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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文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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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343
颗粒名称:
二、文物保护
分类号:
G269.2
页数:
5
页码:
220-2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文物保护情况,其中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维修。
关键词:
景德镇市
文物保护
内容
(一)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
湖田古瓷窑址
湖田古瓷窑址坐落在离市区4公里的湖田村内,保护面积26万平方米,湖田窑从五代开始烧造,历宋、元至明代中期结束,是我国宋、元时期迄今所罕见的规模最大、烧瓷时间最长、产品最为精美的一处大型古瓷窑址。1958年被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2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湖田窑址陈列馆正式对外开放,2003年6月,湖田窑址陈列馆改名景德镇民窑博物馆。
祥集弄民宅
祥集弄民宅地处闹市区的中心地段祥集上弄,即明清御窑厂西侧。历史上这里曾是富商集居点,现被市人民政府划定为古街区核心保护区。该宅东接东司岭,西至中山北路,南临珠山大道,北靠新当铺弄,四邻均为密集旧式砖木结构的居民老宅,人口稠密,南北各一条狭窄的巷道通往中山路与中华路城区中心街道。祥集弄民宅为祥集上弄3、11号两幢明代建筑的统称。结构为三间五架,穿逗式,平面呈纵长方形,坐东朝西为两进一倒座的格局,大门皆设南面,其柱础、地栿、风拱、雀替雕刻纹饰以及“竹笆编心造”均为典型的明代风格,古朴典雅,距今约500多年历史。该宅在1980年全市明代建筑普查中被发现,经市文物部门考察,初步鉴定为明代建筑,1981年全国建筑史学会在景德镇召开时,与会专家学者进一步确定为明代富商住宅。1983年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构反映出15世纪著名瓷都——景德镇高度发达的城市经济以及市民的经济实力,它不仅是研究我国建筑史,而且是研究手工业城市史的极其珍贵的遗存。为加强该宅周边范围的保护,1992年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发[1992]67号文重新批准公布祥集弄民宅保护范围为民宅周围五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东至东司岭,西至中山北路,南北保护范围界外各20米。该宅由市陶瓷考古研究所工作人员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高岭瓷土矿遗址
高岭瓷土矿遗址位于景德镇市东北50公里鹅湖乡东埠高岭山,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瓷用原料产地,也是世界制瓷粘土通称“高岭土”的命名发源地。高岭瓷土矿遗址分布很广,有几十处古矿洞、淘洗坑遗址和尾沙堆积物。景德镇制瓷在元代始用“二元配方”,即瓷石加高岭土制胎。高岭土引进瓷胎后,使景德镇的瓷器的物理与化学性能大有突破,在陶瓷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高岭村前的水口亭内还保留有明代万历至清代雍正时期有关开采高岭土的碑刻。该遗址1987年被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御窑厂遗址
御窑厂遗址位于景德镇市中心繁华地段,东临中华北路,南至珠山大道,北到风景路,西靠东司岭,遗址面积为54,300平方米。1278年,元朝廷在此设立了“浮梁磁局”,1369年,明王朝承袭元制,在此设御器厂,专门烧造皇家用瓷。清代改称为御窑厂,清咸丰五年(1855年)太平天国军进入景德镇,烧毁了御窑厂,清同治五年(1866年)李鸿章筹资重建堂舍72间,辛亥革命后御窑厂停烧。明清御窑厂的设立,对景德镇千年窑火不断和世界瓷都地位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御厂生产不计成本,垄断最好的原材料,役使最优秀的工匠,动用宫廷画家设计图样,全力以赴生产皇家用瓷,它引领景德镇制瓷业保持高水平的发展。御窑瓷器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是世界文化的瑰宝,被海内外各大博物馆和收藏家争相收藏。该遗址地面文物几乎荡然无存,仅剩一口古井和几棵古树,而地下却埋藏着珍贵的窑炉、作坊遗迹和大量的古瓷片堆积。1982年—2000年,市考古工作者配合市政建设,对御窑厂遗址进行了多次抢救性的发掘、清理,获得御窑瓷器碎片数十吨之多。2002年—2004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联合对该遗址进行了首次正式考古发掘,出土了清末民国初年江西瓷业公司发行所房屋建筑、明代初年御窑的北围墙、洪武、永乐时期的葫芦形窑炉等一批遗迹和一大批明代永乐、宣德瓷器碎片,其发掘成果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该遗址1983年3月31日被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0处)(详见附录)
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43处)(详见附录)
乐平市文物保护单位(25处)(详见附录)
浮梁县文物保护单位(20处)(详见附录)
(二)文物保护单位维修
祥集弄民宅的历次维修
1980年全市明代建筑普查时,对该宅产权变更、维修情况进行了调查,因原始房契遗失,其宅资料也不全,因此,建国以前房屋的维修情况不明,但经专业人员现场考察,部分木、石构件损毁严重,其主要原因为年久失修所致。据当时上报维修方案记载,危及房屋安全的有:(1)立贴式木构架有二根立柱(直径60厘米,高6米)霉朽虫蛀,失去支承载能力。(2)有四根月形大梁(直径60厘米,两根长6米,两根8米),有的开裂,有的已经蛀断用砖体顶替。(3)3号民宅南面砖墙曾倒塌过,只是进行临时性修补,仍然鼓凸歪斜,11号民宅北面砖墙裂缝较大,而且呈发展趋势。(4)屋面缸瓦与小青瓦破损较多,望砖断裂掉落不少,雨水从破瓦渗透到椽子、桁条、梁柱引起腐烂。(5)木结构大部分发现白蚁活动的迹象,有些构件已被白蚁食蛀一空,白蚁防治刻不容缓。危及房屋使用寿命和影响民宅原貌有:(1)漆面老化,漆皮脱落,失去防腐功能,另有一些涂金构件已失去光泽;马头墙粉刷脱落,绘画残缺不全,屋檐雨水直灌墙体。(2)门窗、板壁毁损较多需补充完善。(3)石质柱础、地栿毁坏较重需维修补充。(4)原有的地下排水沟堵塞,雨水不易排出,使室内处于长时间潮湿状态,易引发木构件腐烂,应疏通排水沟,并引水出屋进入市内下水道排水网。(5)室内50×50厘米地面青砖破碎严重,地面高低不平,应按原样烧制填补。
1982年,该宅划归文化部门后,由于资金所限,故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及房屋安全的重要构件进行了抢修,剔补更换了腐朽的梁柱,整修了开裂的墙体。1989年,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又对白蚁防治采取措施,特邀中国科学院上海昆虫研究所职工技术委员会,承担对祥集弄民宅木构件等进行了历时3年的白蚁虫害治理工程,效果良好,现未见虫害再次侵袭。为全面保护维修好该宅,江西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祥集弄11号3号民宅维修方案的批复》文件,文号为赣文物[1996]49号。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遵照文件批复内容分阶段历时四年完成了如下维修保护工作:(1)特约都昌县多宝建筑公司组织古建维修专业队伍承担此维修工作。(2)对被白蚁蛀空、腐朽的梁、柱、枋构件再次进行了全面修补,更换。(3)对3号建筑民宅后厅厢房、天井周围歪斜严重随时都有倒塌可能的部位,采取了局部落架整修。修复方法为,先测绘构件分布图,然后修右边观左边相互观摩,尽量用原树种按原样复原,达到“修旧如旧”的效果。(4)对屋面破损的缸瓦和小青瓦以及望砖进行了全面添补。(5)疏通了11号、3号两幢建筑室内暗沟并与外界下水道连通,恢复补齐了原汁原味的地面青砖,解决地面潮湿问题。(6)对原有油漆构件脱落,重新抹灰刷漆。(7)安装了消防栓3只,即口径100毫米1只,口径65毫米2只。(8)全面更换民宅内老化的电缘设施,采取布线不影响外观的方法,全部设在暗处,加大线径,用2.5以上的铜芯护套线外套PVC管,总闸设在古建筑外,人离闸关,确保室内无电源。(9)祥集弄民宅历经1996年、1998年、1999年三次百年罕见的洪水浸泡,尤其是11号建筑水淹2米多深,因房屋内木地板下水不易排出,引起地板多处霉烂,其它木质槅扇门、槛窗、板壁出现变形,油漆普遍脱落,墙体沙浆也出现水化。针对洪水灾害的影响,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及时清洗建筑内脏物,对部分构件涂刷油漆,添补墙缝,更换霉烂地板等。
明清古建筑群历次维修
1987年12月,明、清古建筑群整体迁建工程结束,经申报,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在明、清古建筑群前竖立了大理石质“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在每栋古建筑前竖立了单体建筑青石质说明碑,同时完成了明、清古建筑群文字、图片、资料主副卷档案建制。1987年至1990年,明、清古建筑群由陶瓷历史博物馆古建筑保护部负责总体维护和零星维修。维护工作主要是古建筑屋面检漏整修及白蚁防治,零星维修主要是古建筑屋盖木基层的修缮以及门窗的整修,维修耗资7万余元。1991年至2005年期间“明、清古建筑群”日常维护及零星维修耗资约18万余元。在此期间,由于霉损、白蚁腐蚀以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原因,一些古建筑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维修。1994年,对“华记柴行”、“大夫第”、“五股祠堂”进行构架校正紧固,耗资7万余元。1995年,“玉华堂”后寝明间大梁霉损,针对性的维修耗资2.7万元。1997年,“玉华堂”门厅构架校正紧固,维修费2万余元。1998年,“五股祠堂”享堂左次间月梁、关口梁榫卯霉损,进行换榫、铁件紧固维修,维修费6万余元。1999年,“柴行”、“玉华堂”、“五股祠堂”受暴风袭击,屋面大面积损坏,山墙跨塌,进行抢救性维修,维修费17万余元。2003年,“玉华堂”享堂、前部两廊构架松跨下沉,部分梁柱霉损报废,在江西省文物局、景德镇市文物局支持下,进行两处构架整修,更换了已经报废的梁柱,该工程在技术上确保了“修旧如旧”,维护了该建筑的历史面貌,工程总耗资45万余元。1991年至2005年,七次较大的古建筑维修,维修费总投入近85万元。
五股祠堂维修
2004年,五股祠堂屋面窝陷、大木构架松垮,需进行抢救性维修。
2004年4月,景德镇陶瓷民俗博览馆古建筑保护部对五股祠堂现状进行勘查,编制了“五股祠堂抢救性维修工程方案”。
“五股祠堂抢救性维修工程方案”,经景德镇市文物局批复,转呈江西省文物建筑保护中心核定,由江西省文物局批准实施。
工程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完成了门厅、两廊的屋面整修、构架校正,利用库存古建筑建材按原形式更换了鉴定报废的廊柱、廊檐梁。第二阶段重点集中在享堂局部落架大修,霉损严重的柱、梁等构件采取了挖填修补,铁件加固维修措施,确保明代大木构架原始遗存不受维修破坏。整个维修工程在江西省文物建筑保护中心监理下进行,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维修后五股祠堂明代建筑风格得以完好延存。
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完成第一阶段维修工程,经技术勘查、材料准备,第二阶段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于2006年12月竣工。维修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景德镇市白蚁防治所进行构件构架的虫害全面治理。
浮梁旧县衙维修
在国家、省、市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县衙总体修缮规划的二、三期维修。第二期维修主要项目有:大堂鼓壁安装200余平方米,万字槅扇门40平方米,栅栏72平方米;二堂安装鼓壁150平方米,田字槅扇门100平方米;三堂安装鼓壁40平方米,槅扇门窗40平方米,共铺设青砖地面1,100多平方米。期间还进行因风灾导致县衙大堂西墙体倒塌的维修工程,及屋面大面积整修工程,共用资金15万元。第三期工程主要是修缮工程,清运衙院土方1,000余立方米;恢复了占地120平方米的头门,建设了330米长的保护性围墙,铺设青石板甬道350余平方米,鹅卵石地面900余平方米,建设了一条长160米、宽2.4米的麻石路。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本志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街区·古村落、碑刻·石雕·匾额、近现代重要史迹、古树、馆藏文物、文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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