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化知识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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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文化知识教育
分类号: F632.1
页数: 2
页码: 195-1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局解放初期到1995年末职工队伍中文化知识教育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邮电局 文化知识

内容

50年代初期,市局注重抓职工文化教育。1956年,根据中央规定,省局下发了全省邮电职工开展扫盲的通知,市局制订扫盲计划和进度安排,并对1956年至1957年职工业余文化教育作出具体规划,当年开办了初中文化班。
  1962年,开展了职工函授教育。全省开办了高函、中函两个班,市局18名学员参加学习。“文化大革命”期间,函授教育停办。1975年,恢复了函授教育。1980年,经省局批准,市局成立函授辅导站,当年全局录取高函生6人。市局函授站成立后,为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函授学习,每年开办函授预备班,力争多录取新生。1981年,录取高函生2人,还有部分职工报名参加电大和刊大学习。截止1995年末,全局在校函授生共24名,其中:邮电高函生12人,邮电中函生2人,其它函授生10人。已毕业高函生14人,中函生5人。
  1978年7月,市局成立“七二.一”职工业余学校,开设了初中、高中数学班和电工基础班,对市局职工中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水平的机线人员组织学习,对中专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机务人员组织参加高等数学班学习。为确保学员质量,规定新学员入学前应经过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在学习时间上,每周不少于6小时。参加初中班学员24人,高中班学员7人。
  1982年1月,为加强职工教育,市局成立人事教育科,配备专职干部、教师共3人。同年,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对35岁以下青壮年“双补”(文化、技术业务补课)教育。在文化补课方面,对青壮年职工进行了初中文化补课复习,应补对象为139人。1983年至1985年,继续对青壮年职工进行文化补习。四年中,共举办脱产和业余初中补习班9期,参加补习职工1488人次,平均每人补习3次以上,经过考试,累计合格人数118人,合格率为84.89%。1994年,根据省局要求,在5年内对40岁以下干部、35岁以下工人进行高中文化教育,全部达到高中文化水平。同年11月,首批对象89人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考试,4门功课全科及格8人,及格率达20.5%。市局对职工高中文化教育的现状,制定了《职工高中文化教育实施办法》,实行了高中文化教育奖惩条例,力争在5年内89名对象全部及格。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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