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放后的报社内部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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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8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解放后的报社内部体制
分类号: G219.275.6
页数: 4
页码: 63-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的出版管理的解放后的报社内部体制的社委会集体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编委会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党组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 报刊 内部体制 解放后

内容

作为解放后近半个世纪的江西省辖市,又管辖浮梁县和乐平市的景德镇市,形成以中共党报为主体的报业体系。报纸的内部管理体制,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社委会集体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这是从创刊于1949年5月的《景德日报》开始的,后改为《乐平新闻》,到改为《浮梁新闻》,到改为《浮梁农民》,都是实行社委会集体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创刊于1955年5月的《景德镇日报》,以及1990年12月以后改党组为社委会,亦是实行社委会集体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委会。社长是报社的主要负责人和决策者,集党务、编务、政务和经营管理于一身。副社长兼总编辑,分管编务工作。总编辑和社长,虽属同一级领导人,但却是以社长为主,以总编辑为副。
  二是编委会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这种管理体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编委会,主要领导人是总编辑,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总编辑代行这一职权,他代表编委会行使报社的指挥、决策、协调、把关的权力。创刊于五十年代的《景德镇报》,到后来发展成为《景德镇日报》,直到“文革”被迫停刊止,以及“文革”前的《浮梁报》和《乐平报》等,几乎都是实行编委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至于党务工作,即另建立支部或总支,隶属市(县)直机关党委,管理党务工作。
  三是党组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党组书记兼总编辑,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兼任副总编辑执行或代行这一职权。这种管理模式,对全社而言,最高权力机构是党组而不是编委会,体现了党对报社全面工作领导的明确化,形成了一个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体系。这在“文革”后创办的《景德镇通讯》,到后来在此基础上恢复的《景德镇报》、《景德镇日报》,都曾经实行这一管理体制。
  党的机关报的机构设置,以《景德镇日报》为例,最初按社会行业划分为若干组,也曾一度根据版面分工和专业特点,分为一、二、三、四编辑室。还设有党务、政务、经营管理等机构。现行的机构设置如图(见65页):
  上述示意图中的经济新闻部,是一个含工业、农业、财贸、金融、税收等在内的综合报道部门;而政教新闻部则是一个含理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在内的综合报道部门。经理部实际又是一个广告部,专营广告,还曾设有广告公司,并曾一度创办含有图片社、公关部、陶瓷商行、读者服务部等在内的东升实业总公司,探索事业单位企业化的路子。
  县级党的机关报的现行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设置各有不同,《浮梁报》实行社委集体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下设含通联在内的办公室,含记者工作在内的编辑部,并设广告科。《乐平报》实行编委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下设总编室、编辑部、记者通联部和广告经营部。
  报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或是社委会,或是党组,或是编委会,都是由上级党委批准设置的。其组成人员,也是由上级党委按照干部的“四化”标准要求任命的。
  群众团体机关报、大中院校报、厂矿企业报、各种专业报的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设置,多由其党委或党组及其组织和宣传部门调备人员组成编委会,实行编委会集体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实际上也是一个相应独立的报社机构。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报社都具有法人资格,党组书记或社长,或总编辑,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或副社长兼副总编辑,都可作为法人代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景德镇市报业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详今略古,立足当代,全面记述景德镇市境内的报业历史和现状,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乐平市在内,重点是记述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实。本志以文为主,图表随文设置,照片集中于卷首,编纂时,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除编首之“序”、“凡例”、“概述”及卷末之“大事记”、“编后记”外,凡十六章五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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