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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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135
颗粒名称: 综合经济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12
页码: 113-1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4年乐平市的综合经济管理,其中包括了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管理、统计、物价管理、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土地管理等。
关键词: 经济管理 乐平市

内容

经济体制改革
  【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 为着力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市政府下发了《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该文件共有六大部分,即: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财税、金融、计划、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以培育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建立和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强对改革的领导,抓好体改队伍建设。
  【股份制改组改造步伐加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加快市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股份制改革改造步伐,1994年,全市共有9家企业经市工商局审核批准,被确定为有限责任公司。
  【两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1994年,经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审批通过,报市工商局登记,江西东风制药厂和江西化纤化工厂分别更名为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化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于年底挂牌运行。这两家公司都是国有独资公司,并且均属全省32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
  【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继赣东北大市场建成后又开发建成了耗资1000万元、面积11700多平方米的大型仿古长廊;二是筹措资金270万元,从3月份开始,用三个月的时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蔬菜批发市场;三是在市百货公司推出了批零一体化管理、大商场带小型门点连锁经营的改革新举措,实行统一进货、统一订价、统一资金、分散经营,销售额大幅度增长;四是市五交化商场于11月始进行了内部股份改造,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效果显著】 据统计,到年底为止,全市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共126家。其中,国有企业80家,城镇集体企业45家,外商投资企业1家。参加统筹人数达27301人,其中,国有企业18399人,城镇集体企业8322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580人。(以上均由汪劲松供稿)
  计划管理
  【概况】 市计划委员会立足本职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定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向省、景市计委上报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基数;提供景市政府对乐平市政府考核目标计划参考数;就编制“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认真进行研究,预测“八五”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主要指标及重点项目建议;编制申报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退伍军人安置及“农转非”牵头会审工作;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管理;向上级计委申报1994—1998年产粮大县专项贷款项目计划;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和市场体系建设;参与项目论证利课题研究,搞好综合平衡和协调服务。
  (余佩芬)
  【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1994年国民经济计划全面超额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提前1年完成了调整后的“八五”计划。据统计,完成社会总产值38.4亿元,较1993年增长87.3%;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6亿元,较上年增长31.8%,完成计划的116%;市属工农业总产值完成了22.1亿元,较上年增长63.5%,完成计划113%;工业总产值16.6亿元,增长98.4%;农业总产值5.5亿元,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3.4亿元,增长68.3%;财政收入12926万元,较上年增长51.1%,净增437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7.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045万元,为年计划的112.8%;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2045元,较上年增长35.4%。(余佩芬)
  【固定资产投资】 1994年加强了对能源、交通、通讯、市场、市政等基础设施为主的基本建设,为乐平经济腾飞增强了后劲。据统计,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18万元,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流湾公路改造、官洪公路铺设油路等工程均已投入使用。仿古商业长廊、邮电通讯大楼、中行大楼等工程即将竣工。乐涌公路油路工程正在抓紧施工,珠海路商业街已开始筹建。在涌山、接渡、众埠等集镇建成了一批市场。有3个乡镇已开通了程控电话,7个建制镇区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集镇城市化明显加快。另外,省计委1994年安排的乐平洪岩洞完善资金3万元,城市供水补助5万元,市技术监督局购置计量仪器3万元,普教7万元,市苗圃排污水渠设施2万元,鹄山林场高效经济林投资14万元,完善计委信息系统4.5万元等一批直接投资项目业已完成,近200万元的以工代赈沿河石堤防洪主体工程及其库渠系统配套项目已基本完工。(余佩芬)
  【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1993]43号文件精神,1994年对土地实行计划管理。一年来,共审批建设用地107亩,个人建房用地25亩。其中,江西东风制药厂利福霉素技术改造用地10.491亩,江西化纤化工厂电石渣堆放场地41.867亩,乐平市邮电局万门程控扩建工程11.57亩。(余佩芬)
  【以工代赈项目安排】 省、景市计委安排乐平粮食以工代赈160万斤贸易粮,工业品券103万元。这批粮钱主要安排兴建乐北联圩石堤段152万元,共库渠系配套30万元,浯口乡程家墩村河墈护坡6万元,南港公路修复4万元。(余佩芬)
  【编制1995年国民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在总结199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和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市计委编制了《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其中,国民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是:社会总产值57.6亿元,较上年增长50%;国民生产总值13.9亿元,较上年增长19.8%;工业总产值26.5亿元,较上年增长59.8%;农业总产值6.3亿元,较上年增长14.6%;财政收入15800万元,较上年增长22.2%(其中,地方收入7400万元);外贸出口供货总值1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亿元,较上年增长26%;农民人均纯收入1503元,净增200元。(余佩芬)
  统计
  【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1994年实施新的统计报表制度。为了落实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确保新制度的顺利运行,其做法是:一是加强领导,达成共识,明确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势在必行。二是精心组织,认真清查统计调查单位,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为使清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正式填表前对所有的单位进行摸底,摸底工作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归口管理。正式全面的调查登记、审核、录入工作也按计划进行。(吴惠芹)
  【适时发布统计信息】 市统计局为适应党政领导正确把握形势,适应进行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增强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度,使统计参与决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加快了信息搜集、整理和传递。每月定期公布月度国民经济完成情况,并在每月全市经济通气会上发言,通报全市的经济形势和国民经济运行形势。一年来,共编发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资料、统计调查报告、月进度分析报告88篇,为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综合统计数据5400余条;还编制半年、年度国民经济执行情况表;年终以后编印了1994年《乐平市情简介》。(吴惠芹)
  【城调工作】 市统计局城调队全年全队共撰写统计分析材料10篇。5个专业中就有4个专业获奖(2个专业名列全景德镇市专业第一,2个专业名列全景德镇市报表单项第一,其中有一个专业就获2个第一),圆满完成了各项考核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熊慧华)
  【人口变动情况调查】 市统计局参加1994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乐平市共抽取9个乡镇30个村民小组为样本单位,其中3个乡镇的6个村民小组为国家样本调查点。调查项目有总户数、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已婚妇女生育情况等25个项目。本次调查总户数为2148户,总人口9778人,其中国家点476户、2139人;人口出生率为16.99‰,其中国家点为18.49‰。调查高质量地通过省、市检查组的质量检查,荣获省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先进单位称号。(吴惠芹)
  【统计执法大检查】 遵照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7月份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根据大检查的特点,分别在动员和自查、重点抽查、处理与总结3个阶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各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市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多层次的大检查领导机构网,使全市的大检查工作得以全面而深入有效地开展。针对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进行处理,该改正的数据责令其立即改正,该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维护了《统计法》的严肃性,有效地打击了弄虚作假的歪风,为全市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吴春芳)
  【农调工作】 农调队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了1994年农村住户、农产量、农经三大常规性调查任务。在工作制度上,以省队的农调工作要点及达标考核办法为依据,着手制订了全年农调工作目标和工作达标考核办法,分发至个人,定人定岗,奖优罚劣,从每人月薪中提取定量的工作风险基金,使每个队员增强了所负工作的责任感,还对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制定了具体考核的打分细则,有效地督促队员及时、准确报表,使本队各项报表都与省队要求相符。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完成了三大常规性调查任务。按照省队住户处超级汇总的要求,连续举办了2期农村住户专业培训班,取得较好效果。针对农产量专业的特点,全体队员都协同辅助调查员一道来完成此项任务,提高了数据质量,及时地完成了报表。此外,农调队每个队员对调查点实行分点包干方法,每月检查一次调查点的基础工作,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以乐平市作为省农经调查重点单位,采取直接调查的办法来完成。
  农调队在完成基本调查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专题调查、课题研究。如“上半年农作物受灾情况调查”、“棉农的种棉心态调查”、“畜牧生产分户情况调查”、“住户畜牧业生产效益调查”、“一千户农户,一百种农产品种养效益调查”以及“乐平市发展外向型商品化蔬菜生产的探讨”等专题报告分别成为市委、市政府上报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及市政府作为农村产业资金扶持重点的依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明显上升,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奖励。
  立足调查研究,农调分析和信息采集工作有新突破。全队全年完成农调分析材料24篇,采用率达100%,达到省队人均3篇的工作目标。信息采集工作方面,全队农村社会经济重大信息21条,采用率达90%,大量的信息被市内刊物及新闻单位采用。(蔡光明)
  物价管理
  【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荣获全省、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市物价局在严格控制物价总水平,抑制通货膨胀,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开展物价监督检查,探索物价工作新路子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市物价局被评为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市物价检查所被评为全国物价大检查先进集体。
  【认真组织实施价格改革】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物价局先后组织实施了上级下达的成品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电力、食盐、粮食和棉花等价格调整,并有效地控制了有关商品因调价引起的连锁反应。这些产品价格的调整,对改善基础工业产品价格偏低的状况、加快能源工业发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整水价】 为保证全市区自来水的正常供应,经市人民政府8月11日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请景德镇市物价局批准,对乐平市自来水价格作了如下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由每吨0.38元调整为0.47元,生产(经营)用水由每吨0.45元调整为0.55元,基建用水每吨定价0.60元。使用共库水利工程的工业(生活)用水收费标准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每立方0.05元调整为0.10元。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收费工作管理,市物价局与财政局联合组成清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顿整。共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297项,同时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年检和发证工作,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现象。
  【市场物价监测】 一年来,紧紧围绕抑制通货膨胀这一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了市场价格预警、预测、预报工作力度。在对省里规定的33个品种进行监审的同时,还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节日商品、农村照明用电、照明用煤油及市内交通收费4个监审品种(项目)。坚持经常性检查,实行定期、定点采价制度,指定专人分类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及时汇集上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以保证市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收费价格的相对稳定。
  【成立乐平市价格事务所】 经市编委批准,10月份成立“乐平市价格事务所”,着手开展“价格政策咨询”、“罚没物品作价”及“赃物作价”等业务。全年共进行价格评估业务30余起,评估金额达12万多元。
  【明码标价工作】 自国家计委下发《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以来,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强了明码标价管理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通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共张贴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通告》3500多份。经常组织检查人员对商业经营门点进行督促检查,对74家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或标价不全的商店进行了处罚,罚款额达5000多元,较好地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使全市明码标价工作有了新的起色,标价率达90%以上,在全景德镇市乃至全省都处于领先地位。
  【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坚持依法治价,不断强化物价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先后组织力量对农资、粮食、供电、医药、卫生、教育、邮电等行业的价格和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一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68起,实行经济制裁(罚款退款)206631元,其中退还用户173868元,没收非法所得15963元,罚款16800元。同时还收缴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的衡器。
  【中秋、国庆期间猪肉实行最高限价】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猪肉的正常供应,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猪肉销售实行最高限价,即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市国合及集贸市场肉店(砧)所售鲜猪肉和肋条肉价格不得超过6元/500克,腿类肉不得超过6.5元/500克,并要求明码标价,亮证经营。为确保限价规定的执行,市物价局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城镇居民用粮实行保价限量供应】 为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粮价格稳定,从6月份开始,城镇居民粮实行保价定量供应,每人每月供应12公斤大米,价格为早米0.83元/500克,晚米0.93元/500克。同时加强了对市场粮价的管理,严格执行粮食提价申报制度,经常进行粮油价格专项检查。因此,全市粮价基本平稳,未出现大的波动。
  (以上由程泽河供稿)
  技术监督
  【概况】 市技术监督局根据技术监督要“深化改革,开拓新路”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过程中,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有效保障。
  依照《产品质量法》采取定期抽查和市场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市场上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和生活品,如化肥、农药、钢材、水泥、电(缆)线等,开展重点检查,加强打假力度,查处了一批大要案,端掉一批窝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年来,共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产)品案件82起。
  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为企业制定和修改企业标准。众埠供销社食用醋厂是供销社办小厂,市技术监督局为其建立了该企业的推荐性标准,使该厂产品质量稳、市场销路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还帮助私营企业南方酿酒厂制定了豆奶、粒粒橙推荐性标准,为扶持私营企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计量监督工作,采取市场监督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开展《计量法》宣传,深入生产第一线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受企业好评。对一些经营者违法经营,采取欺骗手段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主动出击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重点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钢材经销部门和个体加油站短斤少两克扣顾客的典型案件。一年来,共查处违反计量法规案件101起,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42只、不合格秤砣21只,对经销者和责任者认真进行了处理。
  计量测验工作,按法律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确保计量器量值统一。对各行业部门的计量器具建立了档案卡,采取定周期、定方式的测验,提高强检覆盖率。全年共检验地秤17部(58次)、检台案秤1238台(2476次)、检食用油售油器156台(312次)、燃料油加油机压力表和天平砝码等计量器具1539台,修理各种计量器具401台件。(刘敏)
  【查处伪劣产(商)品】 4月17日,由市技术监督局牵头,从经委、公安、工商、物价、商业、卫生等职能部门抽调26名同志,分食品、五金、百货、医药4个检查组开展了一次市场商品大检查。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唯利是图,明知假冒商品,却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无标生产质量低劣产品,破坏商业信誉,损害消费者利益。检查组依法行政,严肃处理,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并对有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以净化流通市场。
  (刘敏)
  【查处盐业公司袋装盐短少行为】 9月23日,市技术监督局随市人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检查组,对市盐业公司袋装盐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该公司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致使袋装盐严重短少,经查实每千克(袋)平均短少49克,超过国家允差范围1.5倍,违反《计量法》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对此,检查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①没收非法所得;②处以2000元罚款;③限期整改。该公司非常重视此问题,接受处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保证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刘敏)
  【查处胜利罐头食品厂劣质罐头】 9月27日,市技术监督局标准质监科对众埠镇胜利罐头食品厂的产品抽样检测,经景德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测定,该厂产罐头中固形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属劣质产品,坑害广大消费者。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厂停产整改,全部没收并销毁该批37箱劣质罐头,处以2220元罚款,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断其源,截其流,效果显著。(刘敏)
  【抓宣传,主动服务,促企业发展】 1994年,市技术监督局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确立帮助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的指导思想,面向社会,走到哪里就把《计量法》宣传到哪里。面向企业,应邀到市粮食局举办的学习班上宣讲计量法规中的允差规定,并深入现场帮助解决问题。针对市面粉厂加工生产的副产品麦麸包装标准袋平均超重500克的情况,进行违反“允差规定标准”现象的实地纠正,使该厂的干部职工提高了对计量工作的认识,改变了过去的做法,采取措施,将满包装估量变为计量器控制计量,保护了企业自身利益。(刘敏)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1994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以国家局和省局会议精神为指导,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商贸兴市为目标,为繁荣乐平经济而努力;以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执法权威,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
  一、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推动培育市场体系。一是继续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当好参谋,并结合本职工作,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年来,全市净增各类企业199户,全市企业总数已达2462户,比去年底增长4.5%。同时,做好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对全市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市脱钩领导小组研究,全市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37户,保留17户,撤销12户,转业7户,改造1户。二是促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呈现好势头。一年来,全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155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77户,私营企业80户,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0.1%和380%。截止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达5438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1.59%;注册资金430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36%。三是狠抓市场建设,市场建设有了较大发展。采取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强调先有市、后建场,加强建市场的事先论证,扶持各部门建市场。先后兴建了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涌山市场、接渡市场、众埠小商品市场一条街等。同时,强化经营人员的管理,取缔场外经营,对主要街道实行定点管理。
  二、强化市场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抓好集贸市场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的经济秩序、经营秩序、卫生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违章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菜霸”、“肉霸”,对猪肉实行限价经营。同时搞好市场服务,做好引缺泄余,为平抑物价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加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抽调人员协助有关单位开展了特种行业、废旧金属市场、成品油市场、粮食市场、棉花市场、农资市场、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着重抓好房地产交易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对商品房交易、房屋租赁及抵押贷款等实行了专人管理,对粮食、棉花市场实行了定点管理,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
  3.深入开展“打假”活动,严肃查处经济案件。全局集中开展了6次“打假”活动,出动宣传车6次,参加“打假”人员400人次,收缴假冒伪劣商品193种,总价值47.3万元。共查处经济案件8起,案件发生金额39.2340万元,案件罚没入库金额3.65万元,打击了制售假冒、劣质商品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4.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评出43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积极做好合同鉴证工作,全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717份,金额3019.74万元。并对全市65家骨干企业经济合同依法订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主动协助企业查询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履约活动,避免了当事人经济损失131万元,有效地防止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避免和减少企业的合同债务纠纷。
  5.做好商标广告管理工作。为5家企业办理了注册商标名义变更,对5起申请注册商标进行了审查核转,对3家指定印刷商标单位进行了年检验证,对全市4家广告兼营单位进行了年检验证,开展了6次清理虚假广告和乱张贴广告的活动,对市区广告栏的设置实行了定点。同时,查处了假冒商标案件3起,虚假广告案件2起。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党、团组织建设。一年来,局党总支确定建党对象12人,预备党员5名,对6名预备党员报市直机关党委批准如期转正。同时,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召开了团员大会,对团总支进行了换届选举,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义务做好事活动。第二,狠抓廉政建设。向社会发放廉政执法征求意见表1000份,召开廉政义务监督员会议4次,走访乡镇义务监督员32人次,走访个体户36户、企业12家,开展监督防范工作进行自查2次,收回意见表700份,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狠刹行业不正之风打下了基础。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分别制定了工作职责,分发到各科所和管理站张贴。制作了协管员证,规定正式人员着装上岗,临时人员挂证上岗,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审计监督和票证管理,实行了“领用卡”制度,完善了票证的管理。坚持每月20日集体查帐汇报制度,有效地制止了违纪现象发生,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严肃查处。一年来,全局行政立案2起,给予政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12人,批评教育8人,辞退不合格协管员9人。第三,加强工商法规培训。建立了每月20日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学法日制度。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12期,还组织了140名干部职工参加景德镇市工商系统岗位职务培训。对全局300余名干部职工包括家属工、临时工、协管员分6期进行了为期7天的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大家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一定的执法水平。
  【全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竣工使用】 为促进乐平蔬菜发展,市工商局投资180余万元兴建了蔬菜批发市场,于5月23日竣工使用。该市场占地总面积3.3万平方米,其中金属框架轻型玻璃构成的封闭式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铺设水泥地面2.7万平方米。设有停车场、储货室、过磅处、高杆照明等服务设施。目前,蔬菜主要运销到广东、福建、安徽、上海、九江、景德镇等省市,蔬菜批发市场已成为乐平市蔬菜交易的集散中心。
  【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会】 9月27日,市工商局放赣东北大市场召开现场会,对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当众展览,当场销毁,深受广大群众称赞。这次现场会共销毁假冒伪劣烟、酒、化妆品、药品、饮料、保健品、电器、食品等14个大类136个品种,价值达20万元。
  【西市工商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西市工商所在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以“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文明管理,以理服人;高效服务,勤政为民”来规范全所人员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取得显著成绩,被省工商局授予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基础设施建设】 兴建了56套职工宿舍和城东工商所、接渡工商所、城北工商所、车船管理所的办公楼。添置了基层工商所二轮摩托车18辆,在涌山、众埠、礼林工商所安装了程控电话。
  【私营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市工商局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同时,积极引导个体大户向私营企业转变,使全市私营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截止年底,全市发展私营企业93户,较上年同期增长380%。
  【水果批发市场剪彩开业】 元月15日上午,市水果批发市场投入使用。这天,市政府张保增副市长为水果批发市场剪彩揭幕。水果批发市场位于站前路,占地近4000平方米,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前靠站前路,后接火车站货场。该市场由市百货公司投资,市工商局城西工商所管理,直接租给外埠、本地水果批发商。市场投入使用,解决了站前路水果批发市场乱摆、乱设、堵塞交通、影响卫生的状况。
  【积极宣传工商法律法规】 1994年是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出台最多的一年,也是全市确定的“法制教育宣传年”。市工商局采取各种宣传途径宣传了法律法规,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执法机关的权威。先后开展了“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全局书写宣传标语680张,悬挂横幅5次,出黑板报12期,向社会发出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0份,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8次26天,上街开展义务咨询活动3次12天,举办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培训班6次,参加人员达426人。(以上由金跃明供稿)
  矿产资源管理
  【概况】 1994年,是“改革、发展、稳定”之年。在这一年里,全市矿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景德镇市地矿局评为“矿管工作先进单位”。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自10月1日起,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矿种,全方位覆盖”的原则,市矿管局先后对国有矿山、集体矿山和个体矿山开征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煤炭、黄金、石灰、沙石、水泥、粘土(砖瓦)、锰等矿种实行了全面征收,基本上达到了全方位覆盖。10月至12月,共征收入库58000余元。
  【矿产监督管理】 全年共颁发《采矿许可证》27个,换证141个,无一错换、错发。调处矿产资源纠纷27起,结案27起,结案率达100%。全年,配合市政府对小煤窑进行了4次清理,炸封小煤窑17座,从而促进了矿山秩序的好转。同时,还对全市矿山进行了年检。
  【贯彻国务院150号令、省政府35号令】 1994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即150号令),10月1日,省政府颁发《江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即省政府35号令)。为抓好宣传贯彻国务院150号令及省政府35号令,首先,加强了自身的学习,制定并坚持实行“两项制度”,即每周星期五的领导学法日制度和每两周一次的干部职工学法日制度。切实办好了3个培训班,即,对分配或调来的新同志办好岗前培训班;对在岗人员每年办好两期培训班;及时派人参加省、景市举办的培训班。其次,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不断将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请分管矿管工作的副市长在乐平市电视台作了一次电视专题讲话;先后3次在《乐平报》上作专版宣传“两令”;出资1.2万元印刷各种宣传材料4千余份发至各矿山及有关乡镇;到重点矿区组织举办了两期“矿管学习班”。
  【颁发第一个黄金《采矿许可证》】 市矿管局根据双田乡下冲坞联办金矿的申请对其报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矿点进行实地查勘,认定该矿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办矿条件,于1994年12月1日对该矿首次颁发了黄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根据设计,该矿建成投产后,可年产黄金20公斤。
  (以上由朱长根供稿)
  土地管理
  【概况】 市土地管理局认真贯彻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土地管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宗旨,以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保护耕地为中心,真抓实干,团结奋进,取得可喜的成绩,被评为1994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土地资源详查获得江西省三等奖和景德镇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土地监察工作获得景市第一名。乐港镇土管办主任余发金同志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
  (邹国东、李道友)
  【深化地改,规范土地市场】 一年来,局地产公司受委托代理完成了赣东北大市场、蔬菜批发市场、乐平发电厂、东风制药厂、景德镇市气门厂征地工作,以及乐港镇张家桥马路经济走廊的统一开发、江西化纤化工厂和乐平邮电局统一征地的前期服务等工作。办理了赣东北大市场向温州客商转让土地的手续和乐平电机厂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土地资产评估。(邹国东、李道友)
  【市土地估价所、土地勘测队成立】 为进一步加强征用土地、土地估价、定界、选址、测量等配套服务,经省土管局批准,市土管局于8月成立了乐平市土地估价所、乐平市土地勘测队,挂靠地产公司,并派人到省局参加“土地估价师培训班”学习。目前,市土管局已有2人通过国家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被批准为土地估价师。(邹国东、李道友)
  【市建设用地若干规定出台】 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发出《乐平市建设用地若干规定》,为加强全市建设用地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道友、邹国东)
  【土地执法监察】 市土管局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紧紧抓住以保护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为中心,以查处大案为重点,强化土地执法监督职能,加大监察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分组划片,责任到人,实行经常性巡逻检查,采取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基本做到了工作制度化,处理规范化。全年共查处土地违法行为34宗,面积为1735平方米;查处改建房屋用地66宗,面积为12107平方米;查处违法超越批准时间建房3宗,面积2370平方米;查处少批多占1宗,面积为1120平方米;查处房地产转让19宗,面积1433平方米;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起,拆除建筑物84.6平方米,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人;协助乐平镇清理土地55宗,面积6448平方米,制止农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44户,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耕地,避免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在1994年度景德镇市土地监察工作评比检查中荣获第一名。该项先进事迹被选作江西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土地监察典型材料。(石鉴美)
  【乐平市城区地籍调查荣获省、市二等奖】 乐平市城区地籍调查,根据国土籍字[1990]第45号和赣农土字[1990]第29号文件精神,技术上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进行。经历4年的努力,查清了整个城区约8.4平方公里的土地权属及宗地使用范围,形成了城区1:500的地籍图及宗地图,按土地利用现状,分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进行了面积汇总,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地籍档案资料。此项成果于1994年10月14日由省城镇地籍调查技术指导组进行了认真而全面的检查,全面通过验收。最后,市土管局主要工作人员汪发之、李回春、张庆九、邹平、吴元明等5人和协作单位景市水文分局瞿福棠、江西省水利设计院黄金荣共七人荣获江西省和乐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汪发之)
  【土地颁证工作】 一年来,已颁发土地证书339宗,面积为670731.45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268宗,面积为633597.25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证》7宗,面积为37134.2平方米。另外,铁路发证共27宗,总面积为3528519.7平方米。(李道友)
  【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管理】 在审批建设用地时,市土管局坚持公开办事和集体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用地标准、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办理手续。具体做法是:坚持“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格执行用地计划指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做到“四个齐全”,即用地手续齐全,呈报资料齐全,收费手续齐全,用地档案齐全。遵循“四个严格”、“四个齐全”的要求,共办理国家建设用地17起,面积48.4亩,其中耕地29.465亩,非耕地18.935亩;城镇居民个人建设用地9户,使用耕地1.09亩、非耕地1.36亩;乡镇集体用地1起,耕地26亩;乡镇个人建设用地437起,使用耕地3.54亩、非耕地73.337亩。
  (邹国东)

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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