按国家粮食超购加价计算,超生子女不能参加各种实物分配,不给自留地。6.因子女过多造成的生活困难、住房等,不能给福利补助。7.征收多子女费,按每超过1个孩子征收双方各10%工资或工分,计算第4个孩子征收20%…-依此类推。
  1981年起,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2胎,坚决杜绝3胎。凡生育第3胎者,除执行1979年有关规定,如一切生育费自理,不发产假工资,不记产假工分等外,还规定取消一次调资晋级资格。
  1984年起,规定强生3胎和3胎以上者、夫妇双方各降低两级工资,3年内不能参加评模、评奖、提职、晋升。农村中强生2胎者,除不划给责任田、自留地外,并征收1000元以上的超生费。
  严格控制第二胎生育1981年起,对生育第二胎作了规定和限制。生育计划外2胎的,采取下列限制措施:①取消有关的福利待遇,产假不发工资,不记工分,不享受困难补助。②两年内不评奖、不参加评模和调资。③对夫妇双方分别征收每月工资10%(农村分别征收10N15%的工分)的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时间自怀孕之日起到小孩满3周岁止。
  同时对生育2胎也作了若干规定:如生育间隔在3年以上,而且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的;多年未生育,1979年10月前抱养一个孩子,以后怀孕生育的;农村男到女家落户的。
  1984年起,对生育二胎又重新作了规定:凡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间隔4年可生育2胎,即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者;再婚夫妇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的;婚后五年未育,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双方都是少数民族(壮族除外)的。
  农村中除按城市规定,间隔4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生育2胎:即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姐妹数人的只照顾一个);一家兄弟两个以上,只有一对夫妇有生育能力的;两代单传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只有一个女孩的。
  对超生2胎的限制:凡干部、职工强生2胎的,孕产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发产假工资及补贴,夫妇双方各降低…级工资,一年内不能参加评模、评奖、提职、晋升。农村中强生2胎者,除不划给责任田、自留地外,并一次性征收500元以上的超生费。
  奖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79年10月起:对终生只生一个孩子,采取了有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给予奖励;①发给《独生子女证》,凭证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4元;农村社员每月由生产队记保健工分40分。保健自领证之日起,发至小孩14周岁止;②医疗保健单位应将独生子女列为重点保健对象,每年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患病时优先就诊,优先住院;③城镇安排住房时,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可享受两个孩子的住房面积,并优先照顾;④子女符合入托、人学、招工、招生条件下应优先照顾;⑤夫妇年老退休时,男女双方按退休条例加发百分之五退休工资(按100%发退休金的不另增加)。农村社员年老、丧失劳动力者除按当地有关规定外,每月补助生活费3—5元。还有的单位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发给一次性奖金几十元。1984年起,取消了第五条和一次性奖金。
  限制早婚和非婚生育1979年规定对坚持早婚者,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在三年内夫妇双方不能评模、评奖、调资、不能提干、晋级、入团、入党,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团纪、党纪处分;学生结婚开除学籍,学徒结婚延长学徒期两年或开除工籍。对早婚生育或未婚生育者,按当时关于强生3胎的有关规定处理。1981年起,对未办理结婚手续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怀孕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坚持生育者,参照当时强生第二胎的有关规定处理。
  1984年起,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者,处以男女双方基本工资20%的罚金,直到女方满21周岁;农民罚款500元以上。对非婚生育者,干部职工产假停发工资,一切生育费用自理,并从小孩出生之日起,在一年内处以男女双方基本工资10%的罚金;农民非婚生育罚款100元。
   落实节育措施1975年起,规定施行节育手术的医药费用免费。农村社员女扎手术假休1个月,补助10—15元;上环休假4天,人流休假15天,补助3—5元。男扎休假7天,补助3元,休假期工分照记。另外,对落实节育措施者还发给猪肉、红糖等营养品。
  1979年起,规定男扎休息10天,女扎休息30天(农村女扎休息40天),给予营养补助20—30元。结扎后,因孩子严重残疾或死亡,夫妇要求再生育者,凭单位证明给予免费施行吻合手术。
  1983年5月起,规定对已生育一胎的育龄妇女一律上环。对已生2胎的育龄妇女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结扎,重点对象是40周岁以下已生第二胎的育龄妇女,不论采取哪一种节育措施(包括上环),一律都要结扎。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自1984年1月1日以来曾经做过人流、引产、小产或生过第2胎及2胎以上的,也一律进行结扎。不论何种情况,凡属于计划外怀孕的妇女,一律采取补救措施。
  1984年8月起,规定①已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应上环,如上环不适应,也可改用其他节育措施,同时应与单位签订不再生育的合同(已领《独生子女证》者除外)。②已有两个孩子的育龄夫妇要求落实永久性节育措施。对年龄偏大、孩子较大,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多年有效,或双方都有手术禁忌症等情况的夫妇经群众讨论、单位同意可不做结扎,但必须签订合同,保证不再生育。③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已婚育龄夫妇,双方应有一方做结扎手术。即1981年4月以后生过2胎的(第一胎明显残废者除外);1979年1月1日以后生过3胎或3胎以上的;1984年1月1日以来做过引产的;现在怀3胎或3胎以上的;今后生育2胎或2胎以上的(第1胎明显残废者除外)。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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