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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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略》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146
颗粒名称: 五、农垦企业
分类号: F303
页数: 4
页码: 88-91
摘要: 建国初,景德镇市仅有一家茅家坂农场,固定资产不足5,000元。经过36年的开发和建设,到1985年底,全市农垦企业共有7个国营垦殖场,1个农工商联合公司,有职I7,500人;生产粮食1,000多万斤,为国家提供商品粮370多万斤;产茶叶10,OOO多担,加工精制红茶1.3万多担,为国家创汇近百万美元,农垦企业利润总额达60多万元,向国家交纳税金近120万元。
关键词: 农业建设 农垦企业

内容

建国初,景德镇市仅有一家茅家坂农场,固定资产不足5,000元。经过36年的开发和建设,到1985年底,全市农垦企业共有7个国营垦殖场,1个农工商联合公司,有职I7,500人;生产粮食1,000多万斤,为国家提供商品粮370多万斤;产茶叶10,OOO多担,加工精制红茶1.3万多担,为国家创汇近百万美元,农垦企业利润总额达60多万元,向国家交纳税金近120万元。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浮梁县范围内有三个农业机构,其中一个是农业推广服务站,设在市东郊茅家坂。1949年解放后,由浮梁专署接管,改名为浮梁专区茅家坂农场,是当时浮梁专区所辖7个县的中心农场。1952年9月,划归浮梁县,改称浮梁县示范繁殖场,它的主要任务是农事试验和技术推广。1955年12月,迁移至罗家桥,共有职工46名,脱产管理干部4名。1956年元月,吸收查家坂、鲍家段、大山嘴、小山嘴等附近自然村的农民入场;稍后又安置上海市志愿垦荒队208户、计324人,从事开垦农田和种植果树。1956年底,全场拥有水田2,921亩,旱地745亩,水塘9口,水库l座,抽水机4台,共100匹马力。
  1957年底至1958年初,景德镇市441名干部,下放参加农业生产;浮梁县221名干部下放到兴溪桥,创办万寿山综合垦殖场,开发和建设山区。
  1958年6月,浮梁县山区规划确定,划归国营垦殖场经营管理的山林面积为179万亩,并确定了各个国营垦殖场地点和场辖区域。1958年,共建成枫树山、万寿山、九龙山、浮东、罗家桥5个垦殖场,划归垦殖场管辖的7个乡、34个高级社,计4,964户、17,237人,其中劳动力8,201人;土地总面积为253万亩,其中山地208万亩,荒山荒地20万亩,各占全县面积的75%和77%,共有水田3,38万亩,旱地3,070亩,实行“政场合一”的管理体制。
  1964年冬至1965年,全市700余名知识青年首次下放到各个垦殖场。1965年,市农垦局和劳动局联合在庄湾建立青年垦殖场,开垦荒山荒地,种植油料和茶叶。1966年元月起,九龙山白茅大队转入国营九龙山综合垦殖场,。为经济单独核算的分场。1966年底,全市共有6个垦殖场,干部职工3,700人,经济收支(税利并计)略有盈余。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垦企业遭到严重破坏,1966年到1968年,全市农垦企业连续亏损达161万元。1968年秋,庄湾、万寿山、青年3个国营垦殖场全部恢复集体性质。枫树山、罗家、九龙山则按其主业,分别改为枫树山林场、罗家农场、九龙山茶场。
  1976年秋,农垦企业才得到全面恢复,共有5个国营垦殖场。1978年,调整了农垦企业规模,分别从罗家和枫树山两场中划出大岭和西郊,成立大岭垦殖场和西郊垦殖场,全市国营垦殖场增至7个:1981年开始,枫树山垦殖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经营”,改为纯林业事业性质的国营林场01983年,波阳县管辖的荷塘垦殖场划归本市昌江区。1984年,由市农垦系统投资,市财政局拨给流动资金30,000元,创办了本市第一个农工商联合公司,主要经营农垦系统的各种产品,并开展多方面的横向经济联营。
  本市农垦企业在经营形式上,从1949年至1964年,基本上是单一经营的农场。1958年,市属各场规定的经营方针是:枫树山和万寿山以林为主;九龙山以茶为主;浮东林粮并举;罗家桥以粮为主。强调要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不论山区、丘陵或平原都要求粮食和主要副食品自供自给。
  1964年9月至1965年4月,中共中央以中发(1964)554号文件提出五条批示,要求“国营农场必须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委以赣发(1964)525号文件作出了《关于国营农业企业工作几个主要问题的决定》共六条;’随之,中共中央又以中发c1965)195号文件,批转了《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十六条。市属各农垦企业在贯彻上述文件精神后,经营方针有所转变,一方面开展多种经营,扩大经营门路;一方面开辟新式茶园,因地制宜建立林产品加工厂、茶叶初制精制加工厂、无线电元件厂、造纸厂、瓷厂、建筑材料加工厂、机车修配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队等场办工业企业,搞活了经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78年以后,农垦企业拨乱反正,进行改革,执行“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向“农工商运综合经营”的新路子迈开大步。1979年至1985年,各场在产业结构上发生了显著变化。1966年全市农垦企业工业产值占总产值的52.5%,而到1979年,上升到64.8%;1980年为69.4%;“六五”计划期间则稳定在70%~74%之间,工业产值比重增加。1983年以后,各场陆续建立了农工商联合公司。
  在管理体制上,1962年以前,生产资金由银行贷款,照章缴纳税金,年终盈余不上交。1963年1月起,全面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通过清理并核定生产流动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企业盈亏一律由财政包下来,这种吃国家“大锅饭”的办法,一直延续到1978年。1979年2月,按国务院规定,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采取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以搞活农垦企业经济。1979年到1985年,各场连年增产增收增利税,全面结束了农垦企业经济上长期吃国家“大锅饭”的历史。
  农垦企业的内部管理,主要包括计划、劳动、财务、物资四个部分。1958年到1966年,实行过“五权归口”管理制度,即计划、劳动人事、财务、产品处理和物资调配统一归口市农垦局管理。农垦企业内部基本关系为:总场为独立核算统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分场(厂)为内部核算单位并计算盈亏;生产队(车间)属报销单位,不计算盈亏。在劳动报酬分配上,1964年以后,曾实行两种形式:一为“固定工资,月薪日计”;一为固定底分,固定分值,死分活评。后者为少数。1965年,全市农垦企业实行了“四定、三包、一奖”的分配制度,这项制度执行了两年,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冲掉。1967年至1983年,又恢复固定等级工资和固定分值总额控制的分配制度。1984年起,各场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层层承包,人人承包,做到责、权、利结合,打破了“铁饭碗”,克服了吃“大锅饭”现象。
  农垦企业耕作制度的改革,诸如种子优选、防治病虫害、合理施肥等农业科学技术,50年代由示范繁殖场给予示范指导和推广。场里派技术员到生产现场指导,受到广大农民欢迎。1958年以后,农垦企业在推行科学种田、改良农具、提高耕作技术、防治病虫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发展本市茶叶生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至1985年,农垦企业茶叶总产量为全市的三分之一;精制加工出口量近二分之一;单产为全市之冠;最高亩产干茶达807斤,居全省之首。同时,在农村就地取材,进行工业加工和扩大农产品加工范围,除粮油和畜产品外,商品率高达95%,为集体所有制单位所不及。从1979年到1985年的7年中,农垦企业上缴国家税金600.74万元;实现利润398.25。万元;两项共计998.99万元。年平均税利收入为142.71万元,税利收入后7年比前14年平均提高120倍.1985年,农垦企业总产值达1,81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140元;创造税利1,814元;每个职工为国家创税利240.9元;茶叶出口创汇100多万美元;为国家提供商品粮373,10万斤,人均提供496斤;还提供商品油料2.26万斤;木材3千多个立方米。从1963年至1985年,前后14年(砍场两年未计),国家投资回收率为104.55。
   附:景德镇市农垦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略

《景德镇市志略》

出版者: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本书概略地记述了景德镇市自然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内容丰富、资料翔实,“集古今为一卷,览百业于须臾”,反映了景德镇市的发展过程。这对于要全面了解景德镇的基本市情,对于要从过去的兴替中来探索今天的改革、开放,对于增强热爱乡土的瓷都意识等,无疑都是很有裨益的。景德镇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新平冶陶,始于汉世。”唐代进御瓷器已有“假玉器”之称。五代是瓷器普遍兴烧时期。宋代的青白瓷名扬天下。元代制瓷技术出现了新的变革。明清时期景德镇成为全国烧造瓷器的中心。这些从发掘的古窑遗址中足以证明。历史的进化,使景德镇在古代就成为中国四大名镇之一,成为当代的历史文化名城。景德镇古属浮梁,而浮梁农村又盛产茶叶,茶与瓷同为本地土特产品的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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