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解放前的出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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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8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解放前的出版管理
分类号: G219.275.6
页数: 2
页码: 59-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的出版管理的解放前的出版管理,解放前的我市报业出版管理,为国民党统治区所垄断。在这之前,还曾一度受到袁世凯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控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 报刊 出版管理 解放前

内容

解放前的我市报业出版管理,为国民党统治区所垄断。在这之前,还曾一度受到袁世凯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控制。那时的《报业条例》规定,报纸出版发行,要经过警察官署批准,要交缴保押金,要载明发行人、编辑人、印刷人的姓名,还规定每期报纸,要于发行日递送警察官署存查。严禁刊登的内容就更多,其中包括禁止刊登所谓“混乱政体”、“妨害治安”、“外交、军事之秘密”、“攻讦个人隐私、损害其名誉”等等文字。还严禁二十岁以下的人及军人、行政司法官吏、院校学生办报。后来制定的所谓《出版法》,又重申《报纸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像蒋介石叛变革命,对革命报刊实行镇压,1929年公布的所谓《宣传品审查条例》便是一例。1930年形成所谓《出版法》,1931年10月颁布《出版法》实施细则,1932年11月颁布《宣传品审查标准》,1933年又修改了这一标准。在这之后,则实行一系列法西斯新闻政策,对共产党所办的报纸,“一律不许继续存在”……这许多反动的条例法规,就像囚笼一样,锁住了当时我国报业中的革命报刊的发展,而国民党自身的报纸,则不受任何限制自由发展,就当时我市而言,也是如此。
  解放前创办的报纸机构设置,最早称“报馆”,后都称“报社”。一般都配有馆长或社长和总编辑。例如,解放前设在我市地藏庵庙内的《赣北日报》,王伟任社长,曹伦任总编辑,实行社长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就是当时的《民力报》、《乐平报》的内部管理体制大体也是如此。解放后,这些报纸均被我党接管,其所有设备和某些人员,构成我党创办《景德日报》的基础之一。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报业志

《景德镇市报业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详今略古,立足当代,全面记述景德镇市境内的报业历史和现状,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乐平市在内,重点是记述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实。本志以文为主,图表随文设置,照片集中于卷首,编纂时,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除编首之“序”、“凡例”、“概述”及卷末之“大事记”、“编后记”外,凡十六章五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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