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9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学
分类号: C40
页数: 2
页码: 8—9
摘要: 唐代武德年间置县,即设有县学,址在县治西北。宋代元丰年间,迁到县治东南,即今旧城中学内。县学与孔庙在一起,合称“学宫”或“黉宫”。学官设“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和教育生员。
关键词: 教育志 教育机构 县学

内容

唐代武德年间置县,即设有县学,址在县治西北。宋代元丰年间,迁到县治东南,即今旧城中学内。县学与孔庙在一起,合称“学宫”或“黉宫”。学官设“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和教育生员。
  县学生员,首先要,取得童生资格(即身家清白的本籍人等),然后经县试、府试合格,入府学的为府学生员,入县学的为县学生员。明清时期入学俗称“秀才”。县学学额,按岁科试额定员。清代浮梁岁学额试取文生12名,武生11名,科试取文生12名,广额文、武各10,名。入学生员,政府“免其丁粮”,“以礼相待”,要求生员“上报国恩,下立人品”。生员分普通生员与“廪膳生员”。廪膳,即享受一定银两待遇,清代浮梁廪生名额20名。
  县学对生员主要是进行定期考课,一船为月课。清以前也进行讲学活动。清代,考课渐少,生员仅名列学籍。生员课程教材,主要是经、史、性理及时文等。浮梁学宫:藏有《十三经》、《二十一史》、《四书》、《性理大全》等书籍。省学政巡回各县对生员进行“岁考”,科考合格者方能参加本省乡试。
  县学学官及杂役俸薪、文庙香烛、春秋祭祀均按统一规定列支。清代浮梁县学有学田20亩,并接受一些捐输。
  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后,县学即不复存在。县以下,元代设有社学。明代嘉靖二十一年(1543年)浮梁在县治和景德镇、湘湖,南村,潭口等地设有社学9所。清代,设有少男义学。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教育志

《景德镇市教育志》

《景德镇市教育志》是一种记录和总结景德镇市教育发展历程的文献资料,旨在提供教育相关的统计数据、政策规划、教育改革、师资培养等信息。教育志通常包含对教育系统的描述、教育政策的分析、教育改革的实施情况、教育机构和学校的组织结构、教育资源的配置、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学生的招生和毕业情况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