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公共卫生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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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城市发展丛书景德镇》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778
颗粒名称: 四、加强公共卫生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分类号: TU993
页数: 9
页码: 258—266
摘要: 新中国建立初期,肺结核病的治疗主要以中医为主。20世纪70年代以后,肺结核病人全面采用化学药物疗法,开设肺结核病人家庭病床,实行新生儿“不接种卡介苗不发出生证”的措施,“所厂挂钩”对肺结核病人进行全程督导等,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1973~1979年,防痨科每年对全市各行业人员进行肺结核病普查,7年共普查131088人,发现活动性结核病5393人,平均患病率为3.7%02004年,在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进行肺结核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全市肺结核患病率为606/10万,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为183/10万,其中城区肺结核患病率为603/10万,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为203/10万,仍然为全国肺结核高发区。从2004年开始,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际卫生项目支持,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至2008年,共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近5000多人,其中传染性病人3000多人,治愈率达90%。
关键词: 城市管理 公共卫生 社会救助

内容

(一)影响市民健康的主要疾病
  1.结核病
  解放前,景德镇肺结核流行,许多瓷业工人被夺去生命,因此当时有“十痨九死”之说。1959年6月,省结核病防治所组织专业队伍对景德镇进行肺结核普查,全市150个单位,共检查58061人,发现活动性肺结核6511人,患病率为11.21%,个别瓷厂高达15.5%,最低也有3.7%;同年10月,成立景德镇市结核病防治所,设病床35张,并开展肺结核住院治疗、门诊和预防工作。
  新中国建立初期,肺结核病的治疗主要以中医为主。20世纪70年代以后,肺结核病人全面采用化学药物疗法,开设肺结核病人家庭病床,实行新生儿“不接种卡介苗不发出生证”的措施,“所厂挂钩”对肺结核病人进行全程督导等,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1973~1979年,防痨科每年对全市各行业人员进行肺结核病普查,7年共普查131088人,发现活动性结核病5393人,平均患病率为3.7%02004年,在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进行肺结核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全市肺结核患病率为606/10万,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为183/10万,其中城区肺结核患病率为603/10万,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为203/10万,仍然为全国肺结核高发区。从2004年开始,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际卫生项目支持,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至2008年,共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近5000多人,其中传染性病人3000多人,治愈率达90%。
  2.矽肺与铅中毒
  矽肺与铅中毒都是陶瓷工人的职业病。矽肺病是在陶瓷生产过程(瓷土开采、破碎、碾压、淘泥、利坯、装匣、满窑等)中,工人因吸入粉尘而致的一种尘肺。铅中毒即指在瓷器加工修饰和原料配制过程中,由于接触颜色釉料和蒸气中重金属铅所致的慢性中毒。
  历史上很多瓷业工人因职业病,晚年生活凄惨。1957年3月,市政府首次对市瓷用化工厂接铅作业工人进行普查;同年6月由市卫生防疫站、市立医院、江西医学院前身第八军医学校联合对匣钵厂、建国瓷厂、陶瓷合作社进行首次矽肺普查。1958年大跃进时期,瓷土开采工人矽肺发病进入高峰期。1963年,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劳动卫生科,全面禁止瓷土干钻开采作业,匣钵厂因对粉尘进行密闭隔离,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获全国防尘先进单位称号。1975年成立市职业病防治所,并收治职业病病人(主要为矽肺和铅中毒),1979年对全市职业病进行普查,截至1983年,全市累计查出矽肺病人2954人,铅中毒患者231人。
  进入21世纪,景德镇市十大国有瓷厂破产后,个体、私营陶瓷企业大量增加,这些私营企业劳动保护意识淡薄,工人流动性大、防护差、监管难;化工企业迅速增多,对急性中毒的控制和突发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也亟待提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市疾控中心通过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性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化学毒品鉴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全部项目的评审并获得资质,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强监督、严格执法、防患未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依然是政府常抓不懈的工作。
  3.艾滋病
  景德镇市1997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此后的几年中,在不同人群中也陆续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其感染者和病人已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从城市向农村扩散。艾滋病的三种传播途径(性、血液、母婴)都有报告,以异性传播为主,占全市感染者及病人的77.2%,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公共卫生问题。2006年以前,性病、艾滋病防治由市皮肤病医院承担,2006年以后,职能划归市疾控中心,并成立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承担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2006年,制定了《景德镇市艾滋病2006~2010年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政策宣讲、全市医务人员艾滋病知识及态度调查、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艾滋病宣传教育进校园、青年志愿者宣传队进社区以及妇女“面对面”宣教等活动。同时,加强了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网络建设;加大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力度,对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定期进行艾滋病检测,对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进行管理和治疗;开展高危人群干预行动,设立针具交换点,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大力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套,针对同性恋人群制作宣传册。
  4.其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2007年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报告资料显示:造成居民死亡的主要杀手是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意外伤害和下呼吸道疾病,前十位死因中慢性病占七席,心脑血管病占总死因中的l/4。为扼制慢性非传染病的发展,近年来,景德镇以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契机,全面启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在《景德镇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全民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制定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规划,明确慢病防治的三个阶段性目标:
  2008~2009年,建立慢病防控机构和体系,各县(市、区)建立试点,探索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疾控机构管理与评价,综合医院协助确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访管理的一体化管理的防治机制。加强慢病知识培训,规范社区基线调查资料,完善社区家庭档案,开展全市慢病调查。
  2010~2012年,形成市、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三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预防控制运行机制,对目标人群(患病人、高危人群、健康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活动,使健康知识知晓率、患病知晓率明显提高。
  2013~2017年,基本形成良好的慢病预防控制相关的人与自然环境,使慢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快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问题
  频发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使现有公共卫生体系显现出七大弊病:一是思想认识缺位。不少领导把“公共卫生”等同于“医疗卫生”,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的思想误区。二是现有的公共卫生体系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效率不高,政府各部门联动能力差,导致反应迟缓。三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多年来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往往就是自上而下成立层层临时指挥部,没有一个长效的组织机构。四是信息披露渠道不通畅,不完善,以及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社会和个体的心理应急体系薄弱。五是防控网络不健全,特别是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匮乏,出现“破网”现象。六是人才缺乏,机构不合理,大部分素质较高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都集中在城市医疗卫生单位,农村的卫生人员多数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七是投入总量不足,不能确保新形势下公共卫生体系的正常运转,削弱了对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另外,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一方面,各级政府设立了大量医疗机构,投入了很多资金,却依然看病难、看病贵,而医疗机构由于缺乏竞争,效率低下,人民群众不满意;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和执法监督投入较少,无力应对一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完整的卫生管理职能处于卫生、劳保、计生、教育、质检和药监等部门之中,政出多门、相互掣肘,难以形成持久的合力。
  2.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疾病预防和控制服务更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政府的缺位、市场化和“盈利性”的政策导向,加上国家投入不足,将对公共卫生体系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一旦发生卫生突发事件,行政首长往往忙于应付,处在被动地位。
  现阶段,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机制的建立事关社会民生,是一种非盈利的公共产品,必须纳入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保证公共投入。2003年,抗击非典事件充分反映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同年8月8日,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就如何加快建立景德镇城市公共卫生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政府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1)建立全市公共卫生领导体系。成立了景德镇市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决定公共卫生建设的重大政策,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有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3)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遵照“区域覆盖、就地服务”的原则,将设置分散、服务对象单一的预防保健机构科学合理地精简归并,使疾病的预防由单病种防治向综合防治转变,建立新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统一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分配,理顺卫生监督体制。(4)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救助体系。要整合现有医疗救助资源,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5)建立健全灵敏、高效、畅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检查、监测,监督重点防治企业的职工定期强制体检。
  (6)建立公共卫生财政保障体系。把公共卫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逐年增加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幅,形成良性的、适合公共卫生工作特点的投入增长机制和财政保障体系。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998年5月,市政府发布《:景德镇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同年6月,市民政局印发了《景德镇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低保工作以“低标准起步,重在建立制度”为目标开始起步。至2000年12月,全市城市低保的对象为2320户5548人。
  2001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得到低保的要求,景德镇市实施了低保扩面工作,市民政局认真部署,摸清当年全市保障人数为22267人。至2002年6月30日,全市享受低保人数为49467人,占全市非农人口的9.5%。
  2002年7月,针对扩面后出现的不公问题,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清理整顿,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对已重新就业或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进行清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建立对“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的管理机制。定期组成工作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低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和纠正“错保”、“漏保”等现象。二是完善低保评议制度。在全市普遍建立集体评议机构,县(市、区)为评审委员会,乡镇(街道)为评议委员会,村(居)委会为评议小组,坚持集体审查、审核、审批低保,尤其是对家庭收入难以核定的对象,通过评议机构评贫议贫来确定,防止“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三是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在低保办理过程中,社会救助机构、工作人员、申请或享受社会救助待遇人员都要作出承诺,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四是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还建成了社会救助数据库,全市所有低保对象的基本数据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从1999年起,全市连年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总计提标9次。低保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60~80元提高到2009年的每人每月215~220元。2003年开始,城市低保工作重心转移到规范管理和提高救助水平上来。连续5年开展“规范管理、文明服务年”活动。2004年,实行“分类施保”制,将城市低保对象分为“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将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状况的困难家庭列为“常补对象”进行重点保障,实行全额补助;将有劳动能力,只是生活遇到短期困难的人员列为“非常补对象”进行重点管理,实行差额救助。通过分类施保,提高了保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低保金的使用效率。截至2009年6月30日,全市享受低保人数达58407人,其中“常补对象”5385人。
   (四)落实医疗救助制度
  2005年4月,江西省提出从2005年起,要用2年时间在全省23个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救助对象初步定为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景德镇的乐平市作为首批试点县(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农村大病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城乡纳入一体管理,采取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重点保障常补对象和城市低保大病家庭。
  2006年6月,江西省提出“扩大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城市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全覆盖”。各县(市、区)根据自己的实际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救助方式施行“医疗保险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核算”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2006年12月,景德镇调整救助政策,将救助病种由过去的6种扩大到12种,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大幅度提高救助面和救助水平。2007年,建立起“事前救助、病中救助、事后救助”的救助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出“大病救助、门诊救助、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救助模式,完善了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参保(参合)的工作机制。2008年,将救助对象覆盖面延伸到城乡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人群。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实施门诊、住院、大病、关怀救助,取消了病种限制,并继续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常见病救助标准按原核定医药费的10%提高到25%,大病救助标准按原核定医药费的20%提高到30%~50%,医疗救助最高限额提高到2~3万元。
  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机制。经过4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规范成熟,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即救助目标从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因疾病治疗造成的生活困难,转变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健康权和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权益上来,救助内容从大病救助转变到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相结合上来,救助对象从特困人群转变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人群以及城乡低保边缘户上来。
  做到了“三个结合”,即在运行机制上,做到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相结合。对于一般医疗救助对象,通过“事后结算”予以救助。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期间,民政部门跟踪救助,待其出院后,统一进行结算;在救助资源上,做到专项救助与慈善帮扶相结合。在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做好专项救助的同时,积极发动慈善力量参与互助帮困;在操作方法上,做到公正规范与方便快捷相结合。城乡医疗救助坚持按月审批,并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对于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等特困人群和危重对象,采取的是“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给予救助,保障救助对象及时住院治疗。
  做好了“三个衔接”,即积极探索城乡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有效途径。搞好资金衔接,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渠道,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共同支付。对于低保和五保对象1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可全额救助,超过1000元可实施差额救助。对于一些需要常年服药的慢性病,采取发放医疗卡的形式予以救助。
  2009年1一6月,全市共救助城乡困难对象11274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05.76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6332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315.4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9418人次,发放资金690.31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广大城乡困难群众无钱看病和看不起病的问题。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城市发展丛书景德镇

《当代中国城市发展丛书景德镇》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当代中国城市发展丛书·景德镇》的编辑出版,是景德镇地方史志的又一重要资料,景德镇是举世闻名的瓷都,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一座山水、生态、文化特色鲜明的现代宜居之城。景德镇在西方工业革命之前就把陶瓷做成了世界性的大产业,被英国的李约瑟博士称为“世界上最早的一座工业城市”。《当代中国城市发展》丛书以我国现有各类建制市为单位设卷,既记述每座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又从城市功能定位、经济发展,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公共设施、建筑、交通、服务、教育、文化、环境、历史遗产保护等角度总结经验教训,展望发展远景。每卷书的内容大致由这座城市的历史尤其是当代历史的回顾、城市建设中的问题研究,以及城市未来发展的展望等三大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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