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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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970
颗粒名称: 五、管理体制
分类号: G471
页数: 3
页码: 49—51
摘要: 民国时期,公私立中学创办,均需向省教育厅具拟计划呈报,经核准由省报中央教育部备案。私立学校设校董会,对外为代表学校法人,对内经营校产,筹集资金,审核预决算,确定校长人选等。县(市)立中学的教员,由学校具应聘人员履历,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校长具聘。遇特殊情况,校长可以解聘。私立学校教员的聘任由校董会核准;校长具聘。学校行政组织设置,景德镇立中学校长一人,下设教导、训育、事务主任各一人;有会计、书记员、事务员等四人。四十年代的中学另设宿舍主任。各类主任皆由专任教员兼任。教师定员,一般按每班二人核定,私立学校略多于公立。民国28年(1939)创立的浮梁县立中学,始在班级中实行级任导师制。
关键词: 教育志 基础教育 管理体制

内容

民国时期,公私立中学创办,均需向省教育厅具拟计划呈报,经核准由省报中央教育部备案。私立学校设校董会,对外为代表学校法人,对内经营校产,筹集资金,审核预决算,确定校长人选等。县(市)立中学的教员,由学校具应聘人员履历,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校长具聘。遇特殊情况,校长可以解聘。私立学校教员的聘任由校董会核准;校长具聘。学校行政组织设置,景德镇立中学校长一人,下设教导、训育、事务主任各一人;有会计、书记员、事务员等四人。四十年代的中学另设宿舍主任。各类主任皆由专任教员兼任。教师定员,一般按每班二人核定,私立学校略多于公立。民国28年(1939)创立的浮梁县立中学,始在班级中实行级任导师制。
  1949年解放后,公立中学由市人民政府接办,私立中:学除天翼由政府接收外,其他均核准立案。公立学校的校长、主任、教员均由政府委任和管理,停止学校对教员的聘任制。1952年初,接办私立中学。
  1949年学校行政组织,设校长、教导处、事务处、班干事(废导师制);学校设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教员代表、学生代表和事务处代表组成。学校干部和教职员工定员,以三班为标准,每班学生45一50人,定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职员3人,工友2人。每增3班,增职员1人,工友1人。教师每班2人。1952年,班干事制改班主任制。1956年,中学建立中共党的支部,学校工作由党支部领导。1960年,中学教职员工定编,按初中生25人,高中生20人定教师1人;行政职工按40:1计算。1966年以前,中学的设立,变更或停办须经省厅批准。
  1966年开始的“文化尢革命”,学校行政组织起初是“瘫痪”,接着被“砸烂”,由“造反派”夺权。各学校改行“委员制”,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教革(教育革命)组,后勤组、师生一度按班、排、连军事建制。各学校均由“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领导学校,城市由工人组成宣传队(工宣队),农村由贫农、下中农组成宣传队(贫宣队)。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搿宣传队”撤离学校。1978年,市文教局根据《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城乡完中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初中不设办公室。中学的设置,批准权限归管辖的市、区政府。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01979年,农村中学由原来的市、区双重领导,改由区主管。厂办中学由厂主管,市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学校组织系统与公办同。中学教职员生比例,上级规定16:1,实际多未执行。1985年公办中学在校学生27959人,教职工2040人,员生比例为14:1,厂办学校比例则为10:1。1983年改革中学干部管理,市直中学正职校长仍归市委任免,副职由市委组织部任免改由市教育局党组任免;中学中层领导干部任免权,由市教育局下放学校党支部 。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教育志

《景德镇市教育志》

《景德镇市教育志》是一种记录和总结景德镇市教育发展历程的文献资料,旨在提供教育相关的统计数据、政策规划、教育改革、师资培养等信息。教育志通常包含对教育系统的描述、教育政策的分析、教育改革的实施情况、教育机构和学校的组织结构、教育资源的配置、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学生的招生和毕业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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