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〇 复烧造御厂开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瓷都史话》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525
颗粒名称: 五〇 复烧造御厂开工
分类号: G262.4
页数: 7
页码: 268-274
摘要: 不过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御窑厂存在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它对于景德镇瓷业的发展有深重的影响,对促进景德镇瓷器烧造技术的提高和陶瓷内外贸易的发展都起过很重要的作用,是陶瓷文化不可缺少的篇章。
关键词: 陶瓷 御窑厂

内容

清朝的统治,是以满洲贵族为核心,由满、汉各族地主阶级联合起来的统治,曾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政策。但它也怕人民再像明末时一样揭竿而起,推翻自己的皇权。因此,它一方面在军事上实行凶残的镇压;而在政治上却倾向于保守,不作轻易的变动。在经济上则着重于“以农事为首务”,注意恢复和发展农业。当时全国的工商业,由于明末以来的战乱、清初的屠杀,呈现着一片萧条。这一情况引起了清皇朝的注意。到康熙朝,提出了要“恤商”、“利商便民”,并采取了一些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措施。
  在这种形势下,陶瓷业也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景德镇的瓷业同样获得新的生机。据嘉庆年间刊行的《景德镇陶录》所载:“国朝建厂造陶,始于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这就是说,在景德镇的御窑厂也已在明代御器厂的基础上,进行恢复和扩建。当时烧造的瓷器,专供皇室使用。上饰龙形图案的大瓷缸,由饶州太守董显忠、王天眷、王瑛等督造。这种缸直径有3.5尺,高2.5尺,厚3寸,底厚5寸。由于技术及其他条件的限制,龙缸没有烧造成功。到了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又派了守道张思明、工部理事官噶巴、工部郎中王日藻等来景德镇督造栏板。这种栏板,据说是一种炕榻上边镶嵌的方瓷板。这次也没有烧造成功。于是在十七年由巡抚张朝薤上疏奏请停止。
  直到康熙十年(公元1617年),又奉旨烧造祭器。成功后,分期解送到京城。十九年(公元1680年)九月,清皇朝又下令烧造御器,并差派广储司郎中徐庭弼、主事李庭禧到景德镇驻御窑厂监督烧造瓷器,这算是正式烧造御器了。从这时起,对烧造御器的工匠及辅助性劳动力,也采取按工给值的办法。到了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二月,又差派工部虞衡司郎中臧应选、笔帖式(满语,为写字人的意思,掌理翻译满、汉章奏文书)车尔德到御窑厂代理监督。御窑厂的瓷器烧造也逐步走向健全,但不久又停办了。
  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御窑厂又重新烧造。清廷派了内务府员外郎唐英驻御厂佐理陶政。从此御窑厂的烧造及各项制度日臻完善。以后御窑厂一直由内务府协理。据上所述,可知清代景德镇御窑厂,是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初步恢
   仿制的粉彩皇家用瓷复的,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正式烧造,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后,才逐渐完善起来。
  御窑厂的范围与规模,明、清两代有同有异。明代御器厂的范围与规模无文字记载,无法得知。不过据现已知文献,大都称“明御器厂”、“清御窑厂”,“器”与“窑”虽只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其生产规模与厂址范围是有所不同的。清代御窑厂的范围与规模,在《景德镇陶录》中有较为明确的记载。如说:
  厂跨珠山,周围约三里许。中为大堂,堂后为轩,为寝。寝北有小阜,即珠山所由名,旧建亭其上。堂两旁为东西序。又东迤南,各有门。又东,为官署,为东西大库房,为仪门,为鼓亭,为督工亭,为狱房,今废。为陶务作二十有三:日大器作;日小器作;日仿古作;日雕镶作;日印作;日画作;日创新作;日锥龙作;日写字作;日色彩作;日漆作;日匣作;日染作;日泥水作;日大木作;日小木作;日船作;日铁作;日索作;曰桶作;日东碓作;曰西碓作。为窑式六:日青窑;日龙缸窑;日风火窑;日色窑;曰滥蟥窑;日匣窑。又前后瓮井二,柴房二,窑役歇房二。厂内神祠三:日佑陶灵祠;日,真武殿;日关帝庙。厂外神祠一,日师主庙。厂之西为公馆,东为饶九南巡道行署。头门外树屏墙一,有东西二甬道,通市街。
   在同书内,有补辑者郑廷桂的按语:
  《邑志》厂大堂旧题日“秉成”,仪门外为厂场。左右四门:东日熙春,旋改为迎曦;南日阜安;西日澄川;北日待诏。又阜安门外有秉节制度坊。珠山上有朝天阁,有冰立堂,有环翠亭;今并改替。惟厂署规制如旧。环翠亭今犹存。
  这些,已经把清代御窑厂的范围包括其四周、规模设置及沿革都讲得很清楚了。如果与明代御器厂比较(就现有资料所述),则清代的范围明显比明时为大,设施也较前为多,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到了清代后期的咸丰五年,景德镇御窑厂曾一度毁于战火,同治间重建。据民国《江西通志稿》载: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署监督蔡锦青就日址重建堂舍七十二间,外为仪门左右室各一,中为堂,后堂署左右室各二。旁为厅,事三楹,内外档房五。东前后圆器房各六;又东青花房七,西彩房三,玉竹房一,选瓷房二,瓷库一,琢器房三,雕削房五;又西青花房六,吹釉房三,均釉乳釉房一,炉房三,庖厨二,洋彩吹红浇黄房七。可见同治时的御窑厂规模、设置与以前有所变化。
  御窑厂的工匠及办事人役的构成和数量,清代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唐英在《陶成纪事碑记》中说,自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以后,“在厂工匠办事人役,支领工值食用者,岁有三百余名”。以后虽有增加,数目并不甚大。而且其中一个重大
   清乾隆粉彩镂空瓶变化是支领工价的雇用匠役在不断增加。乾隆至嘉庆之间,厂内工匠夫役的主要成分已基本上由雇佣匠所组成。
   御窑厂的分工仍是按工种、工序来确定的,与原有的规定,没有多大变化。至于陶瓷产量,没有详细的实录,仅有片段的记载:
   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一岁之成,恒十数万器”。(年希尧《重修风火神庙碑记》及道光年间《浮梁县志》)。
   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而所得之大小瓷器,则岁亦不下数十万件”(见唐英乾隆五年《浮梁县志序》)。
   “康乾之窑……每年进御瓷器,不下数万件。”(向焯《景德镇陶业纪事》)
   到了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陶瓷产量减少,御窑厂产量与雍、乾最高年产量比较减少了一半。
   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年产量减少4/5。
   同治六年至八年(公元1867-1869年),三年只烧造1万余件瓷器。
   光绪年间(公元1875-1908年),御窑厂烧造的瓷器开始还炙热一时,据冯先铭《中国陶瓷》所说:“初年就大量烧造窑器,光绪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为慈禧五十、六十、七十寿辰又大批烧造寿庆典礼和赏赐用的官瓷,在嘉庆以后官窑衰落的形势下,大有中兴之势的起色。当时仿明代、仿清康熙、雍正、乾隆甚至嘉庆、道光的各种品种,同时也有本朝的水墨五彩、软彩和钻技刻瓷等新品种。”但是到后来就逐步减少,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了。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曾烧造过一批官窑瓷。
  袁世凯窃国后,改御窑厂为“陶务监督署”。1916年命人督造所谓“洪宪瓷”,共烧造4万件。但不久袁世凯倒台并一命呜呼,瓷器也就流散失落了。
  由此看来,清代御窑厂,如从顺治十一年即公元1654年算起,到宣统二年停业烧造为止,前后约经历了256年。御窑厂能持续这么久,虽然是由于景德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自然条件,但也由于清皇朝的重视,在经费上予以积极的支持。据史料所载:
   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动用江西藩库正项钱粮,烧造瓷器,以供内用。所用钱粮,由工部报销”。
   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二月奏准,“停用正项钱粮,岁底呈销内务府”。(以上见《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广储司》)
  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唐英在《浮梁县志》序中说:“岁虽糜币项几及万金……”又在《陶成纪事碑记》中指出,御器烧造费用的实际开支,大的“一岁用淮安板闸板钱八干两”。同时,乾隆五年奏准“江西烧造瓷器,动用九江关税银”(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内务府库藏》)。
  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十二月议复奏准“九江关烧造瓷器,每年动支该关盈余项下银一万两,约用银七千余两,余剩银两解交造办处。拟请嗣后该监督每年烧造瓷器,统以五千
  清乾隆茜花转心口盂两为率,其余节省银两,亦请解交请办处”。十五年(公元1810年)十二月奉旨,“九江关十六年分烧造盘碗钟碟,著暂停止烧造,改烧瓷砖等项,酌核工价不得过二千五百两之数,俟将来需用盘碗钟碟时,再行照例烧造”(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内务府库藏》)。
  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五月,“本府(内务府)奏准,嗣后每年九江关烧造大运瓷器,除琢器樽瓶壶罐,照旧烧造,其圆器盘碗钟碟,减成烧造。所需工价银两,不得过二干两,仍将用过钱粮细数,照例造具清册,咨送内务府查核。其余银两,尽数解交造办处”(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内务府库藏》)。由此可见,清前期烧造费用约在1万两左右。后来已逐渐减少,到道光时规定不得超过2000两。这说明随着清廷的衰落,所烧造的御用瓷器已经减少很多,经费当然也大为减少,御窑厂呈现出不景气的情况。不过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御窑厂存在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它对于景德镇瓷业的发展有深重的影响,对促进景德镇瓷器烧造技术的提高和陶瓷内外贸易的发展都起过很重要的作用,是陶瓷文化不可缺少的篇章。

知识出处

瓷都史话

《瓷都史话》

出版者: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瓷都史话是一本历史著作,但不是什么编年史、断代史;它像散文随笔,却不是主观构想的文艺作品;它有严格的考证辑录,也有家喻户晓的民俗记述。因此,它是一本以历史为脉络,以陶瓷为中心,以自然风光、历史足迹、人文景观、神话传说、民俗风貌等为明珠点缀而成的,丰富多彩的陶瓷历史文化著作。全书约三十万字,由八十个独立成章而又互相联系的典故组成,图文并茂,可读性强,融知识性、趣味性、严肃性于一体,有历史厚重感而无史书的简奥枯燥,有通俗流畅的文笔而非信马由缰的闲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