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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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83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人才管理
分类号: G219.275.6
页数: 7
页码: 67-7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景德镇的人才管理的解放前的人才管理、解放后的人才管理、采编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 报业 人才管理

内容

第一节 解放前的人才管理
  解放前的我市报业人才管理,为国民党反动派所垄断,并严禁二十岁以下的人及军人、行政司法官吏、学校学生办报,就是能得到允许办报的,还有许多限制,这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
  我党和进步团体在地下所办的报纸,其报业人才管理,为我党或进步团体自行管理。
  报业人才管理范围,上至报社主要负责人,下至报社一般从业人员及其活动,都属报业人才管理范围。从归类来看,编辑部有编辑、记者、通联、校对这四大工种之分,与编辑业务相关的还有资料人员、广告人员、印刷人员、发行人员,以及行管人员、后勤人员等等。对于这些人员的管理,一部分是划入报业人才管理范畴,一部分是归并行政管理范围,一部分是纳入经营管理范畴。
  从我市办报的编采人员来看,虽然有编辑与记者之分,但大多是“编采合一”,也有“编、采、通三合一”的,甚至“编、采、通、校”四合一的,坐家是编辑,兼搞校对,外出为记者,兼搞通联。有条件的报社,也分别设有专门从事编辑和记者工作的报人。像解放前的《赣北日报》和《民力报》等都是如此。
  记者分类,按采访手段和传播方式划类,有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之分,也有文字记者兼搞摄影的。按采访区域划类,又有本报记者、特约记者、特派记者、驻外记者等等之分。从采访对象的专业来分类,还有各种不同专业记者之分。编辑也是如此,它还有更多的类型之分,有文字编辑、美术编辑、组版编辑等等之分,还有日班编辑、夜班编辑之分。这就为报业人才管理,带来了分类管理的任务。
  解放前的报业人才管理,总体上看是一盘散沙,就是蒋管区自身的报业人才也无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节 解放后的人才管理
  解放后的我市报业各单位与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样,吸收录用干部,都必须遵守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首先是要根据编制定员数额录用干部,如事业发展,需要增加人员,须事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增加干部的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我市编制委员会审查批准,下达增编指标,然后才能吸收新人员。
  建国初期,国家新闻总署颁布过我国新闻机关员额编制的有关决定,这个决定规定了我国各级各类新闻单位人员编制的定额,其中报纸系列分为这样四个档次:
  对开四版的甲种报纸,定员编制为83人至115人;
  四开六版的乙种报纸,定员编制为61人至85人:
  四开四版的丙种报纸,定员编制为44人至65人;
  四开四版隔日出版的丁种报纸,定员编制为25人至35人。
  这些员额均不包括收讯人员、广告人员、印刷人员、发行人员、勤杂人员等。
  这些报纸的定员编制规定,相续延用至今,仍无多大改变。“文革”后复刊的《景德镇日报》,是朝着对开四版的甲种报纸作准备的,经我市编委定编为103人,而且包括收讯人员、广告人员、印刷人员、行管人员等在内。
  解放后的我市报业人才管理,一直是遵循我党管理干部的原则,按照各级党组织管理干部的范围分级分类进行管理,一般又是由各级党组织及其宣传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共同管理,并按照不同人才的层次,安排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实行定位管理,使其职务、职称与其才能相适应,形成金字塔形的管理,越到上层,宽度越小,越到下层,宽度越大,从上到下,考核考评,实行奖惩制度。
  不论何级党组织创办的报纸,都是由上一级党组织的宣传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考察,由上一级党委任免社一级干部,包括党委或党组的正、副书记,正、副社长,正、副总编辑在内,像当今的《景德镇日报》、《乐平报》、《浮梁报》等,自创刊以来,一直如此。而群团、部门和单位创办的报纸,大都为自身的党组织调配、考察、任免,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对干部的考核,一般都是采用分项计分考核的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四大项进行计分考核。大项之中又包含若干小项目,作为定量考核的具体内容,每条考核内容又分若干层次,根据各项不同层次标准,标记不同的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德”项包括政治立场、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在内为24分,“能”项包括政治水平、学识水平、专业水平在内为24分,“勤”项包括出勤和工作的主动性、遵守工作制度在内为12分,“绩”项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等在内为40分。定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聘任晋升或解聘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三节 采编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自全国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颁布《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后,我市报业采编人员进入了规范化管理。
  采编人员不论是记者还是编辑,都是划分为三个档次和四个层次,其中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均属高级新闻专业技术职务。前者为“正高”,后者属“副高”;记者、编辑为中级新闻专业技术职务;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为初级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其评审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有如下规定:
  一、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的任职条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获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结业证书,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1、初步掌握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理论,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2、系统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3、基本掌握了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4、初步掌握了一门外语。
  岗位职责:在记者、编辑的指导下,完成新闻稿件、栏目的采编任务。
  二、记者、编辑的任职条件: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2年以上,获博士学位,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担任记者或编辑:
  1、掌握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理论,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的报道领域的基本情况。
  3、能熟练地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能较好地处理和采编各种新闻体裁的稿件,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工作有一定的成绩。
  4、能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职责:独立承担新闻采访、写作和编辑任务,总结新闻业务的经验教训,指导和帮助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以及通讯员的新闻业务活动。
  三、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任职条件:担任记者、编辑职务5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担任记者、编辑职务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具备相当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系统的新闻理论、专业知识和较为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有一定水平的论著。
  3、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编采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4、熟悉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职责:能正确掌握宣传报道方针,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审定稿件,确保稿件质量,进行调查研究,解决采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新闻工作经验,培养新闻专业人员,加强新闻队伍建设。
  四、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任职条件: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担任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1、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能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研究,并有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有较多和较高水平的论著,有些可作范文。
  3、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工作成绩卓著,并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
  4、对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新闻队伍的建设有较大的贡献。
  5、熟悉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岗位职责:能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一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检查宣传报道效果;撰写、修改和审定重要稿件;指导和从事重大的采编活动;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中央提供重要的参考材料和意见,密切结合实际,从事和指导新闻理论研究,培养新闻专业人才,建设新闻工作队伍。
  评审定级设有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被推荐的任职人员进行全面地评价,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评选意见,并经投票时出席的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又超过半数同意,被评审人员才具有担任某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
  到1996年为止,我市报业各单位的三个档次和四个层次的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聘数包括内聘数在内,分别见表如下: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景德镇市报业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详今略古,立足当代,全面记述景德镇市境内的报业历史和现状,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乐平市在内,重点是记述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实。本志以文为主,图表随文设置,照片集中于卷首,编纂时,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除编首之“序”、“凡例”、“概述”及卷末之“大事记”、“编后记”外,凡十六章五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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