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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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1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F632.1
页数: 4
页码: 192-1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局解放初期到1995年末职工队伍中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邮电局 精神文明 建设

内容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解放初期,浮梁邮、电两局未建立党、团、工会组织,职工人数较少,文化素质较低,生产、生活场地狭小,局容局貌差,企业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及职工生活福利都处在低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没有纳入企业议事日程,主要是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布置和各个时期的要求,开展政治学习、宣传和社会有益的活动。
  1952年12月,浮梁邮电局成立了党支部,团、工会组织也相继成立,党组织成为企业的领导核心。1958年,组织职工学习、推广北京“东四”经验,全局职工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服务思想,在服务态度上,主动招呼,面带笑容,帮助顾客解决困难,方便顾客,主动延长营业时间,农村邮电所不分昼夜,随到随办,满足广大贫下中农的需要。1982年,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自8月1日起,规定对外服务窗口、专职报刊另售、收订和流动服务人员实行佩带工号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和批评,促进了通信服务,深受用户好评。1984年,开展第三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根据省局要求和地方政府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对开展第三个“文明礼貌月”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抓好“三热爱”思想教育,树立两个文明一起抓,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从自己做起,参加“文明礼貌月”各项活动。同时,围绕着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支局(所)、班组开展“人民邮电为人民”教育,以“三优、一学”为内容,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开展竞赛。市局成立“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工会领导担任正、副主任,配备三名兼职干部负责抓落实。制订了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支局(所)、班组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通过“五四三”活动开展,精神面貌有很大改观,总结评比中,共评出文明科室2个、文明支局(所)、班组8个、文明礼貌积极分子27名。1985年,继续深入开展“创六好”、“五四三”、“三二一”的各种竞赛活动。5月份,在全市“十大窗口”文明竞赛活动中,经市竞赛办检查验收,市局参赛的两个营业窗口:大楼营业厅和新厂支局营业厅分别达优良和合格。在开展“创六好”活动与“三二一”活动紧密结合,并制定振兴江西邮电“三创、二高、一贡献”为目标的竞赛实施方案,在完成省局1985年下达计划基础上,全局增收节支10万元,每个职工全年增收节支贡献200元。1985年末,实现了业务总量、业务收入、上缴利润三者同步增长,被省局授予“振兴企业先进杯”称号、总务科被省局授予“文明科室”称号、长话组被省局授予“文明班组”称号,投递员徐仲华被省局授予“五四三”活动积极分子。
  为认真贯彻第二十四次全省邮电工作会议和邮电部“3.14”电话会议及省局“3.21”电话会议精神,1986年,开展以整顿职工队伍,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的端正局风活动。在活动中,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书记处五条重要指示和部、省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学劳模、见行动”、“假如我是一名顾客”的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大讨论,对照自己,寻找差距,并从“三查”(查质量、查服务、查纪律)为内容进行检查,查改结合。同时,采取向用户发征询意见函、上门走访、召开用户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通过活动开展,涌出了不少好的班组和个人。在全省端正局风表彰会上,长话组被评为全省邮电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劳模长线员陈子福评为全省邮电系统“先进个人”。同年,开展以创“三优”、创“文明单位”为目标的“五四三”活动中,市局参加全市28个系统创“三优”责任分达标竞赛活动。7月,市局领导参加市政府达标竞赛活动签字仪式,8月,局长对各科室与用户接触班组、营业窗口举行创“三优”活动竞赛书签字仪式,明确参赛范围、内容、制订检查评比内容,按照“三整洁、四无、八不准”打分评比,与奖金直接挂钩,按季奖罚。在全市创“三优”活动检查评比中,被珠山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1986年,市局机关被珠山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称号,市局被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称号。
  1990年,认真贯彻国务院“8.23”电话电议和邮电部上海邮电局风建设会议精神,根据省局部署,开展以纠正通信服务工作中不正之风为重点,坚持纠风与精神文明相结合、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积极开展局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年,市局获省政府省级“先进企业”称号,1991年,市局获省、市政府“文明单位”称号。1993年8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一九九三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纪要》、省局《关于认真做好迎接文明建设先进系统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市、区政府关于《一九九三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意见》等要求,市局文明办对本局文明单位建设开展复评自查,制订《景德镇市邮电局文明单位建设活动自查细则方案》,各科室按《自查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局文明办进行复评,巩固了文明单位成果。1995年,市局获省绿化委员会“全省园林化单位”称号、获市绿化委员会“市级绿化先进单位”称号、获市绿化委员会“责任山绿化建园先进单位”称号、获省政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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