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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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9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委员提案
分类号: F592.1
页数: 16
页码: 91-106
摘要: 本篇记述了景德镇委员提案是指委员个人或联名以书面形式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向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委员提案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委员 提案

内容

委员提案是指委员个人或联名以书面形式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向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它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参政议政,为“两个文明”建设献计出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党政部门联系各方面代表人士,听取意见,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一节 提案办理
  提案工作的方针是:充分发场民主,广开言路,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
  1983年以前,仅限定在全体会议期间受理委员提案;1984年起,根据全国政协有关决定,除全会期间受理委员提案外,大会闭幕后仍随时受理委员提案。
  提案的范围主要是:(一)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的意见和建议。(二)关于制定地方性法令、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三)关于加强和改善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五)关于促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和建议。(六)关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属于本市党政机关职权范围内处理的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应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严肃性,指提案的内容应该是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大事务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着眼于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主要职能。科学性,指提案的提出应该有事实根据,对问题有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可行性,指在做到严肃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能够考虑到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提出具体的建议,并且这些建议能够使其有现实意义。为保证提案质量,提倡发挥政协整体功能,使之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工作相结合,与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活动相结合,与参观、视察等活动相结合,运用集体力量提出提案,避免提案的片面性。
  提案的审查方式是:全会期间的提案,在大会规定的期限内递交,由大会秘书处的提案组收集、登记和整理,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案委员会成立之后,由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提案范围和条件的予以立案。有关全局
  和战略性的提案,可提交常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作为建议案提出。如因材料和论证不足,则商请提案人进行研究,或请有关方面进行核查,务使提案充实、准确。如因情况复杂或因涉及面宽,不是一个单位能够处理的,采取提案人同承办单位座谈、对话的形式进行协商。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指名揭发问题,以及有关司法诉讼方面问题的,建议或协助委员以其他方式处理。内容不具体或提案人提出仅供参考的,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单位酌处。审查完毕后,由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成立之后由提案委员会)向全体会议作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闭会后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审查,向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提案办理的程序一般是:(一)凡已立案的提案,由本会及时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或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承办工作会议,集中交办;或委托政府办公室统一发文,归口办理。(二)承办单位按照办理提案的期限和要求,及时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函复提案人。(三)本会对承办单位的复文进行审阅,不符合要求的,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复。(四)提案办复后,通过发函、走访等方式征求委员意见。委员意见较大的,商请承办单位再作研究,妥善处理。(五)通报情况,组织视察,表彰先进,跟踪调查,以推动、督促和鼓励办案,使委员提案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六)向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报告提案的办理情况。
  自1984年以来,改进和加强了委员提案的办理,进行了如下工作:
  1984年5月30日,召开主席办公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委员提案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提案范围、要求和办理简则。
  1985年1月、12月和1986年12月,先后组织了视察组到各有关单位,对六届四次、六届五次、六届六次会议提案的承办情况,进行了三次视察。
  1986年10月,提案委员会根据办理委员提案的实践,撰写了《紧紧抓住三个环节,使委员提案发挥更大作用》的总结。1988年5月,该文被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收入到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汇编》一书中。
  1987年3月5日,召开了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省陶瓷公司、市城建局、教育局、粮食局、卫生局的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承办委员提案的经验。大会向这5个单位颁发了奖状。
  1988年3月21日,与省陶瓷公司联合召开了政协委员提案对话会。吴灼如、徐世杰、李恭坤、杨珑、李震东、梁聚淦等委员分别就管理体制、质量管理、发展乡镇陶瓷工业、继承传统与革新等提案,与公司领导人进行了对话,相互交流了情况,加深了理解,提高了提案与办案工作的认识。
  1989年8月15日,与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两会几年来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情况,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意见,通过了《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暂行办法》。
  委员提案的交办方式,1987年以前,由提案委员会分别转送;1988年,经协商,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专门会议,联合交办;1989年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暂行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统一交办。
  第二节 提案选例
  委员提案,多数被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分别选例如下:
  陶瓷工业类
  △日用瓷必须迅速降铅案(1982年5月张明倪提)
  处理情况 省陶瓷公司除推广现有研究成果外,继续攻关。其中胜利瓷厂效果显著,铅容量低于国际标准。部分产品最低可达2.46PPM。
  △加强古陶瓷研究案(1982年5月张松涛提)
  处理情况 1982年10月,成立陶瓷史学会,组织学者对历代陶瓷品种、特点、风格进行专题研究。至1989年,已出一批成果。同年,筹办景德镇陶瓷考古研究所,地址设在祥集弄11号的品陶斋。
  △在火车站兴建陶瓷销售大楼案(1983年3月马济民、程霍然、王文镳提)
  处理情况 陶瓷销售公司决定在该处建一幢四层楼房,1985年春竣工,“五一”劳动节开张营业。
  △关于陶瓷工业改革的建议案(1984年6月刘清云、程霍然提)
  处理情况 省陶瓷公司下属的人民瓷厂、艺术瓷厂、宇宙瓷厂、光明瓷厂、雕塑瓷厂、瓷石矿等单位,于1985年3月起,先后推行目标利润、成本、消耗费用等指标分
  解给分广、车间,内部发本票,实行分厂、车间之间为买卖关系制。
  △建议在对外开放城市建立瓷器经销机构案(1984年6月吴灼如、张铭提)
  处理情况 省陶瓷公司从1985年上半年起,指定15家瓷厂,各择一个省或一个对外开放城市,设立联营部门,既做生意,又作为市场信息反馈站。公司经销部已
  在深圳与一个单位洽谈合资经营业务事项。
  △建议定期举办瓷都青工技术大奖赛案(1985年4月邵麟安提)
  处理情况 由省陶瓷公司牵头,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局等有关单位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振兴瓷都杯”青工技术表演领导小组,于1985年9月至11月举办了瓷都青工技术群英大赛。参加这次大赛的有7000多名青年瓷业工人。比赛项目有压坯、施釉、装坯、选瓷、包装、贴花等。人民瓷厂、红星瓷厂、为民瓷厂分别获团体总分一、二、三名。有18人获奖,第一名加工资一级,第二名奖60元,第三名奖40元。人民瓷厂待业青年江会庆获选瓷第一名,被破格录取为全民职工。
  △关于加速瓷业生产技术改革案(1986年4月黄万正提)
  处理情况 省、市政府均已成立了技改领导小组。省陶瓷公司已将“阳模滚压”列入宇宙瓷厂1986年技改项目,投资20万元,11月投产,鉴定后全面推广。青花、青
  花玲珑、粉彩和陈设艺术瓷在“七五”期间重点投资,初步安排3500万元,以促进传统瓷升级提档。
  △建议改革景瓷现行底款标志和管理办法案(1987年6月梁聚淦提)
  处理情况 省陶瓷公司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陶瓷商标底款问题,共召开了5次会议进行研究,并对全市商标底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工商局将收集的各瓷厂底款样品存放商标科备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门文件,规定各瓷厂用厂名作为内销瓷的底款,自1988年起开始全面执行。
  △关于加快瓷土矿山资源接替,设立陶瓷矿山发展基金案(1989年3月梁聚淦、杨毅、胡遐龄提)
  处理情况 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陶瓷矿山发展基金。资金来源:从陶瓷优惠政策所得税返还中集中一部分,由省陶瓷进出口公司按出口收购总值提取一部分,视市财政情况再另拨一部分。并批准对余干黄金埠的老虎口优质原料矿区投资200万元,使其工程早日上马。
  △选定某个有历史意义的节日为国际陶瓷节或瓷都陶瓷节案(1989年3月刘夏石提)
  处理情况 1989年1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函复:待以后逐步进行。
  城乡建设类
  △应在市区设立路标案(1982年5月余德清提)
  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交通局、市政工程处会同规划
  后,于1984年在各街道路口设立了路标,并逐步在各里弄口悬挂弄名牌。
  △应迅速修好东二路路面案(1982年5月王清华提)
  处理情况 1983年修建了水泥路面。1987年9月,更名为朝阳路。
  △建议在市内兴建一幢现代化百货大楼案(1982年5月杜秀琴提)
  处理情况 1982年下半年报省商业厅批准兴建,地点选定南门头,1985年下半年动工。
  △太白园至曙光瓷厂和曙光南路路面修整案(1982年5月段心纲,1984年4月姜水风、江春华提)
  处理情况 1983年夏修建了太白园至曙光瓷厂水泥路面,命名为太白园路。1985年,修建了曙光南路沥青路面,更名为银(坑坞)曙路。
  △昌江大桥应按原设计增建阶梯案(1983年3月陈齐庆提)
  处理情况 1988年,于大桥东端的南、北两侧各增建了阶梯。
  △关于搞好城区雕塑案(1984年6月邹建金、李廷干、王佩琥提)
  处理情况 1987年,市里投资7万元,在沿河东路花园、沿河西路花园、人民公园、云门公园、莲花塘等处设置了7座大型雕塑。
  △关于治理莲花塘水质污染案(1985年4月张云程提)
  处理情况 市城建局已拟清塘方案,计划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塘东侧兴建下水道,使宾馆和居民的生活污水不排入塘内。第二步,清除塘内淤泥和污水。
  △景德镇饭店和光明电影院门口的交叉路口应建人行天桥案(1986年4月何其兴、余德清、胡清和、刘青云提)
  处理情况 市城建局已纳入规划,俟筹集资金后动工。
  环境保护类
  △要求清除景兴瓷厂烘房烟尘案(1982年5月朱美珠提)
  处理情况 省陶瓷公司于1982年10月责成该厂将烘房烟囱加高5米,降低烟尘浓度;1986年改为蒸汽烘房,彻底消灭了烟尘。
  △要求解决城市噪音案(1982年5月陈红霞提)
  处理情况 交通大队于1982年7月复:禁止汽车在珠山路鸣喇叭,限制在文化区、居民区鸣高音、怪音喇叭。
  △关于综合治理大洲矿尾砂案(1984年6月方炳仁、罗慧蓉提)
  处理情况 1985年4月省陶瓷公司复:决定分两步治理,第一步修筑尾砂库,不让尾砂冲积下流河床,已在实施中。第二步综合治理,即把尾砂变废为宝。待方案落
  实后,可基本消除西河下游的村庄和万余亩良田被洪水和泥砂淹没的威胁。
  农林水电类
  △要求解决蛟潭地区用电案(1982年5月胡镗提)
  处理情况 市政府(1982)16号文件批准,将樟树坑变电站高压线路延伸建站,为蛟潭区供电,并为此筹集资金110万元。
  △为保护森林资源,改革香菇栽培案(1984年6月黄国武提)
  处理情况 加强对菇民的教育,择伐老龄树,同时积极积极推广新栽培法。
  △要求为农村积极培养技术人才案(1985年4月余邦盛提)
  处理情况 市农委、市农牧渔业局、乡镇企业局联合举办了饲料加工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班,还选派了8名青年到省畜牧水产技术学校学习;市科委组织了专为农村服务的流动科技市场,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增加农业后劲案(1988年4月宁钦达提)
  处理情况 市水利局决定增加对水利工程的投入,计划修建的工程500余座。当年秋冬动工的200多座,完成土石方量占计划的30%。其中洪源乡发动面广,成绩突出,蛟潭区政府在姚家坞水库工地召开冬修现场会,推
  广洪源乡的经验,掀起了1988年的水利冬修高潮。
  文化教育类
  △建议兴建少年宫案(1982年5月李庆实、王庆华、邵麟安、陈绪庆、杨依莲、王清华提)
  处理情况 1983年市财政局拨款80万元,初选地址于广场南侧,后选定在河西金鱼山兴建。1985年9月竣工,10月1日开放。
  △要求妥善解决城市中小学教师住房案(1982年5月徐日新提)
  处理情况 1982年起,先后在二中、青石街、六小兴建了一批小学教师公寓,城市各中学也陆续建了一批教工宿舍。
  △要求恢复第二幼儿园案(1982年5月王清华提)
  处理情况 1982年9月,已在珠山中路第二幼儿园旧址复办一所幼儿园,更名为第一幼儿园。
  △应在太白园地区兴建一所小学案(1982年5月陈璧荣提)
  处理情况 原拟在太白园地区增建一所小学,因地皮无着,改建在河西八中北侧,1985年动工。预定1990年招生,名为第二十一小学。
  △建议师范学校增设幼师班案(1982年5月孙常粲提)
  处理情况 1983年秋季开办,招收学生40名,属中专性质。
  △建议为30年教龄的老教师颁发光荣证案(1982年5月陈炤诗提)
  处理情况 1983年春,市政府对30年教龄的老教师颁发了光荣证。
  △市交通局所属装卸队占用第二中学部分场地应立即归还案(1983年3月邵希贤、毛贤钊提)
  处理情况 由市政府调解,市教育局、交通局、二中三方协商,已于1984年6月归还了二中。
  △建议恢复“书画之家”案(1983年3月孙常粲提)
  处理情况 1984年夏建立市书画院,设在新华书店四楼,与市文联合署办公。
  △建议兴建游泳池案(1983年3月徐国雍、赵玉华、傅守信提)
  处理情况 经省体委、市政府批准,选定农民新村北端兴建游泳池,投资70万元。4983年动工,1985年夏季竣工。
  △建议兴办业余职工大学案(1985年4月虞雪琴提)
  处理情况 民进市委已筹建瓷都业余大学,拟设经济地理、党政、文秘、财会等班。1985年9月开学,第一批学员90人。
  △建议开展尊师重教活动案(1985年4月金济华、朱晓屏、余师禹提)
  处理情况 中共市委、市政府于1985年9月决定为
  本市教育事业办10件实事(见1985年9月6日《景德镇报》),1986年年底,均已办理。
  医药卫生类
  △建立精神病院案(1982年5月徐寿镛提)
  处理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选定在石岭筹建精神病院。1984年动工,1987年10月投入使用。11月更名为第四医院。
  △建议改善公共厕所案(1982年5月廖光荣、严惠提)
  处理情况 1984年12月,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决定增建一部份厕所,对破旧厕所逐步修理。并在《景德镇报》上登出联系电话号码,厕所电灯不亮,随报随修。
  △关于对中年知识分子进行健康普查案(1983年3月宋仲麟、胡国鑫提)
  处理情况 市人事局、卫生局协同有关单位,于1983年下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年知识分子逐步进行了健康普查。
  △扩建保健院案(1985年4月余式年、施文开、胡筱凤提)
  处理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已在原保健院南侧增建一幢大楼。1986年动工,1989年1月投入使用。
  △建立传染病院案(1984年4月潘育智提)
  处理情况 1979年市革命委员会已批准建立机构,但因经费无着未组建。1986年市计委已列入基建计划。
  △戴家弄以下应设立综合性门诊部案(1985年4月吴钟山提)
  处理情况 已列入本市卫生事业计划项目,地点拟在戴家弄。
  群众生活类
  △希望重视待业青年安置工作案(1983年3月李言富提)
  处理情况 劳动人事部门已采取措施,1984年共安置了12562名待业青年,比省计划规定安排数多562名。
  △建议在西郊增建煤饼厂案(1983年3月蔡元庆、张铭提)
  处理情况 原拟在人民公园附近增建,因地皮问题,改在曙光路与太白园路交汇处的原煤场增建,名为第二煤饼厂,1986年投产。
  △建议允许自行车载小孩案(1983年3月刘和啸提)
  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决定,从1984年起,允许自行车在市区内载学前儿童行驶。
  △要求解决乘车难案(1985年4月杨林等提)
  处理情况 公共汽车公司于1985年年底,陆续购进一批小汽车,1986年9月起,对开火车站——市一医院,至1989年,增开火车站——汽车站,云门公园——人民公园两条线路,乘车难问题得到缓解。
  △要求解决回民牛肉供应困难案(1985年4月刘自
  强提)
  处理情况 食品公司于1987年元月起,对回民实行平价牛肉计划供应,每人每月2斤,节日另外增供。国庆、春节还供平价小麻油1斤。
  △要求解决洗澡难案(1985年4月周跃庭、许作琅、周志华提)
  处理情况 副市长喻长林及市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的有关领导于1985年6月去饮食服务公司解决问题,市财政局拨专款6万元资助浴室更新。
  △关于改善和加强茅家畈粮站工作案(1986年4月杨筱文提)
  处理情况 配备了兼职检查员,增设了检验仪器,以确保粮油品种质量。同时,市粮食局有关领导下粮站蹲点,调整了粮站负责人。
  △关于解决退休老工人晚年娱乐活动场所案(1988年4月虞雪琴提)
  处理情况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在工人文化宫前面进行扩建。1988年下半年动工,预计1990年建成。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景德镇市政协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录了1949年至1989年,景德镇市政协工作的历史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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