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代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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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304
颗粒名称: (一)明代民居
分类号: K878.3
页数: 11
页码: 93-1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明代民居的情况。其中包括祥集弄民宅、新当铺弄民居、低头弄民居、抚州弄民居、刘家弄民居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古民居 明代

内容

祥集弄民宅
  祥集弄民宅,位于景德镇市区祥集上弄,约始建于明代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
  祥集弄民宅分3号、11号两栋,其建筑面积,3号为179平方米,11号为141平方米。两栋民宅主要建筑形制特征完全类似,坐东朝西,西部前檐为硬山式封檐墙,东部后檐为“一山式”马头墙。四周墙面无窗,无“溜风洞”,属类似云南“一颗印”的全封闭式建筑。祥集弄呈东西走向,宅正门均开设在南侧偏西墙面。仿木质槅扇门形制的石质贴面门罩,石刻精美,显得格外素朴庄重。
  构架采用三间五架穿逗抬梁混合式,谨遵“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的典章制度。木质构架,用材硕大,制作手法豪放粗犷。主背檩高6.7米左右,明堂面阔6米左右。主梁架的明间上部,凭据前部顺檐关口梁,增设有两梁榀悬体外露式五架抬梁,减小了明间梁架面阔跨度,同时增添了明间上部外露构架的持重气氛,为景德镇古镇内民居构架区别古镇之外民居构架的一大特征。
  整个构架均采用“明栿”、“彻上明造”。所有的落地立柱,均为通天柱。两暗一明、单进一倒座三堂面的总体平面布局,计有四正、两厢、两后房。整个平面的开间布局、次序严谨、用途明确、各开间占地面积合理适中。
  宅内外采用有选择的重点部分重点点缀的装饰形式,宅内部装饰围绕明间周边展开,木质构部件有雀替、蚂蚱头、挑檐拱、槅扇门和槅扇窗、背檩等等,石质构部件有地栿、柱础、天井石等,砖瓦构部件主要是檐口的滴水和后天的贴面照壁。宅外部的装饰主要集中在墙头、鳌尖以及石刻门罩之上。运用了阴刻与阳刻、浮雕与高浮雕、透雕与镂空、墨线画与图案拼贴以及构部件整体造型等多种艺术手法相结合,充分反映出装饰工匠的技艺娴熟高超。装饰题材以花鸟禽兽为主,砖、木、石的雕刻刀法雄阔简练,图案紧凑不紊,线条圆润流畅,整体效果玲珑剔透,艺术形象生动逼真,散布在轩昂庄重的建筑体上,洋溢出一种轻盈灵巧的美感。两栋民居堂面脊檩上的木雕图案表面,采用镶铜贴金,以示重点突出,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祥集弄民宅用材的硕大、构架的粗犷、装修的讲究以及装饰的精细,都充分表明营造者财力、物力的丰厚。两栋民居的建筑规模都较小,开间数有限,周围环境闭塞拥挤,又可证实原有的室外活动场地和构架形制,用材的选择使用,构部件的制作手法,装修的形式,装饰的题材及其加工方式,以及建筑考古获得的各种实测数据,表明建筑体的各个方面都具有显而易见的明代建筑特征。
  3号住宅的中堂影壁上部至今还遗存有明成化二年(1466年)所置木质纪年牌,书有“大明成化造”字样。据上述综合分析,祥集弄民宅初建于明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类属明代景德镇外籍富商建造的侨居住宅建筑典型遗存。
  1988年1月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当铺弄民居
  新当铺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中山北路南端东侧的新当铺弄内,分23号、25号两栋。大部分建筑属明、清两代建造的中、小型住宅建筑。
  新当铺弄所在地,为景德镇古镇区南门内侧,是景德镇历史上商业街的主要地段。该弄巷与邻近的祥集弄上弄、当铺弄上弄,均为历史上富商乡绅的聚集地。弄巷东西走向,两栋民居并列。23号住宅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25号住宅为138平方米。两栋民居均呈东西座向,正门均设置在北侧山墙的西端。25号住宅门罩已改建,23号门罩保存完好,石质门罩经过精工雕琢的石构件组合构成,形制特殊,地方特色明显。尤为突出的是门洞上方石质月梁状门额,以居中的龟背纹包袱锦分隔为左中右三部分,两侧饰以斜方格卷云纹,下部承托三卷瓣石质雀替,整体异常庄重雅致。明代景德镇民居石质贴面门罩完全仿内装修木质落地罩形制的做法,由此出现了一个较大的改观。
  两栋建筑的内部构架和平面布局基本一致,呈面阔三间二进两天井双层五架穿逗结构以及外增置明间“抬梁式”五架梁模式。前进,两厢两正一堂面;后部,同样是两厢两正一堂面一天井基本布局,以主构架后续延伸部分为主,配以两侧廊房构造,实现后厢房的安置。
  整栋建筑的装修比较讲究,正门除厚实的双扇对开板门以外,外侧还配备有雕花腰门。厢房的槅扇门上部槅扇窗以下的护栏隔心板制作十分精美,其中心以透空手法挖刻“寿”字纹,四角同样以透空手法挖制花卉纹样,并配以边框线。前石础制作非常讲究,为八角八面柱状体,以石刻装饰分为上下两段。上段各面以缠枝花卉为主要题材,下段则以“双钩如意卷草”装饰,上下两段主次分明。柱础装饰画面所显示出来的石刻技艺相当高超,娴熟流畅的刀法之下的艺术效果极佳。梁架上部的木雕构件原物保存较少,某些构部件带有明确无疑的清代早、中期制作风格。
  23号住宅前堂主构架前金柱梁下的重合雀替,“回”纹装饰刻制手法呆板,线条僵硬,整体重合显得非常勉强,失去了明代木雕构件特有的圆润奔放风格。
  25号住宅前堂侧构架一穿枋上部的木质板壁隔断与二穿月梁之下的雀替,都留存明显的改装痕迹,与主构架不相吻合,与主构架原始的装修装饰也存在着极大的风格差异。画面整体布局过于疏散,留有较大的空档,远不及明代木雕画面“密而不繁,松而不漏”的处理效果。
  新当铺弄的两栋民居,初建于明代中、后期,清代中期前后经过较大的维修,这对于研究景德镇民居建筑由明代向清代的过渡演变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23号民居1983年5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低头弄民居
  低头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中山北路的低头弄11号。建于明代,建筑体所保存的地方传统特征特色突出。该住宅建筑的外立面已残毁,建筑的内部木构架基本上保存完好,平面布局形式未受到立面墙体重修改建的影响。坐北朝南,正门设置在南部立面的一侧,三间五架两进双层穿逗式的内构架。前进,两厢两正一堂面一天井的平面布局。
  两轩廊左右檐中柱相距仅约2.5米。后堂构架,与前堂构架类似,都是三间五架穿逗式基本构造,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明间没有加置的“抬梁”构造。
  装饰部分的残存构件的加工手法和木雕题材,与景德镇明中期住宅建筑的装饰风格相一致,而且更为古朴。构架之上还发现属于清代乾隆时期的木雕构件,这表明,该住宅在清代中期曾进行过修缮。低头弄11号民居,属明代早、中期景德镇乡绅的住宅遗存。
  1983年5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抚州弄民居
  抚州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抚州弄南端弄口的西侧2号。抚州弄,为景德镇历史上抚州人侨居的集中地。受弄巷建筑夹制,该民居建筑仅正门直接对外。
  整个民居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近似正方形。前进,两厢两正一堂面,前进构架,三间五架二层结构,后进为两厢两正一堂面的布局。在该宅主构架之后,另增置“三架穿逗式”结构,使后堂外露构架显得十分完整,这不同于景德镇明代其它民居遗存以廊房侧构架续接主体构架的做法。
  抚州弄2号民居的平面,包括附属建筑在内,保持了它的完整性,这是景德镇明代其它民居遗存所不能与之相比拟的。整栋住宅的装修装饰虽然十分简单,却有简而精的特点,而且时代风格浓厚。月梁的梁头,刻制“双钩如意卷草纹”,与其下雀替纹饰叠合,尤如一个完整的雕饰画面。雀替多以花鸟为题材,“下山虎”、“纱帽”则多以简单的“云纹”、“水纹”作题材,纹样线条自然卷曲,画面整体又伸展奔放,给人一种动感。抚州弄2号民居是江西抚州侨居景德镇的富裕客商所建,属明代中期民居遗存。
  1983年5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刘家弄民居
  刘家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竟成镇三闾庙村刘家弄内3号。三闾庙村是历史上的景德镇至浮梁县西北乡和安徽徽州地区的必经之路。宋代,景德镇置镇以后,近郊的三闾庙村居民亦随之开始步入亦农亦商,农商并举的乡村集镇居民生活。从而也就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亦城亦乡的建筑形制风格。
  明中期遗存至今的刘家弄3号民居,就是其中保存最为完整的典型代表。该宅面阔14.4米,进深13.1米,呈横置长方形平面布局形式,全封闭式建筑,坐北朝南,正门设在西侧山墙的南端,以适应弄巷的局限。前进,两厢两正一堂面。正堂,三间五架穿逗式基本结构,明间上空,次间双层构架,上层为搁楼。后进,同样以两厢两正一堂面组成。整栋建筑的木质构架,为数极少的梁,起拱平缓,门道上部月梁几乎不见起拱,而侧构架之上,则完全以穿枋取代其它景德镇明代民居侧构架上常见的大拱率琴面月梁。这无疑成为了刘家弄3号民居的一大构架特征,使之得以充分显现出整体上的简洁朴实特色。
  3号民居所处的刘家弄为三闾庙村“明街”的主巷道,是明代三闾庙村乡绅集中居住区域。因此可以断定,刘家弄3号民居属三闾庙村明代中期至后期的乡绅住宅建筑遗存。
  1983年5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刘家弄(13号)民居
  刘家弄民居,位于三闾庙刘家弄13号,东起昌江、北邻清街,约建于明代晚期。
  平面呈正方形,以天井为中心设置厢房。一进三开间,后有陪屋。构架为穿逗抬梁混合式,正堂无轩,梭柱,木质磉墩,呈八角形,正房与厢房廊道为偷心造,架梁空间为编竹造。墙体下部以废窑砖砌实心,上部为封火砖砌斗。平山、封闭四合。构架部分出现霉变,其余保存较好。
  2005年7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刘家弄(7号)民居
  刘家弄民居,位于三闾庙明街刘家弄7号,是一栋具有明代建筑风格的民居。现存的构架基本上保留了“三间五架”的形式,屋柱与石质磉墩之间装有木质柱础。最具特色的是仍然保存了水磨青砖的照壁,以及照壁下方的青石雕刻的须弥座,其涡旋状卷草纹饰与祥集弄11号明代民宅中的地袱纹饰特征十分接近。
  求知弄民居
  求知弄民居,位于求知弄30号,西与中山北路相连,约建于明代后期。
  平面呈日字形,占地340平方米。左侧,前厢为通道,连接院落大门出入。前、后天井,房、厢对称开间,后天井四周为轩廊回绕。采用穿逗抬梁混合结构,三间五架,梭形柱,柱础无纹饰。装饰简单,仅残存部分雀替、斜撑构件。墙体封闭四合型,前厅三披水,后堂四披水。
  院门墨书“聚熙行”三字,主宅门坎麻石有较深的车辙痕,根据访问得知“聚熙行”以前是猪行,从大门过道车辙中基本可以印证。上世纪80年代南面山墙倒塌时曾有一块纪年石碑,年号不清,但刻有一“猴”,推测为“X申”干支纪年,确切纪年有待进一步查证。
  2005年7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南路民居
  中华南路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中华南路185号,约建于明代晚期。
  平面呈日字,占地250平方米,前、后天井,上下房和前后厢。采用穿逗抬梁混合结构,无轩,三开间,五架梁,正房与厢房间开有通道。装饰简单,基本无雕刻饰件。封火山墙左右后部与邻屋相连,门罩简单。
  该建筑为市区保留最好的一幢明代晚期民宅,据房主介绍:此屋为其曾祖上购得,并存有1835年购房契约复印件,其祖上为商人。
  2005年7月公布为景德镇市文物保护单位。
  里村庆安上巷民居
  里村庆安上巷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里村庆安上巷7号,为典型的明代晚期的民宅建筑。
  现在该建筑内已无人居住,整个室内木构架已经全部霉烂而欲倒塌,屋后部已经有现代建筑打破原有格局。前部照壁下方的须弥座尚见,雕刻纹饰与三闾庙刘家弄7号民居所存的须弥座近同。
  董家岭上横弄民居
  董家岭上横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董家岭上横弄16号,为明代中晚期建筑。
  木结构二层,现正堂尚存大构架,两厢及附近建筑均有较大改动。该屋又称“土户屋”(疑为“土库屋”)。
  大黄家上弄民居
  大黄家上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大黄家上弄72号,木构架二层建筑。
  其梁架结构呈明代晚期特征,现存大构架。内部改动较大,部分已不见明代晚期的民宅特征。西侧天井照壁有刻花纹,正西墙左上角有青石铭刻 “都邑秦姓,已墙已地”字样,足见该屋由秦姓都昌人购得后再立石铭以纪其主。
  大志弄民居
  大志弄民居,位于景德镇市区大志弄6号,属明代中晚期建筑。
  木结构二层,现存正堂梁柱,较粗硕、低矮,因而显得正堂跨度较大。正堂二层尚存竹编墙,具有明代民居特征,前座与后堂有较大改建,已不复有明代民宅的特征。
  桃墅汪宅
  桃墅汪宅,原位于浮梁县桃墅镇镇内,1987年11月,作为景德镇市明代民居遗存典型实例之一,由景德镇市文物部门整体迁建,进行易地保护,新址位于景德镇陶瓷文化博览区明园内。
  据调查,桃墅汪宅是明代桃墅镇富绅、镇内大姓汪氏宗族族长“苦菜公”建筑的私家宅院建筑之一,初时供其本人与长子合住,后由其后裔居住。该住宅建筑,前部横置院落,主体建筑内,宅房居中,陪屋夹持两侧,其间及外侧封以风火式马头墙,前后封以硬山式封檐墙,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建筑整体外观型制。
  院落占地面积22.4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185.5平方米,宅正体原为坐北朝南形式,迁建后适应整体布局要求而改作坐西朝东。宅房构架采用“三间五架两层穿逗式”结构形式。桃墅汪宅,约建于明代崇祯年后期(1641年前后)。建筑木雕、石雕等各式装饰手法由简开始转繁,题材的选择也开始突破花鸟虫鱼以及吉祥图案的局限。正因为桃墅汪宅属“苦菜公”继大宅之后建筑的第二栋私宅,该宅建造于明、清两代交替时期,使之具有了特殊的时代特征。
  1987年12月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庄氏农舍
  庄氏农舍,位于浮梁县臧湾乡臧湾村内,为明代建筑。
  臧湾村,明、清时期就为浮梁县东南部著名的乡村集市地,至今还遗存有一条完整如旧的清代商业街道,一栋简陋不堪的庄氏农舍就夹在街的中部。庄氏农舍挤压在两栋晚明至清初的较大型传统民居之间,低矮残旧,极不协调。庄氏农舍的建造时间早于邻近的建筑。由于宅主无力重修、重造,这也就使该农舍能够以此面貌遗存至今。
  庄氏农舍,因宅主庄姓而定名,它是景德镇市唯一一栋明中期遗存下来的普通农家住宅,它不同于其它的景德镇市区明代住宅建筑遗存。外观形式和总体布局具有北方三合院的特征,但又不尽相同,尤其是结构上仍保持着南方建筑的传统。农舍主体建筑面对前部院落,左、中、右各有一堂面,各堂面后部都有一后堂,每一前后堂面均配备六间正房。中部后堂,连通后部一列陪屋,左、中、右三堂面作“品”字形布局,类同北方三合院的正屋与侧房。所不同的是,全宅的木质构架纵横咬接,成一个完整结构体,三堂面部分仅依靠柱网间木质板壁相对隔断,并非相互独立单元。这就形成了该宅布局上的一大特点:适合一个家族祖孙数代聚居生活的需要,体现家族内的辈次序列,同时也可满足家族内各辈之间相对独立性,是最能反映历史上普通农户大家庭生活实况的实物例证。
  金达故居
  金达故居,原位于浮梁县英溪村中部巷弄内,四周被其它建筑包围,出入正门极为简陋,无门罩,无雨遮,整体面积小,包括一侧陪屋在内,占地面积仅107.25平方米,原座向为坐东朝西,1982年整体迁建到明园后改作坐南朝北,正门设在正主面左侧厢房位置上。
  金达,字德孚,原浮梁县化鹏乡引京都莫溪村人,明代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乡举第三,明代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会试第一,因得罪严嵩而改一甲三名,授翰林院编修,后改授国子监司业等职。明代穆宗隆庆年间(1567年-1572年)三上致仕疏得允返里,著有《星桥集》等。现遗存金达故居,据传说为金达出生宅邸,金达获“乡举第三”后曾作内部重新装修,由此推断,该宅初建于明代嘉靖之前或嘉靖初。
  入门左侧通往陪屋,右侧进入正房,正房木质主构架为“三间五架两层穿逗抬梁混合式”结构形式,正房平面呈凹形,明间堂面阔3.74米,进深3.48米,方形磨砖地面。明间堂面对面靠正主面檐墙为天井,青石板铺砌而成。明间堂面影壁后为楼梯间,明间两侧间隔为四间房,右侧下房与厢房连为一间,左侧厢房成为进门的出入过道。陪屋进深为三间连体,另设偏门。陪屋上空,正房楼层平面类同底层平面布局,楼层堂前及两侧,绕天井,置护拦,护栏向外弯曲作弧形挑出,或“美人靠”(飞来椅)。底层堂面净高3.3米,楼层堂面中背位置净高3.3米,房内背高3.1米。
  主梁架五架位置为穿枋,枋上架童柱,童柱下置荷叶托,三架位置为月梁,堂前出檐1.2米,由挑檐坊挑出,坊下置偷心造双跳头拱作支撑。
  该住宅建筑大量运用了木雕装饰,梁架上设有云状蚂蚱头和角背(俗称“纱帽”)、缠枝牡丹压跳、卷草如意平盘斗、荷叶造型童柱托以及镂空雕凤凰戏牡丹雀替等。“美人靠”由重工雕饰的若干框格组成,格板木雕题材有缠枝牡丹、缠枝卷草、梅花、菊花以及飞禽走兽。寻枝下作卷瓣荷叶拱项,作鹅颈弯曲的间柱上端,以卷云状挑出,成如意的整体造型。
  金达故居,小且巧,外观简陋而内庭华丽,但构架与装修明显难以吻合,据考察资料推断,该住宅建筑,最初为极普通的穿逗结构,后经重修装饰,更换了部份穿枋及其它构部件,以适应屋主身份及社会地位的变化。金达参加乡试之前,家庭经济窘迫,是其故居建筑结构狭小的主要原因。金达参加乡试中举之后,在一定的外来援助之下,家庭经济有所改善,但仍不富足,这从金达中举后仅修饰原住房而不是重造宅院的史实上,可以得到证实。据此可见,金达故居不仅具有一定的建筑史学研究价值和建筑艺术观赏价值,而且还具有明代时期社会史学研究价值。
  1987年12月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汪柏故居
  汪柏故居,原位于浮梁县兴田乡夏田村的中部,1986年作整体迁建于现址。
  该住宅二进二层,三间五架穿枋式结构,坐南朝北,占地面积为279.66平方米,整体迁建到明园后,改为坐西朝东。院落,长方形平面,位于住宅正主面之南,院墙高3.6米,院门设在东侧,整体迁建后改在南侧。院内地面铺砌正方形地面砖,整体迁建后改铺青石板。院门对开,上方设牌科吊脚砖体贴面雨遮门罩,院门内侧,设面阔两间、进深一间的单坡顶木质雨蓬。住宅正门,位于院落进深中段,双扇对开,框形磨砖门罩,上方另设牌科式吊脚砖体贴面雨遮门罩,凹形立面墙,两侧上方设“溜风洞”,两侧为一字形封火墙。
  入正门,中部为前天井,两侧为厢房,续进为前堂,明间堂面,次间为前正房,前堂堂面阔4.3米,进深3.7米,堂上影壁面阔0.4米,两侧为通往后堂的过道,影壁后为楼梯间,前正房与前厢房之间,设过道,通往两侧偏门。前堂后部两侧后厢紧续前正房,中部为后天井,后堂地面较前堂地面高出三阶0.57米,由天井两侧所位置踏步登临,以显示后堂之威严,暗含“步步高”之寓意。后堂堂面面阔4.13米,进深2.5米,堂上影壁面阔2.4米,两侧设门道,通往影壁后进深3米的堂后堂。后堂两侧为后正房,后正房与后厢房之间台阶上置夹道,延续到中部堂窗成檐廊,弥补了后堂堂面进深的不足。楼层平面,后厢房位置上为过道,后堂依中脊柱位置隔为谷仓,高2米,进深3米,其余与底层平面无较大差异,基本保持一致。
  住宅部份的木质主构架为穿逗式五架结构,底层明间净高3.75米,楼层中脊柱处净高3.2米,绕前后天井置护栏,护栏基栅探出0.4米,前堂前檐挑出1.6米,后檐挑出1.4米,后堂前檐挑出1.2米,均依靠挑檐枋挑出,枋下置偷心造重跳丁头拱作支撑。
  整栋住宅的装饰,重点选择性强,砖雕集中在内外门罩上,木雕则集中在槅扇门、槅扇窗、雀替、护栏基栅,纹饰题材有福禄万字、富贵万字、雀鹿蜂猴(爵禄封候)等,后堂堂前护栏基栅还配有“百鸟朝凤”木雕,按封建皇朝建筑法规,木雕虽分布恰当而素雅秀丽,但规格起点高,具有官绅宅院特色,非一般民居可比较。
  住宅的左侧为书房,占地面积略小于住宅部份,为18×11.5米=207平方米,内八字门楼,上置雨蓬,入门为花园,进深6米,内部木质结构为“三间五架两层穿逗式”结构形式。底层高3.5米,楼层中脊处高4.3米,五架梁前后均增设若干单步梁,以延长前后两坡屋顶的延伸覆盖距离。前坡延伸出厢房和檐廊,后坡延伸出一间进深1.2米楼梯间和4米的后房。明间以楼梯间作间隔形成前后堂,前堂正对花园,后堂前设一天井,厢房正前堂两侧,各在正、侧两面置两列槅扇门、窗。房内透光度较高,由于受新址地域的限制,未列入复原项目。
  汪柏,字廷节,原浮梁县化鹏乡兴福都夏田村人,其幼有文名。年十九时,明代嘉靖十年(1531年)乡试举人,明代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授大理评事,升广东道副使,著有《青峰集》等,后致仕乡居。汪柏故居,为汪柏致仕返故里后建造的宅院,分住宅与书房两大部分,1986年整体迁建时,书房未列入复原项目。
  1987年12月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汪柏弟宅
  汪柏弟宅,原位于浮梁县兴田乡夏田村村内,1984年作整体迁建于明园。
  采用“三间五架穿枋式”结构形式,坐南朝北,占地面积为11.85 ×9.5米=112.58平方米,属小型住宅建筑,整体迁建后,整个建筑改为坐西朝东,无院落。陪屋位于原座向东侧,但未随住宅部份迁建。
  正门,双扇对开,门洞两侧配有内凹框式门罩,门罩上方置一字形瓦檐雨遮,四周为一字形封火墙,属全封闭建筑类型。
  平面,采用上、下堂相对,中间隔以天井的“回”字形基本布局,下堂明间,面阔3.5米,进深7.4米,两侧为下正房。下堂影壁,由可启闭活动式木质板门组成,面阔1.6米,两侧置门道,经由影壁背面过道通往正门,影壁背面正通向正门,中间隔以进深11.2米的过道,天井两侧为厢房,左侧厢房山墙正中,置对开偏门,接通陪屋。上堂明间,面阔3.6米,进深2米,正中影壁面阔1.75米,两侧置门道,背面为楼梯间。上、下堂明间及左厢房的地面,铺砌0.24×0.24米的正方形地面砖,天井则由青石板垒砌而成,楼层平面,两侧厢房位置改为联通楼层上下堂的过道,余布局相同于底层。
  底层净高3.7米,楼层明间中背位置,下堂净高2.95米,上堂净高3.6米,楼层绕天井一圈,置护栏,护栏以上按对开置槅扇窗。上堂护栏基栅探出0.4米,下堂出檐1.2米,上堂同檐1.5米,各檐口依靠挑檐枋挑出,枋下置双跳丁头拱,挑檐坊下丁头拱作三级重跳,下堂梁架,由于未置中背柱,梁架上部成异型结构,形成该宅结构上的一大特点。
  该住宅建筑的装饰主要依靠槅扇门、槅扇窗、护窗以及楼层护栏上的木雕,木雕的题材除万字纹、回纹、云纹、卷草之外,突出的是鸟兽之类,其中有在其它民居建筑所看不到的海怪。护栏基栅上的百鸟朝凤以及护窗上的鸟兽个体造型生动活泼,整体布局丰满洒脱,雕刻手法圆润粗犷,显示出明中叶木雕追求潇洒朴实的工艺特征。
  1987年12月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景德镇市文物志》

本志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街区·古村落、碑刻·石雕·匾额、近现代重要史迹、古树、馆藏文物、文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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