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行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8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发行工作
分类号: G219.275.6
页数: 5
页码: 125-1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的印刷与发行的发行工作,报业任何一家报纸和全国各地的报业任何一家报纸一样,都是新闻传媒的重要载体,具有强烈的时间性。一出版,就必须使之最迅速、最广泛地同广大读者见面,否则就会丧失其作为新闻纸的社会价值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 报刊 发行工作

内容

我市报业任何一家报纸和全国各地的报业任何一家报纸一样,都是新闻传媒的重要载体,具有强烈的时间性。一出版,就必须使之最迅速、最广泛地同广大读者见面,否则就会丧失其作为新闻纸的社会价值。因此,搞好报纸发行工作,是保证实现其报纸这一精神产品的社会价值的重要环节,也是报业管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有史以来,报纸的发行体制,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报社既是出版者,又是发行人的所谓“自办发行”。
  二是报社只搞出版,发行工作委托邮局办理。
  以上两大类型,形成各自的发行系统。前者是自办发行系统,后者是邮办发行系统。
  我国的报纸发行历史,汉唐时代的《邸报》由驿站邮递,明代万历年间出现的《京报》,由民间设立的报房公开叫卖或接受订户。这对于我市当时来讲,也是如此。
  解放前,我市报纸基本有如下几种发行方式:
  一是报社自己有一套发行机构,组织办理读者直接订阅,也办理一部分零售和批发业务。批发对象大多是私营派报业,市内订户雇佣送报员递送,外埠交邮局作新闻纸邮寄;
  二是报社只管本市和外埠的批发机构,本身不办理具体发行业务;
  三是报社自己不设置发行机构,报纸全部交私营派报业包销。例如原坐落在今市政府大门左侧的有益书报社便是一例。
  自十九世纪末到新中国成立前,我市大小书店,此起彼伏,前后共达27家之多,几乎都兼营报纸,其中有益书报社是于1934年由欧阳三兄弟——华候、肇庆、云祥合股经营的私营书报企业,集图书、报刊、印刷于一家,还附设阅览室,免费向读者开放,很受读者欢迎。1937年以来,由于发行的书报有许多抗日救国的内容,当时的浮梁专署书刊杂志审查委员会,下达《训令》九次之多,严令禁止发行抗战以来的红色书报期刊,从此,有关抗日救国的进步书报期刊只得转入地下发行。
  1941年,由于邓世昌文县书局发行了从上海调进的宣传抗日救国的书刊,当年被宪兵队查封,并抓走了少老板邓华民和两名工人,经邓九畴多方营救,还特制了三件裘皮大衣贿赂宪兵队长等人,才免予追究。而上海人熊晓林在麻石弄开设的中国文化服务社,则被当局怀疑为共产党的地下书报组织,被迫于1942年携家小潜回上海。至于当地出版的《赣北日报》、《民力报》、《正报》等,除直接自办发行外,还设有分销处,包括省、内外出版的报纸一并发行。乐平则有专营报刊的普益报社,当然,也兼营图书。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整个社会制度的变革和报刊出版体制的统一,旧时代的各种发行体制和系统已不能适应整个形势发展的要求。1949年底,全国报纸经理会议和全国邮政会,总结了老解放区实行“邮发合一”的历史经验,提出了社会主义报纸发行的基本方针,确定把全国各地出版的报纸由邮局统一发行,实行“邮发合一”。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又通过了全国报刊交邮局统一发行的决定,从此,在我市出版的报纸,都是交当地邮局发行。而当地邮局则把在我市出版的报纸作为重要业务来经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出现了报业发展的兴盛时期,而发行则出现了多渠道的发行系统。
  1986年,邮电部门根据新形势调整了报刊发行的业务方针,实行“计划发行,区别范围,扩大零售,发展代办”的新的业务方针,鼓励报业自行发行或转给别的渠道发行。
  我市曾实行过两种发行体制:
  一种是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实行的“邮发合一”体制,这是我市党报发行的主渠道和基本方式。当地邮局发行报纸的基本生产环节为宣传、收订、零售、缴款、要数、汇总、结算、通知印数、分发交运和投递。如报社要将报纸交给邮局发行,必须遵循邮电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报社来讲,就是按照邮电部门在《发行报刊杂志简则》中所作的有关各项规定执行。如报纸脱期、晚版,均应由报社向读者作出声明解释。另外,邮电部门还规定了报纸的发行费率,原订阅部分为定价的百分之二十五,零售部分为定价的百分之三十五。从1980年起,邮电部邮政总局又作了关于新邮发报刊发行费率的新规定:报纸订阅发行费率本埠为百分之三十、零售为百分之三十五;外埠为百分之四十;县级报刊不论订阅和零售按百分之二十计收。如果报刊调整订价,则实行“涨价不补收,落价要退款”的原则,以照顾订户利益。邮电部门办理退款还要向报社收取退款总额百分之五的手续费。
  另一种则是作为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出现的自办发行系统,为我市报纸发行开辟了一条新途径。自办发行报刊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新闻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打破了几十年来一贯制的报纸发行模式,为减轻邮局压力,繁荣新闻事业开辟了一条新路。
  我市报纸的自办发行,首先是由《景德镇广播电视报》于1987年1月1日开始的。其具体做法是:合理设点、售订结合;厂矿企业机关,专人代办;凭卡发报,按时结算;专人总抓,择优组合。这种自办发行经验在全国广播电视报年会上得到肯定。《景德镇日报》也曾一度自办发行。从1989年7月1日开始,历时三年半。面向社会招聘了22名投递员。并分别在当时的乐平、浮梁两县建立了发行站,以各乡、场文化站为基础,建立了乡、场发行网络。从筹备阶段设置机构、选调、培训人员、购置车辆,到收订投递阶段,奔波于全市城乡各个角落。一方面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报纸,另一方面向读者表示及时、准确投递报纸的决心。结果是投递更早,订数增多,费用减少。问题是面向全国各地的发行量下降了。至1993年又恢复交邮局发行至今。发行量早在五十年代就突破万份大关,较比解放前的《赣北日报》发行量增长了十倍以上。到了九十年代,《乐平报》的发行量,又突破万份大关,由原6000份增加到12000份。
  自市政府于1990年4月27日发出景府发(1990)25号文件——《关于发布景德镇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后,涉及报纸发行、零售又有了一系列的规定,使我市报纸发行、零售走上了规范化的市场轨道。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景德镇市报业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详今略古,立足当代,全面记述景德镇市境内的报业历史和现状,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乐平市在内,重点是记述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实。本志以文为主,图表随文设置,照片集中于卷首,编纂时,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除编首之“序”、“凡例”、“概述”及卷末之“大事记”、“编后记”外,凡十六章五十节。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