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报业广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861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报业广告
分类号: G219.275.6
页数: 11
页码: 111-121
摘要: 本章记述了景德镇的报业广告的广告法规及其自律规则、广告人员职责及广告收费标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 报刊 报业广告

内容

第一节 广告法规及其自律规则
  我市的报业广告,先于广播电视广告,是整个广告事业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传播信息等多种功能,是各级报社经费来源不足的补充部分,也是各级报社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的物质支柱之一。其经营怎样,往往是衡量一个报社的兴衰与否的标准之一。
  解放前,我市出版的报纸,一般均刊有广告。解放后,我市的报业广告和全国各地的报业广告一样,其发展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尤其是十年动乱时期,我市的报业广告,被作为“修正主义的黑货”打入冷宫。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是我市报业广告的繁荣和发展时期。
  1979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的《关于报刊、广播、电视刊登播放外国商品广告的通知》指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地开展外商广告业务。”肯定了广告是传播经济信息的手段,是经济宣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恢复和开展报业广告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自1982年以来,国家颁布的有关广告管理法规达20多个。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广告管理的法规体系。其中包括国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又在此基础上,正式颁布了《广告管理条例》。共有23条,充分体现了保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如第三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还规定广告客户申请刊播广告,必须提交合法的证明,以证明广告内容是真实的。对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规定的,除了承担责任外,对发布广告内容虚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要发布更正广告;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或受到其它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者进行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例》对新闻单位刊播广告作了许多明确规定。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严禁为卷烟做广告等。
  不允许刊登的广告还有:
  1、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
  2、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
  3、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
  4、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
  5、有弄虚作假的;
  6、有贬低同类产品的。
  这都是报业经营广告的单位必须遵循的。
  1985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视部、文化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85]工商73号)是针对新闻单位广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颁布的一项政策性法规。主要是针对当时有的新闻单位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损害新闻的信誉等问题作出的五条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市新闻单位包括报业各单位,都把广告经营纳入了正常的管理轨道。到目前为止,我市报业经营广告的,有《景德镇日报》、《景德镇广播电视报》、《乐平报》等报社,并成了第三产业的组成部分。其收入有利于报社弥补每年依靠地方财政补贴的不足。
  《景德镇日报》早在1984年底就成立了我市第一家广告公司——景德镇市广告公司,开拓户外广告业务。
  1988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条例》的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了阐释和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有利于具体业务操作。如申报经营广告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承办国内外广告业务的代理费,明确规定为广告费的百分之十;承办外商来华广告付给外商的代理费,为广告费的百分之十五。
  我市的报业广告管理,对报社来讲,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报社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规定,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督、审查管理;
  二是指报社广告部门自我管理,包括设置机构,选配和培养广告人员、制度建设等,而重点又是广告业务人才的培养与广告队伍的建设。
  1991年1月,中国广告协会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将在我国广告行业内推行自律规则。
  广告自律,是广告刊户、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媒体自觉遵守广告道德的一种行为,而广告道德,则是社会道德在广告行为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是对广告法律和法规的一种社会意识补充。虽然它不能直接制约人的广告行为,但是却能起着教化、引导和社会规范广告的作用。它是广告从业人员的思想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也是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刊户以及有关广告人员的职业道德。其内容大体有如下几点:
  一是坚决取缔那些反动、淫秽、丑恶、迷信内容的广告;
  二是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等;
  三是维护民族的尊严;
  四是促进社会主义的企业竞争;
  五是维护消费者利益;
  六是不违反国家的保密规定。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共六章四十九条,其中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与本法不符的,以本法为准。”从此,我市报业广告进入了一个日趋完善的新阶段,这对于净化报业广告市场,规范报业广告经营活动,促进报业广告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节 广告人员职责及广告收费标准
  对于报社来说,加强广告管理工作的目的,是要更快更好更健康地发展报纸广告事业。而发展报纸广告事业的关键,又在于培养合格的报纸广告业务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报纸广告从业人员的素质,让他们更好地为报纸广告事业贡献聪明才智。
  我市报业各单位经营广告,以《景德镇日报》、《景德镇广播电视报》和《乐平报》为大头。都是利用自身的传播手段为媒介发布广告。一般都设有专事广告工作的部门,如广告部或广告科,或划归经理部管辖。
  报纸广告的来源,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主动上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他们需要介绍自己的产品,或刊登各种启事等;
  二是报社广告部门派出广告人员联系接洽广告刊户,拓宽广告渠道。
  由此,可以看出报社广告部门的工作职责也就是两项:
  一是对外联系广告业务,接洽广告刊户;
  二是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如果说外出联系广告业务的人员是“外勤”人员的话,那么,坐家编辑制作广告的人便是“内勤”人员了。当然也有一肩挑的。这就要求广告人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从“外勤”角度考虑广告人员的职责与业务素质,一般都是选用那些熟悉商业知识,具有较好口才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同志去担任。从高标准要求上来讲,一个理想的对外联络广告的业务人员,都具有丰富的一般商品知识,以及潜在广告刊户所属行业的特殊知识,并具有健康的心理特征,如活跃、个性愉快、意志力强,并具有能说服人的口才等。同时,还熟悉广告媒体的一般业务知识,能善于帮助广告刊户进行广告策划,包括市场调查、广告经费预算等。
  “外勤”广告业务人员在外接到广告基础稿,或广告刊户登门送来的广告基础稿,大多由报社广告部门的专职广告设计人员帮助再设计,也有由有关美术编辑人员兼搞,所设计的广告图案和文章都要求有丰富的想象力,而又实事求是地使广告符合实际需求的销售目标。
  设计广告,对文字的要求很高。有的企业为了获得一句理想的广告词,往往不惜重金征集,广告文字一般称“广告文稿”,广告文章既可以独立构成广告,又可以与广告形象、广告实物共同构成广告,要求真实、简洁、生动,又具有针对性。
  广告制作方式,有促销式广告、指名式广告、心理式广告、揭示式广告、比较式广告等等。其设计原则,都要求具有真实性、政策性、思想性、计划性、艺术性。这是衡量一则广告好坏的最基本的标准。
  报纸广告审查是严格按照国家的广告管理法规,履行审查制度的。凡刊登报纸广告的单位和个人,都须持单位介绍信,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发布广告的证明。标明质量标准的、获奖的、优质称号的各类广告,需要质量检验机构、颁奖部门的证明、专利证书、商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审查验明这些证明的有效性后,才允许刊登广告。
  作为新闻单位的报社对报纸广告的审查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审查报纸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即审查广告客户能否做某项内容的广告;
  二是审查报纸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客观,是否会使人产生错觉或误解;
  三是审查报纸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通过广告审查后,再与广告刊户正式签订广告合同。一般都制有统一的“广告合同表”,合同上注明刊户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广告内容、刊登面积、刊登次数、见报日期、开户银行、帐号等。
  报纸广告计费,其标准是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由广告经营者制定,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物价管理机关备案。”所以,报纸广告的收费标准,由于是各报社经营广告部门自己制定的,就不完全一致。其依据是根据报纸的发行量和覆盖面、辐射面而定的,发行量越大,覆盖面越宽,收费标准就越高。
  报纸广告计费,一般是分类按刊登面积计算。以当前对开大报——《景德镇日报》为例,它是中共景德镇市委机关报,获有全国统一刊号:CN36—0012,广告经营许可证(赣)工商广字302号,是政府认准刊载法律性文件的有效刊物,它的广告收费标准如下:
  附一:《景德镇报》广告刊例
  《景德镇报》广告刊例
  (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欢迎各工商企事业单位在《景德镇报》刊登广告。
  本报并免费代办全国各地及港澳地区各类广告业务。
  本报代号:43—7
  1部 莲花塘
  社址: 电话:4169 3310 电挂:1032
  2部解放路177号
  附二:与景德镇报社经理部合署办公的景德镇市广告公司对外经营传单
  景德镇市广告公司
  竭诚为您服务
  沟通产销 促进流通
  指导消费 活跃经济
  本公司系景德镇市第一家国营广告专业公司,与《景德镇报》社经理部合署办公。
  地址:景德镇市解放路177号 电话:3310 电挂:1032
  景德镇市广告公司
  专业经营
  路牌广告 橱窗广告 书画杂志广告 报刊电台广告
  招贴邮寄广告 牌匾设计制作 彩印商标画册 拍摄产品照片
  承接各种设计 绘制各种图表 印制包装装璜 承印商品目录
  本司承办本地并免费代办外埠各类广告业务,来人来函或来电联系,均表欢迎。
  开户银行:景德镇市斗富弄办事处 帐号:65002
  发布广告细则
  1.凡申请在本市刊登、播放、设置、张贴或由《景德镇报》与市广告公司代办到外地发布的各类广告,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有利于活跃城乡经济和群众文化生活。
  2.广告刊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发布广告需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有关部门证明,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若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由刊户负责。
  3.广告经营单位对广告来稿有删改权;对广告发布日期、规格、式样,视刊户要求并根据广告性质、内容和急缓统一安排。如急需刊登,另收30%的加急费。
  4.广告来稿要缮写清楚,属原稿差错由刊户负责;系经营单位之误由经营单位更正,刊费照收。备查的广告原稿发布后一个月销毁。
  5.刊户临时改稿或中途停止发布,须书面通知,如版已排好,需付广告费10%的排版费。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景德镇市报业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详今略古,立足当代,全面记述景德镇市境内的报业历史和现状,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乐平市在内,重点是记述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实。本志以文为主,图表随文设置,照片集中于卷首,编纂时,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除编首之“序”、“凡例”、“概述”及卷末之“大事记”、“编后记”外,凡十六章五十节。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