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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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73
颗粒名称: 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分类号: D624.1
页数: 2
页码: 44-45
摘要: 本篇记述了景德镇反对美、英武装干涉中东;中苏会谈及其公报;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第二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议

内容

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21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反对美、英武装干涉中东;中苏会谈及其公报;周恩来总理关于台湾海峡地区局势的声明;国务院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的决定;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公报与“反右倾”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人民公社;增产节约运动;知识分子问题;中印边界问题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反击右派及关于右派分子的处理;帮助本会整风和协助各民主党派整风;私
  人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集资兴办公益事业和动员私人修建房屋;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社会主义自我改造与向党交心;动员各界人士为“三大元帅”(粮食、钢铁、机器)、“两个先行”(铁路、电力)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智慧、献力量;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本市建立人民公社;第三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名单;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和名单等。
  1958年3月24日,常务委员会决定:停止右派分子刘一燕、罗羽珍二人副主席职务;5月,停止右派分子陈锡封的副主席职务(刘一燕、罗羽珍、陈锡封的右派问题,经中共市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审查,先后于1979年和1980年作出结论,认定属于错划,已予改正,恢复名誉)。同时,撤销右派分子刘经荣、黄锦芳、邵敬吾三人委员资格(刘经荣、黄锦芳、邵敬吾的右派问题,经中共市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审查,认定均属错划,亦于1979年改正,恢复名誉)。为了适应本市工商业者、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学习与改造的需要,本届常委会作出了创办政治学校的决定。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景德镇市政协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录了1949年至1989年,景德镇市政协工作的历史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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