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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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492
颗粒名称: 一、业务
分类号: F626.2
页数: 9
页码: 112-12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市内电话业务的情况,主要记述了服务范围、业务种类、资费、业务量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业务 市内电话

内容

一、业务
  (一)服务范围
  邮电局根据市内电话机线设备条件、用户分布情况和城镇行政区域,划定市话营业区域和基本营业区域,作为市内电话服务范围。基本营业区域以内的用户为界内用户,基本营业区域以外的用户为界外用户。
  1984年元月15日,景德镇市市内电话由共电制改制为纵横制自动电话后,经省局批准,市话基本营业区域为:以珠山中路19号邮电局为中心,东至皖赣铁路里村通站路,南至太白园(曙光路),西至昌江河,北至太平巷为界。1990年1月,景德镇市程控电话开通后,市内电话为多局制,设立三个分局,即珠山、新厂、官庄分局。1990年1月,经省局批准对市话基本营业区域重新划定为:珠山分局:东以广场北路沿马鞍山路至火车站,南从火车站前西路至昌江河,西以瓷都大道向八枝路至昌江河,北以太平巷向东连广场北路,朝西过昌江河连至西河桥。新厂分局:东以昌江河为界,南以南河为界,西以宇为路为界,北以东二路为界。官庄分局:东以新风路口沿枫树山林场,西二路至昌江河,南以昌江河为界,西以华意电器公司路口至昌江河,北沿瓷都大道至新风路口界。基本营业区域以外1公里范围之内为营业区域,营业区域以外的用户为界外用户。
  (二)业务种类
  解放前,浮梁电信局办理普通电话、电话副机、电话附件、同线电话、合同电话、临时电话、中继线、专线等市话业务。
  50年代,按照邮电部有关规定,经营市话业务有普通电话、电话副机及附件、合同电话、同线电话、临时电话、公用电话、中继线和专线等8种业务。1965年,市局经营市话业务种类为:普通电话、电话副机及附件、同线电话、合同电话、中继线、分机、专线、节日电话、公用电话。同时开办租用管道、租杆挂线、代维用户机线设备等业务。除开办上述市话业务外,还开办了市内特种用户业务。1984年1月,市内特种电话有:市内电话障碍申告(112)、市内电话号码查询(114)、国内人工长途挂号(113)、国内长途电话立接(173)、火警(119)、盗警(110)01990年1月15日,长市合一万门数字程控电话开通后,可向用户提供呼出限制、热线服务、转移呼叫、遇忙转移呼叫、遇忙回叫、缩位拨号、改号截接服务、三方通话、闹钟服务、呼叫等待、免打扰服务、缺席用户服务等12项程控市话新服务功能。1993年9月28日,开通“160”人工信息咨询服务台;1994年5月8日,开通“166语音信箱新功能、“168”全自动声讯信息咨询服务台、“117”报时台,5月16日开通“121”天气预报台。
  (三)资费
  1937年,国民政府交通部电信总局修订《人工市内电话营业价目表》,自11月6日起实行。人工市话营业分为基本营业区域和界外部分,基本营业区域内装机费80圆(金圆),押机费120圆,月租费:甲种6圆、乙种18圆、丙种12圆。
  1951年,邮电部修订市话资费标准,自5月1日起实行。市话月租费分人工、自动两种标准按照实装用户数分6个等级收取,用户种类分甲、乙两种,住宅电话及无经营性质的机关团体为甲种用户,其他为乙种用户。1958年,邮电部调整邮电资费,自1958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市内电话资费表》,分包月制和次数制两种,新的资费按局级划分,由原实装数分六级调为按机械容量分为三级,对甲、乙两种用户有范围以用户有无营业性质为划分标准,改由甲种为住宅与宿舍;乙种为甲种以外的用户;话费价目,由6级2种改为3级2种,不分人工或自动,墙机或桌机,一律为同一价目。取消话机保证金,公用电话通话每次0.05元。市局1958年市话机械容量在500门以下,属于第三级局的收费标准。1966年9月30日,邮电部规定取消改名过户手续费、换机费和列名费,各种电话室内移机不收移费(按材料添用量收取材料费),公用电话每次0.04元。1980年,邮电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文《关于调整市内电话月租费标准的联合通知》,对全国市内电话月租费标准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的市话月租收费办法分包月制和计次制两种。市局实行包月制。包月制市话月租计费局级由三级改为四级,一级为机械容量10000门及以上的局,二级为2000—9999门的局,三级为500—1999门的局,四级为500以下的局。自1980年8月1日起实行。1980年8月1日,市局属四级局计费标准。1984年1月15日,市局人工共电电话改制为纵横制自动电话。经省局批复,同意市局扩容(3000门)后,从1984年2月1日起,按邮电部(1980)564号和国家物价局(1980)价字135号文规定的二级局标准,收取市话月租费。根据邮电部、国家物价局文件《关于取消私人付费住宅电话月租费优惠办法》的规定,从1986年5月1日起,取消私人付费住宅电话月租费优惠办法,统一按照甲种用户电话资费标准计收电话月租费。个体工商户在住宅或其它地点开业而申请安装的电话,应按乙种用户处理和收费。1987年,省邮电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制定程控电话等业务资费收费标准,自1987年5月1日起实行。1989年,安装万门数字程控电话时,按照1987年5月1日全省统一规定标准,对市话新装用户、原有用户分别收取初装费和改制费。界内工矿企业、个体户、专业户新装普通电话,每部收初装费2800元,事业单位收1200元,党政机关收1100元,中小学、幼儿园、私人住宅收700元。对原有纵横制自动市话用户改为程控市话用户,按每部电话收取改制费,工矿企业、人体户、专业户收800元,事业单位收400元,其他用户收300元。1990年1月15日,程控电话开通后,市话计费方式由包月制改为复式计次制,对每个用户分别收取基本月租费和通话费。基本月租费按照用户种类按月收取,普通电话甲种7.60元、乙种12.00元,中继线36.00元,界外用户或郊外用户另加收界外月租费和郊外电路附加费。对市话营业区域内的用户,其通话费按用户发话次数和通话时间计收通话费,每3分钟为1次,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算,每次0.05元,对市话营业区域以外的郊区电话局用户及郊区电话局之间的用户通话,按长途电话基本价目计算收费。程控电话各项新服务项目,均按邮电部1984年程控市内电话各项新服务项目的暂行收费标准执行。由用户选用的服务项目,按项缴纳一次性开户费10.00元,并按规定每月缴纳使用费(按不同项目分为2元、3元、6元3种)。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联合发文,自1990年12月1日起,对部分市内电话业务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市话初装费:已开通程控电话的所在地,甲种用户每部电话收取初装费2000元;乙种用户每部电话收取初装费4000元。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自1992年12月15日起,调整市话初装费和改制费标准。程控电话初装费:甲种用户(含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但不含其下属单位),每部电话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乙种用户(含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集体、单位安装的住宅电话),每部电话由4000元调整为4300元。对市话基本营业区域以外的新装用户,除按上述规定收取初装费外,如需新设线路,按实需工料费收取费用;凡利用原有线路的,按界外线路长度加收线路建设费用,每公里加收50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安装同线电话的新装用户,按初装费标准的70%收取,安装电话副机的用户,按初装费标准的30%收取;安装专线的新装用户,每占用一对局间中继线的应按初装费标准另加收50%费用。在调整初装费的同时,相应调整市话改制费。凡由磁石共电以及机电制的自动电话改为程控电话的:甲种用户每部由800元调整到2000元。出售市话装机申请表、市话改名、过户、移机申请表每张收取工本费0.10元。根据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联合文件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对使用市内电话特种业务,除收取正常的通话费外,每分钟另收取信息咨询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价)。具体标准如下:“117”报时台、“123”音乐台,每分钟收费0.20元;“160”人工电话信息服务台:每分钟收费同0.50元;“168”自动声讯系统,按不同的信息种类收取费用:(一)信息台专题,免收信息咨询费;(二)邮电业务、天气预报、文化娱乐:每分钟收费0.20元;(三)交通旅游、商品价格、公益服务、产品信息、物质供求、动态信息、网员信息、医药卫生、金融、保险:每分钟收费0.40元;(四)工商名录、广告、专利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国际商情:每分钟收费0.50元。根据邮电部文件规定,自1995年2月1日起,对各类电话信息服务费按新标准执行。公益服务:邮电业务宣传、政策法规宣传、168声讯号码查询等免收服务费,交通信息、气象信息、医疗卫生咨询、时事信息等每分钟收费0.10元;普通服务:百科知识等每分钟收费0.20元,旅游信息、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消费指南、听歌、科教信息等每分钟收费0.40元;经济服务:金融保险、股票证券、物资供求、国际商情等每分钟收费0.60元;特殊服务:专家咨询、定时定向点歌等每分钟收费0.80元。
  (四)业务量
  解放前,浮梁电信局市内电话用户较少,1949年末市内计费用户仅有25户。1953年,市话用户发展到157户,其中计费用户142户。1958年,市话用户发展为411户,其中计费用户399户。1980年,市话用户发展为1142户,其中计费用户1105户。1984年,市内电话由人工共电制改制纵横制自动电话后,市话用户发展较快,1984年末,市话用户达1541户,其中计费用户1444户。1990年,程控电话开通后,市话用户激增,特别是住宅电话得到较快发展。1989年末,住宅电话为225户,1990年末,市话用户达4767户,其中计费用户4595户,在市话用户总数中,住宅电话为973户。1995年末,市话用户达23250户,其中计费22943户,住宅电话16846户,住宅电话占市话用户比重为72.45%。全年市话计次通话66018276次,其中计费62519106次。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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