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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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488
颗粒名称: 一、业务
分类号: F626.2
页数: 7
页码: 96-1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长途电话的业务,主要记述了业务种类、业务量、资费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长途电话 业务

内容

(一)业务种类
  1913年,浮梁电报局成立之后,营业处开办长途电话业务。1936年12月1日,交通部颁发《国内长途电话营业通则》,开办业务种类有:叫号电话、叫人电话、传呼电话,三种电话均分为寻常、加急二类;特别业务有:特约电话、定时电话、夜间减价电话3种,营业时间为7∶00-23:00,传呼电话为7∶00-19:00。1938年6月,经公桥地处驻军要地,成立电报局,开办长途业务。
  1949年9月1日,电信总局颁发《国内长途电话营业暂行通则》,开办长话业务种类有:普通电话、军政电话、新闻电话,寻常电话和加急电话,通话种类有叫人、叫号、传呼电话,特别业务有:特约、定时、新闻电话和租用长途电话专线4种。1950年邮电部规定,自1950年11月1日起,开放夜间减价电话业务,按日间通话费半价收费。1951年,邮电部颁发的《长途电话业务规程》,开办长途电话业务有:防空情报电话、中央首长电话、省市(自治区)首长电话、军政业务电话、普通电话、公务电话。1953年,邮电部将长途电话业务种类分为:防空情报电话、军政电话、企业电话、一般电话、公务电话5类。1955年,邮电部颁发的《长途电话时限的规定》,对各类长话时限作出具体规定,自1955年11月1日起实行。1957年5月起,开办了“预告电话”业务。根据邮电部规定,自1958年4月1日起,开办例假日和法定假(即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长途电话减半收费业务(包括会议、预约、预告、广播业务与临时租用电路等)。1963年,邮电部调整长途电话业务种类为:防空情报电话、特种电话、首长电话、紧急调度电话、军政电话、新闻电话、普通电话、公务电话、业务电话9类;特别业务有:预告电话、预约电话、会议电话、租用电话4种。1978年3月1日起,长途电话业务种类调整为:代号电话、特种电话、首长电话、紧急调度电话、军政电话、新闻电话、普通电话、公务业务电话8类。1985年4月1日起,邮电部颁发的《国内公众长途电话业务规程》,业务种类分为代号电话、特种电话、紧急调度电话、政务电话、普通电话、公务业务电话6类,特别业务有预告、预约、会议电话3种。1988年3月1日,开通DD16长途全自动直拨业务。1990年1月13日,开通长市合一万门数字程控电话,并设有“113”人工台办理国内人工长话业务,同时设立“173”立即接续台开放国内、国际长途半自动电话业务,开办国内、国际长途自动直拨业务。程控电话开通后,长话业务发展较快,出口国内、国际长话业务量有了明显增长。
  (二)业务量
  解放前,由于机线设备简陋,通话城市有限,长途电话业务量较小。1940年12月,营业受理长途去话通话次数为1021次,日平均34次,其中寻常叫人去话24次、传呼去话6次,加急叫人去话1.8次、传呼去话2次。
  解放后,随着景德镇陶瓷工业的发展,产品远销国内外,来往长途电话较为频繁,业务量逐年上升。1952年计费去话为13635张;1960年达26446张;1973年达55144张,其中计费52714张;1990年达830425张,其中计费792846张,国际去话3868张、港澳去话3627张。1990年,程控电话开通后,用户广泛使用长途直拨,业务量猛增。1991年,长话去话达1369291张,其中计费1342666张,国际去话11231张、港澳去话9962张;1995年,长话去话达6106637次,其中计费6027495次,国际去话30942次、港澳去话27229次。
  (三)资费
  长途电话资费是根据资费标准按通话空间距离和通话时长计算确定,长话分级基本价目是计算长话资费的基本数据。
  1935年,国民政府交通部修订国内长途电话营业计费办法,长话价日按空间距离,采用3分钟计费时间为1次计收话费,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算,超过3分钟按实际时数加次收费。加急电话加倍收费。1939年5月,国民政府交通部重订国内长话价目计算标准。次年9月,国内长途电话分类价目再次改订,后来逐年不断上涨。解放前,长途电话按照规定价目收费,加急电话,加收专力费;预告通知受话人,加收一次普通电话费三分之一,发话人临时要求撤销通话或受话人不在,不能通话者收取一次话费三分之一的销号费。寻常电话,不论叫号、叫人或传呼,均按寻常叫号价目收费;加急电话,不论叫号、叫人或传呼,均按加急叫号价目收费。
  解放后,自1950年11月起,长话资费以计价单位(每个计价单位合旧人民币1500元)计算。1952年1月1日,邮电部改订长话价目,普通叫号电话以通话3分钟为一次作为分级基本价目,不满3分钟也按一次计算,按通话空间距离10公里起算,20公里以上每20公里为一级,超过100公里以上按经度价目计算。加急电话按普通电话加倍收费;叫人、传呼电话分别按基本价目加收1/2和1倍资费,销号费按基本价目1/5收费。1958年1月1日,邮电部将长话分级简化为18级,通话资费仍按次计算,叫人电话改收基本价目的三分之一,传呼电话改收基本价目的三分之二,销号费按基本价目的三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1.05元。同时,为了提高闲时长话利用率,规定各类长话在每日0∶00~次日7∶00内通话费、叫人附加费、销号费均按规定价目减半收取。1958年8月1日,邮电部废除按次计费办法,改按以普通按分计算(即1分钟应收费用作为分级基本价目),共分为13级。每张电话基本时间为3分钟,通话不满3分钟的按3分钟计算,超过3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算,尾数不满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加急电话按基本价目加倍收费。叫人、传呼电话附加费一律按1分钟基本价目收取。销号费按半分钟基本价目收取,不满0.05元的收0.05元。非假日0∶00~7∶00减半收费,18∶00~24∶00按规定价目计算后7折收费,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内通话按半价收费。1964年,调整长话资费,规定各类长话销号费,按每张0.10元收取,非假日半价通话时间改为21∶00~次日7∶0001966年9月1日,长话通话费改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费,取消3分钟基本收费制度。通话不满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通话费不满0.10元的按0.10元收取。同时取消销号费和叫人、传呼电话附加费,非假日半价通话时间改为19∶00~次日7∶0001972年3月1日,恢复收取销号费。翌年2月1日,非假日半价通话时间改为21∶00~次日7∶00,1978年3月1日改为19∶00~次日7∶00。1979年7月1日,恢复通话费按3分钟收费,销号费、传呼费、叫人附加费同时恢复。1987年11月1日,邮电部调整近距离(300公里以内)长话资费标准,长话分级基本价目由13级改为12级。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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