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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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133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109-1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4年乐平市政法的审判,其中包括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告申工作、实行统一立案、调研通讯报道工作等。
关键词: 审判 乐平市 政法

内容

【刑事审判】 一年来,共审结刑事犯罪案件380件,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25件,审结少年刑事案件28起,判处少年人犯39人。
  【民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75件,婚姻、赔偿、借贷三大类案件占90%以上。
  【经济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863件,解决争议标的1897.9万元,为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金融单位挽回经济损失628万元。
  【行政审判】 全年共妥善处理不正当干预经济活动、越权处罚、乱设卡、乱摊派和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案件21件,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全年执行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案件执行率高达92.8%,居全省法院前列。
  【告申工作】 坚持院领导“逢五”接待日制度十年不动摇。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968人次,基本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实行统一立案】 1994年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立案管理工作,以告申庭为立案职能机构,对民事、经济和自诉刑事案件进行统一立案。这样做,一方面促使“立审分离”,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有效地防止了“易案抢办”、“难案推诿”和当事人“状告无门”等情况的发生,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
  【调研通讯报道工作】 全年共撰写论文58篇,宣传报道161条。其中被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117篇,居景市法院系统首位。徐军锋、张荣同志参与撰写的《乐平市委市政府鼎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一文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出,荣获1994年全国法制好新闻二等奖。
  【墈上二村械斗首犯被惩】 墈上乡上畈村公所匣厂村与杨家村历来因杨家村龙船下水要经过匣厂村地段,双方一直纠纷不断。乡政府曾三令五申:在纠纷未得到解决之前,双方均不得划龙船,以免事态恶化。1993年农历5月13日上午,匣厂村民在王金雪的煽动下,不听村干部制止,强行将龙船抬下河。杨家村村民见状亦欲将龙船抬下水,王金雪、彭金龙得知后带领数十人分二路向杨家村村民奔来,于是双方发生斗殴,导致数人受伤。1994年10月,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判,认定被告王金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彭金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建军)
  【邱建荣贪污巨款案依法审结】 邱建荣原系乐平市工商银行鸣山分理处记帐员,1990年至1993年,邱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透支存款,空填余额,虚存实取以及存款不入帐等手段,先后累计贪污公款2.3万余元。鉴于被告人邱建荣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回赃款,市法院审判后,依法判处邱建荣有期徒刑六年。
  (陈建军)
  【就地宣判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5月19日至20日,市法院分别放涌山镇剧院、双田乡礼堂、塔前乡礼堂集中对12名抢劫、流氓、强奸、盗窃犯公开宣判,叶为灿等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参加旁听群众达14000余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宣传了法制,教育了群众。
  【力开廉政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市法院将“干警八不准”、“当事人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规定公布上墙,并挂出“意见箱”,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有效地减少了“案子一出门,双方均托人”及“案件未审理,双方都送礼”现象的发生。全院干警拒礼不收97人次,折款1.7万余元。
  【朱治宏副书记来市法院视察】 10月18日,省委副书记朱治宏来市法院视察工作,了解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和“两庭”建设情况,对执行工作在市委重视下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表示赞赏,并作了重要指示。
  【李修源院长来市法院指导工作】 8月10日,省高院李修源院长来市法院指导工作,对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对调研信息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给予了极大鼓舞。
  【抚州地区中院代表团来市法院考察】 11月9日,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院长汤友洪为领队的代表团来法院参观考察。随行的有宜黄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爱义及抚州中院各庭庭长等10人,着重考察学习政治思想工作、经济纠纷案件审理及执行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的经验。
  (除署名外均由洪和木供稿)

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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