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稽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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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196
颗粒名称: 交通稽征
分类号: F542.6
页数: 2
页码: 166-1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乐平交通稽征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87]46号文件,于1987年6月1日成立,经省编委批准属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由成立时5人,发展到1994年的13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公路养路费,交通重点建设费,机动车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稽查、征收、管理工作,属垂直领导。
关键词: 交通 交通稽征 乐平市

内容

【概况】 乐平交通稽征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87]46号文件,于1987年6月1日成立,经省编委批准属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由成立时5人,发展到1994年的13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公路养路费,交通重点建设费,机动车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稽查、征收、管理工作,属垂直领导。
  1994年“三费”征收计划比上年递增40%,实际完成1535万元,超额10%完成任务。由于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199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被景市分局、省征费局评为“一流稽征所”,还被评为景市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4年3月夏卫东所长被提拔为景德镇分局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后,由副所长程明满主持工作,石平同志提拔为副所长。(交通稽征所)

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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