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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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134
颗粒名称: 司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3
页码: 110-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4年乐平市政法的司法工作,其中包括了参加“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再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等。
关键词: 司法 乐平市 政法

内容

【参加“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8月25日至29日,市委副书记黄辉富和司法局局长戴景沛代表乐平市出席了中宣部、司法部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的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黄副书记在会上作了题为《法制宣传开道,教育贯彻始终,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由乱到治》的典型发言,得到司法部肖扬部长在主题报告中充分肯定。(汪海生)
  【再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我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龙头,深化公证、律师、乡镇法律服务三项制度改革,夯实基层基础,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第三次被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汪海生)
  【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轮训】 5月16日至6月10日,全市近千名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四期在市委党校参加为期5天的法律知识轮训,系统学习了《宪法》和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了考试。
  (汪海生)
  【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 7月份,市法制宣传教育年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工商、税务、环保、文化、城建、土管、公安、团市委、外贸、交警、教育、计生委等12个专业法主管部门先后开展了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墙报等宣传工具,系统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汪海生)
  【法制宣传教育年“十个一”活动】 在市法制宣传教育年中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每人一本普法资料,每户一张学法要点,一次“二五”普法知识大赛,一次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竞赛,一次法制教育展览,一部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片,一次“法在我心中”有奖征文活动,一条法制宣传长廊,一台法制文艺调演,一次法制专题演讲比赛,使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度升温加热。(汪海生)
  【市政府发文强调加强律师公证工作】 10月14日市政府下发59号文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工作的八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法人单位和较大的私营企业都应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请公证人员进行常年公证服务,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应有律师参加,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应办理公证。对未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未聘请律师、公证人员提供法律服务而产生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汪海生)
  【乐平市法学会成立】 经市委政法委和市社联批准,乐平市法学会于11月11日依法成立并召开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乐平市法学会章程》,选举万志红等23人为理事会理事,戴景沛当选为会长,徐家宾、李建国、汪联福、袁战冬、江共荣当选为副会长。(汪海生)
  【开展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调查】 市司法局在10月下旬对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函调和部分上门走访,全市70余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对应聘律师的工作均表示满意。(汪海生)
  【编发《村(居)民学法要点》】 市司法局编印的《以法治国,依法办事,村(居)民学法要点》,共收集宪法、农业法等十一法三条例的部分条文及主要内容,共计发行11万份,为全市广大村(居)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提供了很好的资料。(汪海生)
  【律师事务所开展义务咨询活动】 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于8月26日分别在大寺上和工人文化宫前设点义务咨询,全天共解答各类咨询218人次,印发宣传材料800多份,咨询内容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房地产等各个方面。
  (汪海生)
  【朱相炳荣立个人三等功】 市普法办副主任朱相炳同志十多年如一日,辛勤工作,笔耕不止,投稿数百篇,先后有310余篇论文、调研文章、信息、通讯稿件被中央、省、市各级报刊杂志采用,且多次获奖。经景德镇市司法局批准,3月10日为朱相炳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汪海生)
  【吕肇琪律师入选《中国当代名人大典》】 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吕肇琪入选由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总发行的《中国当代名人大典》(1993年卷)。这部大典选收和介绍了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1481名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
  (汪海生)
  【设立律师接待室】 为了方便和满足当事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市区和涌山镇设立了三个律师接待室。
  (汪海生)
  【市政府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3月份市政府以[1994]8号文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得到充实,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村375个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2570件,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发生非正常伤亡,促进了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汪海生)
  【乡镇法律服务所全面实现达标上等级】 全市有1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五项业务,共应聘担任乡镇政府、村委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常年法律顾问84家,联络协办公证(见证)371件,讼诉与非讼诉代理172件,代书455件,调解各类疑难纠纷870件,为企业和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年底经上级考核,有一级所8个、二级所2个、三级所4个、合格所2个、新建所1个,实现了上等级、上水平。(汪海生)
  【乐港法律服务所和王善荣获奖】 乐港法律服务所和浯口法律服务所所长王善荣,由于成绩显著,分别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法律服务所”和“优秀法律工作者”称号。(汪海生)

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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