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包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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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469
颗粒名称: 二、包件
分类号: F618.1
页数: 2
页码: 51-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邮政业务包件解放前到1993年6月的发展历史。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邮政 包件

内容

解放前,邮政包裹业务开办国内普通包裹、小包、保险包裹、代收货价包裹业务。
  解放以后,邮政包裹业务的服务对象,以收寄群众和机关、事业、企业、团体、使用的零星物品及土特产品为主。
  邮电局所经办的包裹业务分为包裹和快递小包两大类。包裹每件限重15公斤、易溶、易碎物限重10公斤,快递小包每件限重500克。国内普通包裹体积分最大尺寸和最小尺寸限度。最大尺寸限度:每件长度不超过90厘米,长度以外的最大横周不超过120厘米。最小尺寸限度:长宽厚三面(圆周体的,直径的两倍和长度)合计不少于20厘米,最小一面不小于3厘米。快递小包体积最大尺寸限度,每件长宽厚三面合计不超过50厘米,最长一面不超过30厘米,最小一面不小于2厘米。保价包裹体积限度与普通相同。保价快递小包体积限度与快递小包相同。
  1979年7月1日,开办“乙类保价包裹”业务。凡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的个人包裹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和处理。同时,执行收取包裹逾期保管费,规定自包裹详情单投送之日起,领取包裹超过7天(农村边远地区为10天),按日计收逾期保管费,每件每天为0.05元,但每件最多收取1.50元。1987年4月1日,对工商包裹保管期限为3天(农村边远地区7天),局内投交大件印刷品和纸质品包裹免费保管3天。
  根据邮电部邮政总局、国家物价局联合文件通知,为了利于商品流通,从1986年7月1日起,邮电局所收寄包裹分为民用包裹和商品包裹,商品包裹比民用包裹加收50%的邮资。
  1987年9月26日,对农村分支机构收寄包裹实行不贴邮票,改用集中市局资费审核后加盖“包件邮资已付”戳记办法。1988年8月停止本办法。
  1990年7月31日,对邮政国内包裹全部实行保价,取消普通包裹和保价包裹类别,对价值在300元及以上的手表、怀表、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照相机、贵重药材等按贵重包裹处理。同时,撤销快递小包业务,包件统称包裹。
  1993年6月1日,全国开办台湾包裹快件业务。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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