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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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0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区
分类号: K291
页数: 5
页码: 126—130
摘要: 景德镇之名始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事载《宋会要辑稿》:“江东东路饶州浮梁县景德镇,景德元年置”。景德是宋真宗的五个年号之一,用皇帝的年号命名城镇,说明当时皇朝对镇的重视,而且这个名称能延续到现在,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由于瓷业的发展,宋以来景德镇即成为全国的名镇之一。
关键词: 景德镇 城区

内容

景德镇之名始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事载《宋会要辑稿》:“江东东路饶州浮梁县景德镇,景德元年置”。景德是宋真宗的五个年号之一,用皇帝的年号命名城镇,说明当时皇朝对镇的重视,而且这个名称能延续到现在,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由于瓷业的发展,宋以来景德镇即成为全国的名镇之一。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将作院立浮梁瓷局,掌烧造瓷器。
   明洪武问,设御厂置官督造。元、明历朝都设官管理,景德镇成为全国瓷器烧造中心,镇区发展,人口增加。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改御器厂为御窑厂,到十七年终止。康熙十九年(1680年),令厂储司郎中、主事,二部虞衡司郎中、笔帖式等官员驻厂督造瓷器。后饶州府在景德镇设饶州同知衙门分司,饶州府同知驻扎景德镇厂署。浮梁巡检司亦从桃墅移勒功街再迁入景德镇兼管窑务。清嘉庆景德镇全图嘉庆二十年(1815年),镇区已有可观规模,蓝浦著《景德镇陶录》中说:“其自观音阁江南雄镇坊至小港咀。前后街计十三里,故又有陶阳十三里之称”。到道光十二年(1832年),景德镇“烟火近十万家,窑户与铺户当十三、七,土著十二、三”。依地域乡族关系组成的会馆、公所、行帮也大批涌现,现已知的有27个,都分布在镇的四隅,到宣统元年(1909年),镇内有同知驻防、巡检协防、把总专防、外委把总协防,并设有厘局、厘卡和盐卡。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曾于21年(1932年)8月1日在河南、湖北、安徽三省颁布《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23年11月7日,正式宣布国民党统治区各省市一律推行保甲制度。江西保甲制度应略早于这个时间,主要原因是国民党政府出于反共而采取的措施。如19年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颁发“剿共”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推行保甲制度来清查户口和严密民众的组织。21年8月间,公布推行保甲条例,规定了各种呈报表格格式制订保甲规约,并把有关县划分为若干区。1934年4月,南昌行营核准江西省编组保甲实施办法,保甲以10至33为单位。24年,全省共设269066个甲,11584个保联,461个区。
  景德镇市现代保甲兴起时间与全省相同。民国18年已设区。22年,景德镇市(含原浮梁县、景德镇)共有6个区,23个保联,347个保,3178个甲。以后历年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景德镇为第一区,区内于民国24年划为4个镇,直到30年。
  第一镇19保,162甲,2087户,17799人;第二镇Il保,102甲,1570户,15480人;第三镇20保,236甲,3331户,18320人;第四镇18保,194甲,2958户,15959人,总计68保,694甲,9946户,67558人。
  民国37年,浮梁全境共有1镇17乡,1镇即景德镇,17乡为里仁、南安、寿安、三龙、新平、南溪、墩口、天宝、东埠、瑶里、兴福、峙滩、乐农、福西、全民、新政、桃墅等乡。
   表1-1民国22-37年保甲情况统计表
  1949年建立人民政权,5月4日成立景德镇人民市政府,直属赣东北行署,为地级市。11日,将全市划为北市区、中市区、南市区、并分别成立区政府。区下共设25个街公所,北市区辖1-9街,中市区辖10—17街,南市区辖18—25街。6月6日市政府改称“景德镇市人民政府”。9月赣东北行署撤销,浮梁专区的全部与鄱阳专区的部分地区合成乐平专区,景德镇市属乐平专区管辖,并改景德镇市为县级市。10月,景德镇市撤销区建制,将25个街合并成立10个街,原北市区的一街仍旧,二街、三街、四街合并为第二街,五街、六街合为第三街,七街、八街、九街合为第四街;原中市区的十二街、十三街、十四街合为第五街,十六街、十七街合为第六街,十街、十一街、十五街合为第七街,十八街、十九街、二十街合为第八街,二十一街、二十二街、二十三街合为第九街,二十四街、二十五街合为第十街。同时废除保甲制,改为坊、组等居民组织,居民小组以25至30户组成,每坊辖十几个居民小组。11月,地区机关移驻景德镇,乐平地区改称浮梁地区;景德镇市属浮梁地区领导。
  1952年9月浮梁地区与上饶地区合并,称上饶地区。景德镇市属上饶地区管辖。同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街一级政权,共设8个街政府,市郊区则为街公所。城区街道共有93个坊,689个居民小组。
  1953年景德镇市成为省辖市后,7月1日,全市成立一区(太白园一带)、二区(麻石弄一带)、三区(苏家弄一带)、四区(石狮埠一带)和水上区,为一级政权,同时撤销原设的街政府。12月,又将4个区合并为3个区。1954年5月,成立市郊区人民政府,下辖四图里、小港咀、新厂、青塘、石岭、官庄、银坑、三宝、里仁等9个乡。原城市街道的坊,按国家规定改为居民委员会。4个区共设83个居民委员会和港籍委员会。
  1956年2月,根据全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撤销5个区政府,成立太白园、麻石弄、苏家弄、石狮埠和水上、市郊6个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3月,波阳县的古城乡划入市内。
  1959年9月筹办城市人民公社,至11月提出方案,对城市人民公社的组织规模和方法步骤作了一些不适当的规定,但未全部实行。城区共有75个居民委员会,4个港籍委员会,686个居民小组。
  至1960年5月,城市分别成立3个人民公社,原石狮埠、苏家弄办事处合为珠山人民公社;原水上、太白园、麻石弄办事处合为昌江人民公社;原市郊为竞成人民公社。
   同年9月3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104次会议决定,撤销浮梁县的建制,其行政区域划归景德镇市。
  1963年8月,中共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分别作出决定,撤销城市2个公社的8个管理区,恢复太白园、麻石弄、苏家弄、石狮埠4个办事处。原珠山、昌江2个公社牌子保留,并按2个公社区划设2个街道工作委员会。到1965年,城市有太白园、麻石弄、珠山、石狮埠、郊区(1964年称此名)等5个办事处。各个街道的居民组织亦作了相应的调整,当年共有91个居民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各办事处、农村各人民公社的名称迭有变更,市内行政区划亦多次调整。其中以1968年变动最大,经市革命委员会决定,27个社场合并为21个。1970年3月14日,城市成立景南、景北两区。南区辖太白园、昌江、东郊街道公社和竟成公社;北区辖石狮埠、珠山公社。1979年3月14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市属景南区改称昌江区,景北区改称珠山区,为县一级权力机构。
  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并将波阳县的鲇鱼山公社及荷塘垦殖场的境域划归景德镇市,10月16日正式移交。12月,对城区基层组织作了调整,昌江区辖太白园街道办事处计17个居民委员会,珠山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共154个居民委员会。同月,市人民政府将昌江区的昌江、里村、新厂、昌河街道和周路口街道所辖的万年街、强家弄、牌楼里、小塘街、解放桥、金家弄、解放路、赛跑坦和毕家弄居委会划归珠山区管辖;鹅湖区的古城公社、枫树山林场,珠山区的朝阳、先锋垦殖场划归昌江区管辖;南安公社黄泥头大队、新平公社洋湖大队9个生产队,划归昌江区竞成公社管辖;周路口街道原有的浚泗井、秀水桥、魏家弄和杨家坞4个居委会划归昌江区太白园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时将新平公社洋湖大队所辖的坂上、马路上、竹窝、洋湖街、洋湖冲5个自然村,共10个生产队划归昌江区竞成公社管辖。1984年3月到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全市全面开展政社分开建乡工作,共建乡人民政府50个(其中昌江区5个、鹅湖区9个、蛟潭区13个、乐平县23个),镇人民政府1个(属乐平县),基层政权建设重新走上了正轨。
   市城区街道机构经过调整,共有10个街道办事处,194个居委会,1367个居民小组。
   表1-21984年景德镇市街道组织设置情况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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