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政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4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邮政业务
分类号: F618
页数: 18
页码: 47-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的邮政业务情况,分别有函件、包件、邮政快件、特快专递、汇兑、邮政储蓄、报刊发行、集邮的主要发展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邮政业务

内容

邮政业务主要是函件、包件、汇兑和报刊的实物传递。清末时期,邮政局所经办的业务有:平信、挂号信、快信、明信片、报纸类、印刷品、包裹、汇兑(开发兑付每张不超过10元的小额汇票)。中华民国时期,邮政局所分别经办如下业务: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约、商务传单、货样、小包邮件、挂号邮件、平快邮件、快递挂号邮件、保价邮件、国内包裹、国内普通汇票、高额汇票、电报汇票、邮政储金、节约建国储蓄券以及简易人寿保险、代售印花税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邮电局所办理函件、包裹、汇票、报刊发行、集邮、邮政储蓄等业务,其中函件、包裹、汇兑、报刊发行是邮政的传统业务。
  一、函件
  函件主要是为用户(指使用邮政函件业务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团体和个人)传统书面通信的各种公文和印有“内部”字样的各种资料、订单、协议、合同、票据、入场券、照片、报表等。
  解放初期,浮梁局所沿袭中华邮政各项函件业务办理收寄传递。50年代,邮电部对邮政函件业务作过多次调整后,最后定为四项,即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其中信函是函件的主要业务。对于函件的寄递,按照邮电部统一规定资费标准帖粘邮票。
  1950年4月,根据邮电部邮政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邮总局《关于革命军人实行免费交寄平信的联合通知》,浮梁局所自即日起对部队机关收发室收集的现役军人平常信件、明信片(限重20公分),凡加盖“三角形红色免费军事邮件”戳记的,实行免费收寄投递。按照1957年邮电部(57)邮业密字第9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邮字第27号联合通知,9月1日起对办理免费军事邮件寄递业务,军事机关对现役士兵交寄的免费平常信件加盖免费军邮戳记后,指定人员集中向邮局窗口交寄。
  1969年2月11日,中央军委指示:“为加强军队革命建设,防止特殊化,密切军民关系,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战士平信免费的规定”。邮电局贯彻执行中央军委指示,对现役士兵交寄信件,一律按计费标准收费。
  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寄递”的规定,自1984年10月1日起邮电局所恢复办理义务兵免费寄递平信业务。
  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业务,规定用户使用统一印制的“特种挂号信封”,其准寄范围:粮票、布票、食油票、粮食转移证、户口迁移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并规定布票不得超过15市尺,粮票不得超过60市斤。自1967年4月19日起,放宽了邮寄粮票和布票限额,规定机关单位可以自封交寄粮票150市斤,最多以100市斤为限;布票500市尺为限,油票2市斤为限。
  1951年,开办保价信函准寄现钞业务,自1961年8月15日停止收寄,从此保价信函只能准寄各种有价证件和寄件人认为重要的文件,如公债券、储蓄存单、存折、支票、汇票、契据、证件等,以及可以作信函寄递的轻小物品。
  “文化大革命”中,为迅速传递毛泽东著作(包括诗词、语录),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自1966年9月1日起,邮电局所对出版发行部门、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个人邮寄毛主席著作和毛主席像,实行免费收寄传递。直至1969年5月1日止,取消免费寄递的规定,改为按印刷品收寄,优先传递。
  1981年7月,恢复办理国内挂号信回执业务。根据邮电部邮政总局、国家物价局联合发文,从1986年7月1日起,邮电局所调整改革业务种类,即:1.凡原按印刷品邮寄的各种通知、请柬、搞件、提货单、合同、票据、照片、入场券、报表等,一律按函件邮寄;2.经过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的书籍报纸,期刊和教材,仍作为印刷品邮寄;3.凡不能作为印刷品邮寄又不属于信函交寄范围的纸质品、资料等,一律按包裹邮寄。
  为适应改革、开放,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从1987年11月10日起,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
  二、包件
  解放前,邮政包裹业务开办国内普通包裹、小包、保险包裹、代收货价包裹业务。
  解放以后,邮政包裹业务的服务对象,以收寄群众和机关、事业、企业、团体、使用的零星物品及土特产品为主。
  邮电局所经办的包裹业务分为包裹和快递小包两大类。包裹每件限重15公斤、易溶、易碎物限重10公斤,快递小包每件限重500克。国内普通包裹体积分最大尺寸和最小尺寸限度。最大尺寸限度:每件长度不超过90厘米,长度以外的最大横周不超过120厘米。最小尺寸限度:长宽厚三面(圆周体的,直径的两倍和长度)合计不少于20厘米,最小一面不小于3厘米。快递小包体积最大尺寸限度,每件长宽厚三面合计不超过50厘米,最长一面不超过30厘米,最小一面不小于2厘米。保价包裹体积限度与普通相同。保价快递小包体积限度与快递小包相同。
  1979年7月1日,开办“乙类保价包裹”业务。凡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的个人包裹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和处理。同时,执行收取包裹逾期保管费,规定自包裹详情单投送之日起,领取包裹超过7天(农村边远地区为10天),按日计收逾期保管费,每件每天为0.05元,但每件最多收取1.50元。1987年4月1日,对工商包裹保管期限为3天(农村边远地区7天),局内投交大件印刷品和纸质品包裹免费保管3天。
  根据邮电部邮政总局、国家物价局联合文件通知,为了利于商品流通,从1986年7月1日起,邮电局所收寄包裹分为民用包裹和商品包裹,商品包裹比民用包裹加收50%的邮资。
  1987年9月26日,对农村分支机构收寄包裹实行不贴邮票,改用集中市局资费审核后加盖“包件邮资已付”戳记办法。1988年8月停止本办法。
  1990年7月31日,对邮政国内包裹全部实行保价,取消普通包裹和保价包裹类别,对价值在300元及以上的手表、怀表、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照相机、贵重药材等按贵重包裹处理。同时,撤销快递小包业务,包件统称包裹。
  1993年6月1日,全国开办台湾包裹快件业务。
  三、邮政快件
  邮政快件,是邮政通信中兴起的新业务。1987年11月10日,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同时开办“邮政快件”业务,景德镇市属首批开办邮政快件业务城市之一,同时在珠山西路邮电大楼、珠山邮电支局、新厂邮电支局3个点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凡符合邮件准寄范围的各类书信、文件、资料和物品等,均可作邮政快件邮寄,照相机、手表、怀表、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贵重药材等价值在300元及以上的,必须作保价快件邮寄。100克以内每20克或其零数收费0.50元,100克以上续重100克或其零数收费0,80元。1990年7月31日,调整为100克以内每20克或其零数0.80元,续重101克到500克每100克或其零数加收1.00元。保价快件每保价1.00元或其零数,另加收保价费0.01元,每件最低保价费0.30元。快件在时限要求上,必须在有效邮运班次2小时前收寄的赶班发运,进口快件在有效投递班次2小时前到局的赶班投递。
  1988年3月1日,开办国际快递函件业务。
  1989年1月1日起由开三联快件收据改为单联,使用快件标准信封粘贴邮票,并在封面右上角粘贴“快件号码标签”。经邮电局与各家银行商定,自2月1日起对银行交寄的联行信件,一律按邮政快件收寄。
  1993年11月1日,根据用户要求,适当放宽了邮件快件重量和尺寸,最大重量以10公斤为限,最大尺寸以长度不超过90厘米,长度以外最大横围不超过120厘米为限。
  邮件快件业务自开办以来,深受用户欢迎,业务量持续增长,1988年出口快件6596件,1995年出口快件达282229件,比1988年增长41.78倍。
  四、特快专递
  1988年12月1日,在邮电大楼开办“特快专递”业务,1990年4月1日,珠山邮电支局相继开办“特快专递”业务,同时,市局配置微型面包车1辆,专供“特快专递”使用。特快专递邮件每件在200克以内收费8.00元,每续重200克或其零数加收2.00元。
  1990年6月1日,新厂邮电支局开办“特快专递”业务。
  1991年2月1日,凡物品类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按保价邮件交寄,保价费按寄件人所申报金额的1%收取,每件收取保价费最低为0.30元。同年3月5日,丁家洲邮电所开办特快专递业务。年末,全局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达4892件、国际402件。
  1993年4月24日,邮政科下设速递站,负责特快专递邮件分拣、封发、投递。同年5月15日,对国际及港澳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和资费区域进行调整。7月30日,特快专递调整资费,邮件在200克以内收费12.00元,每续重200克或其零数加收3.00元。
  1994年2月,江西省邮电管理局与省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联合下发《关于银行结算凭证推广使用》“国际、国内特快专递”寄发的联合通知,进一步加快了特快专递的发展,4月特快专递收寄量猛增1倍。同时,配备特快专递昌河面包微型车2辆、幸福250二轮摩托车1辆。年末,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23934件、国际1035件。1995年,特快专递业务又有了新的发展,年末,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达42386件、国际835件。
  五、汇兑
  民国时期,景德镇邮局开办的汇票有:普通汇票、小额汇票、电报汇票、代收货价汇票。公元1913年前,普通汇票规定每张不超过10元。从次年起,汇额提高为100元,1925年,汇额提高为1000元。1930年,汇额提高为2500元,并同时开办小额汇票。小额汇票(最高额为10元)各邮政代办所均可办理。
  浮梁办事处成立后,属省汇业分局管辖,1939年12月28日,新增通汇代办所鲇鱼山、经公桥。1941年6月1日,新增通汇代办所里村,1942年4月22日,新增通汇代办所新厂,代办所办理汇兑业务,属浮梁办事处所辖。
  解放后,根据国家对金融管理的规定,1953年1月,邮电部关于人民银行与邮局在汇兑上分工的通知,从1953年2月1日起,各局所只办理个人汇款,一律收现金,不收支票。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单位汇出的公款,一律由银行办理。同日,邮局停止办理高额汇票。
  解放初期(1949年至1954年),汇兑方式仍袭用中华邮政“三联式汇票”,由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单”后,将“汇款通知单”连同汇款(旧人民币)一并交给营业员开发汇票单式,即“汇款外走”。汇款人除交付汇费外,还要负担用挂号信寄递汇票的费用。1955年3月1日,全国发行新人民币,邮电局所自即日起,使用新汇票,同时停止使用旧汇票。同年9月停办定额汇票。新汇票改为按汇款金额剪格式填写两联式,一联交汇款人用挂号信邮寄给收款人(汇票外走):一联由发汇局内走寄往兑付局(汇票内走)。
  1958年1月1日,全国统一汇率,普通汇款的汇费按金额的1%收取,每笔汇票最低收0.01元,电报汇款加收电报费。自10月1日起,电报汇款普通电报费改为每笔0.60元,加急电报费每笔收1.20元,附言按实际数字计收,按每个字7分收费,以20字为限。同年11月,开始实行新汇兑制度开发和兑付汇票,停止使用剪格式汇票。根据省邮电管理局通知,本省范围内自12月1日起按新制度办理汇兑,对外省则自次年1月1日起实行。汇票限额改为1000元,代办所开发汇票限额100元,1962年分别调整为300元、30元。1965年4月1日,改用信封式汇款通知单,改变了汇套方式。
  1977年10月1日,邮电部规定汇票每张限额为300元。1980年,取消每笔汇款300元的限额,规定500元以上为“高额汇票”,对办理代收货价、代购货物业务单位之间的汇款,可由邮电局办理。
  1988年5月1日,开办快件汇款业务,在汇款通知单左上角加贴“邮政快件”标志,除收取普通汇款汇费外,每笔加收快件费0.50元,以贴票方式将邮票贴在汇款通知单上,用日戳盖销。
  1995年7月25日,开办高额汇票特快专递业务,每笔业务收取费用8.00元。
  六、邮政储蓄
  1920年7月1日,景德镇设立邮政储金局(二等局),开办邮政储金业务,开办种类有:存簿储金(相当于活期)、定期储金、支票储金、邮票储金4种。1925年10月,增办儿童储金业务。
  1946年,浮梁储金局完成储金额182万元(旧币),1947年,浮梁局完成活期电报费每笔收1.20元,附言按实际数字计收,按每个字7分收费,以20字为限。同年11月,开始实行新汇兑制度开发和兑付汇票,停止使用剪格式汇票。根据省邮电管理局通知,本省范围内自12月1日起按新制度办理汇兑,对外省则自次年1月1日起实行。汇票限额改为1000元,代办所开发汇票限额100元,1962年分别调整为300元、30元。1965年4月1日,改用信封式汇款通知单,改变了汇套方式。
  1977年10月1日,邮电部规定汇票每张限额为300元。1980年,取消每笔汇款300元的限额,规定500元以上为“高额汇票”,对办理代收货价、代购货物业务单位之间的汇款,可由邮电局办理。
  1988年5月1日,开办快件汇款业务,在汇款通知单左上角加贴“邮政快件”标志,除收取普通汇款汇费外,每笔加收快件费0.50元,以贴票方式将邮票贴在汇款通知单上,用日戳盖销。
  1995年7月25日,开办高额汇票特快专递业务,每笔业务收取费用8.00元。
  六、邮政储蓄
  1920年7月1日,景德镇设立邮政储金局(二等局),开办邮政储金业务,开办种类有:末等奖300个、每个奖金比率10%。各个奖金最高限额为10000元、8000元、2000元、400元、100元。同年10月18日至31日,大石口、兰田、鹅湖、湘湖、蛟潭、经公桥、鱼山等7个农村支局、所的委托代办邮政储蓄业务先后相继开业。当年,农村委托代办邮储余额为251万元。
  1995年末,邮政储蓄开办种类有:定期和活期两种。定期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保值储蓄、定额定期;活期包括:异地存取、代收代缴电话费储蓄、代发工资、定活两便。储蓄余额达7469.4万元。余额是1987年余额151.88万元的49.18倍。
  七、报刊发行
  解放前,报纸、杂志实行出版发行一体化,即报社、出版社自行组织报纸、杂志的发行工作。浮梁邮局均未办理报纸、杂志的订销业务,但报纸、杂志的投送由邮局按新闻纸刊物投送。
  1949年末,全国报纸经理会议和全国邮政会议先后提出报刊发行和邮政合一的建议,1950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国实行。浮梁邮局按照“邮发合一”的方针,从1950年起,办理报刊发行业务。浮梁(景德镇)邮电局自实行“邮发合一”以来,邮电部门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采取订阅、零售、组织行政、企事业单位建立报刊发行站(员)等办法,扩大报刊的宣传、收订工作,坚持“人民邮电”的方向,贯彻“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积极为广大读者服务,报刊发行量逐年上升,到1957年报纸累计发行量,由1952年的134.38万份上升到220.39万份,增长0.64倍,杂志累计发行量由1952年的7.13万份上升到29.75万份,增长3.17倍。
  1958年至1960年,报刊成为人们的政治精神粮食,景德镇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报刊发行工作。邮电部提出邮政业务以报刊发行为纲后,市委强调报刊发行数量,对全国和省、市主要报刊的发行量以指令性规定,层层下达到城市、农村各单位,不少单位还将报刊订阅落实到个人,在“三年大跃进”期间,农村大多数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厂矿、车间、班(组)都订有中央级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省级的《江西日报》及本市的《景德镇日报》,即“三报一刊”,厂矿和公社普遍增订《解放军报》和》江西青年》杂志。1958年报纸累计发行量达370.66万份,比1957年提高68%;杂志发行量达38.69万份,比1957年提高30%。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不少报刊相继停办,中央级报刊仅剩下《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以及少量的科技刊物。全市报刊发行量出现大滑坡,到1967年报纸发行期发份数由1965年的6314份下降到5691份,减少9.87%;杂志发行期发份数由1965年的5746份下降到2334份,减少59.38%。全市发行报刊种类只有十几种,其内容大多是“新华社电讯”,发表“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社论时,各单位临时突击性增加要数。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报刊发行量回升,到1977年报纸累计发行913.91万份,杂志累计发行46.11万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国各地报刊陆续恢复出版,随着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国民经济的好转,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全市报刊发行量不断增加。从80年代起,邮电部门注重于报刊的普及和各种科技报刊的宣传收订,开创了报刊发行工作的新局面。
  为解决城市偏辟地区暂不通邮用户订阅报刊的实际困难,自1984年起在珠山邮电支局设立报刊“窗口投交处”,订户可根据订阅的报刊种类凭收据自行到窗投处领取。
  1985年,全市农村乡镇和大多数行政村都订阅了报刊,报刊累计发行上升到22458万份。
  1952年邮电部、国家出版署颁发了《关于改进报刊发行工作具体办法的联合决定》,自1953年1月1日起,各级邮电局对发行报纸和杂志实行预订预收制度。全国各种报刊预订期为每年二、五、八、十一月份,但报刊年度大收订工作重点在11月份。订户定期预订报刊,要向邮电局、所预付报刊订费。报纸按月收订,杂志按季收订。为满足部分读者未能按时订阅报刊的需要,报纸可以破月订阅,杂志可以破季订阅。
  订户订阅报刊,一般由订户到邮电局、所办理订阅手续,距离邮电局、所偏远的订户,可以由投递员、乡邮员代为收订。为方便单位订户,也可以在本单位报刊发行站直接办理订阅手续。根据邮电部门颁发的《社会报刊发行站组织管理办法》,对社会发行站(员)依据其收订个人订阅报刊总额5%以内发给酬金。
  邮电局发行报刊,要向报刊出版社收取发行费作为业务收入。报刊发行费率,1952年以前,报纸平均为定价的28%,杂志平均为定价的33%,经邮电部与前出版署商定,从1953年起统一发行费率,报纸、杂志均为定价的25%,零售量加2%。为适应发行工作的需要,邮电部于1964年颁发了《邮电部门发行报刊杂志简则》规定发行费率,报纸、杂志订阅均为25%,零售报纸为定价的35%,零售杂志为定价的27%。1980年又补充规定:自1980年9月起新交邮发报刊的发行率,报纸、杂志订阅均为定价的30%,零售报纸为定价的35%,零售杂志为定价的30%。
  1978年8月,景德镇市邮电局参加华东地区(六省一市)报刊发行工作会议,被评为华东地区“报刊发行工作先进集体”。1982年~1984年连续三年被华东地区评为“报刊发行工作先进集体”。
  为了缓解邮电部门报刊发行长期亏损的状况,使报刊发行事业进一步发展,邮电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1987年2月3日发出了《关于调整邮电部门报刊发行费率的联合通知》。根据“联合通知”,邮电局自1987年4月1日起,按新调整的报刊发行费率计收报刊发行费。由于报刊发行费率的调整,进一步调动了报刊发行人员的积极性,为方便读者对报刊的需求,自1984年7月起,在城市中心设立三个报刊零售亭,销售各类报纸、杂志。
  1988年,全市报刊发行量累计达413.57万份,城乡报刊发行密度为1.8人一份报刊。1989年,由于报刊纸张提价,加上《景德镇日报》自7月1日起收回自办发行,城乡报刊发行量下降,发行密度降为3.29人一份报刊。1992年7月1日,《景德镇日报》恢复邮电局发行。
  1995年,全年订阅报刊种类为3646种(报纸643种,杂志3003种),报纸累计发行1525.45万份,比1952年增长10.35倍,比1985年下降了30.23%;杂志累计发行89.66万份,比1952年增长1.38倍,比1985年下降了189.02%;报刊发行流转额686.43万元,分别是1952年的3.85倍,是1985年的3.15倍。
  八、集邮
  抗日战争时期,景德镇集邮爱好者李礼明、李仁山先后加入全国集邮组织——新光邮票会。
  1946年,全国集邮组织——甲戊邮票会成员舒天保从甘肃天水迁至景德镇定居。
  抗战胜利后,全国集邮知名人士倡议成立了“首都邮学会”,江西有会员4人,其中景德镇有舒天保、李礼明、李仁山等3人。
  1982年11月5日,中山路集邮门市部开业,出售邮票、集邮册、放大镜、量齿尺、镊子及集邮品,当年营业额1.2万元。
  1982年8月27日,景德镇市第一个基层集邮组织“黎明制药厂集邮会”成立。同年12月20日,景德镇市职工集邮协会成立,张达泉为名誉会长,冯上和任会长,理事17人,聘请集邮界老前辈李仁山为顾问。
  1983年初,市职工集邮协会在市工人文化宫分别举办“1982年最佳邮票”评选活动、集邮知识讲座和集邮交换活动。3月,《瓷都集邮》创刊。12月20日,市职工集邮协会召开第一次年会,同时举办“景德镇市职工首届邮展”。
  1984年5月29日,景德镇市邮票公司成立。11月29日,景德镇市集邮协会成立,原省邮电管理局局长江浩、原副局长胡管生、省邮票处副处长、省集邮协会秘书长罗贤裕、著名邮票设计师黄里等出席大会。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副会长宋兴民、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吴凤岗、著名邮票设计师孙传哲、吴建坤等为大会题词作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良为名誉会长,市局局长刘文明任会长,刘茂萍为顾问。12月24日,举办“瓷都首届迎春邮展”。是年,发行《西厢记》邮票艺术瓷屏风。
  1985年9月,市集邮协会会刊《瓷都邮苑》报创刊。10月5日,开办新厂集邮门市部。是年,发行陶瓷系列〈瓷都艺苑〉明信片,首次发行瓷雕艺术明信片一套5枚,共2万套。
  1986年5月27日,景德镇、九江、庐山邮票联展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全市有14部专题邮票参展。10月,市集邮协会、市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首届瓷都集邮知识电视大奖赛。11月7日,开办珠山中路集邮门市部。
  1987年3月31日,景德镇市集邮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副市长柯尔荣为名誉会长,市局局长刘文明连任会长,杨润松为顾问。
  同年10月24日—30日,市邮电局、市集邮协会等7单位联合举办全市“祖国颂”集邮展览,展览共分成年组和少年组两部分。同年10月,《瓷都邮苑》报停刊。
  1988年3月20日,市集邮协会在工人文化宫举行邮票拍卖交换会。8月20日,市邮电局集邮协会成立。
  同年12月14日,邮票公司举办发行“薄胎艺术”和“彩盘艺术”明信片销售摸奖活动。12月31日,市集邮协会学术委员会成立。
  1990年5月1日,昌河邮协、市职工邮协参加江西省红五月职工集邮知识邀请赛,分别获二、三等奖。同年5—6月,市集邮协会、市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瓷都杯”集邮知识百题竞赛。
  1991年4月6日,市集邮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副市长柯尔荣为名誉会长,市局局长刘文明任会长,刘翮天为顾问。
  1991年10月11日,在第二届“中国瓷都——景德镇国际陶瓷节”开幕式之际,T166《景德镇瓷器》邮票首发式同时在市体育馆举行。省顾问委员朱志良、原江西省邮电管理局局长江浩为首发式揭幕。省邮票公司与市邮票公司联合发行600套《景德镇瓷器邮票纪念册》,纪念册由景德镇瓷器邮票、首日封、丝织封、极限明信片组成。市邮票公司为邮票首发式特制了一批嵌瓷封。与此同时,“江西省集邮成果汇报展览”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
  1992年10月28日,市邮票公司在工人文化宫开办集邮代办点。翌年,开办兰田,樟树坑、大石口、鱼山等4个集邮门市部,开办景德镇宾馆、合资宾馆二个集邮代办点。同年10月,市集邮协会副秘书长汪祥驹经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评为“全国集邮先进个人”称号。
  1993年5月30日,》瓷都邮苑《报复刊。同年11—12月,市集邮协会组织“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集邮学术研讨活动,市职工邮协组织“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及邮票上的毛泽东”集邮知识竞赛。
  1994年4月12日,市集邮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市政府副市长王伟科、柯尔荣、市委宣传部长龚农民为名誉会长,市局局长江汉川任会长,刘文明、刘翮天为顾问。同年11月27—28日,市集邮协会举办首届妇女邮展活动。11月29日,市集邮协会在市供电局隆重召开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大会,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教育局、邮电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大会,副市长、市集邮协会名誉会长王伟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举行了“集邮与成长”演讲赛,副市长、市集邮协会名誉会长柯尔荣等领导为比赛获奖人员颁奖。
  1995年1月18日,广场集邮门市部开业,开业时组织邮品大展销。同年9月8日~10日,为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市集邮协会举办全市集邮展览。副市长、邮协名誉会长王伟科参加开幕并讲话,尔后为开幕式剪彩。
  1995年末,市集邮协会共发展基层集邮组织86个,会员2163人。集邮年收入达150.10万元。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邮电志

《景德镇市邮电志》

本志共分七章,内容包括:机构沿革、邮政通信、电信通信、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述了景德镇市邮电通信的兴起、演变和发展。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