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老委员联谊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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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8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老委员联谊会
分类号: D628.2
页数: 3
页码: 73-75
摘要: 本篇记述了景德镇根据1986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以统发(86)62号文件下达的《关于县级政协换届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的精神,老委员联谊会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老委员 联谊会

内容

根据1986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以统发(86)62号文件下达的《关于县级政协换届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的精神,为了保持同老委员的联系,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经中共市委批准,于1987年12月15日成立了市政协老委员联谊会,并在百花饭店召开了成立大会。
  老委员联谊会,是市政协领导下的联谊团体。其宗旨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挥人民政协优良传统,保持老委员的联系,广泛团结社会知名人士,联络感情,增进友谊,交流信息,发挥余热,共同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推进瓷都建设和改革,作出贡献。
  凡属历届(不含应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在景德镇的历届全国政协委员,均为名誉会员。凡历届市政协委员,历届市政协各委员会副主任、工作组副组长以上负责人,历届县、区政协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市政协机关离退休的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长期在政协机关工作有贡献的工作人员,经本人要求,可参加老委员联谊会。因工作需要,可特邀有关方面的知名人士为会员。
  老委员联谊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可就本市各项
  建设和改革工作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与要求;可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参观、文体、联谊等活动;可享受本会赠阅的会刊和其他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全体会员有必须遵守老委员联谊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义务。
  老委员联谊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应届市政协主席是当然会长。副会长由前届市政协副主席担任。理事人选由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成员任期五年。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每半年举行二次至三次,讨论本会重大问题。
  理事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至三人,秘书若干人,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一届老委员联谊会成立时,有会员124名。经民主协商,产生了理事会。名誉会长赵渊。会长廉润生。副会长刘懋典、卢振家、朱绍熹、罗羽珍。秘书长罗玉章,副秘书长邵希贤。理事:王文镳、方炳仁、刘德、余建笔、邵希贤、邹建金、汪维培、陈绪庆、吴锦荣、张云程、罗玉章、周辉、杨景高、施文开、徐世杰、黄其波、潘文伟。1988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会员大会,增补了吴文杰、吴钟祥、范庆林、何菊香为理事。到1989年底,有会员155名。
  老委员联谊会设有办公室。根据活动需要,分别组成了陶瓷技术服务部、城乡建设服务部、文化教育服务部、医药卫生服务部、乐平县咨询服务组。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景德镇市政协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录了1949年至1989年,景德镇市政协工作的历史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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