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01
颗粒名称: 一、业务
分类号: F626.3
页数: 13
页码: 133-1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农村电话中业务的情况,分别记述了基本营业区、业务种类、业务量和资费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电信通信 业务

内容

一、业务
  (一)基本营业区
  解放后,农村电话办理区内电话和区间电话两种业务。根据农村邮电支局所交换点的机线设备和用户分布情况,结合区乡(镇)行政区划,参照自然地形划定基本营业区域和营业区域,基本营业区域以农村电话交换点所在地终端杆为起点,其线路里程在0.5公里以内的为基本营业区域。
  (二)业务种类
  1953年7月接管地方电信,1954年8月,省局颁发《江西省地方电信开放营业暂行细则》,开办了农村电话业务。办理的业务有:普通电话(正机)、同线电话、合同电话、临时电话。1963年开始,办理农村电话业务有:普通电话(正机)、电话副机及附件、同线电话、用户小交换机、公用电话、临时电话、代维设备业务。农村区间电话按照不同的服务对象、业务性质和不同的时期,规定业务种类。农村区间电话业务种类有:防空情报电话、特种电话、军政电话、新闻电话、紧急调度电话、加急公务业务电话、会议电话、普通一般电话、叫人电话、叫号电话、传呼电话等。
  (三)业务量
  解放前,农村电话由县政府自办,发展缓慢,用户很少。
  解放后,农村电话有了不断发展,用户不断增加,1953年末,农话用户到达户达15户。在“一五”时期,根据农业发展纲要,农村合作化高潮蓬勃发展,乡乡在架设电话,1957年末,农话用户发展为119户,其中计费用户112户,与1953年相比增长6.9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电话到达户相继减少,到1970年末,用户只有349户,其中计费330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电话又开始恢复了生机。1988年末,用户达548户,其中计费534户。
  1990年1月,市内电话实现程控化后,加快了农村电话的发展。1992年11月17日,浮梁大石口邮电支局开通程控电话,1993年6月8日,蛟潭邮电支局程控开通,10月8日,鱼山邮电支局程控开通,11月8日,鹅湖邮电支局程控开通,12月8月,经公桥邮电支局程控开通,12月26日,湘湖邮电所程控开通,年末,农村电话用户达591户,其中计费556户。1994年12月28日,瑶里邮电所程控开通,1995年1月16日,峙滩邮电所程控开通,5月24日,黄潭乡程控开通,5月25日,三龙邮电所程控开通,5月26日,寿安邮电所程控开通。至此,农村电话全部实现程控化,6月1日开始,农村电话甩掉摇把子,年末,农话用户达1139户,其中计费1100户。农村电话普及率达0.45部/每百人。
  (四)资费
  1954年8月15日,省局颁发《江西省地方电信开放营业暂行细则》,对县内电话业务收费范围、收费办法、收费标准作了规定。自1965年开始,县内电话按全省统一资费标准计收。1965年,省局颁发的《江西省农村电话营业暂行细行》,规定地方国营农村电话用户按月收取固定通话费,甲类用户每户每月4元、乙类用户每户每月10元、丙类用户每户每月12元,自9月1日起实行。1975年,省局制定《江西省农村电话资费办法》,自1976年1月1日起实行。固定通话费:甲类用户每户每月3元、乙类用户每户每月7元、丙类用户每户每月10元;计时通话费:每分钟0.10元、传呼电话附加费每张0.10元、销号费每张0.05元。1983年,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邮电管理局(83)赣价检字第11号、赣邮(83)农字第005号文件规定,调整农村电话资费标准,自1983年7月1日起执行。甲种用户每部每月5元、乙种用户每部每月12元;计时(次)电话,每张0.30元(每张电话收费的基本时间为3分钟,不足3分钟的按3分钟计算,超过3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计费),叫人电话每张0.10元,传呼电话每次0.10元。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邮电管理局(1988)赣价非字第41号、赣邮(1988)农字第2号联合发文,对江西省农村电话资费进行改革。由于全省当时农村电话计费办法很不合理,区内电话不分交换机容量大小,不分人工和自动,全部一个收费标准;区间电话不管通信距离长短,远近一个价;农村资费标准偏低,有些服务项目长期不收费,价格与价值背离,严重影响了全省农话事业的发展。为理顺农话资费关系,对江西省农村电话本着改革的精神进行适当调整,并制定了《江西省农村电话资费标准(试行)》,新资费标准自1988年7月15日起执行。同时,根据江西省邮电管理局赣邮(1988)计字第116号文《关于收取邮电通信建设附加费的通知》,自1988年8月6日起对农村区间电话加收附加费:农村电话按区间电话每分钟收取附加费0.15元。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邮电管理局赣价费字(1994)第028号、赣邮(94)局字第87号联合发文,根据省政府赣府发(1992)90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邮电通信事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参照邻省经验,对部分农话资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并制定部分新增业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下发《江西省农村电话资费标准》,自1994年5月1日起执行。
  初装费
  程控电话初装费:甲种用户(含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但不含其下属单位),南昌市、九江市、萍乡市、新余市(含进入该市网县市局),每部收取2500元,其他地市县每部2000元;乙种用户(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单位安装的住宅电话),南昌市、九江市、萍乡市、新余市每部3500元,其他地市县每部收取3000元。
  安装同线电话的新装用户,按初装费标准的70%收取初装费;安装电话副机的用户,按初装费标准的30%收取初装费。
  安装专线电话的新装户(含用户小交换机中继线)每占用的一对局间中继线的,应按初装费标准另加收50%的费用。在农话基本营业区域以外的新装用户,除按上述规定收取初装费以外,如需新设线路,按实需工料费收取费用;凡利用原有线路的,按界外线路长度加收线路改造费用,每对公里加收500元。
  改制费
  凡由人工电话(含磁石、共电)或机电制电话改为程控电话的用户,南昌市、九江市、萍乡市、新余市甲种用户每部收取改制费1000元,其他地市县甲种用户每部收取改制费600元;乙种用户全省统一每部收取改制费1500元。
  本地电话网使用费:凡已进入本地电话网的县(市、区)市话用户和农话用户均收取本地电话网使用费。标准为:甲种用户每部每月3元;乙种用户每部每月5元。
  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邮电管理局赣价费字(1995)第50号、赣邮(95)局字第280号文《关于取消和调低部分农话资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一、取消电话副机的收费项目。用户安装和使用电话副机,在不改变用户种类的前提下,免收初装费和月租费。二、取消收取基本区外附近用户装机建设费的规定。乡镇所在地附近的用户安装电话与基本营业区内用户同等对待,不再收取线路建设费或线路改造费。距乡镇所在地较远的用户装机收费,由各县(市)邮电局就当地情况决定。三、取消农村程控电话部分新服务项目的开户费和月使用费。这些新服务项目包括:缩位拨号、热线服务、缺席用户服务、呼叫等待、遇忙记存呼叫、遇忙回叫、转移呼叫。四、调低租用农话中继电路资费标准。用户长期租用农话中继电话,出租费按资费标准的70%收取。五、用户到营业窗口挂发现金电话,一律免费向用户提供挂号凭单。六、凡与电话机并机使用的传真机免收初装费、入网费、月使用费。用户新装传真机,向当地邮电总部门办理申请,按农村电话用户种类初装费标准收取初装费。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阅读

相关地名

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